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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时局动荡,许多文人死于非命,历仕北齐、北周、隋三个王朝的著名诗人薛道衡(540-609)就是其中一位——他在70岁时被隋炀帝杨广(569-618)杀掉。
《隋书·薛道衡传》载,隋炀帝上台后,薛老由检校襄州总管调任播州刺史,不久即上书请求退休,炀帝不同意,召他进京,准备另行安排为秘书监;而薛老到京以后,特别呈上《高祖文皇帝颂》,把今上的父皇隋文帝杨坚(541-604)大大歌颂了一番,不料炀帝看了以后非常不高兴。这是因为他与晚年的父皇杨坚本是十分不睦的:文帝病重时忽然打算取消现任太子也就是杨广本人的继承权,召回已被废为庶人的前任太子杨勇;结果是“高祖暴崩”,杨广又迅即“伪为高祖敕书,赐庶人(杨勇)死。追封房陵王,不为立嗣”(《隋书·文四子传》)。炀帝之以马上台是很动了手脚的,对着他来赞美高祖文皇帝无异于批逆鳞,所以他对大臣苏威说:“道衡致美先朝,此《鱼藻》之义也。”此时已暗暗准备来整他,而后来事情更有了戏剧性的进展:
于是拜司隶大夫,将置之罪。道衡不悟。司隶刺史房彦谦素相善,知必及祸,劝之杜绝宾客,卑辞下气,而道衡不能用。会议新令,久不能决,道衡谓朝士曰:“向使高颎不死,令决当久行。”有人奏之,帝怒曰:“汝忆高颎耶?”付执法者勘之。道衡自以非大过,促宪司早断。暨于奏日,冀帝赦之,勅家人具馔,以备宾客来候者。及奏,帝令自尽。道衡殊不意,未能引诀。宪司重奏,缢而杀之,妻子徙且末。时年七十。天下冤之。(《隋书·薛道衡传》)
薛道衡死得实在冤枉。他的问题在于不明白宫廷政治中不足为外人道的奥妙,又有点倚老卖老的做派,殊不知有些敏感问题根本不能碰,帝王又往往听不得不同的意见,炀帝刚愎自用,根本不讲什么民主,尤其容不得批评。薛道衡书生气十足,结果搭上了一条老命。如果他实行好友房彦谦所说的“杜绝宾客,卑辞下气”而不是反其道以行之,事情也许不至于弄得如此不可收拾死有余辜吧。
《鱼藻》是《诗经·小雅》里的一篇,诗云:“鱼在在藻,有颁其首。王在在镐,岂乐饮酒。鱼在在藻,有莘其尾。王在在镐,饮酒乐岂。鱼在在藻,依于其蒲。王在在镐,有那其居。”小序解释诗意说:“刺幽王也。言万物失其性,王居镐京,将不能以自乐,故君子思古之武王也。”诗的本意是否就是如此其实很难说,但古人总是根据权威的解释这样来理解的。隋炀帝对苏威说的那句话,意思是指薛道衡的《高祖文皇帝颂》表面上歌颂先皇,实际上是在骂自己。宋人叶适写道:
隋炀帝戕杀父兄而取其位,薛道衡乃上《文帝颂》,极于褒崇,不知而言是为不智,知而言之,夸虚谄而示实讥,真所谓“《鱼藻》之义”也。《传》谓房彦谦劝之而道衡不用,则诚不知悟。从古文人,词繁识寡,志欲邀福,反贻身灾。绞缢既及,犹不自意,真可哀也。(《习学记言自序》卷三七)
其言得之。但薛道衡有没有暗暗讽刺炀帝之意很难知道,估计不大可能,他的问题只是在于不明白这样的颂歌其实很犯忌讳。宫廷深处的种种阴谋曲折,书生何从得知!
