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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是遗产旅游研究领域中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若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或者说若要将其推向旅游市场,就必须面对三个基本问题,即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不能开发、由谁来开发、如何开发。为此,文章选取了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相关文献,并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对上述三个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究。研究发现,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存在着与上述问题相应的三大矛盾,即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开发主体之间的矛盾、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故而文章对其进行了多侧面的跟进研究,希冀能够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从而进一步探索其解决的办法或策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矛盾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3)09-0084-010
1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承载着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基因和民族记忆,对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非遗的系统性关注最早始于20世纪中叶的日本,随后其他国家也陆续开始了非遗保护、传承、开发等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自2001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Organization,简称UNESCO)公布第一批世界非遗代表作,并在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便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并逐渐成为相关学科领域重要的研究课题。
随着研究与实践工作的不断推进,非遗也开始引起旅游界的重视。人们普遍认为非遗具有很好的旅游开发价值,因此更加大了对非遗的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但是有一个严重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即非遗作为一种敏感脆弱的资源,一旦开发不合理,将会对非遗产生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为了实现非遗的保护与旅游的合理利用,必须面对以下三个核心的科学问题:
·非遗是什么,它与旅游有什么关系?
·如果非遗是旅游资源,那么应该由谁来主导这一特殊资源的开发?
·如果“非遗旅游”能够成立,又应该如何实现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将以上的学术探究与产业发展、现实生活更好地结合,又不使本文研究过于庞杂,本文以具化和简化的原则,将它们最终归结为这样三个基本问题:非遗能不能开发,由谁来开发,以及如何开发。如果这三个基本问题悬而未决,则会导致三大难以解决的矛盾: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开发主体之间的矛盾、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等。为此,本文对其进行了多侧面地跟进研究。
2 文献回顾
为了了解国内外关于非遗旅游的研究进展,本文从旅游开发的角度着手,主要选取了刊登在Tourism Management、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Museum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Studies、《旅游学刊》、《旅游科学》和《人文地理》等知名期刊上被引频次较高的文献,共计112篇(其中,国外58篇,国内54篇),以期能够反映出研究者意见所具有的代表性。
从文献分析中可以看出,国内外对非遗的研究真正兴起于2003年之后。这是由于2003年UNESCO在巴黎通过了《公约》,从而引发世界范围内对非遗的研究热潮。随之,非遗旅游开发的研究成果也逐渐增多,主要集中在非遗旅游的开发价值、开发模式,以及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其中,国外学者的研究更侧重于对非遗本身的保护与传承的研究;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更看重非遗经济价值与旅游价值的挖掘,因此,非遗旅游开发研究是国内学者普遍感兴趣的课题。此外,国外学者比较关注实际案例的研究,多采用数理统计和模型构建等方法;而国内研究较多地停留在理念和原则等问题的研究上,缺乏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较弱。近几年,国内学者逐渐关注实际问题的可操作性研究,在统计、建模方法运用上也有所突破,成为研究的新趋势。总体来讲,在我国目前的非遗研究中,对非遗旅游开发的三大矛盾还没有展开深入地探讨,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背景。
3 研究对象
科学地界定非遗的概念,有利于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进而为非遗旅游开发的研究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因而值得审慎思索。
