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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和谐,关系到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实施。因此,对于这部分地区的公务员的行为和心理激励应该予以高度重视。本文通过激励机制分析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激励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激励机制;对策
2006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得以确立。可以说,《公务员法》对于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作出了巨大贡献。公务员制度强调统一,这对维护新制度的权威来说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我国自东向西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工作环境存在着极大差别。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客观的工作环境都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差距不小。这些地方的公务员常常因为自己所处的工作环境条件艰苦而选择去经济发达的地区寻找就业机会。随之而来的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人才的大量流失的严重后果。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的工作和思想的稳定是有效落实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前提。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边疆少民地区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做一番研究,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激励对策。
一、激励机制对于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性
激励是指一个激发人的行为的心理过程,也就是说通过各种方式激发人的工作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组织中的成员努力完成组织任务,实现组织目标。公务员的激励主要是通过考核,奖惩,工资报酬等措施进行。其目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一)释放人的潜在能力
1895年,泰勒提出几件工资方案以鼓励工人努力工作,完成定额工作任务。这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三点:(1)通过工时研究和分析,制定出一个定额或标准。(2)采用一种叫做“差别计件制”的刺激性付酬制度。(3)工资支付的对象是工人而不是职位。这种激励机制的建立,极大地刺激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想获得更多报酬的欲望,释放了人的工作潜能。在公务员队伍中这种激励的理念通过适当的机制加以运用必定会释放公务员的潜在能力。
(二)提高公共部门的工作效率
政府绩效,其字面意义是指政府所获得的成绩和所获得的,其内涵非常丰富,既包括政府产出的绩效,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社会管理的绩效表现;又包括这政府过程的绩效,即政府在行使职能过程中的绩效表现。一旦公务员的自我价值得以实现,或者说公务员受到激励之后,其工作行为和态度会及时的体现在工作过程当中。
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激励的限制因素
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一定会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客观条件限制因素来影响公务员的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在物质激励方面,由于地处边疆地区,工资待遇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除了基本工资,其他的福利待遇很少发放,甚至没有。另外,住房、住房补助、医疗补助也一直成为困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精神激励方面,艰苦的工作环境,对于部分公务员尤其是女性公务员来说存在很大影响,落后地区的环境会严重影响人的心理落差。在行政文化激励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认知,风俗和非少数民族地区存在较大差异。例如,绝大部分的民族地区效率意识不强、对外封闭、本民族认同等成为公务员激励机制有效实施的强大阻碍。
三、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激励限制的对策
(一)树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人才新观念
边疆地区尤其是文化差异较大的少数民族众多的西南地区,是我国维持边疆稳定的重要地区。这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少数民族问题解决的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因此,在这些地区工作的公务员,无论从思想上,素质上,还是实际的工作上,都需要扎实的经验和能力。可以说,他们是国家在边疆少民地区的重要人才。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落实政府的各项政策,需要这些人才。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
(二)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财政补贴
培养有思想有能力的国家公务员需要物质激励,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留住公务员人才的重要防止也是物質激励。但是,仅仅靠民族地区的经济实力不可能做到留住人才。因此,国家财政需要对这部分人增加财政补贴。此外,相关的住房、医疗津贴也应该进一步加强。保证那些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务员能够及时得到更多物质激励,提高公务员生活水平,让他们放心工作。另一方面,关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应该得到国家的进一步重视。发展经济,是一个地区,观念更新,环境提升的重要途径。
(三)构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良好行政文化
对于民族地区良好行政文化的构建,需要打破原有的一些少数民族所持有的陈旧观念,例如,排斥族外人,保守封闭,专制等。与此同时大力弘扬关于非民族地区的开放,民主的思想。这样不仅可以让公务员的共组积极性得以很大提高,更进一步加强了,边疆地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使得公务员极大地释放工作潜能,在这种物质、精神以及文化的激励下提高公共部门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谭燕萍.克服民族地区公务员地区激励制约因素的对策分析[J].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6月.
[2] 仙珠.少数民族地区绩效考核研究[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3] 《邓小平文选》. 江西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1卷第161页.
