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从文物的正史作用、借鉴作用、教育作用谈起,结合鹤庆县文管所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对我县文物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及措施作简要论述。
关键词:文物保护; 作用;问题;措施
一、文物的作用
1.文物的正史作用。中国古代文献是中国的文化宝库。而丰富多彩的文物,对古文献记载的证实,不仅增加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与珍贵性,而且又增加了实物资料,成为文献记载的真实见证。从另一个角度讲,文物可以证明文献记载的历史将文献和文物密切结合,相互印证,这对社会历史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2.文物的借鉴作用。文物是指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该时期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发展水平的见证。古代文物可为发展科学技术和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物中有大量文物本身就是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蕴藏着当时的科学信息。对这一类文物的深入研究,特别是用现代技术进行分析研究,会为发展今天的科学技术提供信息和资料。
3.文物的教育作用。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用聪明才智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蕴含着和体现着中华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思想感情和共同的心理素质。运用文物对人们进行教育,可以潜移默化地,深刻地影响和培养人们的爱国主义感情,成为团结全民族人民的凝聚力。
二、我县文物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各项保护工作均顺利有序的开展,但由于自然因素的破坏,保护管理经费不足,科学监控和安全防范滞后等原因,困难和问题依然十分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鹤庆县文物管理所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设施设备缺乏。鹤庆县文物管理所现有工作人员2人,很多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只能请求文化主管部门协助完成。文化管所现在的办公地点在云鹤楼(拟申报第七批国保单位),没有独立的办公地点,文物库房的安全保障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2.很多不可移动文物有待维修,但因缺乏资金,无法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护工作。如:文庙、云鹤楼、菩提寺、李宗黄故居、文笔塔、富贵巷白族民居建筑群(含文化馆)、鹤庆武庙、朝霞寺、李百万故居等一大批文物急需维修,以及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发现的很多文物,如大登魁阁、象吉魁阁、象眠山古道等都有待维修保护,但因缺乏资金,现在无法开展维修工作。
3.因缺乏资金,很多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没有完成,特别是四至范围难以划定,说明碑和标志碑无法立制。
4.因缺乏资金,很多流散在民间的可移动文物无法征集。县文物管理所现收藏的字画、拓片等无法进行装裱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的措施
1.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规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参与意识。每年从县财政文物专项经费中列支2000元用于文物法规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文物保护精神和信息。在县城醒目地点悬挂宣传标语,在云鹤楼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播放文物保护音像资料,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材料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资料,五年共计发放15000千多份,同时邀请鹤庆电视台和鹤庆通讯社进行报道,通过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2.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文物库房坚持日夜值班守护制度,每月定期检查文物库房,检修防护报警设备。积极开展“五防”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每年都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县内的23个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每年都要投入专项资金,购置灭火器材发放到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
3.文物调查研究工作全面开展。2005年11月至2006年8月,在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大理州文物管理所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鹤庆金墩象眠山火葬墓群的保护性发掘和整理工作,发掘面积共计3650平方米,清理墓葬2678座,其中火葬墓2400余座,出土文物十分丰富。全面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第二阶段的工作,共投入专项资金14.5万元,深入全县7镇2乡112个村委会2个街道办事处,共登计复查文物对象23个,新发现文物对象156个,消失文物8个,全面掌握全县的文物分布状况,摸清了家底。
4.加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力度。2003年,鹤庆县人民政府公布了鹤庆县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项;2004年,大理州人民政府将菩提寺公布为大理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拟将鹤庆文庙、云鹤楼、菩提寺、象眠山古道申报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5.多方筹集资金,及时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2005年至2007年,争取到省、州、县专项资金300万元,对鹤庆文庙进行了整体维修,完成了大成殿、尊经阁的彩绘和屋面维修工程,恢复了棂星门、太和元气坊、天子台、孔子像等建筑。2007年,争取到省财政资金3万元,县财政资金6000元,动员群众自筹1万元,完成了朝霞寺大殿门、窗子、卷棚、地面的维修工程,对北厢房进行了排危和维修;筹集资金60万元,完成了松桂国公庙的全面维修工程;县财政投入专款8000元,对松桂红军墓进行了整体维修。2008年,多方筹集资金40万元,对华藏洞进行了修复。文笔塔因遭雷击而受损,县文体局积极争取到县财政专款5万元,对文笔塔进行了整体维修。同时争取县财政补助2000元,筹集资金3万元,对新华文昌宫进行了整体维修。2008年至2009年,州、县两级财政共投入专款18万元,对菩提寺进行整体维修,重点对大殿、东楼进行了维修和彩画。2009年,县财政投入专款10万元,对李宗黄故居进行了整体维修。筹集资金1万元,对新华古戏台进行了粉刷、彩画。县财政投入专款5000元,对云鹤楼电路进行了全面检修,更换了全部开关。争取县财政补助2000元,筹集资金3万元,对柏树庙戏台进行了全面维修,后因资金不足,没有进行彩画。五年来,经过积极争取和多方筹集资金,共投入400多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
6.积极征集各类文物,不断丰富馆藏文物。2005年,县财政投入专款2000元,征集了六合彝族地区明代、清代、民国时期的地契90张。2006年,收藏了象眠山火葬墓地出土的文物火葬罐90个,随葬品100余件。2007年,收藏了明、清、民国时期的家俱20余件。2008年,县财政投入专款2000元,征集了鹤庆西山吹吹腔脸谱8册。2008年,县财政投入专款2000元,装裱了一批书画收藏品。
参考文献:
[1]郑南.浅谈文物保护策略[J].赤子,2012(6).