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2003年UNESCO正式在《公约》中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heritage)”的名称,并将其定义为:“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身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当然,由于非遗的多元性等特点,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全球标准化的表述会使各国存在理解的偏差,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和使用具有一定的难度,可见非遗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仍需进一步探索完善。但尽管如此,国内外专家学者对非遗的一些特征已达成基本共识,且UNESCO的非遗定义具有国际通用性,认可度相对较高。2005年,我国国务院就按UNESCO对非遗的分类,在《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非遗的定义如下:“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从而将非遗的概念本土化,解决我国的非遗归类等实际问题。 从形式上看,与《公约》分类相比,我国非遗的范围新增了“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这既是对人们全面理解《公约》内容的有益补充,又是对《公约》执行的有机呼应,因为在2001年UNESCO公布的第一批非遗代表作中,就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博逊地区的文化空间在内的5项文化空间项目。文化空间只是对前面5种分类的重点强调和展现方式,表明了非遗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可以说,《公约》与我国关于非遗的定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4 三大矛盾
4.1 保护与开发的矛盾
众所周知,非遗作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最终目的,也是非遗研究中最根本的问题,在此前提下才能考虑开发。因此,非遗能否进入旅游市场,首先要看非遗有没有旅游开发价值,然后再看能否做到保护性开发,解决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非遗的可持续发展。
4.1.1 非遗保护途径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非遗的保护主要从非遗的立法保护、保存记录、提高民众保护意识等方面进行研究,而我国学者更多地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提出非遗保护,这些均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表1)。
从上述诸多保护途径中可以看出,旅游开发这种保护方式具有独特的优势。立法保护、保存记录等途径,更多地关注对非遗的静态性抢救与保存。而非遗的旅游开发则面向广泛的市场大众,可以充分发挥旅游的教育、宣传功能,让社会不同阶层的人们普遍了解非遗,实现对非遗的时实性、动态性宣传与展示,从而更好地实现非遗的传承。
4.1.2 开发的价值取向
在旅游经济学中,判断旅游资源有三大标准:一是从需求的角度看,旅游资源是指值得利用,并对旅游者产生强烈吸引力,具有旅游价值的资源;二是从供给的角度看,旅游资源是旅游企业可以利用,并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三是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价应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3个方面。非遗正好符合以上3个要求。
首先,非遗包涵文化价值、精神价值、艺术价值、娱乐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可以满足旅游者的多种需求。其中,文化、精神价值是非遗的核心价值,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非遗的艺术、娱乐价值展现在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上,拥有潜力无限的开发意义。
其次,非遗旅游资源的开发扩大了企业的市场范围。目前,各旅游目的地不断推出各种专项旅游活动,其中,以体验各地、各民族文化遗产为主要目的的非遗旅游已成为备受青睐的主题活动。国内外实践证明,随着旅游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旅游产业的成熟,非遗作为一种旅游资源的重要性会更加突出。
最后,非遗旅游不仅可以增强不同社会群体对文化遗产的认同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还可以创造较好的经济价值,促进旅游经济的稳定增长。因此,非遗具有旅游开发价值。
4.1.3 开发模式
非遗旅游作为文化遗产旅游的主要内容,根据现代旅游者的需求,可以开发出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纵观国内外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比较成熟的非遗旅游开发模式(表2)。
非遗的类别丰富而复杂,不同类别的非遗以多姿多彩的表现形式来展现各自的风格魅力。我国第一批入选UNESCO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昆曲综合了不同模式进行全方位开发,如昆曲主题公园、昆曲戏剧演艺、中国昆曲艺术节、中国昆曲博物馆以及昆曲旅游商品开发,极大地满足了旅游者的需求。
4.1.4 保护性开发
目前,学术界在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方面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开发破坏论,认为非遗旅游开发会产生负面影响,导致非遗原真性遭受毁损,甚至会造成资源破坏和环境变质的恶果。比如,第一批国家级民俗类非遗项目泼水节。它原本是傣族最隆重的节日,然而随着旅游业如火如荼地开展,为了吸引旅游者,一年一度的泼水节变成了每天例行的娱乐节目,泼水节也渐渐失去了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另一种是开发促进论,认为旅游开发可以为保护非遗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实现相得益彰的目标。比如,沈阳等地“刘老根大舞台”借助东北二人转艺术,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但“绿色二人转”越来越庸俗化,使人们更担心这个方向是不是容易形成保护与开发关系物质化的误区,产生唯利是图的不良导向。
实际上,非遗的保护是根本、是基础,开发只是保护的一种手段,传承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对待非遗应该进行保护性开发,实现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非遗的保护性开发并非一个新鲜词汇,前人对此多从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但是却经常将保护性开发与开发混为一谈,没有对非遗保护与开发各自的具体所指做出深入研究。本文认为,非遗的保护性开发是指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满足旅游者需求的开发行为,其中需要保护的是非遗所具有的本质内涵,即非遗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这是非遗原真性的体现,也是旅游开发中不能为追求经济利益、迎合旅游者需求而改变的部分。非遗的本质内涵不可随意改动,但非遗展现的形式却是丰富多彩的。旅游开发可以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将变化不一的非遗表现形式与旅游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相结合,开发出具有非遗特色的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第一批入选世界级非遗代表作的狂欢节活动在保持文化本质和特性的同时,又能以现代化的传媒技术和多元化的演艺方式进行创新展现,对我国非遗旅游开发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4.2 开发主体之间的矛盾