天真的诗人又不明白,高颎(?-607)其人在此时也是不能正面提到的,薛老不知趋避,再一次大犯忌讳。
高颎乃是文帝的重臣,早已功勋卓著,在消灭南朝陈之役中又颇立新功。当时的行军元帅(相当于前敌总指挥)是年仅20岁的晋王杨广(就是后来的隋炀帝),而一切决策指挥实际出于元帅长史(相当于秘书长)高颎,“三军谘禀,皆取断于颎”。平陈后,更发生了一件影响深远的事件:
及陈平,晋王欲纳陈主宠姬张丽华。颎曰:“武王灭殷,戮妲己。今平陈国,不宜取丽华。”乃命斩之。王甚不悦。(《隋书·高颎传》)
张丽华是当时超一流的美人,杨广其人好色,对这一重大战利品抱有浓厚的兴趣。而思想正统、作风硬朗的元帅长史高颎却不容分说地狠扫了晋王杨广的兴。这时杨广羽毛未丰,不能拿高颎怎么样,但事情的后果是严重的,早晚要表现出来。
隋文帝杨坚非常信任高颎,让他同太子杨勇(杨广的哥哥)结为儿女亲家。后来隋文帝有意废去杨勇另立次子晋王杨广为太子,征求高颎的意见,高颎依据“长幼有序”的古老原则表示反对,这样他就成了杨广实施夺宗之计的一大障碍。等到杨广当上皇帝以后,有着双重前科的资深高官高颎又一再批评时事,指出当下有种种处置不当;隋炀帝大为恼火,“以为谤讪朝政,于是下诏诛之,诸子徙边”(《隋书·高颎传》),实际上是同他新账老账一起算,彻底地出了一口恶气。
对于这样一个被当今皇帝整肃掉的高颎,薛道衡竟然充满怀念的深情,犯忌之至,这样他就离倒霉不远了,而他本人却完全没有意识到。
薛道衡死于政治原因是毫无疑义的。古代许多诗人、文学家都有大小不等的官衔。他们的人生轨迹大抵与他们在官场里的言行以及运气有关,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作品。不过薛道衡的情形比较复杂,正史中只记载相关的政治原因,而野史笔记里却说同他的诗也颇有关系。唐人刘餗《隋唐嘉话》(卷上)载:
炀帝善属文,而不欲人出其右。司隶薛道衡由是得罪,后因事诛之,曰:“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
照这么说,司隶大夫薛道衡是因为诗写得太好,隋炀帝妒贤嫉能,另找借口将他杀了。时下的学者一般不肯采信此种文学因素高于政治因素的说法,《隋书》里讲到的那些政治原因自应可信,而且薛道衡也绝没有与隋炀帝比试高下的意思。“空梁落燕泥”见于他早先写的《昔昔盐》一诗:“惊魂同夜鹊,倦寝忆晨鸡。暗牖悬蛛网,空梁落燕泥。”描写思妇之孤独无聊,确实深刻精彩,隋炀帝没有写过这个题目,应当没有什么可比性。
不过照我看,《隋唐嘉话》的记载仍然是很有意味的。隋炀帝杀薛道衡固然是为了消灭政治上的异己分子,但他失口道出的这句话倒也流露出他头脑深处的一大情结:写诗也应当是老子天下第一,其他人都要低一头;如果他太高,那就让他灭亡!
杨广先后当过藩王、太子、皇帝,政治上自然有很大的野心和抱负,而同时对于诗歌创作也下过很大功夫,有很高的艺术追求,强烈表现出文学的自觉。据《隋书·文学传》载,杨广每写成一首诗以后,总是让他最为信任的由南朝陈转过来的五言诗高手庾自直提出意见,反复加以修改,“俟其称善,然后方出”。写诗一定要改到满意为止,这是很专业的态度。炀帝对诗人薛道衡是钦佩的,早就想揽入门下,可惜未能搞成。直到很晚的时候,炀帝也还打算请他担任文人学士最有面子的职务秘书监——可恨这老家伙不识抬举,竟然一再反对自己,现在干脆杀了,看你还能写什么佳句! 并不是因为有“空梁落燕泥”这样的佳句就杀人,而是让你根本写不成。隋炀帝恶狠狠地说这句话时,固然是一个暴君,而同时也流露了一点诗人本色,这是很值得玩味的。
薛道衡是北朝后期至隋初最有才华的诗人,他的诗文集有70卷之多,到唐初已亡佚过半,现在所能看到则仅有文8篇、诗21首。但亡佚之馀的诗中仍多佳作,除了最负盛名的《昔昔盐》之外,不妨再举出两首来看:
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
——《人日思归》
相望山河近,相思朝夕劳。龙门竹箭急,华岳莲花高。
