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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大唐开元礼》撰写的唐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年)到开元二十年(732年),大射礼已经被废除,然而《开元礼》还是将其纳入。本文认为这一现象不仅反映了对于古礼的因袭,更体现了《开元礼》试图以保存古礼的形式继承《礼记》的思想,反映了‘爱礼存羊’的撰写原则
关键词:礼记;开元礼;射礼;爱礼存羊
开元年间决定修撰礼典的时候,改撰《礼记》的建议被率先提出。虽然这一提议由于执行上的困难而没有被采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礼记》仍然是重要的参酌对象,王谔先生就鲜明的指出:“《礼记》是重要的参考书乃是不争的事实”[1],一方面这是礼制的因袭所造成的必然,而另一方面,某种显见的有意为之也使《开元礼》与《礼记》在内容上产生近乎必然的联系,吴丽娱先生的《改撰礼记:大唐开元礼的创作更新》[2]便从修撰体例的角度指出了两者之间的联系。本文拟在这些研究基础上,通过考察唐代礼乐修撰者的学术背景,并以《开元礼》中所保存的大射礼为中心,继续探讨《礼记》与《开元礼》之间的联系。
一、唐代射礼的兴废
“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和与乡射,此礼之大体”[3],这句话提纲挈领地勾勒了冠礼、昏礼、射礼等礼仪各自的作用和地位,而部分的古礼在唐代已经有所式微。柳宗元便感叹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4],似乎在在唐代甚至唐代之前,冠礼已经废止不见了。虽然果然根据皇太子加冠、加元服的事实,证明柳宗元的说法有失偏颇,但是皇子以下各位臣子是否举行冠礼,则缺乏足够的材料来证明。笔者认为虽然柳宗元的说法略显夸大,但绝非空穴来风,它至少反映了在很长一段时间,被认为是礼之始,具有“将责以成人礼焉”[5]的重要作用的冠礼是不常见的,这是社会的整体风气。
而射礼的兴废则更为显著。《礼记·射义》中的射礼所介绍的是上古射礼中的大射礼,大射礼在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和武德八年(625年)各举行一次,并在唐太宗时期达到高潮,总共举行6次,并一度常态化,自贞观五年(631年)至六年(632年)于每年的三月举行射礼,贞观七年(633年)之后暂时停滞,后在贞观十一年(637年)、十六年(642年)分别举行了射礼。唐高宗举行射礼三次,分别在永徽三年(652年)、五年(654年)以及麟德元年(664年)。从此,长期不举行大射礼,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年)源乾曜提议恢复大射礼的上疏证明了大射礼长期罢废的事实。由于这篇疏奏,大射礼在唐玄宗时期得到了短暂的恢复,但随即在开元四年许景先的反对正式罢废。直到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唐玄宗宣布在本年九月举行射礼。从此之后大射礼再未举行。
其中的原因之一或许是射礼的功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渐消失了。“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6],体现了大射礼承担着选拔人才的作用,这已经被历代的选官制度所替代,其必要性远不如前。而其步骤复杂,花费甚巨的缺点反而突显出来,先秦射礼便号称“非强有力这弗能行也”[7],极度耗费体力与时间,而根据《开元禮》的记载,唐代射礼需要经过十三个流程才能最终完成,攻击大射礼的论者也往往认为大射礼“耗国损人”[8]。诸如此类必要功能的消失,也许解释了为何大射礼即使一度恢复,最终也避免不了再一次被废止的命运。
二、爱礼存羊——《开元礼》的撰写原则
《开元礼》不顾大射礼是否在开元中使用,依旧纳入其中,表面上来看是因袭《礼记》的一个体现,笔者认为在这不仅体现了在篇目上的继承,这或许也体现了思想层面的继承。
《礼记》关于各种礼仪,其最核心的内容是用一种道德教化的视角各种礼仪,由此赋予礼仪一种教化作用。《礼记·射义》也是如此,他指出“故射者,进退周旋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审固,持弓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9]将射中与否与人的道德品格联系在一起,只有心质纯正才能射中,因此射箭具有展现道德品行的作用,是对孔子“其争也君子”[10],即认为射箭可以作为一种君子之争这一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由此射礼除了作为先秦古礼选拔人才等作用之外,还被赋予了展现个人道德品质的教化作用。笔者认为,这一作用可能是《开元礼》仍然保留射礼的原因之一,通过分析《开元礼》撰写前后几条疏奏便说明了这一点。
三、结语