4.2.1 非遗跨学科特征
通过国内外文献研究发现,非遗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各种学科背景的专家普遍对非遗产生浓厚的兴趣,并且从自身的学科角度开展了不同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非遗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跨学科、跨文化和跨领域的知识属性和文化特点,这也是非遗不同于其他领域的又一突出特点。
从UNESCO和我国对非遗的分类看,在我国13个学科大类中,非遗项目覆盖了除经济学、管理学之外的11个学科大类,覆盖面达85%。而在110个一级学科中,非遗项目涉及27个一级学科,覆盖面达25%。其中,非遗项目主要涉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其覆盖面达55%(表3)。随着旅游界人士大量进入非遗领域,如今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背景的人们也开始展开研究和市场开发,从而全面覆盖了各个学科大类。 4.2.2 开发主体多元化
由于非遗自身体系庞杂,涉及所有学科类别,导致在非遗旅游开发中出现了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界、业界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发的局面。
首先,来自不同学科的专家在进入非遗领域研究时,往往受已有知识背景的框架限制,使得他们的关注点多围绕自己所在的研究领域,对非遗的认知与了解不够全面深入。另一方面,这些专家的学科差异使互相之间进行学术交流的难度增加,尤其是经济学、管理学科专家与其他学科之间壁垒重重,难以形成协同效应。
其次,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加入非遗旅游开发的行列中,因其行业背景的不同,他们对非遗本身和非遗旅游的认知、态度也存在差异,利益关注点难以达成共识。如文化界人士多关注对非遗文化价值的挖掘和保存,而经济管理方面的业界人士更关注非遗的经济价值与市场价值,容易出现“重利益,轻保护”,“只开发不保护”的不良行为。由此可见,在如此庞大的非遗体系面前,旅游开发的研究与实践矛盾重重。
面对如此复杂而矛盾的非遗旅游,只有不同学科、行业背景的开发主体打破学科、行业间的壁垒,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沟通与合作,才能更好地推动非遗的可持续发展。皇家粮仓的厅堂版《牡丹亭》就是不同开发主体紧密合作共同开发的成功案例。昆曲综合了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多种艺术元素,本身具有极高的开发难度。为把我国这一最古老的剧种展现给现代人,戏剧大师林兆华与昆曲表演艺术家汪世瑜强强联袂,打造出厅堂版《牡丹亭》,再由普罗之声文化艺术公司市场运营团体运作,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在有600年历史的物质文化遗产——皇家粮仓,演绎了真正“原生态”的非遗,实现了商业运作与社会效益的完美结合,从而使昆曲从“陈旧落伍的艺术”变为“可消费的时尚”,其观众群体也从“座中皆白发”变为“座中皆黑发”。
4.3 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
面对宝贵的非遗旅游资源,如何开发才能在保整理。护的基础上协调和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实现“帕累托最优”,成为非遗旅游开发的又一大难点。
4.3.1 利益相关者
非遗在进入旅游市场过程中,会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包括传承人、社区、政府、开发商、旅游者、专家、媒体和民间社团等。这些利益主体各自有着错
①由于对应学科涉及一级、二级学科,以“( )”作区别: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未用“( )”标明的一级学科没有下设二级学科综复杂的利益诉求,形成了多方利益制衡与博弈网络,从而构成复杂的利益相关者关系圈,利益冲突也日渐凸显(图1)。
在非遗旅游开发的利益主体圈中,传承人是直接参与非遗传承、使非遗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团体),同时也是整个圈中的核心,其他利益主体都是围绕传承人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政府是特殊的利益相关主体,具有超越经济利益的调控能力,能够为非遗的保护性开发提供重要的法律、政策等制度环境。开发商是非遗保护性开发的重要投资主体,他们重视非遗经济价值与旅游价值的挖掘,与非遗传承人发生复杂的商品经济联系。旅游者是非遗旅游产品的需求方,能否满足他们的需求,决定非遗旅游产品的生命力。更重要的是,非遗可以通过旅游者这一广泛的受众群体得到宣传和弘扬,进而带动更多的人加入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来。社区作为非遗传承的“大土壤”,利益诉求一般为在提高生活品质的基础上,获得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除此之外,在非遗旅游的开发过程中,还有专家、媒体、民间社团等利益相关者。他们普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可以成为社会监督的中坚力量,遏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庸俗化现象的出现。
总之,在非遗的保护性开发上,要形成以传承人为核心,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助和法律保障,旅游开发商以开发促进保护,旅游者自觉维护,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专家、民间社团提供智力支持,媒体多元化宣传为一体的保护开发体系。
4.3.2 利益诉求
非遗旅游开发实际上是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资源(文化等)与利益(社会、经济、环境等)的过程,是各利益相关者通过交易,协调利益让渡和责任分担的博弈过程。目前,北京同仁堂面临着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开发的重要挑战,这背后涉及传承义务、知识产权、管理权、经营权等复杂利益纷争。因此,平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对非遗的保护性开发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深入分析非遗旅游为利益相关者带来的诸多效益,对解决非遗旅游发展的实际问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国外许多专家认为,利益相关者各自的利益诉求主要体现在文化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4个方面。通过汇总、提取,发现每一个效益诉求又分解出具体的诉求内容和期望收益,这些构成了复杂的利益诉求关系模型(图2)。