岳高障重叠,鸟道风烟接。遥原树若荠,远水舟如叶。
叶舟旦旦浮,惊波夜夜流。露寒洲渚白,月冷函关秋。
秋夜清风发,弹琴即鉴月。虽非庄舄歌,吟咏常思越。
——《敬酬杨仆射山斋独坐》
前一首是他早年作为北齐的使者聘陈、留居南方时的作品。据说南方读者才听到前二句时大不以为然,像这样的大白话算什么诗!再听下去则大为佩服,承认“名下固无虚士”。清代诗评家张玉谷分析这后二句的妙处道:“三句,点醒迟归,恰又补点‘人’字,与‘雁’对剔;四句,正点‘思’字,‘在花前’恰又抱转人日,流对极为巧切。”(《古诗赏析》卷二十二)五言绝句很不好写,非大手笔不易出彩。
后一首是回赠越国公、尚书仆射杨素(544-606)的,其中甚少世俗的应酬,仅在诗末用典故略一点到。全诗用大量的笔墨写山斋周围的景物,四句一组,蝉联而下,转接自如,清丽高雅,情景交融,且颇富于音乐之美,开出了唐人此类诗作的先河。
薛老不仅是抒写思妇闺情的高手,也得心应手于更广阔的领域,比起南朝梁、陈间那些沉湎于宫体狭小领域的时髦诗人来,高明多了。如果他不是死于非命,妻、子皆受到株连并发配至边陲的话,他的佳作应当可以保存得稍多些,惜哉!
刘希夷
据说唐代诗人刘希夷(651-?)不到30岁就死于非命,而其致死之由在于他写过一首《白头吟》(一作《代悲白头翁》),诗云: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洛阳儿女好颜色,坐见落花常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为海。
古人无复洛阳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
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光禄池台生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
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乐在谁边?
婉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
但看古来歌舞地,惟有黄昏鸟雀悲。
世事沧桑,人生易老,此诗用华美的词句写这一永恒的感叹,在当时自有突破宫体诗老套的革新意义。诗中的警策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据说刘希夷就由于这两句丢掉了性命。
这是因为他的舅舅宋之问(?-712)“苦爱此两句,知其未示人,恳乞,许而不与。之问怒,以土袋压杀之”。(韦绚《刘宾客嘉话录》)此事刘肃《大唐新语》卷八《文章》也有所记载,但说是“诗成未周岁,为奸人所杀。或云宋之问害之”。那么谋杀者应另有“奸人”。孟棨《本事诗·征咎》则说刘希夷自己感到诗中有“不祥”的句子,但还是保留了这首诗,稍后“果以来春之初下世”——照这么说,则他并非死于他杀。
总之,刘希夷之死有三种可能:一种是自己死,两种是被杀死;元人辛文房作《唐才子传》,单取宋之问谋害致死一说,他写道:
希夷美姿容,好谈笑……尝作《白头吟》,一联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叹曰:“此语谶也。石崇谓‘白首同所归’,复何以异。”乃除之。又吟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复叹曰:“死生有命,岂由此虚言乎?”遂并存之。舅宋之问苦爱一联,知其未传于人,恳求之,许而竟不与,之问怒其诳己,使奴以土囊压杀于别舍。时未及三十,人悉怜之。
可知他是相信《刘宾客嘉话录》之说的。大约他还看到过唐人提供的其他的材料,于是又补充了一些细节。
