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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不是道德的、而是逻辑的,它是一系列因果关系的检讨。
在《中国商业评论》上看到李东生的反思文章《鹰的重生》,有许多感慨。
当一个企业拓展新市场遭遇失败后,首先不是检讨组织内部管理,而是需要反思组织外部管理,也就是说,企业必须重新审视顾客、重新审视市场,它代表着这样的管理逻辑:企业的外部管理,决定了内部如何管理,而不是相反。因为,迄今为止,企业的所有成果,全部存在于组织外部、而不是组织的内部,就如同企业内部的“井井有条、精神亢奋”,从来不代表着企业成果会应声而出一样。
显然,在李东生先生眼里,管理被赋予了更多的道德意义、而不是管理逻辑的意义,《鹰的重生》,几乎全部是道德意义上的检讨,几乎找不到一条来自产品、顾客或市场的反思,这确实令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虽然,李东生先生勇于自我检讨的精神令人钦佩,(中国企业家似乎特别善于自我检讨),但对于重新振兴企业却于事无补,最多,只不过是变相地为个人权威魅力再次加了分。
正确的管理逻辑之一:不是“产品决定顾客”、而是“顾客决定产品”
在李东生先生看来,TCL在国际化道路上遭遇到的挫折,是因为“没有坚决把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付诸行动,容忍一些和企业核心价值观不一致的言行存在”,并且认为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在于“我没有勇气去捅破它”。
假如事实真相果真如此的话,那么,问题解决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譬如:李东生先生变得黑脸一些,或是干脆让出总裁的职位给予比自己更黑脸的人,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了,我甚至一点都不怀疑,一向善于内心反省的李东生先生,拥有足够的个人品德或胸怀去这样做,当然,假如这确确实实是企业管理的症结所在的话。
但事实上,问题并非如此,它不仅与李东生先生变得黑脸一些无关、甚至于同内部执行不力也没有必然关系,而是恰好相反,它是来自陌生的市场和顾客的环境变化所导致。也许,能够给予李东生先生启示的,是海尔的张瑞敏先生到欧洲一户家庭市场调查时,所遭遇到的一则尴尬:当问及欧洲某品牌的一款电水壶与海尔产品的比较时,女主人却指着这款名牌电水壶说:张先生,这是一件工艺品!显然,这是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回答,也就是说,当产品躺在仓库时,产品是由企业来定义的;当产品摆到市场后,顾客会重新定义产品。
显然,欧洲顾客“重新定义产品”的消费能力,十分的惊人,它代表着欧洲市场已经是一个相当成熟的消费市场,至少,它意味着TCL曾经在中国市场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譬如质量好、价格低、功能全等等开始在欧洲市场失效了,或者是部分失效了。我们知道,在早期的传统工业企业时代,遵循着“产品决定顾客”的管理逻辑,通俗地说,只要产品好,顾客就会购买,而所谓的好产品,往往只意味着“质量好、价格低、功能全”。当然,在德鲁克看来,这是非常荒谬的管理逻辑,它代表着传统工业企业的盲目自大,因为“什么是好产品”?不是由企业定义的,而是由顾客定义的。
也就是说,李东生先生真正有价值的反思,应该从“重新定义产品是什么”开始,它只代表着这样一种管理逻辑:企业再也不能自说自话地定义产品了!我个人的看法是,企业需要从生活方式的角度重新定义产品,它意味着企业需要了解欧洲人的生活方式,并且将产品镶嵌到欧洲人的生活方式中,因为一个成熟的消费市场中,顾客总是以自己的生活方式,来重新定义什么是好产品。通俗点说,什么时候将电水壶和冰箱定义为同类竞争产品,就意味着李东生先生学会如何定义产品了。
