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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期,高检院正着力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结合当前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民行检察机关如何进行息诉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难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民行检察机关如何进行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发表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民行息诉 社会矛盾化解 司法救济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90-01
三项重点工作是当今及以后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新时期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面临着更多更大的压力。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如何根据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摆在检察机关民行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丰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民行息诉服判工作新路子,有效防止缠诉和上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一、注重以“三心”接待,重新赢得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
针对申诉人大多抱着既无奈又激愤,既对法律缺乏信心又想通过民行申诉这道司法救济的最后程序获得圆满解决的心理,以及一部分当事人心怀怨言、情绪浮燥、言辞偏激的实际情况,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努力以“三心”接待群众、办理案件,重新赢得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为最终提出抗诉或促成调解打基础。一是待人耐心。坚持用“听得进、忍得住”的方式面对当事人,与当事人认真、细致地进行沟通交流,提高群众对解决自身问题过程的参与度、认同度和满意度。二是出于公心。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群众权益为重,始终把公平、公正、平等作为处理案件的基本法则,不偏不倚,以理服人。三是办事诚心。坦诚对待当事人,用真诚和热情拉近当事人与办案人员的距离,对当事人的心情和处境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照,并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真心诚意地与当事人沟通情感,在沟通中赢得当事人的信赖,为他们释疑解惑,并最终实现案件的圆满解决。
二、开辟“两条通道”,实现“两个延伸”,提高破解难题的成功率
从受理案件开始,无论是有理之诉,还是无理缠诉,该院办案人员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就事论事,而是认真对待每一案件,通过开辟“两条通道”、实现“两个延伸”,设法走进矛盾关系内部,为最终解决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积极条件。一是开辟“两条通道”,巧打沟通牌。一方面通过诉讼代理律师做好沟通工作。该院重视律师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支持者和协助者的作用,将民行办案人员同律师进行沟通,在沟通中达成理解和谅解作为解决矛盾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从法律上来解释而当事人又十分固执难以明理的案件,积极做好代理律师的工作,争取律师的配合,让律师继续和当事人沟通,发挥其疏导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当事人亲属、朋友以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人员做好交流工作。注意利用相关人员与当事人有血缘、地缘、情感等亲近关系,平时与当事人接触较多,当事人对其有信赖和依附感的优势,通过他们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和协调,发挥其“催化剂”、“润滑油”作用,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达到情法相融效果,提高破解难题的成功率。二是实现“两个延伸”,做足调解文章。即在将促成调解工作贯穿到办案全过程的基础上,一方面向前延伸,办案人员在接待当事人首次申诉时,就通过与其交谈摸底,掌握是否有调解基础和让步的可能性,并向其释法说理,阐明和解的途径和优势。另一方面向后延伸,办案人员在再审庭审结束后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根据庭审情况共同分析调解可能性,达成共识后,分别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導工作,帮助当事人分清责任,明晰症结,分析诉讼风险,比较程序利弊,并把握时机,努力促成调解结案。
三、针对个案特点采取相应调解策略,为促成和解夯实基础
该院在实践中注意把握案件类型、个案特点及当事人具体情况,充分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为达成当事人之间的最终和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因案制宜定策略。对经过了再审庭审,事实和证据已基本明晰的案件,根据案件的争议焦点,配合法官与当事人交流看法,说服其尽力达成和解;对当事人之间争议大、矛盾深的案件,坚持深入分析研究,真正吃透案情,分清责任,以求公正处理;对涉及当事人之间因赌气等原因不轻易妥协的案件,配合法官“背靠背”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待双方意见接近时再促成调解;对当事人注重利益的案件,更多采用分析、提示方法,预测案件可能的结果,明示其中利害关系,促使双方找到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引导其做出较为明智的选择。二是因人设法施方略。针对当事人不同的性格特点和知识层次,采取不同的宣传、沟通、交流形式,进行相应的解释、疏导工作。对大多数明理的当事人,多运用有较强亲和力、感染力的言语,增强当事人对司法执法活动的信任感、认同感;对那些性格相对固执的当事人,尽可能采用“软方法”,多做说理和解释工作;对那些自我意识过强、态度善变、不遵言重诺的当事人,适当采用“硬方法”,严肃指出其存在的过错及可能由此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回到妥善解决案件争端的正确道路上来。三是创新方式扶弱者。该院开辟民事行政案件“绿色通道”,创新息诉工作方式,优先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今年3月份,该院在处理张某某离婚财产纠纷申诉一案中,虽然案件正处于诉讼过程中,判决尚未生效,不符合受案条件,但鉴于申诉人是下岗女职工且带着孩子,其丈夫转移了婚后价值十几万元的房产,面对申诉,该院没有消极放弃工作,而是从法律法规到风俗亲情等方面耐心解释、调解,终于做通张某某丈夫的思想工作,同意赔偿申诉人两万元,防止了案件久拖不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情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新时期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民行检察部门要以当今检察机关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检察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民行息诉 社会矛盾化解 司法救济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90-01
