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頡篇》與“書同文”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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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過對20世紀以來出土的漢簡《蒼頡篇》抄本字體的比對分析,認爲秦代李斯等所作蒼頡三篇所用的字體就是當時的通用字體,即日常官府文書中所常用的秦隸,而不是許慎所説的小篆.進而推論秦代所推行的“書同文”,也就是用“秦文”統一六國文字,所謂“秦文”在班固看來是“秦篆”,現在看來就是“秦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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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爲S.446是敦煌遺書中一件比較獨特的寫本,内容爲唐明皇天寶七載《加應道尊號大赦詔書》,前後殘缺,保存文字與傳世本互有差異,以敦煌本爲優.此件寫本以正書爲主,間雜行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