“礼”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内容,在弘扬民族文化,建立文化自信的当下,礼乐文化的复兴是无法绕开的话题。然而礼制早已不复存在的现在,如何去继承礼乐文化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而《开元礼》对于《礼记》的继承则提供了一种答案,在大射礼的功能已经消失的唐代,《开元礼》以保存射礼的教化思想为宗旨将已经废弃的射礼纳入其中,也告诉我们所要继承的不是礼仪制度,而是其中蕴含的丰富思想。
基金项目:本论文系上海师范大学校级教改项目“古典文明礼仪与本科生人文素养的提升”(项目编号:B-9145-18-005006)专项经费资助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王谔:《东汉以来<礼记>的流传(上)》,《井冈山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2]吴丽娱:《改撰礼记:大唐开元礼的创作更新》,浙江大学古籍所编:《礼学与中国传统文化》,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70页。
[3]《礼记正义》卷60《昏义第四十四》,《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81页上栏。
[4]《柳宗元集》卷34《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标点本,第3册,第872页。
[5]《礼记正义》卷61《冠义第四十三》,《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80页上栏。
[6]《礼记正义》卷62《射义第四十六》,《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87页上栏。
[7]《礼记》卷63《聘义第四十八》,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92页下栏。
[8]《唐会要》卷26《大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标点本,第583页。
[9]《礼记正义》卷62《射义第四十六》,《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86页下栏。
[10]《论语注疏》卷3《八佾第三》,《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466页中栏。
作者简介:
姓名:周其力,出生年月:1995年9月,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江苏盐城,学历:本科,职称:硕士研究生在读,毕业院校:上海师范大学,毕业专业:古典文献学,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工作单位:上海师范大学,email:[email protected]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关键词:礼记;开元礼;射礼;爱礼存羊
开元年间决定修撰礼典的时候,改撰《礼记》的建议被率先提出。虽然这一提议由于执行上的困难而没有被采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礼记》仍然是重要的参酌对象,王谔先生就鲜明的指出:“《礼记》是重要的参考书乃是不争的事实”[1],一方面这是礼制的因袭所造成的必然,而另一方面,某种显见的有意为之也使《开元礼》与《礼记》在内容上产生近乎必然的联系,吴丽娱先生的《改撰礼记:大唐开元礼的创作更新》[2]便从修撰体例的角度指出了两者之间的联系。本文拟在这些研究基础上,通过考察唐代礼乐修撰者的学术背景,并以《开元礼》中所保存的大射礼为中心,继续探讨《礼记》与《开元礼》之间的联系。
一、唐代射礼的兴废
“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和与乡射,此礼之大体”[3],这句话提纲挈领地勾勒了冠礼、昏礼、射礼等礼仪各自的作用和地位,而部分的古礼在唐代已经有所式微。柳宗元便感叹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4],似乎在在唐代甚至唐代之前,冠礼已经废止不见了。虽然果然根据皇太子加冠、加元服的事实,证明柳宗元的说法有失偏颇,但是皇子以下各位臣子是否举行冠礼,则缺乏足够的材料来证明。笔者认为虽然柳宗元的说法略显夸大,但绝非空穴来风,它至少反映了在很长一段时间,被认为是礼之始,具有“将责以成人礼焉”[5]的重要作用的冠礼是不常见的,这是社会的整体风气。
而射礼的兴废则更为显著。《礼记·射义》中的射礼所介绍的是上古射礼中的大射礼,大射礼在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和武德八年(625年)各举行一次,并在唐太宗时期达到高潮,总共举行6次,并一度常态化,自贞观五年(631年)至六年(632年)于每年的三月举行射礼,贞观七年(633年)之后暂时停滞,后在贞观十一年(637年)、十六年(642年)分别举行了射礼。唐高宗举行射礼三次,分别在永徽三年(652年)、五年(654年)以及麟德元年(664年)。从此,长期不举行大射礼,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年)源乾曜提议恢复大射礼的上疏证明了大射礼长期罢废的事实。由于这篇疏奏,大射礼在唐玄宗时期得到了短暂的恢复,但随即在开元四年许景先的反对正式罢废。直到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唐玄宗宣布在本年九月举行射礼。从此之后大射礼再未举行。
