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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河南省宗教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并已经成为河南省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但从宗教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上看,还处于培育和探索阶段,产业链条发展还不完善,发展规模偏小,宗教文化市场机制不健全,投资融资手段单一,可持续性发展力不足等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该进一步挖掘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内涵,完善河南省宗教文化产业政策,提高河南宗教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文化产品的品牌质量,走整体联动开发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键词: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对策
中图分类号:G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165-02
宗教文化不仅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文化资源内涵丰富不仅包括宗教物质文化资源如宗教建筑、宗教活动、宗教和宗教艺术还包含宗教道德、宗教思想、宗教传说等宗教精神层面的文化内容。宗教文化资源有其独特的魅力,不仅对宗教信徒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也对一般群众追求宗教意识的超脱境界、实现心理上的补偿有着广泛的影响。河南是中国宗教文化的祖庭所在,人才辈出、大德云集,星罗棋布的河南古寺庙以其恢宏的气势、独特的风格、高超的艺术成就、无可比拟的文物价值、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吸引着海内外广大的旅游者,为宗教考察、求学观光等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为河南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1]河南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关注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宗教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加大了投资力度并取得了初步进展,重点开发了和打造了宗教文化景区(点)和文化产品,并形成了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宗教文化产品,本文拟对当前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利用和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结对对策,以期对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有所助益。
一、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河南省宗教文化内涵挖掘不足,资源利用不足
河南省有着极其丰富的历史积淀和宗教文化遗产,经过多年的努力河南省对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取得了初步进展,如以少林禅、武文化为蓝本开发的《风中少林》、《禅宗少林·音乐大典》等系列文化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传统经营理念的影响下和经营策划水平的限制,使得河南众多的宗教文化资源深刻的内涵没有被充分的发掘,开发利用水平较低,大多河南宗教文化产品的利用尚处在粗放经营的初级阶段,缺乏对宗教文化产品的深层次开发,明显地存在思路窄、开发浅、制作粗、精品少等突出问题。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利用形式较为单一,大多数宗教建筑经过简单的维修和杂乱无章的堆砌后就对外开门经营,而这种简单粗放的经营方式,对宗教建筑历史演变及宗教文化的研究开发不足。
(二)河南省宗教文化产业投资融资渠道单一
宗教文化产业开发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特别是在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规划设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宣传推广文化产品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但当前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受到传统投资体制和所有制壁垒的限制,投资渠道并不畅通。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政府投资占有主导地位,开发资金主要通过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而由于河南省整体经济相对落后,各级政府财政状况不佳,直接导致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管理体制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缺乏相关招商引资政策的保障,导致社会资本进入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途径不流畅,一些具有巨大开发潜质的宗教文化资源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只能深藏山中不为世人所知。
(三)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地区发展不平衡
由于河南省各地市区的宗教文化资源和宗教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各地市区对于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程度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从整体来看,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存在明显的地区不平衡状态,开发重点集中在豫中地区包括郑州、洛阳、开封等县市区,例如少林寺、白马寺、龙门石窟、大相国寺等宗教资源开发较早,产业化程度较高,并形成相关的宗教文化产业链,上述地区的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经济整体效益和协调性较好,而周口、商丘、驻马店、信阳等地无论宗教文化产业开发程度,还是宗教文化产品的品质和数量,以及其在各地市国民经济中的收入比重,均不到相应规模,这与它们所拥有的人口、土地面积及宗教文化资源是极不相符的。
(四)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性不强
随着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迅猛发展,宗教文化资源蕴含的潜在经济价值日益受到世人关注,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和激烈的经济竞争中,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只看到了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经济价值,而忽略了宗教文化资源不可再生和不可复制的特性,直接导致宗教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性不强。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宗教文化资源本体的保护措施不足,如某些珍贵的宗教文物和宗教建筑遭受到严重的自然侵蚀,却因资金困难无法及时抢救和修复,而一些宗教文化项目未经严格的论证,就盲目开发,甚至不尊重宗教文化传统,一味追求新鲜,将弥足珍贵、极具地域特色的宗教建筑拆毁,新建一些不伦不类所谓的新式宗教建筑,严重破坏了宗教文化资源的传承;二是对宗教文化资源所处的周围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足,在某些宗教景区,如登封少林寺、洛阳龙门石窟、开封大相国寺等,频频出现旺季游客量超饱和的现象,使得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品质和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三是存在相关保护性法规执行不力的弊端。
二、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对策
(一)深入挖掘宗教文化内涵,打造品牌文化精品
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异彩纷呈,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充分挖掘宗教文化资源深刻的内涵,结合我省文化旅游资源的分布,加强整合宗教文化项目开发力度,按规划有节有序地对宗教文化资源进行逐步开发,避免产品雷同、项目单调或文化格调平庸的文化产品。对宗教场所的历史渊源、宗教人物、宗教建筑、宗教音乐、宗教食品、宗教书法艺术、宗教节庆组织力量进行深度发掘,建立与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相关的程序规则,以实现宗教文化资源有序性与动态的发展,培育和打造宗教文化精品,以项目带动壮大文化宗教文化产业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的宗教文化资源开发投资机制