我一直“恶意”地推测:李东生先生是试图“复制”中国市场的成功经验,但是,曾经在中国市场上的所谓成功,却不能“复制”到更加成熟的西方消费市场。事实上,中国企业曾经在中国市场上所取得的成功,常常包含着不真实的“虚假成功”,即:中国企业常常使用最原始的竞争手段,(也就是所谓的“成本、质量和功能”的老三样),来开拓新兴市场或获取市场份额,虽然它可以令中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所向披靡,但不代表着它可以复制到更成熟的消费市场,反倒是反过来证明了中国消费市场的不成熟,当然,更不要说中国企业试图用它去征服欧洲市场和顾客了。
我的意思是:李东生先生目前的这种错误假设——也就是在假定产品不变的情况下十分的危险,因为它完全可能导致一种恶劣的强行推销,而一旦强行推销受到挫折,就会以所谓的“执行不力”或“价值观不统一”为借口,再次上演强硬的恶劣市场推销手段,导致企业管理经营的恶性循环。最终,它将再次回到曾经在中国市场的所谓的“低成本”竞争的老路上去,它的后果不仅仅是企业个体可能遭遇到失败的市场命运,更为严重的恶果,则很有可能因此而损害中国企业或产品的声誉。就如欧洲某报刊所言,中国企业总是“像蝗虫一样”地肆意恶劣竞争。
正确的管理逻辑之二:使命不是描述企业个体的理想、而是给予顾客和社会的承诺
确实,当李东生先生认为,由于“公司内部风气变坏,员工激情减退,信心丧失,一些满怀激情的员工报效无门”,因此,企业必须重新确立新的企业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观。
但是,李东生先生重新确立的TCL愿景,竟然是“成为受人尊敬和最具创新能力的全球领先企业”——显然,这是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企业新使命,我甚至想起了曾经的三株公司的豪言壮语,即“做中国第一纳税企业”的使命,确实,我一点都看不出,曾经的三株公司的企业使命同今天的TCL重新确立的企业愿景,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虽然,它们一个描述“中国第一”的理想,另一个是换成了“全球令人尊敬”,但实质上,都是一回事,即:它们都是面向组织内部的、而不是面向组织外部的,都是在描述企业(个体)能够实现怎样的理想、而不是描述企业能够为顾客做些什么?
企业组织的使命或愿景,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有理由相信,中国企业的认识一直是笼统而模糊的,确实,长期以来,中国企业一直对于“企业使命”,给予了深深的误解。早期中国的一些著名企业——包括了海尔、联想、TCL等等几乎无一例外的,将“民族振兴”视为企业使命,显然,这是典型的将“个人使命”和“企业使命”混为一谈,因为企业组织本身不能够振兴民族,它当然是企业家的个人理想。确实,当联想收购IBM的PC之后,不得不删掉企业使命中“民族振兴”的字眼,柳传志先生困惑了:不为了民族振兴……,那为了什么而工作?事实上,“民族振兴”依旧是(可以是)柳传志个人的理想使命,只不过,你再也不能使用个人使命替代企业使命了。
虽然,今天大多数的中国企业,已经能够将“个人使命”和“组织使命”区分出来了,但是,它们却陷入了另一个管理陷阱,即:依旧有大量的中国企业,将“企业使命”等同于“企业理想”,它依旧代表着我们对于企业使命的误解,即:企业使命是用来描述企业(个体)理想的,它直接导致了“企业使命”的荒谬:一方面,企业使命演变成了某种精神意义、甚至是纯粹的(企业家)个人精神意义,另一方面,企业使命演变成了既不能指引方向、也无法具体操作的口号。
事实上,企业的愿景或使命,是用来界定顾客边界、界定市场边界,并进而界定企业组织的业务边界,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事业理论”,即企业是通过定义使命,界定企业的事业边界。至少,在我个人所看到的企业使命的重新定义中,长虹公司的新使命,应该是最准确的定义,即“创造快乐C生活”,它是非常准确的,因为它是向外的、面向社会、面向顾客。当然,蒙牛企业的新使命,也重新定义为“蒙牛牛奶,愿每一个中国人身心健康”。但是,都不如温总理在视察奶业工作时留下了“我有一个梦,让每一个中国人,首先是孩子,每天喝上一杯奶”的深情留言,它才是企业最准确的、最清晰的、最通俗易懂的企业使命,它界定了企业未来应该做什么,以及未来怎样做。
