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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核算标准的主要差异(续) ②换出存货价值增值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例: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的库存商品与乙公司的原材料进行交换。甲公司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购进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值均为120万元。乙公司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购进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2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甲公司换入乙公司的原材料作为库存原材料核算;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