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下面,笔者结合达县检察院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就如何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谈点个人浅见。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廉洁从政就是要求从事政务工作的人员不损公肥私、不贪污腐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必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学习意识、党性意识、忧患意识、本色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贪为耻,以廉为荣,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防线。近年来,达县检察院在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发现,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之所有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教训就是接受教育不够,致使其世界观模糊,理想信念淡漠、党性原则丧失,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下,成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俘虏。当前我县反腐败的任务还任重道远,一些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的重要性,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坚决纠正和克服干部队伍建设中“重使用,轻教育”的倾向。同时,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自觉地学习《廉政准则》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清醒认识,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加强廉政监督。筑牢廉洁从政的制约防线
加强监督制约,是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根据达县检察院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的情况分析,要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并将其有效地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深刻领会《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的内涵,做自觉接受监督,敢于监督他人的表率。
一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坚决克服和消除只监督别人不监督自己的现象。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要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纠正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真理讲面子、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正气讲和气的倾向。要自觉接受反腐倡廉教育、提醒和告诫,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规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义不容辞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自己所主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监督是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法宝”。因此,在加大党内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应更加重视群众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人民群众最反感,我们唯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逐步加以遏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认真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问题,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同时,对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经查属实的,对举报群众要给予保护,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以保护和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要健全追究责任的监督机制。各级职能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纪检、检察、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违纪违法原因,研究发案规律,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疏于监督、疏于问责,以及追究责任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监督者的责任。
四要严厉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锄一害而众苗成,弄一恶而万民悦”。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腐败分子,可以起到扶正祛邪,惩一儆百的作用。因此,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绝不能手软。
三、健全廉政制度,筑牢廉洁从政的制度防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廉洁从政的有关制度,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一要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当前特别要以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外出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述廉评廉等作为重点,及时制定实施配套、具体的廉政措施。应增大制度的覆盖面,使人人有章可依,不留空隙,消除“盲区”。
二要严格依章行事,增强制度的严肃性。规章制度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约束力,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法贵在行”。有了制度,就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按章办事作为基本要求,不越规不造次,不出问题,形成人人讲制度,事事讲规范的良好风尚。
三要严肃秉公执纪执法,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的各种腐败行为。目前,我县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还不强。因此,这些部门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强化法制观念,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四大班子领导要加强对分管乡镇、部门执行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那些在制度执行等问题上放弃原则,不抓不管、严重失职的领导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调整的要调整,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要移送,以维持制度的权威性。
