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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孝是最悠久、最重要的传统伦理观念,并影响最为深远。孝是最基本的社会伦理范畴之一,孔子也对孝予以了特别关注。通过研读《论语》,有感于其中的“问孝”。本文尝试厘定各“问孝”的内涵,并浅谈孔子对孝的定义,及对孔子孝道的浅析。
【关键词】孝;无违;养;敬;色难
儒家文化经典《论语》中所讲述的孝道,可谓是儒家的基础孝道。从时间上说是因为比较早,从内容上说是因为比较系统,从历史角度说儒家以后的孝道皆由此传承或拓展。孝道是儒家文化和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思想,它不仅是个人对亲人的天然之情,而且与民族、国家紧密结合在一起。由于种种原因,孝的传承到现代已经有所淡化,因此,在我们这个道德逐渐缺失的时代,重拾孝文化,从《论语》中,即从孔子的言传身教中体悟、感知孝的美德,求其意蕴所在就变得非常重要。《论语》中有十四个章节专论孝道,“孝”字在该书中出现了十九次。集中展现孔子在孝道方面主张的是《论语·为政篇》中的“孟懿子问孝”四章和《论语·里仁篇》中的四章,另外还有散见于各篇的相关孝道的一些言论,言简意赅又极有系统性地阐明了“孝”这一人性情感的道德准则和具体做法。笔者通过体悟《论语》中孔子解答弟子“什么是孝”,试图去探寻孔子伦理思想中的孝论。
《论语》中,孟懿子、孟武伯、子游、子夏都问孝,孔子却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在体悟孔子孝道时,会有些许困惑:孔子是怎样看待孝的?如何界定真正的孝,论语中规范的孝又会给我们现代人什么启示?带着众多的疑问,我们来看孔子是怎样回答弟子“问孝”的。
一、孝是“无违”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孔子对弟子的教育多重于启发,而非直接指出问题所在,又会因人而异,基于所问之人品性不同而给出不同的启发。孟懿子作为鲁国的大夫,是“三桓”之一,此人颇有权势,常有越礼的行为。在孟懿子问孝时,孔子只说了“无违”,而孔子通过与樊迟的对话确切地表达了“无违”的意思:生时以礼相待,死后以礼安葬,以礼祭奠。以礼相待的意思是以礼为典范相互尊重,相互关照,以礼相待就不会去作越礼之事;以礼安葬,以礼祭奠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悼念,是对先人的追思,又是对自身的鞭策。通过谈“生养死葬”之孝,孔子认为尽孝以礼为准则,慎始敬终。“孝不违礼”:是“无违”于“礼”,而不是“无违”于长辈的意志。但是,在“无违”即顺从、听话的同时,孔子反对盲目、无原则、无选择的顺从,主张以礼奉养。父母在世要以礼事奉父母,应如何以礼事奉呢?《礼记·曲礼》中提出这样一些原则可作为参考:“昏定而晨省”(傍晚为父母铺好枕席,侍奉父母就寝。早晨向父母问安,看看父母一夜睡得可好,身体是否安适。) “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用父母说话动作,儿女就能事先揣知父母之意,并知道怎样做才能让父母如意。)父母去世要以礼安葬、以礼祭祀。孔子的视野里,礼是尽善尽美的,而孝又是礼的基础。《论语·阳货》云:“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期可已矣。’孔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在孔子看来,无论生还是死,人对父母都要存有终极关怀,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表达敬的方式就要行为符合礼数,而孔子则直接将这种方式看作是孝,不论父母生前或死后,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所谓“孝不违礼”。
二、孝是“父母唯其疾之忧”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孟武伯出身贵族,骄奢淫逸且声色犬马。孔子认为,为人子,有诸多不义之行为,是最大的不孝。人得疾病,不是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控制的, 但是我们可以控制的是我们的思想、语言、行为,决不能让父母再忧虑我们疾病以外的事情了。能够让父母只忧虑你的疾病,当以己之心推父母之心,把父母为你疾病担心忧虑的心情反过来用于对待父母,就是最大的孝了。父母为子女操心的只有疾病之类非由人定的事,这就强调了《论语》一贯看重仁、礼、德等修身内容。孟子云:“守孰为大?守身为大”。守身所以事亲,故人子当知父母之所忧,自能谨疾,不妄为非,而不失其身矣。因此,守身之身不仅代表健康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有完善的道德,人一生都应当注重道德的修养。除了疾病外,其他皆让父母宽心,这就是最大的孝了。
三、孝是“敬养”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针对当时社会上将奉养作为孝的主体观念,孔子认为“养亲事亲”虽是孝的必然要求,但那毕竟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孝的更高层次应该是子女“孝敬”父母,对父母要发自内心的“敬”。因为孝可能并非只是一种自然的感情,能养活父母不能算是孝,作为子女在物质上抚养父母的能力和行为并不能构成真正的孝,真正的孝还应该现在对父母心存的“敬”。养而不敬,无异于养犬马,非孝也。“养”是“敬”得表现形式,也是“敬”的起点。孔子以“敬”来区别孝与单纯的养活父母的蕴意是:孝远非自然,远非那种自然的又或本能的感情和行为。“自然”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所产生的也许是某种“爱”,这种“爱”甚至在动物身上也可以观察到,但却不是敬,因为敬是只有当我能够意识到自我与他者的彻底分离,并且能够意识到他者的超越性时才萌发出的“感情”。