但在辛《传》以前,宋朝人魏泰已表示不能相信刘禹锡的说法,提出质疑道:“吾观之问集中尽有好句,而希夷之句殊无可采,不知何至压杀乃夺之?”(《临汉隐居诗话》)这个质问好像并没有什么力量,自己会写诗,有好句,并不能证明宋之问就不可能去巧取豪夺,倒是不懂诗的人才不会干那种事情。“希夷之句殊无可采”,这是魏泰的看法,不是宋之问当时的看法。魏泰有点像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打算把事主弄成无罪,没有搞成。凡是事实,无论你用什么理论去推翻它,总是没有力量的。所以,辛文房虽在魏泰之后而并不理会魏泰的推测。
近人或因为刘希夷、宋之问年纪差不多,宋的年龄可能还要小一点,就怀疑他们之间的甥舅关系,从而否定这一谋杀案的存在。可是我们知道外甥和舅舅的年龄可能有各种情形,古代尤其如此,如果没有确切的依据,仍然无从否认唐人的记载。
这样一个谋诗害命案,我们现在更加无从否定,只好予以确认。宋之问人品很差,一向走上层路线,后台很硬,使奴以土囊压杀外甥刘希夷这样残忍的事情,他大概是做得出来的。刘希夷的问题在于,他不该“许而竟不与”,一上来就不应该“许”,而答应了事情就得办——送两句诗给舅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题为《代悲白头翁》或《白头吟》的这首诗,在《全唐诗》中被编入刘希夷名下(卷八二);又编入宋之问名下(卷五一),但被改题为《有所思》,题下有编者注说:“一作刘希夷诗,题云《代悲白头翁》。”如果不是宋之问“苦爱”此诗,不惜杀人越货,它怎么会两边都录入?《有所思》这个新标题应当是宋之问改的,这样一改,诗就算是他写的了。
鲁迅先生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说过两句伤心且见道之言:“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从刘希夷被杀一案看来,私人的东西也很不容易保存,如果遇到懂行的坏人,你那点好东西就要当心了。
最后不妨顺便指出,《唐才子传》的行文中也有一点错误,“白首同所归”不是石崇说的,这乃是潘岳(字安仁)的诗句,见于他的《金谷集作诗》之末:“春荣谁不慕,岁寒良独希。投分赠石友,白首同所归。”石崇是金谷聚会的主人,大家写诗,编为一集。潘岳在诗里表示,自己同石崇的友谊长存,直到生命的结束。后来西晋发生政变,石崇、潘岳分别被捕,立即执行死刑,其时“石先送市,亦不相知。潘后至,石谓潘曰:‘安仁,卿亦复尔耶?’潘曰:‘可谓“白首同所归”。’潘《金谷集诗》云‘投分赠石友,白首同所归’,乃成其谶。”(《世说新语·仇隙》)把石崇和潘岳弄混了,不知道是刘希夷的失误,还是辛文房的问题,好在无关大局,可以不去管它了。
(本文编辑 谢宁)
《隋书·薛道衡传》载,隋炀帝上台后,薛老由检校襄州总管调任播州刺史,不久即上书请求退休,炀帝不同意,召他进京,准备另行安排为秘书监;而薛老到京以后,特别呈上《高祖文皇帝颂》,把今上的父皇隋文帝杨坚(541-604)大大歌颂了一番,不料炀帝看了以后非常不高兴。这是因为他与晚年的父皇杨坚本是十分不睦的:文帝病重时忽然打算取消现任太子也就是杨广本人的继承权,召回已被废为庶人的前任太子杨勇;结果是“高祖暴崩”,杨广又迅即“伪为高祖敕书,赐庶人(杨勇)死。追封房陵王,不为立嗣”(《隋书·文四子传》)。炀帝之以马上台是很动了手脚的,对着他来赞美高祖文皇帝无异于批逆鳞,所以他对大臣苏威说:“道衡致美先朝,此《鱼藻》之义也。”此时已暗暗准备来整他,而后来事情更有了戏剧性的进展:
于是拜司隶大夫,将置之罪。道衡不悟。司隶刺史房彦谦素相善,知必及祸,劝之杜绝宾客,卑辞下气,而道衡不能用。会议新令,久不能决,道衡谓朝士曰:“向使高颎不死,令决当久行。”有人奏之,帝怒曰:“汝忆高颎耶?”付执法者勘之。道衡自以非大过,促宪司早断。暨于奏日,冀帝赦之,勅家人具馔,以备宾客来候者。及奏,帝令自尽。道衡殊不意,未能引诀。宪司重奏,缢而杀之,妻子徙且末。时年七十。天下冤之。(《隋书·薛道衡传》)
