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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心”与“性”一样,是原始道家展开其道论时使用的一个基本概念。所以,道是道家开展心性论述的基础,即一切心性观成立的前提是道的存在;进而,由道内化至人而性、再由人而心延展开来。道家生死观,是道家心性观的支脉。以上三点共同构成道家心性观的内容。
【关键词】道;心性;自然;生命
一、道
道,本为路,老子以“道”为天地万物的本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在《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三十九章有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昔之得一者”,都是因为道在其中。
道,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本源与本体,造就了天地万物。《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河上公《道德真经注》卷二曰:“道性自然,无所法也。”《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道家看来,天地乃道的化生物。道化生为天地是自然而然,天地化生万物也是自然而然。
道的本性即是自然无为。《道德经》第三十八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者,道之本体也;“无不为”者,道之作用也。“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为无为”,“事无事”,“处无为之事”,则“无以为”,则无以为事。
二、道化心性
(一)由道而性
傅斯年尝考“性”古训为“生”。《吕氏春秋·季冬纪·诚廉》:“性也者,所受于天也,非择取而为之也。”另外,《吕氏春秋·不苟论》:“性者,万物之本也,不可长,不可短,因其固然而然之,此天地之数也。”此将“性”视为万物之根本,天地之数。在道家看来,道是万物的本原、本根,也是万物的本体。道在具体物上的彰显,即是“德”。物之得道,是德;就物而言,其之所以是其,则属于性。道于天,为天性;于人,为人性;于物,为物性。性不是别的,正是道在具体物上的现实显现,由此,性亦可谓之曰“道性”。
《道德经》第二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德即自然无为,“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无为之德,即“常德”。“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子盛赞婴儿、赤子,因其常德也,亦因其不失其常德也。老子所突出的为性之本然,而庄子则更强调性之本真。老子讲人,突出人之自然,其落脚点是社会政治;庄子讲人,则突出人之自由,其落脚点是个体的精神世界。
天地万物源于道,道的本性是自然。人既源于道,道之性亦即是人之性,所以,人的本性也是自然。《庄子·马蹄》:“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马的自然本性,即是在天地之间自由自在。《庄子·马蹄》:“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民之织而衣,耕而食,就如马之“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亦民之常性,名曰“天放”。天为天然、自然;放为自在、自由。民之本性即是自然、自在而自由。自由而自在是人的自然本性,在自然状态,人的本性获得了最充分的体现,同时也是人性、人生之理想状态。
(二)由道而心
《道家人性论阐微》曾指出道家人性论有自然人性和无为心性两个层面,后者乃前者的深化,或者说,“无为”概念赋予了自然本性以心性的深度。如果说,性是指人先天的方面,那么,心则是指人后天方面,或是说人精神的主宰。由性而心,是由先天向后天的发展。人之性必显于人之心,人之心亦可见人之性。
老子思考问题的是社会治乱。从社会角度立论而论人,老子突出人之自然,从而强调“虚心”。庄子立论的出发点则是个体。虽然庄子也肯定人之自然,但庄子更推崇和强调的是人之自由。所以庄子推崇“游心”,其一为形游,二为神游,三为心游。其中庄子最推崇的,则是心游,是精神的自由。《庄子·人间世》:“且夫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至矣!”“乘物以游心”,“物”者,身外之物也,既指身外之物事,亦包括对人生有重大影响的功、名、利、禄之类;“乘”者,凭也,假借也。“乘物”者,物为我役,物为我所用,如此,方才可以“游心”。
自然、自在而自由,根自于道,由道而成性,由性而成人之心,成为人之精神,成为人精神的本真,成为人的精神生活。此一精神生活,即是道家所推崇的精神生活。此一精神生活的基本内容,亦是自然、自在而自由。自然、自在而自由,为一整体,本身亦不可分离。
三、生命
“命”在《说文》中的解释是“命,使也。从口,从令。”其与生命有关的意思有两个,一是天命;命运。《诗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论语务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二是生命。《礼记祭法》曰:“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很显然,生命一词的原始意义指的是事物的生成和生命体所具有的存在和活动的能力。