在非遗旅游市场中,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或不同的诉求偏重,这直接导致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例如,课题组根据对北京市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调查研究发现:文化效益作为非遗旅游产品的核心,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一致追求。这是由于传承人对非遗的认同感非常强,对文化的利益诉求最强烈。开发商的利益诉求中,文化效益也排在最前,经济效益以微弱之差位居第二。这与一般认为企业最注重经济效益不一致,说明开发商也认识到非遗旅游产品的核心是文化效益。政府在其中更多扮演全局指导的调控者角色,对非遗旅游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效益最为关心。同样,文化、环境效益也是非遗专家最关注的利益点,他们受过专业的培训,注重理论知识的实践,更希望非遗能得到深度保护和开发利用。调查发现,由于非遗核心价值可以让旅游者深度体验不同文化的魅力,增强旅游者的满意度,旅游者对文化效益的利益诉求也最高。
4.3.3 利益协调仿真
非遗的自身价值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共同影响着非遗的旅游开发,这些价值与利益诉求之间相互耦合问题的半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为了能够全面而清晰地了解其复杂关系和博弈情况,可以运用现代成熟的计算机信息手段仿真现实状况,而多Agent旅游仿真就是其中可行的途径之一。 Agent是指在一定的客观世界能感知、作用于客观世界,并能自主地运行,以寻求特定目标或任务的智能实体。非遗旅游仿真开发就是以多Agent和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人工智能处理旅游领域问题的计算机人机交互系统的应用。它综合运用管理科学、经济学、美学、生物学、民俗学、遥感学、信息学与人工智能等多种科学知识,针对非遗旅游过程中所出现的某一类型特征的半结构化分析问题,通过提供背景材料、协助明确问题、修改完善模型、进行旅游博弈等方式进行智能仿真分析。它的基本思想是以自下向上的方法模拟某地区的非遗旅游特征,把复杂系统建模为一个多Agent系统(每个Agent具有各自的数据、知识、模型以及接口,每个Agent模拟一个旅游诉求特征等),从研究个体微观行为着手,研究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诉求、相关因素的特征、个体之间的关系和相互耦合,进而获得非遗旅游博弈的完整过程。
多Agent可以通过协同、相互影响以执行和完成一些互相受益且自身无法独立求解的复杂任务,对仿真复杂的大系统有着天然的优势。不同利益相关者纷繁复杂的利益诉求交错纵横难寻头绪,亟需特殊形态的多Agent通过非线性的影响、协调、冲突消解来推演模拟,并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数值计算和计算仿真技术等多种交叉手段,在智能旅游开发仿真系统中找到解决矛盾的途径。这种智能仿真在非遗的旅游开发中主要包括: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或依存关系,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诉求等。具体可以分为五部分:(1)用户层。用户层是仿真结果的最终应用者,包含政府、开发商、专家等。通过仿真结果,政府部门可以了解非遗保护的现状,并制定相关政策;开发商可以得到旅游价值评价、旅游需求等结果并进行非遗旅游开发;专家可以由此进行非遗可持续发展、旅游价值评估等方面的研究。(2)结果层。结果层提供的是模型仿真的最终结果,即提供非遗旅游开发的具体建议、旅游价值评估建议以及非遗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3)仿真层。仿真层是整个模型的核心层,通过该层的协调层与业务层中各Agent的交互,完成知识共享与各项数据的分析汇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和推理,产生新的知识。(4)功能层。功能层是整个模型的基础,通过功能层与数据层中数据的交互,完成知识的更新,为仿真层的Agent提供知识源。(5)数据层。数据层是模型仿真的基础,在获取各类非遗数据之后,对其进行抽取、转化、汇总,再将其存入非遗数据源中,供仿真模型使用。
总的来说,方便快捷的非遗旅游仿真可以解决现实中诸多复杂无序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包括利益表达机制和激励、分配机制在内的非遗旅游开发的利益协调机制,从而真正地促进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协调发展。
5 结语
非遗是世界各民族集体记忆的结晶,在各国文化中都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其中,文化价值既是非遗保护的重点,又是开发的核心。因此,让后人认识和领悟祖先的文明智慧是当今人们刻不容缓的责任。本文希冀非遗旅游开发中的三大矛盾能引起人们广泛重视。在面对非遗这样珍贵的文化资源时,应充分发挥旅游开发的教育宣传功能,结合非遗的价值与特色进行保护性开发,平衡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在开发过程中,不同学科、行业背景的开发主体必须努力打破学科、行业的壁垒,并且加强理论与实践间的沟通与合作;探索形成以传承人为核心,其他主体各司其职的保护开发体系,建立非遗旅游开发的利益协调机制,从而真正地促进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矛盾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3)09-0084-010
1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承载着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基因和民族记忆,对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非遗的系统性关注最早始于20世纪中叶的日本,随后其他国家也陆续开始了非遗保护、传承、开发等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自2001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Organization,简称UNESCO)公布第一批世界非遗代表作,并在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便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并逐渐成为相关学科领域重要的研究课题。
随着研究与实践工作的不断推进,非遗也开始引起旅游界的重视。人们普遍认为非遗具有很好的旅游开发价值,因此更加大了对非遗的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但是有一个严重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即非遗作为一种敏感脆弱的资源,一旦开发不合理,将会对非遗产生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为了实现非遗的保护与旅游的合理利用,必须面对以下三个核心的科学问题:
·非遗是什么,它与旅游有什么关系?
