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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各类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探究食品安全影响因素,并具体探究事物本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总体来说,制约食品安全的因素主要有种植养殖遗留食物安全隐患、食品经营者败德行为、消费者消费心理以及政府监管失效等。
[关键词]食品安全;消费;监管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321-01
一、种植养殖遗留食物安全隐患
在产品种植和养殖过程中,易遗留食品安全隐患。不难理解,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人为或者非人为的使食物携带对人体,易给人造成健康或者亚健康的伤害,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可忽视。在种植过程中,农户为经济利益,使用廉价催熟剂和有毒有害的肥料,将农产品快速催熟。一些打着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招牌的农户或者不法商贩,公然滥用催熟剂,这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和影响。比如廉价的“座果灵”就可以催熟大量的果实,而催熟剂是国家允许生产的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如若使用不当,则很可能对人体造成健康威胁。比如过量使用催熟剂,就会使有毒物质残留在果实中,食用后对人体造成健康隐患。
在养殖环节,抗生素滥用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不少见。然而畜牧行业抗生素的使用增加的趋势比较明显,猪、鸡鸭、奶牛等大型养殖场抗生素的使用都比较普遍。因为现代养殖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快速培育出体积大的猪禽等,需要供给大量的蛋白质,这就需要给猪禽等动物注射抗生素,以防动物生病。简而言之,养殖场为了快速牟利,减少成本,就在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抗生素,引致细菌产生耐药性,这种耐药性随即通过环境、食用养殖的动物肉制品等方式传播至人体,从而给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二、食品经营者败德行为加大食品安全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末,全国规模以上食品企业仅仅有3.9万余家,中小型食品企业特别多,有些企业虽然取得了生产和经营许可,但质量差,有的企业违法经营成本较低,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而在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是不可低估的,但是,由于目前对于中小企业的监管仍存在粗放性特点,对于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自律性对于确保食品安全供给就显得尤为关键。而现实情况是,很多食品企业,特别是小型食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遵守《食品安全法》意识薄弱,未切实将食品安全摆在生产经营的第一位,公然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假劣食品。这种食品经营者的败德行为加大了食品安全风险。在乡村,食品经营者就更倾向于经营品质低劣的食品,以低价销售,这也在农村形成了良好的市场供求状态。塑料米、老鼠羊肉串、化学豆腐、甲醛鸭血、掺假蜂蜜、被污染的瓶装水、烂米粉、瘦肉精等假劣食品,曾经长期被消费者食用,食品经营者为了个人私利,在明知假劣食品对人体会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制售这样的食品,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些黑心厂商地址比较隐蔽,也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对其监管存在较大难度。
三、消费者消费心理与消费过程影响食品安全
消费者消费心理使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成为常态。普通消费者在无法辨别食品安全性的情况下,存在购买廉价食品的倾向。特别是在农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对“三无”食品不但不抗拒,而是图便宜,更无暇了解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尽管如今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相关部门也对农村食品安全乱象进行了整治,关闭了一批农村违法食品小型企业和小作坊然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很严重。
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维权越来越难。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表面上是对消费者的维权越来越有利,但实际情况是,消费者因为取证和食品检测难以攻克技术难题,无法有效维权。比如对于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情况,消费者维权需要找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一旦鉴定结果是食品不存在安全问题,那么消费者就会增加了维权成本。加上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经营者没有举证责任,在消费者维权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维权就很难实现。
四、监管失效与监管盲区并存影响食品安全效果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多头管理模式,多头交叉的管理格局必然导致全责错位、资源配置低,而新的监管体制并不能在短期内很好地调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受旧体制的制约,人员、权限、机构等各要素的调整和优化也难以一步到位。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的监管失效。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决定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着分段监管,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实际上就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过程的漏洞和监管盲区。各监管部门各管一段也容易造成其职能错位,进而造成监管盲区。这种分段监管的模式最终导致整个监管失效。特别是在广大农村,随着网络的普及,农村在享受发达的现代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同时承担着由此带来的不安全风险。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这一块原本就属于较薄弱环节,山寨食品更是在农村泛滥成灾。囿于监管资源有限,农村食品安全取证难,对其监管更是难上加难。总的来说,监管体制的不完善,监管力量薄弱以及监管能力差导致监管失效的现象经常存在。这是影响食品安全的比较关键的因素之一。
针对以上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拟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培养企业社会责任、消费者个人消费维权以及加强社会监督等角度,保障食品安全。具体来说,监管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无缝监管,在种植过程的监管应该强化;针对性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有关部门应为消费者提供取证和食品安全监测等服务;企业要自觉尚德守法,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树立良好相信,打造精良品牌,供给优质产品;消费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消费过程中应有主动保留维权证据的意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特别是要针对农村监管盲区,加强社会监管力度,以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本文作为辽宁社科规划基金一般项目:“辽宁省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编号:L14BGL022)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王淑娟(1979—),女,辽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公共管理。