其中的原因之一或许是射礼的功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渐消失了。“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6],体现了大射礼承担着选拔人才的作用,这已经被历代的选官制度所替代,其必要性远不如前。而其步骤复杂,花费甚巨的缺点反而突显出来,先秦射礼便号称“非强有力这弗能行也”[7],极度耗费体力与时间,而根据《开元禮》的记载,唐代射礼需要经过十三个流程才能最终完成,攻击大射礼的论者也往往认为大射礼“耗国损人”[8]。诸如此类必要功能的消失,也许解释了为何大射礼即使一度恢复,最终也避免不了再一次被废止的命运。
二、爱礼存羊——《开元礼》的撰写原则
《开元礼》不顾大射礼是否在开元中使用,依旧纳入其中,表面上来看是因袭《礼记》的一个体现,笔者认为在这不仅体现了在篇目上的继承,这或许也体现了思想层面的继承。
《礼记》关于各种礼仪,其最核心的内容是用一种道德教化的视角各种礼仪,由此赋予礼仪一种教化作用。《礼记·射义》也是如此,他指出“故射者,进退周旋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审固,持弓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9]将射中与否与人的道德品格联系在一起,只有心质纯正才能射中,因此射箭具有展现道德品行的作用,是对孔子“其争也君子”[10],即认为射箭可以作为一种君子之争这一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由此射礼除了作为先秦古礼选拔人才等作用之外,还被赋予了展现个人道德品质的教化作用。笔者认为,这一作用可能是《开元礼》仍然保留射礼的原因之一,通过分析《开元礼》撰写前后几条疏奏便说明了这一点。
三、结语
“礼”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内容,在弘扬民族文化,建立文化自信的当下,礼乐文化的复兴是无法绕开的话题。然而礼制早已不复存在的现在,如何去继承礼乐文化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而《开元礼》对于《礼记》的继承则提供了一种答案,在大射礼的功能已经消失的唐代,《开元礼》以保存射礼的教化思想为宗旨将已经废弃的射礼纳入其中,也告诉我们所要继承的不是礼仪制度,而是其中蕴含的丰富思想。
基金项目:本论文系上海师范大学校级教改项目“古典文明礼仪与本科生人文素养的提升”(项目编号:B-9145-18-005006)专项经费资助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王谔:《东汉以来<礼记>的流传(上)》,《井冈山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2]吴丽娱:《改撰礼记:大唐开元礼的创作更新》,浙江大学古籍所编:《礼学与中国传统文化》,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70页。
[3]《礼记正义》卷60《昏义第四十四》,《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81页上栏。
[4]《柳宗元集》卷34《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标点本,第3册,第872页。
[5]《礼记正义》卷61《冠义第四十三》,《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80页上栏。
[6]《礼记正义》卷62《射义第四十六》,《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87页上栏。
[7]《礼记》卷63《聘义第四十八》,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92页下栏。
[8]《唐会要》卷26《大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标点本,第583页。
[9]《礼记正义》卷62《射义第四十六》,《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686页下栏。
[10]《论语注疏》卷3《八佾第三》,《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466页中栏。
作者简介:
姓名:周其力,出生年月:1995年9月,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江苏盐城,学历:本科,职称:硕士研究生在读,毕业院校:上海师范大学,毕业专业:古典文献学,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工作单位:上海师范大学,email:[email protected]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