因此,企业的愿景或使命,既不是描述企业家的个人理想、也不是向内描述企业的组织理想,而是向外描述企业给予顾客或社会的贡献与承诺。通俗点说,它不是说“我(企业)准备实现什么理想”,而是在说“你(企业)准备为顾客做出什么贡献”。显然,李东生先生重新确立的TCL愿景,即“成为受人尊敬和最具创新能力的全球领先企业”是不恰当的,它也是李东生先生“道德式”检讨的必然结果。我们知道,当杰克·韦尔奇将企业使命定义为第一第二时,它的真实含义,并不是企业准备做第一第二,而是界定那些不能够做到第一第二的业务,它的意义,不是理想式的,而是禁止性的,避免企业陷入败局。
当然,李东生先生错误的使命定义,还隐含着一个更大的危机,即:大规模的生产制造时代,已经整体性结束;每一个老牌的传统制造类企业,都必须重新思考企业的使命是什么。因此,李东生先生重新确立的TCL愿景是“成为受人尊敬和最具创新能力的全球领先企业”,显然是道德式反思的结果,其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
正确的管理逻辑之三:不是“创新决定组织结构”,而是“组织结构决定创新”
当李东生将失败原因归咎于执行不力时,于是,这样的“道德式”反思行动,就必然带来了这样的道德式结果:他在2002年召开了一次“企业文化变革创新”的千人大会,大声疾呼推进企业文化创新。
显然,它带有明显的延安整风式的“运动式”管理痕迹,并且不恰当地将失败的原因,归咎于企业组织的内部管理。我甚至悲观地认为,这几乎就是中国企业家(尤其是第一代企业家)的管理宿命,即:他们即使懂得了一些“组织管理”的逻辑,依旧习惯于使用他们所熟悉的“运动式”的解决方法,因为那是第一代企业家们所接受的教育,并由此形成了他们的惯性思维乃至于他们的生活方式,像张瑞敏一样能够摆脱这种宿命的企业家,实在是寥寥无几。
事实上,“创新”不仅不能够通过大会号召的方式来获得,甚至与人人能够“畅所欲言”的企业文化也没有必然的关系,最多,也只是能够获得大量的“合理化建议”而已,因为创新是受制于组织结构。早年的通用汽车公司,曾经遭遇了同样的“必须创新”之苦,但是,通用公司总裁斯隆的做法,却是打破了流水线的组织结构,构建起了我们今天熟知的“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它并不代表着产品独立的意义,而是意味着允许企业内部的竞争,从而获得了产品的市场独立意义。从表面上看,似乎是通用公司五颜六色的汽车,打败了福特公司清一色的黑色汽车,但实际上,却是事业部制战胜流水线制的必然结果。
这意味着“创新受制于组织结构”,也再次验证了一个管理逻辑:所有的企业成果,都是存在于组织的外部,即使是创新,也不例外。事实上,海尔的内部市场化,也就是“人人都是小老板”,具有和通用公司事业部结构同样的创新价值,甚至比斯隆的做法更有价值和意义,因为它不仅仅是解放产品。更重要的是解放了人。确实,“制度是结构、机制是运行”,它代表着这样的管理逻辑:是组织结构决定了组织运行、而不是相反。当一个组织内部的员工,成为了一个可以自己做主的小老板时,只意味着一个事实的发生:创新,会不请自来。
我总是将传统工业企业管理体系,戏称之为“车间管理”——虽然我们都知道,“创新是为未来而工作”,但在传统工业企业管理体系下,它仅仅是理论意义上的正确,因为从本质上说,传统工业企业管理体系,是排斥创新的,因为它假设了现有管理体系是有效的,它的目的,是维持这个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所以,中国企业过去的合理化建议运动,是修正或修补这个系统的缺陷,它是在被动地、消极地维护旧的系统运行。“创新是一个创造性破坏过程”(熊彼德),它代表着未来的公司将是一个商业平台、解决方案或服务机构,而传统公司将沦落为生产车间。
显然,当李东生试图以整风运动方式重塑企业的价值观时,他很有可能再次掉进一个陷阱,即:重塑的高度统一的价值观,很有可能再次成为未来创新的拖累——这句话,也可以这样来理解,TCL丢失的创新,恰好源自于曾经的价值观统一。因此,不能将李东生的创新路径,看作是创新方法中的一种,或是所谓“中国式创新”的路径,因为创新只能基于组织结构而发生,创新既受制于组织结构,也得益于组织结构。它意味着这样的基础性的管理逻辑:制度是组织结构,机制是组织运行,是组织结构决定了组织运行,而不是相反。
正确的管理逻辑之四:责任不是事后的惩罚、而是事先承担的准备
最后,当李东生真诚地反思说,“回顾这些,我深深感到我本人应该为此承担主要的责任”,我个人的直接感觉是:除了感动,还是感动,仅此而已。