河南省宗教文化产业开发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相对缓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宗教文化产业精品较少等问题,而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河南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开发资金来源单一,项目投资积累能力差,资金相对不足。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条件就是建立宗教文化资源产业开发的投融资政策体系。首先是大力发展民营宗教文化企业,并给予民营宗教文化企业法律、政策的保障,取消一些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投入宗教文化产业领域的限制,鼓励和放宽各种民营资本介入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领域。其次是积极利用外资,出台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市场准入标准及管理监督办法,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发展宗教文化产业。再次是充分利用金融资金,由于大部分宗教文化资源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资金量需求较大,政府应对金融资金进入宗教文化领域,采取开放宽容的态度,适时对于金融企业进行贴息以减轻投资压力。最后是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关键要建立健全自主投资的市场机制,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社会资本投入为基础、以金融信贷和民间资金为主体、以股市融资和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为河南省宗教文化产业开发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三)加强河南省内各区域联动开发、整体开发
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和其他人文资源空间组合状况较好,而由于省内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于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存在严重的不平衡。因此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应该实现联动开发和整体开发,整体开发方向应是:区际之间通过各种交通手段,借助宗教文化包容性强、内在联系紧密的特点,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开发,将各区内特色宗教旅游产品连接成一个宏观网络,从而发挥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的整体优势。可以郑州、洛阳、开封为主辐射中心,以新乡、南阳、安阳、信阳、平顶山为副辐射中心,形成互相交错的组合宗教文化资源开发项目。各旅游中心城市间在互利的原则下,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横向联合,以促进河南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深度,加大宗教文化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使河南省各区域宗教文化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四)坚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道路
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必须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确处理好宗教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保护好宗教文化資源的前提下,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在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过程中要明确宗教文化资源开发保护的主要对象是宗教文物古迹本体、宗教文化艺术及宗教文化资源所处的周边生态环境。[2]加强宗教文化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宗教文物和周边环境的保护意识,对不同等级的宗教文化资源采取具体专业保护措施,如对宗教建筑的修缮,要坚持“修旧如故”的原则,保持建筑原有的风貌,采用相同质地建筑材料等。建立健全宗教文化管理体系,各级宗教文化管理机构要充分行使管理和保护辖区内宗教文化资源的权力,落实各级管理机构的保护职责,对于破坏宗教建筑文物及周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作者简介:贺科伟(1981— ),男,汉,河南商丘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主要研究方向文献学及中国古代史。
参考文献:
[1]张玉霞.河南宗教文化的研究与开发[R].张锐,李庚香主编.河南文化发展报告(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99。
[2]李帮儒.中原佛教文化初探[M].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178.
关键词: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对策
中图分类号:G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165-02
宗教文化不仅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文化资源内涵丰富不仅包括宗教物质文化资源如宗教建筑、宗教活动、宗教和宗教艺术还包含宗教道德、宗教思想、宗教传说等宗教精神层面的文化内容。宗教文化资源有其独特的魅力,不仅对宗教信徒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也对一般群众追求宗教意识的超脱境界、实现心理上的补偿有着广泛的影响。河南是中国宗教文化的祖庭所在,人才辈出、大德云集,星罗棋布的河南古寺庙以其恢宏的气势、独特的风格、高超的艺术成就、无可比拟的文物价值、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吸引着海内外广大的旅游者,为宗教考察、求学观光等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为河南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1]河南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关注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宗教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加大了投资力度并取得了初步进展,重点开发了和打造了宗教文化景区(点)和文化产品,并形成了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宗教文化产品,本文拟对当前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利用和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结对对策,以期对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有所助益。
一、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河南省宗教文化内涵挖掘不足,资源利用不足
河南省有着极其丰富的历史积淀和宗教文化遗产,经过多年的努力河南省对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取得了初步进展,如以少林禅、武文化为蓝本开发的《风中少林》、《禅宗少林·音乐大典》等系列文化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传统经营理念的影响下和经营策划水平的限制,使得河南众多的宗教文化资源深刻的内涵没有被充分的发掘,开发利用水平较低,大多河南宗教文化产品的利用尚处在粗放经营的初级阶段,缺乏对宗教文化产品的深层次开发,明显地存在思路窄、开发浅、制作粗、精品少等突出问题。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利用形式较为单一,大多数宗教建筑经过简单的维修和杂乱无章的堆砌后就对外开门经营,而这种简单粗放的经营方式,对宗教建筑历史演变及宗教文化的研究开发不足。
(二)河南省宗教文化产业投资融资渠道单一
宗教文化产业开发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特别是在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规划设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宣传推广文化产品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但当前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受到传统投资体制和所有制壁垒的限制,投资渠道并不畅通。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政府投资占有主导地位,开发资金主要通过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而由于河南省整体经济相对落后,各级政府财政状况不佳,直接导致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管理体制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缺乏相关招商引资政策的保障,导致社会资本进入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途径不流畅,一些具有巨大开发潜质的宗教文化资源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只能深藏山中不为世人所知。