[关键词]食品安全;消费;监管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321-01
一、种植养殖遗留食物安全隐患
在产品种植和养殖过程中,易遗留食品安全隐患。不难理解,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人为或者非人为的使食物携带对人体,易给人造成健康或者亚健康的伤害,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可忽视。在种植过程中,农户为经济利益,使用廉价催熟剂和有毒有害的肥料,将农产品快速催熟。一些打着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招牌的农户或者不法商贩,公然滥用催熟剂,这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和影响。比如廉价的“座果灵”就可以催熟大量的果实,而催熟剂是国家允许生产的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如若使用不当,则很可能对人体造成健康威胁。比如过量使用催熟剂,就会使有毒物质残留在果实中,食用后对人体造成健康隐患。
在养殖环节,抗生素滥用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不少见。然而畜牧行业抗生素的使用增加的趋势比较明显,猪、鸡鸭、奶牛等大型养殖场抗生素的使用都比较普遍。因为现代养殖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快速培育出体积大的猪禽等,需要供给大量的蛋白质,这就需要给猪禽等动物注射抗生素,以防动物生病。简而言之,养殖场为了快速牟利,减少成本,就在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抗生素,引致细菌产生耐药性,这种耐药性随即通过环境、食用养殖的动物肉制品等方式传播至人体,从而给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二、食品经营者败德行为加大食品安全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末,全国规模以上食品企业仅仅有3.9万余家,中小型食品企业特别多,有些企业虽然取得了生产和经营许可,但质量差,有的企业违法经营成本较低,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而在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是不可低估的,但是,由于目前对于中小企业的监管仍存在粗放性特点,对于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自律性对于确保食品安全供给就显得尤为关键。而现实情况是,很多食品企业,特别是小型食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遵守《食品安全法》意识薄弱,未切实将食品安全摆在生产经营的第一位,公然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假劣食品。这种食品经营者的败德行为加大了食品安全风险。在乡村,食品经营者就更倾向于经营品质低劣的食品,以低价销售,这也在农村形成了良好的市场供求状态。塑料米、老鼠羊肉串、化学豆腐、甲醛鸭血、掺假蜂蜜、被污染的瓶装水、烂米粉、瘦肉精等假劣食品,曾经长期被消费者食用,食品经营者为了个人私利,在明知假劣食品对人体会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制售这样的食品,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些黑心厂商地址比较隐蔽,也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对其监管存在较大难度。
三、消费者消费心理与消费过程影响食品安全
消费者消费心理使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成为常态。普通消费者在无法辨别食品安全性的情况下,存在购买廉价食品的倾向。特别是在农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对“三无”食品不但不抗拒,而是图便宜,更无暇了解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尽管如今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相关部门也对农村食品安全乱象进行了整治,关闭了一批农村违法食品小型企业和小作坊然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很严重。
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维权越来越难。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表面上是对消费者的维权越来越有利,但实际情况是,消费者因为取证和食品检测难以攻克技术难题,无法有效维权。比如对于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情况,消费者维权需要找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一旦鉴定结果是食品不存在安全问题,那么消费者就会增加了维权成本。加上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经营者没有举证责任,在消费者维权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维权就很难实现。
四、监管失效与监管盲区并存影响食品安全效果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多头管理模式,多头交叉的管理格局必然导致全责错位、资源配置低,而新的监管体制并不能在短期内很好地调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受旧体制的制约,人员、权限、机构等各要素的调整和优化也难以一步到位。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的监管失效。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决定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着分段监管,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实际上就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过程的漏洞和监管盲区。各监管部门各管一段也容易造成其职能错位,进而造成监管盲区。这种分段监管的模式最终导致整个监管失效。特别是在广大农村,随着网络的普及,农村在享受发达的现代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同时承担着由此带来的不安全风险。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这一块原本就属于较薄弱环节,山寨食品更是在农村泛滥成灾。囿于监管资源有限,农村食品安全取证难,对其监管更是难上加难。总的来说,监管体制的不完善,监管力量薄弱以及监管能力差导致监管失效的现象经常存在。这是影响食品安全的比较关键的因素之一。
针对以上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拟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培养企业社会责任、消费者个人消费维权以及加强社会监督等角度,保障食品安全。具体来说,监管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无缝监管,在种植过程的监管应该强化;针对性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有关部门应为消费者提供取证和食品安全监测等服务;企业要自觉尚德守法,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树立良好相信,打造精良品牌,供给优质产品;消费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消费过程中应有主动保留维权证据的意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特别是要针对农村监管盲区,加强社会监管力度,以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本文作为辽宁社科规划基金一般项目:“辽宁省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编号:L14BGL022)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王淑娟(1979—),女,辽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