四、加强官德修养。筑牢廉洁从政的道德防线
做官修德,增强党性修养是当政者的根本。“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官德是为官之魂,从政之体,用权之道。当官无德,必然导致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败坏。因此,为官者,不论官位大小,都应当把修官德放在第一位。每个党员干部如何修好官德,笔者认为应做到“五慎”。
一要慎初。古代有个偷针的人,被同偷牛贼者一起 绑着游街示众,偷针者大声嚷着:“太不公平了,偷针怎么能同偷牛一样对待呢?”偷牛贼低声劝他:“别嚷了,我也是从偷针开始的。”从近几年来达县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来看,犯罪分子几乎都是在金钱、美色、利益的驱使下,没有守住“初次”防线而造成的。因此,在千般诱惑、万种笼络面前,面对着权力、金钱和美色,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不能忘记慎重对待“第一次”,要果断拒绝“第一次”,要视“初”为“高压线”.凡是《廉政准则》所禁止的,就要自觉地“画地为牢”、“不越雷池一步”。俗话说得好“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倘若拒礼的第一拳打出去了,规矩也就随之而出,对方也就不敢再轻易来“进攻”了,只要守住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权,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慎微。居官不可不慎,尤须“慎微”。自居易在杭州任刺史时,从不向民间索取任何名贵物品。想不到离任返乡,他发现自己做了一件错事,为此写了一首“检讨诗”:“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白居易之取“两片石”,在一般人看来是算不得什么的,要说为此而作“检讨”,更让人不可思议。然而白居易却很在乎,他说:“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如果今天取“两片石”,日复一日,又何以不会伸手去贪污“千金”?又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就其本质,取“两片石”与贪污“千金”没有什么区别。古人尚且如此自律、如此谨小慎微,而时下一些为官者却前“腐”后继,这是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究其原因就是一些为官者既不能“谨小”,也不屑“慎微”。从达县检察院近年立案查处的腐败分子来看,他们都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他们从廉洁到不廉洁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日积月累的过程。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个别乡镇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在基层条件差,工作又辛苦,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占一点,不会失大节,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小错误小毛病组织上会宽容原谅的,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个道理。正是由于这种心理,使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自我约束,最终陷进腐败的深渊。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备“三盆水”。一盆水“洗头”、一盆水“洗脚”、一盆水“洗手”,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始终保持脸、手、脚干净,不该吃的宴请坚决不吃、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始终用《廉洁准则》规范自己、约束自己、要求自己,坚持从我做起,从最小的事情做起,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政准则》。
三要慎欲。古人云:“欲望如火,不遏则燎原;欲望如水,不遏则泛滥”。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在权、钱、色等诱惑下坠马落地,究其原因,无不是为欲所困,为欲所害,都是官欲、权欲、色欲、利欲、占有欲、享受欲太盛。当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物质欲望膨胀而玩弄手中的权柄时,悲剧便不可避免地发生。大贪如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等,小贪如我院查办的达县境内已身陷图圄的赵玲、岑远喜、张国林等,都是典型的例子。作为党员干部就更应该常思常想这些因欲望膨胀而成为阶下囚的原因,防止私欲膨胀。否则,如果私欲一旦膨胀,突破道德和法纪防线,不择手段地去追逐钱、权、色,同样会丧德、丧志、丧气,甚至丧命。所以,党员干部只有把住名利、美色和交往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巍然屹立。
四要慎权。“任何一个囚徒解除镣铐时都没有像我摆脱权力的桎梏时那样心情舒畅……”这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在连任结束时所说的一段话。他执政8年,始终把权力用于国家和人民,生怕有所闪失,因此而诚惶诚恐,以至于两届任满,方觉如释重负。杰弗逊对待权力的审慎态度是值得称许的。在我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决不能作为捞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私利的资本和工具,更不能当作商品来搞权钱交易。因此,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否则,权力滥用,掌权为己,以权谋私,就会使权力祸国殃民。“古时官为贵,今日民为尊。古时官为本,今日民是根。”为官者来自于人民,应根植于人民之中,必须以民为本,以民为先,甘当公仆,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切实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心为民想。为官者要常思百姓之需,常解百姓之忧,常护百姓权益。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廉洁自律的观念和服务大局的观念。正确认识职务与责任、权力与义务、公仆与主人、做官与做事的关系,解决好为谁执政、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到掌权为民,为民服务上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五要慎好。嗜好有好坏之分,雅俗之别。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嗜好不仅是养性益智的问题,而且是生活作风和道德品质的问题。有资料显示,一些领导干部恰恰是在“嗜好”问题上栽了跟头,翻了船,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他们受到了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得不牢。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沉溺于不良嗜好是非常危险的。你嗜吃喝,就有人投之以佳肴和佳酿;你嗜色舞,就有人投之以粉黛和霓裳;你嗜吹捧,就有人投之以巧言和令色,嗜好恰似捆绑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绳索,成了被别人拉下水的突破口,就会为此而滥用权力,就会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就会指示下级单位或手下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等满足个人嗜好。这不仅葬送自己、坑害国家,还会毁掉周围一些干部,严重败坏党的作风、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使党的执政基础受损。