[4] 《邓小平文选》. 人民出版社1993版,第3卷第380页.
关键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激励机制;对策
2006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得以确立。可以说,《公务员法》对于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作出了巨大贡献。公务员制度强调统一,这对维护新制度的权威来说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我国自东向西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工作环境存在着极大差别。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客观的工作环境都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差距不小。这些地方的公务员常常因为自己所处的工作环境条件艰苦而选择去经济发达的地区寻找就业机会。随之而来的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人才的大量流失的严重后果。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的工作和思想的稳定是有效落实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前提。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边疆少民地区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做一番研究,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激励对策。
一、激励机制对于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性
激励是指一个激发人的行为的心理过程,也就是说通过各种方式激发人的工作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组织中的成员努力完成组织任务,实现组织目标。公务员的激励主要是通过考核,奖惩,工资报酬等措施进行。其目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一)释放人的潜在能力
1895年,泰勒提出几件工资方案以鼓励工人努力工作,完成定额工作任务。这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三点:(1)通过工时研究和分析,制定出一个定额或标准。(2)采用一种叫做“差别计件制”的刺激性付酬制度。(3)工资支付的对象是工人而不是职位。这种激励机制的建立,极大地刺激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想获得更多报酬的欲望,释放了人的工作潜能。在公务员队伍中这种激励的理念通过适当的机制加以运用必定会释放公务员的潜在能力。
(二)提高公共部门的工作效率
政府绩效,其字面意义是指政府所获得的成绩和所获得的,其内涵非常丰富,既包括政府产出的绩效,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社会管理的绩效表现;又包括这政府过程的绩效,即政府在行使职能过程中的绩效表现。一旦公务员的自我价值得以实现,或者说公务员受到激励之后,其工作行为和态度会及时的体现在工作过程当中。
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激励的限制因素
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一定会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客观条件限制因素来影响公务员的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在物质激励方面,由于地处边疆地区,工资待遇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除了基本工资,其他的福利待遇很少发放,甚至没有。另外,住房、住房补助、医疗补助也一直成为困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精神激励方面,艰苦的工作环境,对于部分公务员尤其是女性公务员来说存在很大影响,落后地区的环境会严重影响人的心理落差。在行政文化激励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认知,风俗和非少数民族地区存在较大差异。例如,绝大部分的民族地区效率意识不强、对外封闭、本民族认同等成为公务员激励机制有效实施的强大阻碍。
三、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激励限制的对策
(一)树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人才新观念
边疆地区尤其是文化差异较大的少数民族众多的西南地区,是我国维持边疆稳定的重要地区。这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少数民族问题解决的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因此,在这些地区工作的公务员,无论从思想上,素质上,还是实际的工作上,都需要扎实的经验和能力。可以说,他们是国家在边疆少民地区的重要人才。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落实政府的各项政策,需要这些人才。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
(二)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财政补贴
培养有思想有能力的国家公务员需要物质激励,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留住公务员人才的重要防止也是物質激励。但是,仅仅靠民族地区的经济实力不可能做到留住人才。因此,国家财政需要对这部分人增加财政补贴。此外,相关的住房、医疗津贴也应该进一步加强。保证那些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务员能够及时得到更多物质激励,提高公务员生活水平,让他们放心工作。另一方面,关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应该得到国家的进一步重视。发展经济,是一个地区,观念更新,环境提升的重要途径。
(三)构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良好行政文化
对于民族地区良好行政文化的构建,需要打破原有的一些少数民族所持有的陈旧观念,例如,排斥族外人,保守封闭,专制等。与此同时大力弘扬关于非民族地区的开放,民主的思想。这样不仅可以让公务员的共组积极性得以很大提高,更进一步加强了,边疆地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使得公务员极大地释放工作潜能,在这种物质、精神以及文化的激励下提高公共部门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谭燕萍.克服民族地区公务员地区激励制约因素的对策分析[J].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6月.
[2] 仙珠.少数民族地区绩效考核研究[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3] 《邓小平文选》. 江西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1卷第161页.
[4] 《邓小平文选》. 人民出版社1993版,第3卷第3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