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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全省依法行政的步伐,规范政府行为,在5月24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常务副省长田学仁所作的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据悉,自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我省是全国第三个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省份。
几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并认真组织落实,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各级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这对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行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强不强,直接决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门制定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规划,对省直有关厅(局)长,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133人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各市、州政府也相继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其中长春市政府领导不仅带头参加培训,而且还主动参加闭卷考试,从而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方面,2001~2005年,省政府制定规章48件,同时,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省政府废止规章及规范性文件731件,修改完善规章近百件。
对“红头文件”的审查是我省的一项重点工作,几年来省政府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00多件,受理群众举报45起,发现违法和不当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都依法进行了处理。前不久,省政府又责成省政府法制办对两年来部分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的23份违法文件进行了点名通报,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近年来,省政府在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方面制定了18部规章,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执法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避免随意执法,省政府加强了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控制,目前,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地税等部门都在进行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的探索。
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是近年来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先后四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大规模清理,对能由市县实施的全部下放,以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省本级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876项,占执行项目的60%,仅保留590项。
同时,省政府稳步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目前,吉林、白城等市都已经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理顺工作,成立了相应机构,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的“几个大盖帽管个破草帽”问题。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据统计,五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399件,其中,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0197件。在审结的案件中,依法撤销和变更行政决定的2261件,占行政复议案件的22.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更加公正、公开,一些地方复议机关引入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听证程序,仅吉林市政府2004年就召开30多次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空白县”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报告也对当前政府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当前的主要问题还是一些行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行政立法方面公众参与程度不够,少数执法部门存在部门利益倾向,少数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行政执法方面“不作为”和“乱作为”,人民群众对此不够满意,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纠正。
针对以上情况,省政府将围绕“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三大战略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继续推进公开立法,全面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创新执法监督体制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通过以上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我省“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注意避免物化部门利益;要加强综合经济部门工作的立法,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制定引导促进发展方面的法规;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现有的法规,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做到人人学法,让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遵法变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切实解决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使依法行政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要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下气力解决以权谋私问题,这样才能进一步改善我省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要拓宽实行政务公开的范围。对企业的年检问题,也采用一站式管理,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年检效率。
几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并认真组织落实,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各级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这对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行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强不强,直接决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门制定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规划,对省直有关厅(局)长,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133人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各市、州政府也相继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其中长春市政府领导不仅带头参加培训,而且还主动参加闭卷考试,从而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方面,2001~2005年,省政府制定规章48件,同时,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省政府废止规章及规范性文件731件,修改完善规章近百件。
对“红头文件”的审查是我省的一项重点工作,几年来省政府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00多件,受理群众举报45起,发现违法和不当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都依法进行了处理。前不久,省政府又责成省政府法制办对两年来部分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的23份违法文件进行了点名通报,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近年来,省政府在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方面制定了18部规章,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执法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避免随意执法,省政府加强了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控制,目前,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地税等部门都在进行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的探索。
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是近年来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先后四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大规模清理,对能由市县实施的全部下放,以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省本级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876项,占执行项目的60%,仅保留590项。
同时,省政府稳步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目前,吉林、白城等市都已经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理顺工作,成立了相应机构,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的“几个大盖帽管个破草帽”问题。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据统计,五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399件,其中,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0197件。在审结的案件中,依法撤销和变更行政决定的2261件,占行政复议案件的22.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更加公正、公开,一些地方复议机关引入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听证程序,仅吉林市政府2004年就召开30多次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空白县”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报告也对当前政府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当前的主要问题还是一些行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行政立法方面公众参与程度不够,少数执法部门存在部门利益倾向,少数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行政执法方面“不作为”和“乱作为”,人民群众对此不够满意,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纠正。
针对以上情况,省政府将围绕“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三大战略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继续推进公开立法,全面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创新执法监督体制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通过以上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我省“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注意避免物化部门利益;要加强综合经济部门工作的立法,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制定引导促进发展方面的法规;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现有的法规,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做到人人学法,让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遵法变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切实解决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使依法行政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要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下气力解决以权谋私问题,这样才能进一步改善我省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要拓宽实行政务公开的范围。对企业的年检问题,也采用一站式管理,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年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