薛道衡死得实在冤枉。他的问题在于不明白宫廷政治中不足为外人道的奥妙,又有点倚老卖老的做派,殊不知有些敏感问题根本不能碰,帝王又往往听不得不同的意见,炀帝刚愎自用,根本不讲什么民主,尤其容不得批评。薛道衡书生气十足,结果搭上了一条老命。如果他实行好友房彦谦所说的“杜绝宾客,卑辞下气”而不是反其道以行之,事情也许不至于弄得如此不可收拾死有余辜吧。
《鱼藻》是《诗经·小雅》里的一篇,诗云:“鱼在在藻,有颁其首。王在在镐,岂乐饮酒。鱼在在藻,有莘其尾。王在在镐,饮酒乐岂。鱼在在藻,依于其蒲。王在在镐,有那其居。”小序解释诗意说:“刺幽王也。言万物失其性,王居镐京,将不能以自乐,故君子思古之武王也。”诗的本意是否就是如此其实很难说,但古人总是根据权威的解释这样来理解的。隋炀帝对苏威说的那句话,意思是指薛道衡的《高祖文皇帝颂》表面上歌颂先皇,实际上是在骂自己。宋人叶适写道:
隋炀帝戕杀父兄而取其位,薛道衡乃上《文帝颂》,极于褒崇,不知而言是为不智,知而言之,夸虚谄而示实讥,真所谓“《鱼藻》之义”也。《传》谓房彦谦劝之而道衡不用,则诚不知悟。从古文人,词繁识寡,志欲邀福,反贻身灾。绞缢既及,犹不自意,真可哀也。(《习学记言自序》卷三七)
其言得之。但薛道衡有没有暗暗讽刺炀帝之意很难知道,估计不大可能,他的问题只是在于不明白这样的颂歌其实很犯忌讳。宫廷深处的种种阴谋曲折,书生何从得知!
天真的诗人又不明白,高颎(?-607)其人在此时也是不能正面提到的,薛老不知趋避,再一次大犯忌讳。
高颎乃是文帝的重臣,早已功勋卓著,在消灭南朝陈之役中又颇立新功。当时的行军元帅(相当于前敌总指挥)是年仅20岁的晋王杨广(就是后来的隋炀帝),而一切决策指挥实际出于元帅长史(相当于秘书长)高颎,“三军谘禀,皆取断于颎”。平陈后,更发生了一件影响深远的事件:
及陈平,晋王欲纳陈主宠姬张丽华。颎曰:“武王灭殷,戮妲己。今平陈国,不宜取丽华。”乃命斩之。王甚不悦。(《隋书·高颎传》)
张丽华是当时超一流的美人,杨广其人好色,对这一重大战利品抱有浓厚的兴趣。而思想正统、作风硬朗的元帅长史高颎却不容分说地狠扫了晋王杨广的兴。这时杨广羽毛未丰,不能拿高颎怎么样,但事情的后果是严重的,早晚要表现出来。
隋文帝杨坚非常信任高颎,让他同太子杨勇(杨广的哥哥)结为儿女亲家。后来隋文帝有意废去杨勇另立次子晋王杨广为太子,征求高颎的意见,高颎依据“长幼有序”的古老原则表示反对,这样他就成了杨广实施夺宗之计的一大障碍。等到杨广当上皇帝以后,有着双重前科的资深高官高颎又一再批评时事,指出当下有种种处置不当;隋炀帝大为恼火,“以为谤讪朝政,于是下诏诛之,诸子徙边”(《隋书·高颎传》),实际上是同他新账老账一起算,彻底地出了一口恶气。
对于这样一个被当今皇帝整肃掉的高颎,薛道衡竟然充满怀念的深情,犯忌之至,这样他就离倒霉不远了,而他本人却完全没有意识到。
薛道衡死于政治原因是毫无疑义的。古代许多诗人、文学家都有大小不等的官衔。他们的人生轨迹大抵与他们在官场里的言行以及运气有关,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作品。不过薛道衡的情形比较复杂,正史中只记载相关的政治原因,而野史笔记里却说同他的诗也颇有关系。唐人刘餗《隋唐嘉话》(卷上)载:
炀帝善属文,而不欲人出其右。司隶薛道衡由是得罪,后因事诛之,曰:“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
照这么说,司隶大夫薛道衡是因为诗写得太好,隋炀帝妒贤嫉能,另找借口将他杀了。时下的学者一般不肯采信此种文学因素高于政治因素的说法,《隋书》里讲到的那些政治原因自应可信,而且薛道衡也绝没有与隋炀帝比试高下的意思。“空梁落燕泥”见于他早先写的《昔昔盐》一诗:“惊魂同夜鹊,倦寝忆晨鸡。暗牖悬蛛网,空梁落燕泥。”描写思妇之孤独无聊,确实深刻精彩,隋炀帝没有写过这个题目,应当没有什么可比性。
不过照我看,《隋唐嘉话》的记载仍然是很有意味的。隋炀帝杀薛道衡固然是为了消灭政治上的异己分子,但他失口道出的这句话倒也流露出他头脑深处的一大情结:写诗也应当是老子天下第一,其他人都要低一头;如果他太高,那就让他灭亡!