三项重点工作是当今及以后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新时期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面临着更多更大的压力。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如何根据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摆在检察机关民行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丰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民行息诉服判工作新路子,有效防止缠诉和上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一、注重以“三心”接待,重新赢得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
针对申诉人大多抱着既无奈又激愤,既对法律缺乏信心又想通过民行申诉这道司法救济的最后程序获得圆满解决的心理,以及一部分当事人心怀怨言、情绪浮燥、言辞偏激的实际情况,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努力以“三心”接待群众、办理案件,重新赢得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为最终提出抗诉或促成调解打基础。一是待人耐心。坚持用“听得进、忍得住”的方式面对当事人,与当事人认真、细致地进行沟通交流,提高群众对解决自身问题过程的参与度、认同度和满意度。二是出于公心。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群众权益为重,始终把公平、公正、平等作为处理案件的基本法则,不偏不倚,以理服人。三是办事诚心。坦诚对待当事人,用真诚和热情拉近当事人与办案人员的距离,对当事人的心情和处境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照,并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真心诚意地与当事人沟通情感,在沟通中赢得当事人的信赖,为他们释疑解惑,并最终实现案件的圆满解决。
二、开辟“两条通道”,实现“两个延伸”,提高破解难题的成功率
从受理案件开始,无论是有理之诉,还是无理缠诉,该院办案人员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就事论事,而是认真对待每一案件,通过开辟“两条通道”、实现“两个延伸”,设法走进矛盾关系内部,为最终解决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积极条件。一是开辟“两条通道”,巧打沟通牌。一方面通过诉讼代理律师做好沟通工作。该院重视律师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支持者和协助者的作用,将民行办案人员同律师进行沟通,在沟通中达成理解和谅解作为解决矛盾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从法律上来解释而当事人又十分固执难以明理的案件,积极做好代理律师的工作,争取律师的配合,让律师继续和当事人沟通,发挥其疏导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当事人亲属、朋友以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人员做好交流工作。注意利用相关人员与当事人有血缘、地缘、情感等亲近关系,平时与当事人接触较多,当事人对其有信赖和依附感的优势,通过他们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和协调,发挥其“催化剂”、“润滑油”作用,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达到情法相融效果,提高破解难题的成功率。二是实现“两个延伸”,做足调解文章。即在将促成调解工作贯穿到办案全过程的基础上,一方面向前延伸,办案人员在接待当事人首次申诉时,就通过与其交谈摸底,掌握是否有调解基础和让步的可能性,并向其释法说理,阐明和解的途径和优势。另一方面向后延伸,办案人员在再审庭审结束后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根据庭审情况共同分析调解可能性,达成共识后,分别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導工作,帮助当事人分清责任,明晰症结,分析诉讼风险,比较程序利弊,并把握时机,努力促成调解结案。
三、针对个案特点采取相应调解策略,为促成和解夯实基础
该院在实践中注意把握案件类型、个案特点及当事人具体情况,充分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为达成当事人之间的最终和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因案制宜定策略。对经过了再审庭审,事实和证据已基本明晰的案件,根据案件的争议焦点,配合法官与当事人交流看法,说服其尽力达成和解;对当事人之间争议大、矛盾深的案件,坚持深入分析研究,真正吃透案情,分清责任,以求公正处理;对涉及当事人之间因赌气等原因不轻易妥协的案件,配合法官“背靠背”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待双方意见接近时再促成调解;对当事人注重利益的案件,更多采用分析、提示方法,预测案件可能的结果,明示其中利害关系,促使双方找到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引导其做出较为明智的选择。二是因人设法施方略。针对当事人不同的性格特点和知识层次,采取不同的宣传、沟通、交流形式,进行相应的解释、疏导工作。对大多数明理的当事人,多运用有较强亲和力、感染力的言语,增强当事人对司法执法活动的信任感、认同感;对那些性格相对固执的当事人,尽可能采用“软方法”,多做说理和解释工作;对那些自我意识过强、态度善变、不遵言重诺的当事人,适当采用“硬方法”,严肃指出其存在的过错及可能由此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回到妥善解决案件争端的正确道路上来。三是创新方式扶弱者。该院开辟民事行政案件“绿色通道”,创新息诉工作方式,优先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今年3月份,该院在处理张某某离婚财产纠纷申诉一案中,虽然案件正处于诉讼过程中,判决尚未生效,不符合受案条件,但鉴于申诉人是下岗女职工且带着孩子,其丈夫转移了婚后价值十几万元的房产,面对申诉,该院没有消极放弃工作,而是从法律法规到风俗亲情等方面耐心解释、调解,终于做通张某某丈夫的思想工作,同意赔偿申诉人两万元,防止了案件久拖不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情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新时期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民行检察部门要以当今检察机关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检察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