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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这是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中强调的一个原则。教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成员,教师应该而且必须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工作。
一、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教师的角色特点源于教师特定的角色职责,教师的角色职责就是教师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我国《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教师法》对教师职责(义务)的规定,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及要求,我认为,与其他职业人员相比,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可发挥以下特殊作用:
1.培育人的和谐理念
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首先可通过培养人才来实现。在育人的过程中,培育人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要求教师要“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育学生和谐理念,就是完成《教师法》所提出的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促进学生在“品德”方面发展的要求。因此,教师应在本职工作中,用和谐思想武装学生,使学生树立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想信念,并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事业中来。
2.培养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才能
仅有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想信念,没有建设和谐社会的真实本领,要建成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要求教师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论是国家教育方针还是学校教学计划,从来都把培养学生才能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要求教师必须完成。《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教育”、第(四)款要求教师要促进学生“智力”发展,就是要求教师要培养学生的“才能”。因此,教师可在培育学生的和谐理念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才能,让学生既有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德”,也有能建设和谐社会大厦的“才”。
3.传播和谐社会思想,营造和谐社会舆论
《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师生开展社会活动的任务多样,内容丰富,而教师组织、带领学生传播先进社会思想和营造正确社会舆论,历来是师生社会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因为这一工作既可使学生牢固树立正确思想,又能使社会风气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是先进的思想,教师既要在学生当中传播,还要向其他社会成员传播。
4.为和谐社会建设献计献策
教师是智力工作者,是兼具研究职责的群体,是社会智库的重要“供货”者,大学教师尤其如此。教师可履行这一天职,从宏观及微观多种角度和层面,研究和谐社会建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教师为和谐社会建设献计献策,也是在履行《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要求。
5.充当社会和谐的示范者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引领者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一支领导力量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表率示范,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义不容辞地要起到这种作用。但是,单靠这支力量还不足以完成和谐社会建设的示范和导向工作,还需要社会上的其他先进分子加以辅佐。教师是知识分子,历来被群众看成是智慧和良知的代表,是先进的社会群体,对国家倡导的任何活动,教师认可与否及积极参与与否,都会在群众中产生样板效应,对文化水平较低的社会成员尤其如此。
总之,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具有软件性、示范性、导向性和根本性。
二、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应具备的条件
教师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并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就必须从以下六个方面不断加强修养,克服缺点,完善自我。
1.牢固树立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意识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任何态度和行动都源于需要,需要是人的积极性的源泉。要让教师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让教师认识到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能极大地满足自己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认识到不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将损害自己的现实利益。为此,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以下两件工作。第一,对教师做思想动员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只有和谐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教师才能过上幸福生活,因此,和谐符合教师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同时,国家和社会关注和谐问题,自然也会关注并逐步解决教师身上的工作偏重、压力偏大、收入偏低、保障偏弱等不和谐问题,有利于实现教师的现实利益。认识到这些,广大教师就会产生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内驱力。第二,制定一些强制性规定,要求教师必须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消极对待者或破坏和谐者将被追究责任。因为,通过思想工作之后,个别教师仍然会有坐享其成的思想,要使每位教师都消除这种思想,必须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只有既通过思想动员激发强大内驱力,又通过责任追究营造适当外压力,才会使教师树立并保持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意识。
2.培植高尚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情操
教师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根据“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对照自己的思想和品德现状,消除错误的观念,矫正不良的品德,尤其要克服社会上对部分教师所诟病的,如对学生丧失爱心、对弱势者缺乏关怀、为特殊利益集团代言辩解、唯利是图、良知泯灭等等问题,做一名思想和品德都高尚的人民教师,才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真正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3.全面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教师是用自身的知识、智力作为手段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在教师应具备的众多知识、智力当中,第一位的知识智力是对和谐社会理论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和灵活务实的应用。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行动的自觉取决于头脑的觉悟,而觉悟又以认识为基础,对事物的认识越全面深刻,相应的觉悟水平就会越高。只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高度觉悟的教师,才能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去建设和谐社会。因此,教师要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及主要措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对和谐社会建设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及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尤其是对《决定》向教育系统提出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要全面理解、系统把握、深刻领会,并积极内化为理想信念。唯有如此,教师才能自觉投身到这场伟大实践中,才能回答人民群众的困惑。