《庄子·德充符》:“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此一切都是命运之自然。《庄子·人间世》:“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以一种恬然达观的态度面对遭受的一切,正是精神修养达到极致的表现。庄子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所采取的达到自由的途径,正是以对不自由认可为前提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此“安”字具有深意。既不可奈何,方能安然处之;既已安然处之,则心亦释之;心灵之威压不复存在,随之而来的就是自由而自在的状态。庄子知命,是以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来对待命。所以,庄子只教人安命。庄子所倡导的是一种追求心灵自由的精神。
人有生,即有死,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生死。道家对于生死一般持一种自然的态度。老子倡导自然无为,老子所崇尚的人生,也是自然而无为。所以,《道德经》第七十五章:“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故贵生者,无以生为也;不自生,故能长其生。
庄子对于生死有更为详尽的论述。《庄子·至乐》:“死生为昼夜”。昼夜的交替是完全自然而然的,生与死也一样,是自然现象。《庄子·至乐》:“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庄子·大宗师》:“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死生,既是命,既是天,既是夜旦之自然交替。《庄子·达生》:“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既如此,亦惟有以自然之态度待之。生死既为昼夜,不能却,又不能止,人又何必悦生而恶死?《庄子·至乐》:“人之生也,与忧俱生。寿者惛惛,久忧不死,何苦也!”悦生而恶死,有违于自然之道。
《道德经》第十三章:“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人之有大患,在于人把自身看得过于珍重,造成很大的压力。庄子追求精神的自由自在,所以他反对用利害来对待一切。而利害之中,最为重大者,莫过于生死。《庄子·齐物论》:“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庄子从不畏惧死,亦不拒绝死。庄子真正所要追求的,只是精神的自由与自在以及心性的宁静与淡泊。庄子对于生死所持的独特态度,正是建立在这一心性的基础之上。
【参考文献】
[1]罗安宪.中国心性论第三种形态:道家心性论[J].人文杂志, 2006(1):56-60.
[2]郑开.道家心性论研究[J].哲学研究,2003(8):80-86.
【关键词】道;心性;自然;生命
一、道
道,本为路,老子以“道”为天地万物的本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在《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三十九章有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昔之得一者”,都是因为道在其中。
道,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本源与本体,造就了天地万物。《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河上公《道德真经注》卷二曰:“道性自然,无所法也。”《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道家看来,天地乃道的化生物。道化生为天地是自然而然,天地化生万物也是自然而然。
道的本性即是自然无为。《道德经》第三十八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者,道之本体也;“无不为”者,道之作用也。“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为无为”,“事无事”,“处无为之事”,则“无以为”,则无以为事。
二、道化心性
(一)由道而性
傅斯年尝考“性”古训为“生”。《吕氏春秋·季冬纪·诚廉》:“性也者,所受于天也,非择取而为之也。”另外,《吕氏春秋·不苟论》:“性者,万物之本也,不可长,不可短,因其固然而然之,此天地之数也。”此将“性”视为万物之根本,天地之数。在道家看来,道是万物的本原、本根,也是万物的本体。道在具体物上的彰显,即是“德”。物之得道,是德;就物而言,其之所以是其,则属于性。道于天,为天性;于人,为人性;于物,为物性。性不是别的,正是道在具体物上的现实显现,由此,性亦可谓之曰“道性”。
《道德经》第二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德即自然无为,“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无为之德,即“常德”。“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子盛赞婴儿、赤子,因其常德也,亦因其不失其常德也。老子所突出的为性之本然,而庄子则更强调性之本真。老子讲人,突出人之自然,其落脚点是社会政治;庄子讲人,则突出人之自由,其落脚点是个体的精神世界。