敬将人与人的关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区别开来。在中国古代,赡养父母是子女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责任。在子女还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时,抚育他们长大成人是父母的义务,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赡养父母又成了子女的义务。如子夏所说的:“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事奉父母,要做到尽力,更要做到尽心。总之,孝不是简单的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也不是对父母的感激之情;孝的本质是对父母的爱,是对父母的情。孝的本质在于心,孝体现出人的本性。孔子的“孝”,从人性角度、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来界定,既做到了物质奉养和精神慰藉的有机结合,还突出了精神慰藉的重要性,以此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 四、孝是诚且愉色奉养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回答子夏问孝中孔子再次提出了敬,即要让父母体会到子女发自内心的敬爱之情,而不仅仅是解决温饱上的问题,是养而有敬的孝。敬于内而形于外,内心诚一、专注、恭敬,外部面容必然和颜悦色,婉言顺承。以孔子之意,对待父母,养是首要条件,而敬则是必要条件。在这里,孔子还是在进一步地谈孝与敬、养之间的关系。《礼记·祭义篇》中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宛容。”奉养父母时,要时刻保持愉悦的容颜,的确不易。曾子说:“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赡养可能做到,尊敬父母却不容易;尊敬可能做到,使父母安乐却不容易。使父母安乐容易,能终生行孝却不容易。)尤其在与父母意见想法不同时,更难做到。《论语·里仁》云:“事父母几谏,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即作为儿女,侍奉父母的时候,如果有意见相左的地方,甚至觉得父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作为子女要轻微婉转地劝止,如果自己的心意没被听从,仍要恭敬地不触犯他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要有一份时刻体贴父母之心,铭记父母的生养及教育之恩,扶持与鼓励之情,自己的脸色自然就会和悦了,这也免去了父母的担心忧虑。孝的最高境界是保持内心诚一且愉色奉养。由此可见孔子“孝”的价值准则体现在相互的精神上的帮助,互相达到理想的人格。
五、对《论语》“问孝”的体悟
纵观《论语》中的“问孝”,不难发现“孝”在孔子的视野里没有固定的形式和概念,因“问孝”对象不同,其回答皆因人而异。孟懿子、孟武伯、子游、子夏虽然问的都是孝,但各人为孝的具体情况各有差别,孔子则做了不同的回答。孟懿子违礼,孔子以“无违”回之,强调“孝”始终以“礼”;孟武伯不“忧父母”,故曰:“唯其疾之忧”。子游、子夏能养,却少温润之色,故以“养而有敬”训之。在对待什么是孝的问题上,在孔子看来,唯有心诚才能表达对父母的孝和敬,并且以各种仪式的形式将自己的孝与敬充分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对父母的物质赡养无微不至,最重要的是要精神奉养。所以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关于“什么才算孝行”,“如何才是孝子”等有很多看似繁琐、仪式化的行为或规定,也正是这些仪式化的规定本质上才能表达对父母真正的孝。
孔子道德体系的核心是“仁”,“仁”不仅是孝之人性根源,而且是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孝的本义是指子女善事父母,但孔子把它与人生最高原理的“仁”连到一起,使之成为“为仁之本”。其认为,奉行孝道就是“为仁”的起点,假如每个人都能做到孝悌,则“犯上作乱”者就少,社会的道德风尚就会好,就会达到“天下归仁”。
我国的孝道文化在时间上纵横了几千年,已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灵魂。而《论语》中的孝道是整个民族传统孝道的根基与主流,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影响巨大,至今还在深刻地影响着国人的心灵。从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出发,“孝”作为伦理的核心,是血缘关系内晚辈对长辈的敬仰、遵从和侍奉。这种伦理关系的主要方面是地位低者、年纪轻者对地位高者、年长者由下至上、由卑致尊执无违之礼。只是奉行中庸思想,提出“过犹不及”的孔子在“孝”的观念、思想中却趋于极致的要求晚辈的“顺从”,过于强调长辈的绝对权威。如“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在,不远游”等思想,它是以两代人不平等为原则,并且父亲对子女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这对于日益现代化的当下社会,无疑是具有历史和时代的局限性的。现代性中对于个体的解放及生命的成长的尊重恰恰是要打破固有及束缚,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过于顺从的孝道是对年轻生命成长的扼杀。但是,中国当下的另一重要问题就是传统的缺失,因此,做好传统孝道的辨析及传承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0.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关键词】孝;无违;养;敬;色难