(三)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地区发展不平衡
由于河南省各地市区的宗教文化资源和宗教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各地市区对于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程度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从整体来看,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存在明显的地区不平衡状态,开发重点集中在豫中地区包括郑州、洛阳、开封等县市区,例如少林寺、白马寺、龙门石窟、大相国寺等宗教资源开发较早,产业化程度较高,并形成相关的宗教文化产业链,上述地区的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经济整体效益和协调性较好,而周口、商丘、驻马店、信阳等地无论宗教文化产业开发程度,还是宗教文化产品的品质和数量,以及其在各地市国民经济中的收入比重,均不到相应规模,这与它们所拥有的人口、土地面积及宗教文化资源是极不相符的。
(四)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性不强
随着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迅猛发展,宗教文化资源蕴含的潜在经济价值日益受到世人关注,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和激烈的经济竞争中,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只看到了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经济价值,而忽略了宗教文化资源不可再生和不可复制的特性,直接导致宗教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性不强。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宗教文化资源本体的保护措施不足,如某些珍贵的宗教文物和宗教建筑遭受到严重的自然侵蚀,却因资金困难无法及时抢救和修复,而一些宗教文化项目未经严格的论证,就盲目开发,甚至不尊重宗教文化传统,一味追求新鲜,将弥足珍贵、极具地域特色的宗教建筑拆毁,新建一些不伦不类所谓的新式宗教建筑,严重破坏了宗教文化资源的传承;二是对宗教文化资源所处的周围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足,在某些宗教景区,如登封少林寺、洛阳龙门石窟、开封大相国寺等,频频出现旺季游客量超饱和的现象,使得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品质和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三是存在相关保护性法规执行不力的弊端。
二、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对策
(一)深入挖掘宗教文化内涵,打造品牌文化精品
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异彩纷呈,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充分挖掘宗教文化资源深刻的内涵,结合我省文化旅游资源的分布,加强整合宗教文化项目开发力度,按规划有节有序地对宗教文化资源进行逐步开发,避免产品雷同、项目单调或文化格调平庸的文化产品。对宗教场所的历史渊源、宗教人物、宗教建筑、宗教音乐、宗教食品、宗教书法艺术、宗教节庆组织力量进行深度发掘,建立与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相关的程序规则,以实现宗教文化资源有序性与动态的发展,培育和打造宗教文化精品,以项目带动壮大文化宗教文化产业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的宗教文化资源开发投资机制
河南省宗教文化产业开发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相对缓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宗教文化产业精品较少等问题,而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河南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开发资金来源单一,项目投资积累能力差,资金相对不足。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条件就是建立宗教文化资源产业开发的投融资政策体系。首先是大力发展民营宗教文化企业,并给予民营宗教文化企业法律、政策的保障,取消一些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投入宗教文化产业领域的限制,鼓励和放宽各种民营资本介入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领域。其次是积极利用外资,出台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市场准入标准及管理监督办法,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发展宗教文化产业。再次是充分利用金融资金,由于大部分宗教文化资源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资金量需求较大,政府应对金融资金进入宗教文化领域,采取开放宽容的态度,适时对于金融企业进行贴息以减轻投资压力。最后是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关键要建立健全自主投资的市场机制,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社会资本投入为基础、以金融信贷和民间资金为主体、以股市融资和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为河南省宗教文化产业开发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三)加强河南省内各区域联动开发、整体开发
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和其他人文资源空间组合状况较好,而由于省内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于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存在严重的不平衡。因此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应该实现联动开发和整体开发,整体开发方向应是:区际之间通过各种交通手段,借助宗教文化包容性强、内在联系紧密的特点,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开发,将各区内特色宗教旅游产品连接成一个宏观网络,从而发挥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的整体优势。可以郑州、洛阳、开封为主辐射中心,以新乡、南阳、安阳、信阳、平顶山为副辐射中心,形成互相交错的组合宗教文化资源开发项目。各旅游中心城市间在互利的原则下,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横向联合,以促进河南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深度,加大宗教文化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使河南省各区域宗教文化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四)坚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道路
河南省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必须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确处理好宗教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保护好宗教文化資源的前提下,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在宗教文化资源开发的过程中要明确宗教文化资源开发保护的主要对象是宗教文物古迹本体、宗教文化艺术及宗教文化资源所处的周边生态环境。[2]加强宗教文化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宗教文物和周边环境的保护意识,对不同等级的宗教文化资源采取具体专业保护措施,如对宗教建筑的修缮,要坚持“修旧如故”的原则,保持建筑原有的风貌,采用相同质地建筑材料等。建立健全宗教文化管理体系,各级宗教文化管理机构要充分行使管理和保护辖区内宗教文化资源的权力,落实各级管理机构的保护职责,对于破坏宗教建筑文物及周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作者简介:贺科伟(1981— ),男,汉,河南商丘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主要研究方向文献学及中国古代史。
参考文献:
[1]张玉霞.河南宗教文化的研究与开发[R].张锐,李庚香主编.河南文化发展报告(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99。
[2]李帮儒.中原佛教文化初探[M].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