因此,对党员干部来说,不论官位大小,都应当把修官德放在第一位。常修官德,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定党的理想和信念,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扎扎实实干好党的事业。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廉洁从政就是要求从事政务工作的人员不损公肥私、不贪污腐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必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学习意识、党性意识、忧患意识、本色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贪为耻,以廉为荣,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防线。近年来,达县检察院在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发现,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之所有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教训就是接受教育不够,致使其世界观模糊,理想信念淡漠、党性原则丧失,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下,成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俘虏。当前我县反腐败的任务还任重道远,一些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的重要性,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坚决纠正和克服干部队伍建设中“重使用,轻教育”的倾向。同时,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自觉地学习《廉政准则》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清醒认识,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加强廉政监督。筑牢廉洁从政的制约防线
加强监督制约,是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根据达县检察院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的情况分析,要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并将其有效地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深刻领会《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的内涵,做自觉接受监督,敢于监督他人的表率。
一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坚决克服和消除只监督别人不监督自己的现象。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要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纠正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真理讲面子、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正气讲和气的倾向。要自觉接受反腐倡廉教育、提醒和告诫,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规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义不容辞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自己所主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监督是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法宝”。因此,在加大党内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应更加重视群众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人民群众最反感,我们唯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逐步加以遏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认真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问题,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同时,对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经查属实的,对举报群众要给予保护,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以保护和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要健全追究责任的监督机制。各级职能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纪检、检察、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违纪违法原因,研究发案规律,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疏于监督、疏于问责,以及追究责任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监督者的责任。
四要严厉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锄一害而众苗成,弄一恶而万民悦”。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腐败分子,可以起到扶正祛邪,惩一儆百的作用。因此,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绝不能手软。
三、健全廉政制度,筑牢廉洁从政的制度防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廉洁从政的有关制度,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一要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当前特别要以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外出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述廉评廉等作为重点,及时制定实施配套、具体的廉政措施。应增大制度的覆盖面,使人人有章可依,不留空隙,消除“盲区”。
二要严格依章行事,增强制度的严肃性。规章制度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约束力,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法贵在行”。有了制度,就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按章办事作为基本要求,不越规不造次,不出问题,形成人人讲制度,事事讲规范的良好风尚。
三要严肃秉公执纪执法,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的各种腐败行为。目前,我县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还不强。因此,这些部门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强化法制观念,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四大班子领导要加强对分管乡镇、部门执行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那些在制度执行等问题上放弃原则,不抓不管、严重失职的领导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调整的要调整,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要移送,以维持制度的权威性。
四、加强官德修养。筑牢廉洁从政的道德防线
做官修德,增强党性修养是当政者的根本。“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官德是为官之魂,从政之体,用权之道。当官无德,必然导致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败坏。因此,为官者,不论官位大小,都应当把修官德放在第一位。每个党员干部如何修好官德,笔者认为应做到“五慎”。