事实上,现代企业组织所谈论的“责任”,不仅与道德无关、更是与忏悔和自责无关,或者说,“自责”仅仅代表着自我反省的道德意义,它是典型的传统工业社会的道德“自律”的产物。事实也是如此,因为李东生既没受到丢失责任的惩罚,同时,缺乏事先承担责任的各种准备,而仅仅是以“自责”的方式,来进行道德式的自律检讨,就如同惩罚皇帝的责任丢失,只能象征性地鞭打衣服一样。
现代企业所谈论的“责任管理”,隐含着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是消极意义的。它意味着丢失责任将受到处罚,它不是自律的和自责的,而是纪律性的和惩罚性的,它代表着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诞生,它意味着责任丢失甚至是重大的企业损失,将直接由管理者来承担。另一方面,它是积极意义的,这意味着必须为责任承担做好事先的各种准备,包括了事先的产品定义、顾客定义、企业使命定义等等,也就是说,因为丢失责任会受到惩罚,所以才唤醒了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确实,当我看到李东生在央视《对话》节目中,谈起咨询公司只提供威胁和优势分析、却一点都不提供明确的决策意见时,李东生所隐含的些许责怪,代表了他对于责任管理意识的缺乏。因为咨询公司只是一个服务机构,它们不能也不需要对结果承担责任,而只有“决策”(决策人)才必须承担起责任丢失的后果,它意味着咨询公司是专业的,反衬出了李东生的管理不够专业。事实上,当李东生以“自责”的方式进行反思时,已经证明了他的管理不够专业。
事实上,企业成就并不代表着管理成就,它们之间并不是一个正比例的关系,假如你贿赂高官而获得了丰厚利润,那么,这样辉煌的“企业成就”,只代表着你是人际关系处理的高手,它与“管理成就”毫无关系。确实,在中国这样一个不成熟的市场,管理往往并不直接承担企业失败的责任,因此,中国一些著名的企业家,常常会因他们所获得的企业成就,反而是变相掩盖了他们在管理上的缺失。
当然,比李东生先生更为不当的反思,大有人在,譬如我自己。当我自己的企业遭遇失败后,我将责任推到了一位朋友高官的身上,因为正是在他的一系列的鼓动和支持下,我不恰当地投资了譬如航空游览、现代农业等等一系列企业,于是,我反思失败的结果,就变成了“结交了一个错误的朋友”——显然,我曾经的反思,更加荒唐。
[编辑 胡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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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商业评论》上看到李东生的反思文章《鹰的重生》,有许多感慨。
当一个企业拓展新市场遭遇失败后,首先不是检讨组织内部管理,而是需要反思组织外部管理,也就是说,企业必须重新审视顾客、重新审视市场,它代表着这样的管理逻辑:企业的外部管理,决定了内部如何管理,而不是相反。因为,迄今为止,企业的所有成果,全部存在于组织外部、而不是组织的内部,就如同企业内部的“井井有条、精神亢奋”,从来不代表着企业成果会应声而出一样。
显然,在李东生先生眼里,管理被赋予了更多的道德意义、而不是管理逻辑的意义,《鹰的重生》,几乎全部是道德意义上的检讨,几乎找不到一条来自产品、顾客或市场的反思,这确实令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虽然,李东生先生勇于自我检讨的精神令人钦佩,(中国企业家似乎特别善于自我检讨),但对于重新振兴企业却于事无补,最多,只不过是变相地为个人权威魅力再次加了分。
正确的管理逻辑之一:不是“产品决定顾客”、而是“顾客决定产品”
在李东生先生看来,TCL在国际化道路上遭遇到的挫折,是因为“没有坚决把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付诸行动,容忍一些和企业核心价值观不一致的言行存在”,并且认为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在于“我没有勇气去捅破它”。
假如事实真相果真如此的话,那么,问题解决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譬如:李东生先生变得黑脸一些,或是干脆让出总裁的职位给予比自己更黑脸的人,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了,我甚至一点都不怀疑,一向善于内心反省的李东生先生,拥有足够的个人品德或胸怀去这样做,当然,假如这确确实实是企业管理的症结所在的话。