4.提升建设和谐社会本领
(1)育人本领。育人本领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应具备的看家本领。但是,我国一些教师的育人本领却不够强。这可从教师学历不达标和课堂教学水平低两方面看出。国家教育部发布的《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我国专任教师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62%,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5.22%,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3.46%,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67.74%。换句话说,我国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教师学历不合格率分别为1.38%、4.78%、16.54%、32.26%。此外,我国许多教师还无法适应素质教育要求,课堂教学水平不高,采用拖堂、补课、加大家庭作业量等办法,来弥补课堂教学质量的不足,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令部分学生患上厌学恐学症,引发了出走、自杀等震惊社会的不和谐事件。这些现象说明一些教师的育人本领亟须加强。
(2)科研本领。目前,我国教师的整体科研能力有待提高。除了高等学校教师外,中等学校、初等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的大部分教师对科研还是不感兴趣,科研能力偏弱。科研不兴,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就是一句空话,教师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也是一句空话。
(3)参政议政本领。在一些教师的心里仍有一个误解,以为要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才需要参政议政,普通教师人微言轻,想也无益。其实,在现代国家里,公民都可以参政议政,也应该参政议政。行政是公民的权力,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如何,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教师应该学习参政议政,学会参与选举,参与决策,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以促使政府真正为民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促进社会和谐。
5.重视心理修养,保持心理健康
教师心理不健康对学生身心的影响,主要通过其对学生的冷落、讽刺、压制、体罚和侵犯等形式产生的。在教师伤害学生的案件中,有不少优秀教师成为“元凶”,令人遗憾和震惊,究其原因,这些教师只是在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方面优秀,自控力、抗压力等心理素质却不优秀。因此,教师要真正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而不是破坏者,健康的心理是必不可少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引导教师学会加强心理修养,教师自身也要自觉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调适技法,促进自己心理健康。
6.自觉学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
由教师伤害学生而导致的家长大闹学校、教师被判刑等不和谐事件的多次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忽视法律知识学习,对《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教师伤害学生所应负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以为教师“拿捏”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此外,教师乱收费、教师为表达自己的诉求而破坏社会秩序等不和谐事件的发生,也说明了教师法治意识不强。因此,教师要改变以往对法律学习考试活动冷漠、抵制的态度,积极学法守法,做到依法行事。
三、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
结合教师的本职工作职责,我认为教师应从以下四个途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1.通过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教育教学工作虽然普通平凡,但与建设和谐社会关系重大。现在社会上影响和谐的因素很多,与学校教育有关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学生毕业就不了业;二是学生违法犯罪;三是学生因学业压力大和生活困难而出走、自杀。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不高。学生素质不高,根源在教育教学质量有问题。因此,教师要增强责任心,紧密结合经济社会需要培养人才,主动更新教学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以及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情,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铸造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改变不合时宜的择业就业观念,增强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消除因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引发的社会不和谐。
2.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创建优质学校,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教育系统内的不和谐并导致社会不和谐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优质教育资源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学生为了进优质学校(即重点学校),上演了一出出家长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和学校借机乱收费的不和谐闹剧。薄弱校的大量存在,与一些教师自身素质偏低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教师要通过自学、进修和重视科研等办法,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创建更多的优质学校。此外,优质学校的教师要踊跃到薄弱校任教,为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贡献力量。
3.通过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教师在这方面可大有作为。首先,教师要给自己所带的班级建立有利于和谐的班规,并协助订立全校性的有助于校园和谐的校规。其次,教师在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家属关系、师生关系甚至于家庭成员关系上要做到和睦相处,做学生的表率。第三,教师要引导学生遵守班规校规,处理好人与人、宿舍与宿舍、班与班之间的关系。第四,教师要利用讲台、广播、校刊、墙(板)报等阵地,宣传人与人、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思想,营造正确的校园舆论,促进校园和谐。第五,教师可通过开展扶贫济困、全民健身、心理咨询等活动,帮助生活困难、身体有疾病和心理有困扰的师生克服困难。第六,开展监督活动,促使教学、管理、生活、学习、课外活动乃至收费的合法有序进行。第七,教师要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既要争取解决自己的困难和问题,又不破坏和谐的社会秩序。校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和谐了,社会和谐就多了一份保证。
4.通过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教师要利用亲朋聚会、家校联系、学术活动、社会兼职活动和单位派遣支农、支企、扶贫等机会,宣传和谐社会思想,营造和谐社会舆论,探讨和谐社会建设具体方案,为培育国民的共同理想和信念,为扭转社会的道德失范和犯罪猖獗,为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为提高失业人员谋生本领,为经济增产增效和生产安全,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改革分配不公,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医疗,为建设新农村,为培育社会创造活力,献策献力。
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的教师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采取不同的途径。只要是既不影响本职工作,又能有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都是可取的。