·如果非遗是旅游资源,那么应该由谁来主导这一特殊资源的开发?
·如果“非遗旅游”能够成立,又应该如何实现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将以上的学术探究与产业发展、现实生活更好地结合,又不使本文研究过于庞杂,本文以具化和简化的原则,将它们最终归结为这样三个基本问题:非遗能不能开发,由谁来开发,以及如何开发。如果这三个基本问题悬而未决,则会导致三大难以解决的矛盾: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开发主体之间的矛盾、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等。为此,本文对其进行了多侧面地跟进研究。
2 文献回顾
为了了解国内外关于非遗旅游的研究进展,本文从旅游开发的角度着手,主要选取了刊登在Tourism Management、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Museum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Studies、《旅游学刊》、《旅游科学》和《人文地理》等知名期刊上被引频次较高的文献,共计112篇(其中,国外58篇,国内54篇),以期能够反映出研究者意见所具有的代表性。
从文献分析中可以看出,国内外对非遗的研究真正兴起于2003年之后。这是由于2003年UNESCO在巴黎通过了《公约》,从而引发世界范围内对非遗的研究热潮。随之,非遗旅游开发的研究成果也逐渐增多,主要集中在非遗旅游的开发价值、开发模式,以及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其中,国外学者的研究更侧重于对非遗本身的保护与传承的研究;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更看重非遗经济价值与旅游价值的挖掘,因此,非遗旅游开发研究是国内学者普遍感兴趣的课题。此外,国外学者比较关注实际案例的研究,多采用数理统计和模型构建等方法;而国内研究较多地停留在理念和原则等问题的研究上,缺乏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较弱。近几年,国内学者逐渐关注实际问题的可操作性研究,在统计、建模方法运用上也有所突破,成为研究的新趋势。总体来讲,在我国目前的非遗研究中,对非遗旅游开发的三大矛盾还没有展开深入地探讨,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背景。
3 研究对象
科学地界定非遗的概念,有利于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进而为非遗旅游开发的研究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因而值得审慎思索。
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2003年UNESCO正式在《公约》中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heritage)”的名称,并将其定义为:“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身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当然,由于非遗的多元性等特点,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全球标准化的表述会使各国存在理解的偏差,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和使用具有一定的难度,可见非遗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仍需进一步探索完善。但尽管如此,国内外专家学者对非遗的一些特征已达成基本共识,且UNESCO的非遗定义具有国际通用性,认可度相对较高。2005年,我国国务院就按UNESCO对非遗的分类,在《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非遗的定义如下:“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从而将非遗的概念本土化,解决我国的非遗归类等实际问题。 从形式上看,与《公约》分类相比,我国非遗的范围新增了“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这既是对人们全面理解《公约》内容的有益补充,又是对《公约》执行的有机呼应,因为在2001年UNESCO公布的第一批非遗代表作中,就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博逊地区的文化空间在内的5项文化空间项目。文化空间只是对前面5种分类的重点强调和展现方式,表明了非遗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可以说,《公约》与我国关于非遗的定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4 三大矛盾
4.1 保护与开发的矛盾
众所周知,非遗作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最终目的,也是非遗研究中最根本的问题,在此前提下才能考虑开发。因此,非遗能否进入旅游市场,首先要看非遗有没有旅游开发价值,然后再看能否做到保护性开发,解决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非遗的可持续发展。
4.1.1 非遗保护途径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非遗的保护主要从非遗的立法保护、保存记录、提高民众保护意识等方面进行研究,而我国学者更多地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提出非遗保护,这些均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表1)。