天地万物源于道,道的本性是自然。人既源于道,道之性亦即是人之性,所以,人的本性也是自然。《庄子·马蹄》:“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马的自然本性,即是在天地之间自由自在。《庄子·马蹄》:“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民之织而衣,耕而食,就如马之“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亦民之常性,名曰“天放”。天为天然、自然;放为自在、自由。民之本性即是自然、自在而自由。自由而自在是人的自然本性,在自然状态,人的本性获得了最充分的体现,同时也是人性、人生之理想状态。
(二)由道而心
《道家人性论阐微》曾指出道家人性论有自然人性和无为心性两个层面,后者乃前者的深化,或者说,“无为”概念赋予了自然本性以心性的深度。如果说,性是指人先天的方面,那么,心则是指人后天方面,或是说人精神的主宰。由性而心,是由先天向后天的发展。人之性必显于人之心,人之心亦可见人之性。
老子思考问题的是社会治乱。从社会角度立论而论人,老子突出人之自然,从而强调“虚心”。庄子立论的出发点则是个体。虽然庄子也肯定人之自然,但庄子更推崇和强调的是人之自由。所以庄子推崇“游心”,其一为形游,二为神游,三为心游。其中庄子最推崇的,则是心游,是精神的自由。《庄子·人间世》:“且夫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至矣!”“乘物以游心”,“物”者,身外之物也,既指身外之物事,亦包括对人生有重大影响的功、名、利、禄之类;“乘”者,凭也,假借也。“乘物”者,物为我役,物为我所用,如此,方才可以“游心”。
自然、自在而自由,根自于道,由道而成性,由性而成人之心,成为人之精神,成为人精神的本真,成为人的精神生活。此一精神生活,即是道家所推崇的精神生活。此一精神生活的基本内容,亦是自然、自在而自由。自然、自在而自由,为一整体,本身亦不可分离。
三、生命
“命”在《说文》中的解释是“命,使也。从口,从令。”其与生命有关的意思有两个,一是天命;命运。《诗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论语务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二是生命。《礼记祭法》曰:“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很显然,生命一词的原始意义指的是事物的生成和生命体所具有的存在和活动的能力。
《庄子·德充符》:“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此一切都是命运之自然。《庄子·人间世》:“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以一种恬然达观的态度面对遭受的一切,正是精神修养达到极致的表现。庄子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所采取的达到自由的途径,正是以对不自由认可为前提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此“安”字具有深意。既不可奈何,方能安然处之;既已安然处之,则心亦释之;心灵之威压不复存在,随之而来的就是自由而自在的状态。庄子知命,是以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来对待命。所以,庄子只教人安命。庄子所倡导的是一种追求心灵自由的精神。
人有生,即有死,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生死。道家对于生死一般持一种自然的态度。老子倡导自然无为,老子所崇尚的人生,也是自然而无为。所以,《道德经》第七十五章:“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故贵生者,无以生为也;不自生,故能长其生。
庄子对于生死有更为详尽的论述。《庄子·至乐》:“死生为昼夜”。昼夜的交替是完全自然而然的,生与死也一样,是自然现象。《庄子·至乐》:“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庄子·大宗师》:“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死生,既是命,既是天,既是夜旦之自然交替。《庄子·达生》:“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既如此,亦惟有以自然之态度待之。生死既为昼夜,不能却,又不能止,人又何必悦生而恶死?《庄子·至乐》:“人之生也,与忧俱生。寿者惛惛,久忧不死,何苦也!”悦生而恶死,有违于自然之道。
《道德经》第十三章:“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人之有大患,在于人把自身看得过于珍重,造成很大的压力。庄子追求精神的自由自在,所以他反对用利害来对待一切。而利害之中,最为重大者,莫过于生死。《庄子·齐物论》:“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庄子从不畏惧死,亦不拒绝死。庄子真正所要追求的,只是精神的自由与自在以及心性的宁静与淡泊。庄子对于生死所持的独特态度,正是建立在这一心性的基础之上。
【参考文献】
[1]罗安宪.中国心性论第三种形态:道家心性论[J].人文杂志, 2006(1):56-60.
[2]郑开.道家心性论研究[J].哲学研究,2003(8):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