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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时代背景必然要求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中高职法律院校是法律实务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之一,担负着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律实务人才及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后备力量的重要任务。因此,必须在把握教学目标定位的基础上,进行课程体系与培养模式的转变,适应新时期法治社会建设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