但事实上,问题并非如此,它不仅与李东生先生变得黑脸一些无关、甚至于同内部执行不力也没有必然关系,而是恰好相反,它是来自陌生的市场和顾客的环境变化所导致。也许,能够给予李东生先生启示的,是海尔的张瑞敏先生到欧洲一户家庭市场调查时,所遭遇到的一则尴尬:当问及欧洲某品牌的一款电水壶与海尔产品的比较时,女主人却指着这款名牌电水壶说:张先生,这是一件工艺品!显然,这是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回答,也就是说,当产品躺在仓库时,产品是由企业来定义的;当产品摆到市场后,顾客会重新定义产品。
显然,欧洲顾客“重新定义产品”的消费能力,十分的惊人,它代表着欧洲市场已经是一个相当成熟的消费市场,至少,它意味着TCL曾经在中国市场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譬如质量好、价格低、功能全等等开始在欧洲市场失效了,或者是部分失效了。我们知道,在早期的传统工业企业时代,遵循着“产品决定顾客”的管理逻辑,通俗地说,只要产品好,顾客就会购买,而所谓的好产品,往往只意味着“质量好、价格低、功能全”。当然,在德鲁克看来,这是非常荒谬的管理逻辑,它代表着传统工业企业的盲目自大,因为“什么是好产品”?不是由企业定义的,而是由顾客定义的。
也就是说,李东生先生真正有价值的反思,应该从“重新定义产品是什么”开始,它只代表着这样一种管理逻辑:企业再也不能自说自话地定义产品了!我个人的看法是,企业需要从生活方式的角度重新定义产品,它意味着企业需要了解欧洲人的生活方式,并且将产品镶嵌到欧洲人的生活方式中,因为一个成熟的消费市场中,顾客总是以自己的生活方式,来重新定义什么是好产品。通俗点说,什么时候将电水壶和冰箱定义为同类竞争产品,就意味着李东生先生学会如何定义产品了。
我一直“恶意”地推测:李东生先生是试图“复制”中国市场的成功经验,但是,曾经在中国市场上的所谓成功,却不能“复制”到更加成熟的西方消费市场。事实上,中国企业曾经在中国市场上所取得的成功,常常包含着不真实的“虚假成功”,即:中国企业常常使用最原始的竞争手段,(也就是所谓的“成本、质量和功能”的老三样),来开拓新兴市场或获取市场份额,虽然它可以令中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所向披靡,但不代表着它可以复制到更成熟的消费市场,反倒是反过来证明了中国消费市场的不成熟,当然,更不要说中国企业试图用它去征服欧洲市场和顾客了。
我的意思是:李东生先生目前的这种错误假设——也就是在假定产品不变的情况下十分的危险,因为它完全可能导致一种恶劣的强行推销,而一旦强行推销受到挫折,就会以所谓的“执行不力”或“价值观不统一”为借口,再次上演强硬的恶劣市场推销手段,导致企业管理经营的恶性循环。最终,它将再次回到曾经在中国市场的所谓的“低成本”竞争的老路上去,它的后果不仅仅是企业个体可能遭遇到失败的市场命运,更为严重的恶果,则很有可能因此而损害中国企业或产品的声誉。就如欧洲某报刊所言,中国企业总是“像蝗虫一样”地肆意恶劣竞争。
正确的管理逻辑之二:使命不是描述企业个体的理想、而是给予顾客和社会的承诺
确实,当李东生先生认为,由于“公司内部风气变坏,员工激情减退,信心丧失,一些满怀激情的员工报效无门”,因此,企业必须重新确立新的企业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观。
但是,李东生先生重新确立的TCL愿景,竟然是“成为受人尊敬和最具创新能力的全球领先企业”——显然,这是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企业新使命,我甚至想起了曾经的三株公司的豪言壮语,即“做中国第一纳税企业”的使命,确实,我一点都看不出,曾经的三株公司的企业使命同今天的TCL重新确立的企业愿景,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虽然,它们一个描述“中国第一”的理想,另一个是换成了“全球令人尊敬”,但实质上,都是一回事,即:它们都是面向组织内部的、而不是面向组织外部的,都是在描述企业(个体)能够实现怎样的理想、而不是描述企业能够为顾客做些什么?
