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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业是我省最重要的优势产业之一,为使其快速发展,形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加快医药产业发展步伐。一是建立省级医药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从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由医药行业职能部门管理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改善医药产业的资本环境。鼓励国内外医药企业在省内设立地区总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国有民营企业转让技术,鼓励国内外医药产业专业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我省创办医药企业,鼓励内资企业来省内投资发展医药产业,鼓励医药企业上市。二是建立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扶持省内各市(州)申请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同时对成功获批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的市(州),在省财政预算中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地建设和发展。三是建立产业园区专项引导资金,重点向医药产业园区项目、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科技基本设施建设倾斜。四是组织专家对省内现有的品种进行评估,对有可能做大的品种,要认真、全力、全方位给予支持,使其真正成为经济的支撑点、医药产业的兴奋点。
2.设立医药科研人才培训基地。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制定完善吸引人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培养协议,搭建医药产业产品、供应、求购、动态、招聘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转化医药产业高新技术成果。根据单位或本人申请,人事、公安等部门简化程序,快捷服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配偶、子女可同时迁入。
3.完善企业创新的市场政策。优先推荐省内医药企业申报和承担国家与地方各类科技项目,鼓励以本地企业牵头,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推进医药新产品产业化与重大产品的技术改造。对于企业生产的拥有专利技术的新药、医疗器械或经国家和省认定的新产品,由省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经联合审定后,优先纳入《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目录》,在吉林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遴选、招标、选择配送等方面鼓励和支持省内医药企业的发展,同时帮助企业做好进入外省医保目录的协调工作。
4.加大对医药城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大对市(州)已形成的支柱产业扶持力度,设立产业特区,充分发挥全省医药城的地方特色和自身产业优势,集中力量,挖掘潜力,扩大产能,在原有基础上,继续给予医药城资金和政策扶持,做大做强支柱产业。通化市是由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评价命名的“中国医药城”,由此,通化市成为我国第一个被命名为“中国医药城”的城市。
(作者系省人大代表,通化华夏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1.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加快医药产业发展步伐。一是建立省级医药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从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由医药行业职能部门管理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改善医药产业的资本环境。鼓励国内外医药企业在省内设立地区总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国有民营企业转让技术,鼓励国内外医药产业专业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我省创办医药企业,鼓励内资企业来省内投资发展医药产业,鼓励医药企业上市。二是建立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扶持省内各市(州)申请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同时对成功获批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的市(州),在省财政预算中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地建设和发展。三是建立产业园区专项引导资金,重点向医药产业园区项目、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科技基本设施建设倾斜。四是组织专家对省内现有的品种进行评估,对有可能做大的品种,要认真、全力、全方位给予支持,使其真正成为经济的支撑点、医药产业的兴奋点。
2.设立医药科研人才培训基地。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制定完善吸引人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培养协议,搭建医药产业产品、供应、求购、动态、招聘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转化医药产业高新技术成果。根据单位或本人申请,人事、公安等部门简化程序,快捷服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配偶、子女可同时迁入。
3.完善企业创新的市场政策。优先推荐省内医药企业申报和承担国家与地方各类科技项目,鼓励以本地企业牵头,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推进医药新产品产业化与重大产品的技术改造。对于企业生产的拥有专利技术的新药、医疗器械或经国家和省认定的新产品,由省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经联合审定后,优先纳入《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目录》,在吉林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遴选、招标、选择配送等方面鼓励和支持省内医药企业的发展,同时帮助企业做好进入外省医保目录的协调工作。
4.加大对医药城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大对市(州)已形成的支柱产业扶持力度,设立产业特区,充分发挥全省医药城的地方特色和自身产业优势,集中力量,挖掘潜力,扩大产能,在原有基础上,继续给予医药城资金和政策扶持,做大做强支柱产业。通化市是由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评价命名的“中国医药城”,由此,通化市成为我国第一个被命名为“中国医药城”的城市。
(作者系省人大代表,通化华夏集团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