一要慎初。古代有个偷针的人,被同偷牛贼者一起 绑着游街示众,偷针者大声嚷着:“太不公平了,偷针怎么能同偷牛一样对待呢?”偷牛贼低声劝他:“别嚷了,我也是从偷针开始的。”从近几年来达县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来看,犯罪分子几乎都是在金钱、美色、利益的驱使下,没有守住“初次”防线而造成的。因此,在千般诱惑、万种笼络面前,面对着权力、金钱和美色,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不能忘记慎重对待“第一次”,要果断拒绝“第一次”,要视“初”为“高压线”.凡是《廉政准则》所禁止的,就要自觉地“画地为牢”、“不越雷池一步”。俗话说得好“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倘若拒礼的第一拳打出去了,规矩也就随之而出,对方也就不敢再轻易来“进攻”了,只要守住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权,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慎微。居官不可不慎,尤须“慎微”。自居易在杭州任刺史时,从不向民间索取任何名贵物品。想不到离任返乡,他发现自己做了一件错事,为此写了一首“检讨诗”:“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白居易之取“两片石”,在一般人看来是算不得什么的,要说为此而作“检讨”,更让人不可思议。然而白居易却很在乎,他说:“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如果今天取“两片石”,日复一日,又何以不会伸手去贪污“千金”?又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就其本质,取“两片石”与贪污“千金”没有什么区别。古人尚且如此自律、如此谨小慎微,而时下一些为官者却前“腐”后继,这是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究其原因就是一些为官者既不能“谨小”,也不屑“慎微”。从达县检察院近年立案查处的腐败分子来看,他们都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他们从廉洁到不廉洁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日积月累的过程。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个别乡镇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在基层条件差,工作又辛苦,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占一点,不会失大节,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小错误小毛病组织上会宽容原谅的,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个道理。正是由于这种心理,使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自我约束,最终陷进腐败的深渊。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备“三盆水”。一盆水“洗头”、一盆水“洗脚”、一盆水“洗手”,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始终保持脸、手、脚干净,不该吃的宴请坚决不吃、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始终用《廉洁准则》规范自己、约束自己、要求自己,坚持从我做起,从最小的事情做起,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政准则》。
三要慎欲。古人云:“欲望如火,不遏则燎原;欲望如水,不遏则泛滥”。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在权、钱、色等诱惑下坠马落地,究其原因,无不是为欲所困,为欲所害,都是官欲、权欲、色欲、利欲、占有欲、享受欲太盛。当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物质欲望膨胀而玩弄手中的权柄时,悲剧便不可避免地发生。大贪如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等,小贪如我院查办的达县境内已身陷图圄的赵玲、岑远喜、张国林等,都是典型的例子。作为党员干部就更应该常思常想这些因欲望膨胀而成为阶下囚的原因,防止私欲膨胀。否则,如果私欲一旦膨胀,突破道德和法纪防线,不择手段地去追逐钱、权、色,同样会丧德、丧志、丧气,甚至丧命。所以,党员干部只有把住名利、美色和交往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巍然屹立。
四要慎权。“任何一个囚徒解除镣铐时都没有像我摆脱权力的桎梏时那样心情舒畅……”这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在连任结束时所说的一段话。他执政8年,始终把权力用于国家和人民,生怕有所闪失,因此而诚惶诚恐,以至于两届任满,方觉如释重负。杰弗逊对待权力的审慎态度是值得称许的。在我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决不能作为捞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私利的资本和工具,更不能当作商品来搞权钱交易。因此,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和运用权力,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否则,权力滥用,掌权为己,以权谋私,就会使权力祸国殃民。“古时官为贵,今日民为尊。古时官为本,今日民是根。”为官者来自于人民,应根植于人民之中,必须以民为本,以民为先,甘当公仆,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切实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心为民想。为官者要常思百姓之需,常解百姓之忧,常护百姓权益。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廉洁自律的观念和服务大局的观念。正确认识职务与责任、权力与义务、公仆与主人、做官与做事的关系,解决好为谁执政、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到掌权为民,为民服务上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五要慎好。嗜好有好坏之分,雅俗之别。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嗜好不仅是养性益智的问题,而且是生活作风和道德品质的问题。有资料显示,一些领导干部恰恰是在“嗜好”问题上栽了跟头,翻了船,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他们受到了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得不牢。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沉溺于不良嗜好是非常危险的。你嗜吃喝,就有人投之以佳肴和佳酿;你嗜色舞,就有人投之以粉黛和霓裳;你嗜吹捧,就有人投之以巧言和令色,嗜好恰似捆绑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绳索,成了被别人拉下水的突破口,就会为此而滥用权力,就会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就会指示下级单位或手下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等满足个人嗜好。这不仅葬送自己、坑害国家,还会毁掉周围一些干部,严重败坏党的作风、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使党的执政基础受损。
因此,对党员干部来说,不论官位大小,都应当把修官德放在第一位。常修官德,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定党的理想和信念,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扎扎实实干好党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