企业组织的使命或愿景,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有理由相信,中国企业的认识一直是笼统而模糊的,确实,长期以来,中国企业一直对于“企业使命”,给予了深深的误解。早期中国的一些著名企业——包括了海尔、联想、TCL等等几乎无一例外的,将“民族振兴”视为企业使命,显然,这是典型的将“个人使命”和“企业使命”混为一谈,因为企业组织本身不能够振兴民族,它当然是企业家的个人理想。确实,当联想收购IBM的PC之后,不得不删掉企业使命中“民族振兴”的字眼,柳传志先生困惑了:不为了民族振兴……,那为了什么而工作?事实上,“民族振兴”依旧是(可以是)柳传志个人的理想使命,只不过,你再也不能使用个人使命替代企业使命了。
虽然,今天大多数的中国企业,已经能够将“个人使命”和“组织使命”区分出来了,但是,它们却陷入了另一个管理陷阱,即:依旧有大量的中国企业,将“企业使命”等同于“企业理想”,它依旧代表着我们对于企业使命的误解,即:企业使命是用来描述企业(个体)理想的,它直接导致了“企业使命”的荒谬:一方面,企业使命演变成了某种精神意义、甚至是纯粹的(企业家)个人精神意义,另一方面,企业使命演变成了既不能指引方向、也无法具体操作的口号。
事实上,企业的愿景或使命,是用来界定顾客边界、界定市场边界,并进而界定企业组织的业务边界,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事业理论”,即企业是通过定义使命,界定企业的事业边界。至少,在我个人所看到的企业使命的重新定义中,长虹公司的新使命,应该是最准确的定义,即“创造快乐C生活”,它是非常准确的,因为它是向外的、面向社会、面向顾客。当然,蒙牛企业的新使命,也重新定义为“蒙牛牛奶,愿每一个中国人身心健康”。但是,都不如温总理在视察奶业工作时留下了“我有一个梦,让每一个中国人,首先是孩子,每天喝上一杯奶”的深情留言,它才是企业最准确的、最清晰的、最通俗易懂的企业使命,它界定了企业未来应该做什么,以及未来怎样做。
因此,企业的愿景或使命,既不是描述企业家的个人理想、也不是向内描述企业的组织理想,而是向外描述企业给予顾客或社会的贡献与承诺。通俗点说,它不是说“我(企业)准备实现什么理想”,而是在说“你(企业)准备为顾客做出什么贡献”。显然,李东生先生重新确立的TCL愿景,即“成为受人尊敬和最具创新能力的全球领先企业”是不恰当的,它也是李东生先生“道德式”检讨的必然结果。我们知道,当杰克·韦尔奇将企业使命定义为第一第二时,它的真实含义,并不是企业准备做第一第二,而是界定那些不能够做到第一第二的业务,它的意义,不是理想式的,而是禁止性的,避免企业陷入败局。
当然,李东生先生错误的使命定义,还隐含着一个更大的危机,即:大规模的生产制造时代,已经整体性结束;每一个老牌的传统制造类企业,都必须重新思考企业的使命是什么。因此,李东生先生重新确立的TCL愿景是“成为受人尊敬和最具创新能力的全球领先企业”,显然是道德式反思的结果,其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
正确的管理逻辑之三:不是“创新决定组织结构”,而是“组织结构决定创新”
当李东生将失败原因归咎于执行不力时,于是,这样的“道德式”反思行动,就必然带来了这样的道德式结果:他在2002年召开了一次“企业文化变革创新”的千人大会,大声疾呼推进企业文化创新。
显然,它带有明显的延安整风式的“运动式”管理痕迹,并且不恰当地将失败的原因,归咎于企业组织的内部管理。我甚至悲观地认为,这几乎就是中国企业家(尤其是第一代企业家)的管理宿命,即:他们即使懂得了一些“组织管理”的逻辑,依旧习惯于使用他们所熟悉的“运动式”的解决方法,因为那是第一代企业家们所接受的教育,并由此形成了他们的惯性思维乃至于他们的生活方式,像张瑞敏一样能够摆脱这种宿命的企业家,实在是寥寥无几。
事实上,“创新”不仅不能够通过大会号召的方式来获得,甚至与人人能够“畅所欲言”的企业文化也没有必然的关系,最多,也只是能够获得大量的“合理化建议”而已,因为创新是受制于组织结构。早年的通用汽车公司,曾经遭遇了同样的“必须创新”之苦,但是,通用公司总裁斯隆的做法,却是打破了流水线的组织结构,构建起了我们今天熟知的“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它并不代表着产品独立的意义,而是意味着允许企业内部的竞争,从而获得了产品的市场独立意义。从表面上看,似乎是通用公司五颜六色的汽车,打败了福特公司清一色的黑色汽车,但实际上,却是事业部制战胜流水线制的必然结果。