儒家文化经典《论语》中所讲述的孝道,可谓是儒家的基础孝道。从时间上说是因为比较早,从内容上说是因为比较系统,从历史角度说儒家以后的孝道皆由此传承或拓展。孝道是儒家文化和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思想,它不仅是个人对亲人的天然之情,而且与民族、国家紧密结合在一起。由于种种原因,孝的传承到现代已经有所淡化,因此,在我们这个道德逐渐缺失的时代,重拾孝文化,从《论语》中,即从孔子的言传身教中体悟、感知孝的美德,求其意蕴所在就变得非常重要。《论语》中有十四个章节专论孝道,“孝”字在该书中出现了十九次。集中展现孔子在孝道方面主张的是《论语·为政篇》中的“孟懿子问孝”四章和《论语·里仁篇》中的四章,另外还有散见于各篇的相关孝道的一些言论,言简意赅又极有系统性地阐明了“孝”这一人性情感的道德准则和具体做法。笔者通过体悟《论语》中孔子解答弟子“什么是孝”,试图去探寻孔子伦理思想中的孝论。
《论语》中,孟懿子、孟武伯、子游、子夏都问孝,孔子却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在体悟孔子孝道时,会有些许困惑:孔子是怎样看待孝的?如何界定真正的孝,论语中规范的孝又会给我们现代人什么启示?带着众多的疑问,我们来看孔子是怎样回答弟子“问孝”的。
一、孝是“无违”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孔子对弟子的教育多重于启发,而非直接指出问题所在,又会因人而异,基于所问之人品性不同而给出不同的启发。孟懿子作为鲁国的大夫,是“三桓”之一,此人颇有权势,常有越礼的行为。在孟懿子问孝时,孔子只说了“无违”,而孔子通过与樊迟的对话确切地表达了“无违”的意思:生时以礼相待,死后以礼安葬,以礼祭奠。以礼相待的意思是以礼为典范相互尊重,相互关照,以礼相待就不会去作越礼之事;以礼安葬,以礼祭奠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悼念,是对先人的追思,又是对自身的鞭策。通过谈“生养死葬”之孝,孔子认为尽孝以礼为准则,慎始敬终。“孝不违礼”:是“无违”于“礼”,而不是“无违”于长辈的意志。但是,在“无违”即顺从、听话的同时,孔子反对盲目、无原则、无选择的顺从,主张以礼奉养。父母在世要以礼事奉父母,应如何以礼事奉呢?《礼记·曲礼》中提出这样一些原则可作为参考:“昏定而晨省”(傍晚为父母铺好枕席,侍奉父母就寝。早晨向父母问安,看看父母一夜睡得可好,身体是否安适。) “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用父母说话动作,儿女就能事先揣知父母之意,并知道怎样做才能让父母如意。)父母去世要以礼安葬、以礼祭祀。孔子的视野里,礼是尽善尽美的,而孝又是礼的基础。《论语·阳货》云:“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期可已矣。’孔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在孔子看来,无论生还是死,人对父母都要存有终极关怀,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表达敬的方式就要行为符合礼数,而孔子则直接将这种方式看作是孝,不论父母生前或死后,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所谓“孝不违礼”。
二、孝是“父母唯其疾之忧”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孟武伯出身贵族,骄奢淫逸且声色犬马。孔子认为,为人子,有诸多不义之行为,是最大的不孝。人得疾病,不是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控制的, 但是我们可以控制的是我们的思想、语言、行为,决不能让父母再忧虑我们疾病以外的事情了。能够让父母只忧虑你的疾病,当以己之心推父母之心,把父母为你疾病担心忧虑的心情反过来用于对待父母,就是最大的孝了。父母为子女操心的只有疾病之类非由人定的事,这就强调了《论语》一贯看重仁、礼、德等修身内容。孟子云:“守孰为大?守身为大”。守身所以事亲,故人子当知父母之所忧,自能谨疾,不妄为非,而不失其身矣。因此,守身之身不仅代表健康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有完善的道德,人一生都应当注重道德的修养。除了疾病外,其他皆让父母宽心,这就是最大的孝了。
三、孝是“敬养”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针对当时社会上将奉养作为孝的主体观念,孔子认为“养亲事亲”虽是孝的必然要求,但那毕竟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孝的更高层次应该是子女“孝敬”父母,对父母要发自内心的“敬”。因为孝可能并非只是一种自然的感情,能养活父母不能算是孝,作为子女在物质上抚养父母的能力和行为并不能构成真正的孝,真正的孝还应该现在对父母心存的“敬”。养而不敬,无异于养犬马,非孝也。“养”是“敬”得表现形式,也是“敬”的起点。孔子以“敬”来区别孝与单纯的养活父母的蕴意是:孝远非自然,远非那种自然的又或本能的感情和行为。“自然”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所产生的也许是某种“爱”,这种“爱”甚至在动物身上也可以观察到,但却不是敬,因为敬是只有当我能够意识到自我与他者的彻底分离,并且能够意识到他者的超越性时才萌发出的“感情”。敬将人与人的关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区别开来。