杨广先后当过藩王、太子、皇帝,政治上自然有很大的野心和抱负,而同时对于诗歌创作也下过很大功夫,有很高的艺术追求,强烈表现出文学的自觉。据《隋书·文学传》载,杨广每写成一首诗以后,总是让他最为信任的由南朝陈转过来的五言诗高手庾自直提出意见,反复加以修改,“俟其称善,然后方出”。写诗一定要改到满意为止,这是很专业的态度。炀帝对诗人薛道衡是钦佩的,早就想揽入门下,可惜未能搞成。直到很晚的时候,炀帝也还打算请他担任文人学士最有面子的职务秘书监——可恨这老家伙不识抬举,竟然一再反对自己,现在干脆杀了,看你还能写什么佳句! 并不是因为有“空梁落燕泥”这样的佳句就杀人,而是让你根本写不成。隋炀帝恶狠狠地说这句话时,固然是一个暴君,而同时也流露了一点诗人本色,这是很值得玩味的。
薛道衡是北朝后期至隋初最有才华的诗人,他的诗文集有70卷之多,到唐初已亡佚过半,现在所能看到则仅有文8篇、诗21首。但亡佚之馀的诗中仍多佳作,除了最负盛名的《昔昔盐》之外,不妨再举出两首来看:
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
——《人日思归》
相望山河近,相思朝夕劳。龙门竹箭急,华岳莲花高。
岳高障重叠,鸟道风烟接。遥原树若荠,远水舟如叶。
叶舟旦旦浮,惊波夜夜流。露寒洲渚白,月冷函关秋。
秋夜清风发,弹琴即鉴月。虽非庄舄歌,吟咏常思越。
——《敬酬杨仆射山斋独坐》
前一首是他早年作为北齐的使者聘陈、留居南方时的作品。据说南方读者才听到前二句时大不以为然,像这样的大白话算什么诗!再听下去则大为佩服,承认“名下固无虚士”。清代诗评家张玉谷分析这后二句的妙处道:“三句,点醒迟归,恰又补点‘人’字,与‘雁’对剔;四句,正点‘思’字,‘在花前’恰又抱转人日,流对极为巧切。”(《古诗赏析》卷二十二)五言绝句很不好写,非大手笔不易出彩。
后一首是回赠越国公、尚书仆射杨素(544-606)的,其中甚少世俗的应酬,仅在诗末用典故略一点到。全诗用大量的笔墨写山斋周围的景物,四句一组,蝉联而下,转接自如,清丽高雅,情景交融,且颇富于音乐之美,开出了唐人此类诗作的先河。
薛老不仅是抒写思妇闺情的高手,也得心应手于更广阔的领域,比起南朝梁、陈间那些沉湎于宫体狭小领域的时髦诗人来,高明多了。如果他不是死于非命,妻、子皆受到株连并发配至边陲的话,他的佳作应当可以保存得稍多些,惜哉!
刘希夷
据说唐代诗人刘希夷(651-?)不到30岁就死于非命,而其致死之由在于他写过一首《白头吟》(一作《代悲白头翁》),诗云: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洛阳儿女好颜色,坐见落花常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为海。
古人无复洛阳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
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光禄池台生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
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乐在谁边?