一、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教师的角色特点源于教师特定的角色职责,教师的角色职责就是教师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我国《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教师法》对教师职责(义务)的规定,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及要求,我认为,与其他职业人员相比,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可发挥以下特殊作用:
1.培育人的和谐理念
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首先可通过培养人才来实现。在育人的过程中,培育人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要求教师要“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育学生和谐理念,就是完成《教师法》所提出的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促进学生在“品德”方面发展的要求。因此,教师应在本职工作中,用和谐思想武装学生,使学生树立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想信念,并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建设事业中来。
2.培养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才能
仅有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想信念,没有建设和谐社会的真实本领,要建成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要求教师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论是国家教育方针还是学校教学计划,从来都把培养学生才能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要求教师必须完成。《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教育”、第(四)款要求教师要促进学生“智力”发展,就是要求教师要培养学生的“才能”。因此,教师可在培育学生的和谐理念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才能,让学生既有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德”,也有能建设和谐社会大厦的“才”。
3.传播和谐社会思想,营造和谐社会舆论
《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师生开展社会活动的任务多样,内容丰富,而教师组织、带领学生传播先进社会思想和营造正确社会舆论,历来是师生社会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因为这一工作既可使学生牢固树立正确思想,又能使社会风气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是先进的思想,教师既要在学生当中传播,还要向其他社会成员传播。
4.为和谐社会建设献计献策
教师是智力工作者,是兼具研究职责的群体,是社会智库的重要“供货”者,大学教师尤其如此。教师可履行这一天职,从宏观及微观多种角度和层面,研究和谐社会建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教师为和谐社会建设献计献策,也是在履行《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要求教师“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要求。
5.充当社会和谐的示范者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引领者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一支领导力量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表率示范,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义不容辞地要起到这种作用。但是,单靠这支力量还不足以完成和谐社会建设的示范和导向工作,还需要社会上的其他先进分子加以辅佐。教师是知识分子,历来被群众看成是智慧和良知的代表,是先进的社会群体,对国家倡导的任何活动,教师认可与否及积极参与与否,都会在群众中产生样板效应,对文化水平较低的社会成员尤其如此。
总之,教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具有软件性、示范性、导向性和根本性。
二、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应具备的条件
教师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并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就必须从以下六个方面不断加强修养,克服缺点,完善自我。
1.牢固树立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意识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任何态度和行动都源于需要,需要是人的积极性的源泉。要让教师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让教师认识到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能极大地满足自己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认识到不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将损害自己的现实利益。为此,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以下两件工作。第一,对教师做思想动员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只有和谐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教师才能过上幸福生活,因此,和谐符合教师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同时,国家和社会关注和谐问题,自然也会关注并逐步解决教师身上的工作偏重、压力偏大、收入偏低、保障偏弱等不和谐问题,有利于实现教师的现实利益。认识到这些,广大教师就会产生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内驱力。第二,制定一些强制性规定,要求教师必须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消极对待者或破坏和谐者将被追究责任。因为,通过思想工作之后,个别教师仍然会有坐享其成的思想,要使每位教师都消除这种思想,必须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只有既通过思想动员激发强大内驱力,又通过责任追究营造适当外压力,才会使教师树立并保持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意识。
2.培植高尚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情操
教师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根据“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对照自己的思想和品德现状,消除错误的观念,矫正不良的品德,尤其要克服社会上对部分教师所诟病的,如对学生丧失爱心、对弱势者缺乏关怀、为特殊利益集团代言辩解、唯利是图、良知泯灭等等问题,做一名思想和品德都高尚的人民教师,才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真正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3.全面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教师是用自身的知识、智力作为手段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在教师应具备的众多知识、智力当中,第一位的知识智力是对和谐社会理论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和灵活务实的应用。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行动的自觉取决于头脑的觉悟,而觉悟又以认识为基础,对事物的认识越全面深刻,相应的觉悟水平就会越高。只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高度觉悟的教师,才能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去建设和谐社会。因此,教师要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及主要措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对和谐社会建设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及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尤其是对《决定》向教育系统提出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要全面理解、系统把握、深刻领会,并积极内化为理想信念。唯有如此,教师才能自觉投身到这场伟大实践中,才能回答人民群众的困惑。