在中国古代,赡养父母是子女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责任。在子女还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时,抚育他们长大成人是父母的义务,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赡养父母又成了子女的义务。如子夏所说的:“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事奉父母,要做到尽力,更要做到尽心。总之,孝不是简单的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也不是对父母的感激之情;孝的本质是对父母的爱,是对父母的情。孝的本质在于心,孝体现出人的本性。孔子的“孝”,从人性角度、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来界定,既做到了物质奉养和精神慰藉的有机结合,还突出了精神慰藉的重要性,以此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 四、孝是诚且愉色奉养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回答子夏问孝中孔子再次提出了敬,即要让父母体会到子女发自内心的敬爱之情,而不仅仅是解决温饱上的问题,是养而有敬的孝。敬于内而形于外,内心诚一、专注、恭敬,外部面容必然和颜悦色,婉言顺承。以孔子之意,对待父母,养是首要条件,而敬则是必要条件。在这里,孔子还是在进一步地谈孝与敬、养之间的关系。《礼记·祭义篇》中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宛容。”奉养父母时,要时刻保持愉悦的容颜,的确不易。曾子说:“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赡养可能做到,尊敬父母却不容易;尊敬可能做到,使父母安乐却不容易。使父母安乐容易,能终生行孝却不容易。)尤其在与父母意见想法不同时,更难做到。《论语·里仁》云:“事父母几谏,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即作为儿女,侍奉父母的时候,如果有意见相左的地方,甚至觉得父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作为子女要轻微婉转地劝止,如果自己的心意没被听从,仍要恭敬地不触犯他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要有一份时刻体贴父母之心,铭记父母的生养及教育之恩,扶持与鼓励之情,自己的脸色自然就会和悦了,这也免去了父母的担心忧虑。孝的最高境界是保持内心诚一且愉色奉养。由此可见孔子“孝”的价值准则体现在相互的精神上的帮助,互相达到理想的人格。
五、对《论语》“问孝”的体悟
纵观《论语》中的“问孝”,不难发现“孝”在孔子的视野里没有固定的形式和概念,因“问孝”对象不同,其回答皆因人而异。孟懿子、孟武伯、子游、子夏虽然问的都是孝,但各人为孝的具体情况各有差别,孔子则做了不同的回答。孟懿子违礼,孔子以“无违”回之,强调“孝”始终以“礼”;孟武伯不“忧父母”,故曰:“唯其疾之忧”。子游、子夏能养,却少温润之色,故以“养而有敬”训之。在对待什么是孝的问题上,在孔子看来,唯有心诚才能表达对父母的孝和敬,并且以各种仪式的形式将自己的孝与敬充分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对父母的物质赡养无微不至,最重要的是要精神奉养。所以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关于“什么才算孝行”,“如何才是孝子”等有很多看似繁琐、仪式化的行为或规定,也正是这些仪式化的规定本质上才能表达对父母真正的孝。
孔子道德体系的核心是“仁”,“仁”不仅是孝之人性根源,而且是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孝的本义是指子女善事父母,但孔子把它与人生最高原理的“仁”连到一起,使之成为“为仁之本”。其认为,奉行孝道就是“为仁”的起点,假如每个人都能做到孝悌,则“犯上作乱”者就少,社会的道德风尚就会好,就会达到“天下归仁”。
我国的孝道文化在时间上纵横了几千年,已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灵魂。而《论语》中的孝道是整个民族传统孝道的根基与主流,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影响巨大,至今还在深刻地影响着国人的心灵。从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出发,“孝”作为伦理的核心,是血缘关系内晚辈对长辈的敬仰、遵从和侍奉。这种伦理关系的主要方面是地位低者、年纪轻者对地位高者、年长者由下至上、由卑致尊执无违之礼。只是奉行中庸思想,提出“过犹不及”的孔子在“孝”的观念、思想中却趋于极致的要求晚辈的“顺从”,过于强调长辈的绝对权威。如“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在,不远游”等思想,它是以两代人不平等为原则,并且父亲对子女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这对于日益现代化的当下社会,无疑是具有历史和时代的局限性的。现代性中对于个体的解放及生命的成长的尊重恰恰是要打破固有及束缚,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过于顺从的孝道是对年轻生命成长的扼杀。但是,中国当下的另一重要问题就是传统的缺失,因此,做好传统孝道的辨析及传承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0.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