这意味着“创新受制于组织结构”,也再次验证了一个管理逻辑:所有的企业成果,都是存在于组织的外部,即使是创新,也不例外。事实上,海尔的内部市场化,也就是“人人都是小老板”,具有和通用公司事业部结构同样的创新价值,甚至比斯隆的做法更有价值和意义,因为它不仅仅是解放产品。更重要的是解放了人。确实,“制度是结构、机制是运行”,它代表着这样的管理逻辑:是组织结构决定了组织运行、而不是相反。当一个组织内部的员工,成为了一个可以自己做主的小老板时,只意味着一个事实的发生:创新,会不请自来。
我总是将传统工业企业管理体系,戏称之为“车间管理”——虽然我们都知道,“创新是为未来而工作”,但在传统工业企业管理体系下,它仅仅是理论意义上的正确,因为从本质上说,传统工业企业管理体系,是排斥创新的,因为它假设了现有管理体系是有效的,它的目的,是维持这个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所以,中国企业过去的合理化建议运动,是修正或修补这个系统的缺陷,它是在被动地、消极地维护旧的系统运行。“创新是一个创造性破坏过程”(熊彼德),它代表着未来的公司将是一个商业平台、解决方案或服务机构,而传统公司将沦落为生产车间。
显然,当李东生试图以整风运动方式重塑企业的价值观时,他很有可能再次掉进一个陷阱,即:重塑的高度统一的价值观,很有可能再次成为未来创新的拖累——这句话,也可以这样来理解,TCL丢失的创新,恰好源自于曾经的价值观统一。因此,不能将李东生的创新路径,看作是创新方法中的一种,或是所谓“中国式创新”的路径,因为创新只能基于组织结构而发生,创新既受制于组织结构,也得益于组织结构。它意味着这样的基础性的管理逻辑:制度是组织结构,机制是组织运行,是组织结构决定了组织运行,而不是相反。
正确的管理逻辑之四:责任不是事后的惩罚、而是事先承担的准备
最后,当李东生真诚地反思说,“回顾这些,我深深感到我本人应该为此承担主要的责任”,我个人的直接感觉是:除了感动,还是感动,仅此而已。
事实上,现代企业组织所谈论的“责任”,不仅与道德无关、更是与忏悔和自责无关,或者说,“自责”仅仅代表着自我反省的道德意义,它是典型的传统工业社会的道德“自律”的产物。事实也是如此,因为李东生既没受到丢失责任的惩罚,同时,缺乏事先承担责任的各种准备,而仅仅是以“自责”的方式,来进行道德式的自律检讨,就如同惩罚皇帝的责任丢失,只能象征性地鞭打衣服一样。
现代企业所谈论的“责任管理”,隐含着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是消极意义的。它意味着丢失责任将受到处罚,它不是自律的和自责的,而是纪律性的和惩罚性的,它代表着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诞生,它意味着责任丢失甚至是重大的企业损失,将直接由管理者来承担。另一方面,它是积极意义的,这意味着必须为责任承担做好事先的各种准备,包括了事先的产品定义、顾客定义、企业使命定义等等,也就是说,因为丢失责任会受到惩罚,所以才唤醒了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确实,当我看到李东生在央视《对话》节目中,谈起咨询公司只提供威胁和优势分析、却一点都不提供明确的决策意见时,李东生所隐含的些许责怪,代表了他对于责任管理意识的缺乏。因为咨询公司只是一个服务机构,它们不能也不需要对结果承担责任,而只有“决策”(决策人)才必须承担起责任丢失的后果,它意味着咨询公司是专业的,反衬出了李东生的管理不够专业。事实上,当李东生以“自责”的方式进行反思时,已经证明了他的管理不够专业。
事实上,企业成就并不代表着管理成就,它们之间并不是一个正比例的关系,假如你贿赂高官而获得了丰厚利润,那么,这样辉煌的“企业成就”,只代表着你是人际关系处理的高手,它与“管理成就”毫无关系。确实,在中国这样一个不成熟的市场,管理往往并不直接承担企业失败的责任,因此,中国一些著名的企业家,常常会因他们所获得的企业成就,反而是变相掩盖了他们在管理上的缺失。
当然,比李东生先生更为不当的反思,大有人在,譬如我自己。当我自己的企业遭遇失败后,我将责任推到了一位朋友高官的身上,因为正是在他的一系列的鼓动和支持下,我不恰当地投资了譬如航空游览、现代农业等等一系列企业,于是,我反思失败的结果,就变成了“结交了一个错误的朋友”——显然,我曾经的反思,更加荒唐。
[编辑 胡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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