婉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
但看古来歌舞地,惟有黄昏鸟雀悲。
世事沧桑,人生易老,此诗用华美的词句写这一永恒的感叹,在当时自有突破宫体诗老套的革新意义。诗中的警策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据说刘希夷就由于这两句丢掉了性命。
这是因为他的舅舅宋之问(?-712)“苦爱此两句,知其未示人,恳乞,许而不与。之问怒,以土袋压杀之”。(韦绚《刘宾客嘉话录》)此事刘肃《大唐新语》卷八《文章》也有所记载,但说是“诗成未周岁,为奸人所杀。或云宋之问害之”。那么谋杀者应另有“奸人”。孟棨《本事诗·征咎》则说刘希夷自己感到诗中有“不祥”的句子,但还是保留了这首诗,稍后“果以来春之初下世”——照这么说,则他并非死于他杀。
总之,刘希夷之死有三种可能:一种是自己死,两种是被杀死;元人辛文房作《唐才子传》,单取宋之问谋害致死一说,他写道:
希夷美姿容,好谈笑……尝作《白头吟》,一联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叹曰:“此语谶也。石崇谓‘白首同所归’,复何以异。”乃除之。又吟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复叹曰:“死生有命,岂由此虚言乎?”遂并存之。舅宋之问苦爱一联,知其未传于人,恳求之,许而竟不与,之问怒其诳己,使奴以土囊压杀于别舍。时未及三十,人悉怜之。
可知他是相信《刘宾客嘉话录》之说的。大约他还看到过唐人提供的其他的材料,于是又补充了一些细节。
但在辛《传》以前,宋朝人魏泰已表示不能相信刘禹锡的说法,提出质疑道:“吾观之问集中尽有好句,而希夷之句殊无可采,不知何至压杀乃夺之?”(《临汉隐居诗话》)这个质问好像并没有什么力量,自己会写诗,有好句,并不能证明宋之问就不可能去巧取豪夺,倒是不懂诗的人才不会干那种事情。“希夷之句殊无可采”,这是魏泰的看法,不是宋之问当时的看法。魏泰有点像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打算把事主弄成无罪,没有搞成。凡是事实,无论你用什么理论去推翻它,总是没有力量的。所以,辛文房虽在魏泰之后而并不理会魏泰的推测。
近人或因为刘希夷、宋之问年纪差不多,宋的年龄可能还要小一点,就怀疑他们之间的甥舅关系,从而否定这一谋杀案的存在。可是我们知道外甥和舅舅的年龄可能有各种情形,古代尤其如此,如果没有确切的依据,仍然无从否认唐人的记载。
这样一个谋诗害命案,我们现在更加无从否定,只好予以确认。宋之问人品很差,一向走上层路线,后台很硬,使奴以土囊压杀外甥刘希夷这样残忍的事情,他大概是做得出来的。刘希夷的问题在于,他不该“许而竟不与”,一上来就不应该“许”,而答应了事情就得办——送两句诗给舅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题为《代悲白头翁》或《白头吟》的这首诗,在《全唐诗》中被编入刘希夷名下(卷八二);又编入宋之问名下(卷五一),但被改题为《有所思》,题下有编者注说:“一作刘希夷诗,题云《代悲白头翁》。”如果不是宋之问“苦爱”此诗,不惜杀人越货,它怎么会两边都录入?《有所思》这个新标题应当是宋之问改的,这样一改,诗就算是他写的了。
鲁迅先生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说过两句伤心且见道之言:“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从刘希夷被杀一案看来,私人的东西也很不容易保存,如果遇到懂行的坏人,你那点好东西就要当心了。
最后不妨顺便指出,《唐才子传》的行文中也有一点错误,“白首同所归”不是石崇说的,这乃是潘岳(字安仁)的诗句,见于他的《金谷集作诗》之末:“春荣谁不慕,岁寒良独希。投分赠石友,白首同所归。”石崇是金谷聚会的主人,大家写诗,编为一集。潘岳在诗里表示,自己同石崇的友谊长存,直到生命的结束。后来西晋发生政变,石崇、潘岳分别被捕,立即执行死刑,其时“石先送市,亦不相知。潘后至,石谓潘曰:‘安仁,卿亦复尔耶?’潘曰:‘可谓“白首同所归”。’潘《金谷集诗》云‘投分赠石友,白首同所归’,乃成其谶。”(《世说新语·仇隙》)把石崇和潘岳弄混了,不知道是刘希夷的失误,还是辛文房的问题,好在无关大局,可以不去管它了。
(本文编辑 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