从上述诸多保护途径中可以看出,旅游开发这种保护方式具有独特的优势。立法保护、保存记录等途径,更多地关注对非遗的静态性抢救与保存。而非遗的旅游开发则面向广泛的市场大众,可以充分发挥旅游的教育、宣传功能,让社会不同阶层的人们普遍了解非遗,实现对非遗的时实性、动态性宣传与展示,从而更好地实现非遗的传承。
4.1.2 开发的价值取向
在旅游经济学中,判断旅游资源有三大标准:一是从需求的角度看,旅游资源是指值得利用,并对旅游者产生强烈吸引力,具有旅游价值的资源;二是从供给的角度看,旅游资源是旅游企业可以利用,并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三是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价应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3个方面。非遗正好符合以上3个要求。
首先,非遗包涵文化价值、精神价值、艺术价值、娱乐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可以满足旅游者的多种需求。其中,文化、精神价值是非遗的核心价值,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非遗的艺术、娱乐价值展现在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上,拥有潜力无限的开发意义。
其次,非遗旅游资源的开发扩大了企业的市场范围。目前,各旅游目的地不断推出各种专项旅游活动,其中,以体验各地、各民族文化遗产为主要目的的非遗旅游已成为备受青睐的主题活动。国内外实践证明,随着旅游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旅游产业的成熟,非遗作为一种旅游资源的重要性会更加突出。
最后,非遗旅游不仅可以增强不同社会群体对文化遗产的认同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还可以创造较好的经济价值,促进旅游经济的稳定增长。因此,非遗具有旅游开发价值。
4.1.3 开发模式
非遗旅游作为文化遗产旅游的主要内容,根据现代旅游者的需求,可以开发出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纵观国内外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比较成熟的非遗旅游开发模式(表2)。
非遗的类别丰富而复杂,不同类别的非遗以多姿多彩的表现形式来展现各自的风格魅力。我国第一批入选UNESCO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昆曲综合了不同模式进行全方位开发,如昆曲主题公园、昆曲戏剧演艺、中国昆曲艺术节、中国昆曲博物馆以及昆曲旅游商品开发,极大地满足了旅游者的需求。
4.1.4 保护性开发
目前,学术界在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方面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开发破坏论,认为非遗旅游开发会产生负面影响,导致非遗原真性遭受毁损,甚至会造成资源破坏和环境变质的恶果。比如,第一批国家级民俗类非遗项目泼水节。它原本是傣族最隆重的节日,然而随着旅游业如火如荼地开展,为了吸引旅游者,一年一度的泼水节变成了每天例行的娱乐节目,泼水节也渐渐失去了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另一种是开发促进论,认为旅游开发可以为保护非遗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实现相得益彰的目标。比如,沈阳等地“刘老根大舞台”借助东北二人转艺术,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但“绿色二人转”越来越庸俗化,使人们更担心这个方向是不是容易形成保护与开发关系物质化的误区,产生唯利是图的不良导向。
实际上,非遗的保护是根本、是基础,开发只是保护的一种手段,传承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对待非遗应该进行保护性开发,实现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非遗的保护性开发并非一个新鲜词汇,前人对此多从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但是却经常将保护性开发与开发混为一谈,没有对非遗保护与开发各自的具体所指做出深入研究。本文认为,非遗的保护性开发是指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满足旅游者需求的开发行为,其中需要保护的是非遗所具有的本质内涵,即非遗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这是非遗原真性的体现,也是旅游开发中不能为追求经济利益、迎合旅游者需求而改变的部分。非遗的本质内涵不可随意改动,但非遗展现的形式却是丰富多彩的。旅游开发可以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将变化不一的非遗表现形式与旅游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相结合,开发出具有非遗特色的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第一批入选世界级非遗代表作的狂欢节活动在保持文化本质和特性的同时,又能以现代化的传媒技术和多元化的演艺方式进行创新展现,对我国非遗旅游开发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4.2 开发主体之间的矛盾
4.2.1 非遗跨学科特征
通过国内外文献研究发现,非遗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各种学科背景的专家普遍对非遗产生浓厚的兴趣,并且从自身的学科角度开展了不同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非遗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跨学科、跨文化和跨领域的知识属性和文化特点,这也是非遗不同于其他领域的又一突出特点。
