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初美盘起胳膊,闭起眼睛靠在座位的角落上。金色小耳环随看车身的摇摆而发出闪光。她那身午夜篮的洋装死如特别为配合车厢的黑暗而订做似的。她那涂上淡色口红的嘴唇形状美好,就像自言自语似地不时移噱看。见到她的风姿时,我觉得我能了解永泽何以邀她作为特殊对象了。比她漂亮的女孩多的是,对于那种女孩,永泽要多少有多少。然而像初美这样的女子,她有某种强烈震撼人心的气质。那并不是她发出强大的力量来摇撼对方。她所发的力量极其微小,却能引起对方的心发生共鸣。在计程车抵达涩谷之前,我一直注视她,然后不停地想,她在我心中引起的感情震撼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
我之所以想起那是什么感情,乃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当时我为了访问某位画家而来到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圣他非市,傍晚时走进附近的意大利烧饼店,一边喝啤酒啃烧饼,一边注视看美如奇迹的夕阳。整个世界都染红了。从我的手到碟子桌子,触目所见的一切都染红了。就像把一杯特制的果汁从头浇下来一般鲜艳的红。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暮色中,我突然想起初美。然后领悟到当时她带给我的震撼到底是什么。那是一种无法满足,而且以后永远不可能满足的少年期的幢慢。很久以前,我把那样纯洁无垢的懂慌撇弃在某个地方,而我甚至想不起它曾经存在我心间。初美所震撼我的,乃是长期沈睡在我体内的"自己的一部分"。
当我察觉时,我觉得有一种几乎想放声大哭的悲哀。初美实实在在是一位特殊的女性,应该有人竭尽所能救她一把才是。
然而,永泽和我都无法挽救她。初美就如我所认识的许多朋友一样,到了人生的某个阶段时,突然想起似地了断自己的生命。她在永泽去了德国两年后。嫁给另外一个男人,又在两年后割腕自尽了。
把她的死通知我的当然是永泽了。他从波昂写信给我。"初美的死,令我觉得有些什么消失了,连我也认为是件痛苦难堪的事。"我把他的信撕碎上掉,从此不再写信给他。
我们走进一间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酒。我和初美几乎没有开口说话。我和她就像进入倦怠期的夫妇一样,相对无语地生看喝酒啃花生。不久店内拥挤起来。我们快定出外散散步。初美说要由她付帐,我说是我邀她来的而掏腰包。
出到外面时,夜间空气变得寒冷起来。初美披上一件浅灰色的开襟毛衣,继续无言地走在我旁边。我把双手插进裤袋里,漫无目标地陪她在夜晚的街头缓缓移动脚步。我不由想道:这简直和直子并行时一模一样。
"渡邊君,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初美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你会打桌球?"
"嗯,还相当不错哩。你怎么样?"
"四个球的,打是能打,就是打不太好。"
"那就去吧。"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胡同尽头的小店。初美一身漂亮的连衣裙,我则是海军蓝运动衫和便式领带——我俩的这副打扮在桌球室里极为显眼,初美却不甚在意,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嚓嚓"触了几下杆头。随即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我们玩了两回四个球的。初美果然如同她自己说的,球技相当娴熟。我因为缠着厚厚的绷带,击球总有些不够灵便,结果两回都她赢了。
"打得不错嘛!"我甘拜下风。
"人不可貌相,是吧?"初美一边认真测量球的位置,一边嫣然笑道。
"到底在哪里练出来的?"
"我爷爷从前专门喜欢玩这个,自家就有球台。小时候每次去那里,都和哥哥两人捅来捅去。稍大一些后,爸爸就教正规的击球方法。是个好人呐,又时髦又潇洒,已经死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说自己过去在纽约见过迪亚娜·达宾。"
她接连赢了三回,第四回输了。我好不容易捞回一回,随后便打了几个乖球。
"都怪绷带。"初美安慰道。
"好久没打的关系,两年零五个月没打了。"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一个朋友就是和我打桌球那天夜里死的,所以记得很确切。"
"那以后就不再打了?"
"不,倒也不全是为这个,"我沉吟一下答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就失去了打桌球的机会——就这么回事。"
"朋友怎么死的?"
"交通事故。"
(待续)
我之所以想起那是什么感情,乃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当时我为了访问某位画家而来到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圣他非市,傍晚时走进附近的意大利烧饼店,一边喝啤酒啃烧饼,一边注视看美如奇迹的夕阳。整个世界都染红了。从我的手到碟子桌子,触目所见的一切都染红了。就像把一杯特制的果汁从头浇下来一般鲜艳的红。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暮色中,我突然想起初美。然后领悟到当时她带给我的震撼到底是什么。那是一种无法满足,而且以后永远不可能满足的少年期的幢慢。很久以前,我把那样纯洁无垢的懂慌撇弃在某个地方,而我甚至想不起它曾经存在我心间。初美所震撼我的,乃是长期沈睡在我体内的"自己的一部分"。
当我察觉时,我觉得有一种几乎想放声大哭的悲哀。初美实实在在是一位特殊的女性,应该有人竭尽所能救她一把才是。
然而,永泽和我都无法挽救她。初美就如我所认识的许多朋友一样,到了人生的某个阶段时,突然想起似地了断自己的生命。她在永泽去了德国两年后。嫁给另外一个男人,又在两年后割腕自尽了。
把她的死通知我的当然是永泽了。他从波昂写信给我。"初美的死,令我觉得有些什么消失了,连我也认为是件痛苦难堪的事。"我把他的信撕碎上掉,从此不再写信给他。
我们走进一间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酒。我和初美几乎没有开口说话。我和她就像进入倦怠期的夫妇一样,相对无语地生看喝酒啃花生。不久店内拥挤起来。我们快定出外散散步。初美说要由她付帐,我说是我邀她来的而掏腰包。
出到外面时,夜间空气变得寒冷起来。初美披上一件浅灰色的开襟毛衣,继续无言地走在我旁边。我把双手插进裤袋里,漫无目标地陪她在夜晚的街头缓缓移动脚步。我不由想道:这简直和直子并行时一模一样。
"渡邊君,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初美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你会打桌球?"
"嗯,还相当不错哩。你怎么样?"
"四个球的,打是能打,就是打不太好。"
"那就去吧。"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胡同尽头的小店。初美一身漂亮的连衣裙,我则是海军蓝运动衫和便式领带——我俩的这副打扮在桌球室里极为显眼,初美却不甚在意,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嚓嚓"触了几下杆头。随即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我们玩了两回四个球的。初美果然如同她自己说的,球技相当娴熟。我因为缠着厚厚的绷带,击球总有些不够灵便,结果两回都她赢了。
"打得不错嘛!"我甘拜下风。
"人不可貌相,是吧?"初美一边认真测量球的位置,一边嫣然笑道。
"到底在哪里练出来的?"
"我爷爷从前专门喜欢玩这个,自家就有球台。小时候每次去那里,都和哥哥两人捅来捅去。稍大一些后,爸爸就教正规的击球方法。是个好人呐,又时髦又潇洒,已经死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说自己过去在纽约见过迪亚娜·达宾。"
她接连赢了三回,第四回输了。我好不容易捞回一回,随后便打了几个乖球。
"都怪绷带。"初美安慰道。
"好久没打的关系,两年零五个月没打了。"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一个朋友就是和我打桌球那天夜里死的,所以记得很确切。"
"那以后就不再打了?"
"不,倒也不全是为这个,"我沉吟一下答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就失去了打桌球的机会——就这么回事。"
"朋友怎么死的?"
"交通事故。"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