4.提升建设和谐社会本领
(1)育人本领。育人本领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应具备的看家本领。但是,我国一些教师的育人本领却不够强。这可从教师学历不达标和课堂教学水平低两方面看出。国家教育部发布的《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我国专任教师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62%,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5.22%,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3.46%,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67.74%。换句话说,我国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教师学历不合格率分别为1.38%、4.78%、16.54%、32.26%。此外,我国许多教师还无法适应素质教育要求,课堂教学水平不高,采用拖堂、补课、加大家庭作业量等办法,来弥补课堂教学质量的不足,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令部分学生患上厌学恐学症,引发了出走、自杀等震惊社会的不和谐事件。这些现象说明一些教师的育人本领亟须加强。
(2)科研本领。目前,我国教师的整体科研能力有待提高。除了高等学校教师外,中等学校、初等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的大部分教师对科研还是不感兴趣,科研能力偏弱。科研不兴,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就是一句空话,教师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也是一句空话。
(3)参政议政本领。在一些教师的心里仍有一个误解,以为要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才需要参政议政,普通教师人微言轻,想也无益。其实,在现代国家里,公民都可以参政议政,也应该参政议政。行政是公民的权力,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如何,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教师应该学习参政议政,学会参与选举,参与决策,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以促使政府真正为民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促进社会和谐。
5.重视心理修养,保持心理健康
教师心理不健康对学生身心的影响,主要通过其对学生的冷落、讽刺、压制、体罚和侵犯等形式产生的。在教师伤害学生的案件中,有不少优秀教师成为“元凶”,令人遗憾和震惊,究其原因,这些教师只是在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方面优秀,自控力、抗压力等心理素质却不优秀。因此,教师要真正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而不是破坏者,健康的心理是必不可少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引导教师学会加强心理修养,教师自身也要自觉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调适技法,促进自己心理健康。
6.自觉学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
由教师伤害学生而导致的家长大闹学校、教师被判刑等不和谐事件的多次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忽视法律知识学习,对《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教师伤害学生所应负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以为教师“拿捏”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此外,教师乱收费、教师为表达自己的诉求而破坏社会秩序等不和谐事件的发生,也说明了教师法治意识不强。因此,教师要改变以往对法律学习考试活动冷漠、抵制的态度,积极学法守法,做到依法行事。
三、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
结合教师的本职工作职责,我认为教师应从以下四个途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1.通过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教育教学工作虽然普通平凡,但与建设和谐社会关系重大。现在社会上影响和谐的因素很多,与学校教育有关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学生毕业就不了业;二是学生违法犯罪;三是学生因学业压力大和生活困难而出走、自杀。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不高。学生素质不高,根源在教育教学质量有问题。因此,教师要增强责任心,紧密结合经济社会需要培养人才,主动更新教学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以及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情,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铸造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改变不合时宜的择业就业观念,增强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消除因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引发的社会不和谐。
2.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创建优质学校,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教育系统内的不和谐并导致社会不和谐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优质教育资源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学生为了进优质学校(即重点学校),上演了一出出家长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和学校借机乱收费的不和谐闹剧。薄弱校的大量存在,与一些教师自身素质偏低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教师要通过自学、进修和重视科研等办法,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创建更多的优质学校。此外,优质学校的教师要踊跃到薄弱校任教,为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贡献力量。
3.通过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教师在这方面可大有作为。首先,教师要给自己所带的班级建立有利于和谐的班规,并协助订立全校性的有助于校园和谐的校规。其次,教师在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家属关系、师生关系甚至于家庭成员关系上要做到和睦相处,做学生的表率。第三,教师要引导学生遵守班规校规,处理好人与人、宿舍与宿舍、班与班之间的关系。第四,教师要利用讲台、广播、校刊、墙(板)报等阵地,宣传人与人、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思想,营造正确的校园舆论,促进校园和谐。第五,教师可通过开展扶贫济困、全民健身、心理咨询等活动,帮助生活困难、身体有疾病和心理有困扰的师生克服困难。第六,开展监督活动,促使教学、管理、生活、学习、课外活动乃至收费的合法有序进行。第七,教师要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既要争取解决自己的困难和问题,又不破坏和谐的社会秩序。校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和谐了,社会和谐就多了一份保证。
4.通过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教师要利用亲朋聚会、家校联系、学术活动、社会兼职活动和单位派遣支农、支企、扶贫等机会,宣传和谐社会思想,营造和谐社会舆论,探讨和谐社会建设具体方案,为培育国民的共同理想和信念,为扭转社会的道德失范和犯罪猖獗,为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为提高失业人员谋生本领,为经济增产增效和生产安全,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改革分配不公,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医疗,为建设新农村,为培育社会创造活力,献策献力。
教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的教师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采取不同的途径。只要是既不影响本职工作,又能有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都是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