从UNESCO和我国对非遗的分类看,在我国13个学科大类中,非遗项目覆盖了除经济学、管理学之外的11个学科大类,覆盖面达85%。而在110个一级学科中,非遗项目涉及27个一级学科,覆盖面达25%。其中,非遗项目主要涉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其覆盖面达55%(表3)。随着旅游界人士大量进入非遗领域,如今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背景的人们也开始展开研究和市场开发,从而全面覆盖了各个学科大类。 4.2.2 开发主体多元化
由于非遗自身体系庞杂,涉及所有学科类别,导致在非遗旅游开发中出现了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界、业界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发的局面。
首先,来自不同学科的专家在进入非遗领域研究时,往往受已有知识背景的框架限制,使得他们的关注点多围绕自己所在的研究领域,对非遗的认知与了解不够全面深入。另一方面,这些专家的学科差异使互相之间进行学术交流的难度增加,尤其是经济学、管理学科专家与其他学科之间壁垒重重,难以形成协同效应。
其次,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加入非遗旅游开发的行列中,因其行业背景的不同,他们对非遗本身和非遗旅游的认知、态度也存在差异,利益关注点难以达成共识。如文化界人士多关注对非遗文化价值的挖掘和保存,而经济管理方面的业界人士更关注非遗的经济价值与市场价值,容易出现“重利益,轻保护”,“只开发不保护”的不良行为。由此可见,在如此庞大的非遗体系面前,旅游开发的研究与实践矛盾重重。
面对如此复杂而矛盾的非遗旅游,只有不同学科、行业背景的开发主体打破学科、行业间的壁垒,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沟通与合作,才能更好地推动非遗的可持续发展。皇家粮仓的厅堂版《牡丹亭》就是不同开发主体紧密合作共同开发的成功案例。昆曲综合了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多种艺术元素,本身具有极高的开发难度。为把我国这一最古老的剧种展现给现代人,戏剧大师林兆华与昆曲表演艺术家汪世瑜强强联袂,打造出厅堂版《牡丹亭》,再由普罗之声文化艺术公司市场运营团体运作,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在有600年历史的物质文化遗产——皇家粮仓,演绎了真正“原生态”的非遗,实现了商业运作与社会效益的完美结合,从而使昆曲从“陈旧落伍的艺术”变为“可消费的时尚”,其观众群体也从“座中皆白发”变为“座中皆黑发”。
4.3 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
面对宝贵的非遗旅游资源,如何开发才能在保整理。护的基础上协调和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实现“帕累托最优”,成为非遗旅游开发的又一大难点。
4.3.1 利益相关者
非遗在进入旅游市场过程中,会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包括传承人、社区、政府、开发商、旅游者、专家、媒体和民间社团等。这些利益主体各自有着错
①由于对应学科涉及一级、二级学科,以“( )”作区别: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未用“( )”标明的一级学科没有下设二级学科综复杂的利益诉求,形成了多方利益制衡与博弈网络,从而构成复杂的利益相关者关系圈,利益冲突也日渐凸显(图1)。
在非遗旅游开发的利益主体圈中,传承人是直接参与非遗传承、使非遗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团体),同时也是整个圈中的核心,其他利益主体都是围绕传承人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政府是特殊的利益相关主体,具有超越经济利益的调控能力,能够为非遗的保护性开发提供重要的法律、政策等制度环境。开发商是非遗保护性开发的重要投资主体,他们重视非遗经济价值与旅游价值的挖掘,与非遗传承人发生复杂的商品经济联系。旅游者是非遗旅游产品的需求方,能否满足他们的需求,决定非遗旅游产品的生命力。更重要的是,非遗可以通过旅游者这一广泛的受众群体得到宣传和弘扬,进而带动更多的人加入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来。社区作为非遗传承的“大土壤”,利益诉求一般为在提高生活品质的基础上,获得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除此之外,在非遗旅游的开发过程中,还有专家、媒体、民间社团等利益相关者。他们普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可以成为社会监督的中坚力量,遏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庸俗化现象的出现。
总之,在非遗的保护性开发上,要形成以传承人为核心,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助和法律保障,旅游开发商以开发促进保护,旅游者自觉维护,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专家、民间社团提供智力支持,媒体多元化宣传为一体的保护开发体系。
4.3.2 利益诉求
非遗旅游开发实际上是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资源(文化等)与利益(社会、经济、环境等)的过程,是各利益相关者通过交易,协调利益让渡和责任分担的博弈过程。目前,北京同仁堂面临着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开发的重要挑战,这背后涉及传承义务、知识产权、管理权、经营权等复杂利益纷争。因此,平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对非遗的保护性开发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深入分析非遗旅游为利益相关者带来的诸多效益,对解决非遗旅游发展的实际问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国外许多专家认为,利益相关者各自的利益诉求主要体现在文化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4个方面。通过汇总、提取,发现每一个效益诉求又分解出具体的诉求内容和期望收益,这些构成了复杂的利益诉求关系模型(图2)。