(作者单位:鹤庆县文管所)
关键词:文物保护; 作用;问题;措施
一、文物的作用
1.文物的正史作用。中国古代文献是中国的文化宝库。而丰富多彩的文物,对古文献记载的证实,不仅增加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与珍贵性,而且又增加了实物资料,成为文献记载的真实见证。从另一个角度讲,文物可以证明文献记载的历史将文献和文物密切结合,相互印证,这对社会历史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2.文物的借鉴作用。文物是指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该时期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发展水平的见证。古代文物可为发展科学技术和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物中有大量文物本身就是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蕴藏着当时的科学信息。对这一类文物的深入研究,特别是用现代技术进行分析研究,会为发展今天的科学技术提供信息和资料。
3.文物的教育作用。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用聪明才智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蕴含着和体现着中华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思想感情和共同的心理素质。运用文物对人们进行教育,可以潜移默化地,深刻地影响和培养人们的爱国主义感情,成为团结全民族人民的凝聚力。
二、我县文物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各项保护工作均顺利有序的开展,但由于自然因素的破坏,保护管理经费不足,科学监控和安全防范滞后等原因,困难和问题依然十分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鹤庆县文物管理所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设施设备缺乏。鹤庆县文物管理所现有工作人员2人,很多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只能请求文化主管部门协助完成。文化管所现在的办公地点在云鹤楼(拟申报第七批国保单位),没有独立的办公地点,文物库房的安全保障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2.很多不可移动文物有待维修,但因缺乏资金,无法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护工作。如:文庙、云鹤楼、菩提寺、李宗黄故居、文笔塔、富贵巷白族民居建筑群(含文化馆)、鹤庆武庙、朝霞寺、李百万故居等一大批文物急需维修,以及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发现的很多文物,如大登魁阁、象吉魁阁、象眠山古道等都有待维修保护,但因缺乏资金,现在无法开展维修工作。
3.因缺乏资金,很多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没有完成,特别是四至范围难以划定,说明碑和标志碑无法立制。
4.因缺乏资金,很多流散在民间的可移动文物无法征集。县文物管理所现收藏的字画、拓片等无法进行装裱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的措施
1.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规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参与意识。每年从县财政文物专项经费中列支2000元用于文物法规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文物保护精神和信息。在县城醒目地点悬挂宣传标语,在云鹤楼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播放文物保护音像资料,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材料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资料,五年共计发放15000千多份,同时邀请鹤庆电视台和鹤庆通讯社进行报道,通过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2.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文物库房坚持日夜值班守护制度,每月定期检查文物库房,检修防护报警设备。积极开展“五防”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每年都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县内的23个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每年都要投入专项资金,购置灭火器材发放到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
3.文物调查研究工作全面开展。2005年11月至2006年8月,在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大理州文物管理所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鹤庆金墩象眠山火葬墓群的保护性发掘和整理工作,发掘面积共计3650平方米,清理墓葬2678座,其中火葬墓2400余座,出土文物十分丰富。全面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第二阶段的工作,共投入专项资金14.5万元,深入全县7镇2乡112个村委会2个街道办事处,共登计复查文物对象23个,新发现文物对象156个,消失文物8个,全面掌握全县的文物分布状况,摸清了家底。
4.加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力度。2003年,鹤庆县人民政府公布了鹤庆县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项;2004年,大理州人民政府将菩提寺公布为大理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拟将鹤庆文庙、云鹤楼、菩提寺、象眠山古道申报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5.多方筹集资金,及时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2005年至2007年,争取到省、州、县专项资金300万元,对鹤庆文庙进行了整体维修,完成了大成殿、尊经阁的彩绘和屋面维修工程,恢复了棂星门、太和元气坊、天子台、孔子像等建筑。2007年,争取到省财政资金3万元,县财政资金6000元,动员群众自筹1万元,完成了朝霞寺大殿门、窗子、卷棚、地面的维修工程,对北厢房进行了排危和维修;筹集资金60万元,完成了松桂国公庙的全面维修工程;县财政投入专款8000元,对松桂红军墓进行了整体维修。2008年,多方筹集资金40万元,对华藏洞进行了修复。文笔塔因遭雷击而受损,县文体局积极争取到县财政专款5万元,对文笔塔进行了整体维修。同时争取县财政补助2000元,筹集资金3万元,对新华文昌宫进行了整体维修。2008年至2009年,州、县两级财政共投入专款18万元,对菩提寺进行整体维修,重点对大殿、东楼进行了维修和彩画。2009年,县财政投入专款10万元,对李宗黄故居进行了整体维修。筹集资金1万元,对新华古戏台进行了粉刷、彩画。县财政投入专款5000元,对云鹤楼电路进行了全面检修,更换了全部开关。争取县财政补助2000元,筹集资金3万元,对柏树庙戏台进行了全面维修,后因资金不足,没有进行彩画。五年来,经过积极争取和多方筹集资金,共投入400多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
6.积极征集各类文物,不断丰富馆藏文物。2005年,县财政投入专款2000元,征集了六合彝族地区明代、清代、民国时期的地契90张。2006年,收藏了象眠山火葬墓地出土的文物火葬罐90个,随葬品100余件。2007年,收藏了明、清、民国时期的家俱20余件。2008年,县财政投入专款2000元,征集了鹤庆西山吹吹腔脸谱8册。2008年,县财政投入专款2000元,装裱了一批书画收藏品。
参考文献:
[1]郑南.浅谈文物保护策略[J].赤子,2012(6).
(作者单位:鹤庆县文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