在非遗旅游市场中,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或不同的诉求偏重,这直接导致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例如,课题组根据对北京市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调查研究发现:文化效益作为非遗旅游产品的核心,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一致追求。这是由于传承人对非遗的认同感非常强,对文化的利益诉求最强烈。开发商的利益诉求中,文化效益也排在最前,经济效益以微弱之差位居第二。这与一般认为企业最注重经济效益不一致,说明开发商也认识到非遗旅游产品的核心是文化效益。政府在其中更多扮演全局指导的调控者角色,对非遗旅游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效益最为关心。同样,文化、环境效益也是非遗专家最关注的利益点,他们受过专业的培训,注重理论知识的实践,更希望非遗能得到深度保护和开发利用。调查发现,由于非遗核心价值可以让旅游者深度体验不同文化的魅力,增强旅游者的满意度,旅游者对文化效益的利益诉求也最高。
4.3.3 利益协调仿真
非遗的自身价值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共同影响着非遗的旅游开发,这些价值与利益诉求之间相互耦合问题的半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为了能够全面而清晰地了解其复杂关系和博弈情况,可以运用现代成熟的计算机信息手段仿真现实状况,而多Agent旅游仿真就是其中可行的途径之一。 Agent是指在一定的客观世界能感知、作用于客观世界,并能自主地运行,以寻求特定目标或任务的智能实体。非遗旅游仿真开发就是以多Agent和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人工智能处理旅游领域问题的计算机人机交互系统的应用。它综合运用管理科学、经济学、美学、生物学、民俗学、遥感学、信息学与人工智能等多种科学知识,针对非遗旅游过程中所出现的某一类型特征的半结构化分析问题,通过提供背景材料、协助明确问题、修改完善模型、进行旅游博弈等方式进行智能仿真分析。它的基本思想是以自下向上的方法模拟某地区的非遗旅游特征,把复杂系统建模为一个多Agent系统(每个Agent具有各自的数据、知识、模型以及接口,每个Agent模拟一个旅游诉求特征等),从研究个体微观行为着手,研究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诉求、相关因素的特征、个体之间的关系和相互耦合,进而获得非遗旅游博弈的完整过程。
多Agent可以通过协同、相互影响以执行和完成一些互相受益且自身无法独立求解的复杂任务,对仿真复杂的大系统有着天然的优势。不同利益相关者纷繁复杂的利益诉求交错纵横难寻头绪,亟需特殊形态的多Agent通过非线性的影响、协调、冲突消解来推演模拟,并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数值计算和计算仿真技术等多种交叉手段,在智能旅游开发仿真系统中找到解决矛盾的途径。这种智能仿真在非遗的旅游开发中主要包括: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或依存关系,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诉求等。具体可以分为五部分:(1)用户层。用户层是仿真结果的最终应用者,包含政府、开发商、专家等。通过仿真结果,政府部门可以了解非遗保护的现状,并制定相关政策;开发商可以得到旅游价值评价、旅游需求等结果并进行非遗旅游开发;专家可以由此进行非遗可持续发展、旅游价值评估等方面的研究。(2)结果层。结果层提供的是模型仿真的最终结果,即提供非遗旅游开发的具体建议、旅游价值评估建议以及非遗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3)仿真层。仿真层是整个模型的核心层,通过该层的协调层与业务层中各Agent的交互,完成知识共享与各项数据的分析汇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和推理,产生新的知识。(4)功能层。功能层是整个模型的基础,通过功能层与数据层中数据的交互,完成知识的更新,为仿真层的Agent提供知识源。(5)数据层。数据层是模型仿真的基础,在获取各类非遗数据之后,对其进行抽取、转化、汇总,再将其存入非遗数据源中,供仿真模型使用。
总的来说,方便快捷的非遗旅游仿真可以解决现实中诸多复杂无序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包括利益表达机制和激励、分配机制在内的非遗旅游开发的利益协调机制,从而真正地促进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协调发展。
5 结语
非遗是世界各民族集体记忆的结晶,在各国文化中都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其中,文化价值既是非遗保护的重点,又是开发的核心。因此,让后人认识和领悟祖先的文明智慧是当今人们刻不容缓的责任。本文希冀非遗旅游开发中的三大矛盾能引起人们广泛重视。在面对非遗这样珍贵的文化资源时,应充分发挥旅游开发的教育宣传功能,结合非遗的价值与特色进行保护性开发,平衡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在开发过程中,不同学科、行业背景的开发主体必须努力打破学科、行业的壁垒,并且加强理论与实践间的沟通与合作;探索形成以传承人为核心,其他主体各司其职的保护开发体系,建立非遗旅游开发的利益协调机制,从而真正地促进非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