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前提建构的艺术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yklcj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司法三段论是我国法律适用中的推理形式,其以法律规范为大前提、法律事实为小前提、裁决结果为结论。小前提的建构是事实与法律博弈契合的过程。司法三段论的价值判断主要是对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的价值判断[1]。实现公正司法,需要我们对小前提建构中的价值判断予以重视和规范。
  关键词:小前提建构;价值位阶;价值判断
  中图分类号:D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5-0260-01
  作者简介:李善芝(1992-),女,山东临沂人,辽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读。
  一、小前提建构中的价值判断
  小前提的建构是实现生活事实向案件事实、法律事实逐级转换的过程。三者的关系犹如植物的根茎叶,逐级分流却一脉相承。生活事实繁杂,为形成作为裁判依据的法律事实,须对案件所涉事实进行选择,该选择过程实为价值判断的过程[2]。
  生活事实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事实,案件事实与法律事实是对其的特定化、法律化。生活事实繁冗,并非都对裁判结果有法律意义,需对其精简,择取与本案事实有关、涉及案件争议焦点、契合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影响裁判结果公正的要件事实。分流出依证据材料、证据规则并经法定程序证明为真且客观的事实归为案件事实,成为确定小前提的基础。
  案件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是案件事实与大前提反复核验的过程。分析整合案件事实,通过涵摄方法探寻与大前提相符度高的案件事实;分析案件事实去考量适用的大前提是否合理,相互磨合下分流出与法律规范构成要件相契合、具有法律意义、能够引起法律效果的案件事实归为法律事实,成为裁判依据。至此完成小前提的建构,价值判断也完成在小前提建构中的使命。
  二、如何进行小前提的价值判断
  建构小前提,并非仅是对事实的认定,也是与大前提互动的过程。立足个案和法律价值体系,秉承公正裁判的宗旨,判断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相符程度并作出选择。
  (一)立足现行法律体系。大小前提的建构并非孤立无交集:事实认定是找法适法的前提,须在现行法律体系内进行。事实认定应于法有据,立足现行法律体系分析法律条文的形式内容,结合立法背景、立法意图、法律原则等实质内容综合认定。实现大小前提相互交融,确立与法律规范构成要件高符合度的法律事实。
  (二)遵循价值位阶。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最高目标。案件中往往涉及多个事实,并非每个事实都影响裁判结果的公正,此时需抽出影响案件裁判结果的要件事实与法律进行论证。如何对要件事实进行选择,需借助价值位阶作为考量依据[3],确认个案所涉事实代表的利益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位序,明确优先保护的利益,实现对法律事实的认定。
  (三)尊重特殊性与指导性。事实认定应立足个案,实现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地区文化呈现差异性,对事实和行为的定性应结合地域文化,如沈阳地区的“撞车”一词,意为“时间冲突”而非“发生交通事故”,在对类似事实的认定上,应结合当地公众普遍接受的社会习惯、政策、风俗文化等非正式法律渊源去认定事实,实现对事实认定的合理性与社会公众的可接受性。同时参考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中相关规定及经验做法,对要件事实通过价值判断予以认定。
  三、小前提建构之价值判断的具体运用
  小前提中的价值判断集中体现在对证据的认定上。“沈阳公司诉长芦公司”一案中,在事实认定上,需明确律师举证与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是否能证明本案的法律事实并对该抉择进行说理论证。
  在“沈阳公司是否支付长芦公司货款”这一争议焦点的认定上,法官未采纳长芦公司“改账本是为纠正工作失误”的主张,也未采纳其提供的与本案争议焦点无关、需另案处理的证据,体现法官在事实认定上的价值判断。依普适价值观及交易习惯分析:第一,建平公司已实施付款行为,交易时长芦与建平未特别约定该款项用于支付建平对长芦的信用证欠款,即双方达成合意:该款项是建平转交的沈阳公司对长芦的欠款。第二,修改账本的行为是长芦单方行为,未与建平达成合意,且其不能举证证明改账行为的合法合理性。第三,若沈阳公司尚未支付长芦欠款,依商业交易习惯,长芦应在其后与沈阳公司的交易中预先扣除该项欠款,或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向沈阳公司主张权利。但证据证明长芦在合同有效期内未向沈阳公司主张权利,也未抵扣欠款,这与商事交易惯例不符。综合全案证据认定沈阳公司已支付欠款,长芦的举证不能证明法律事实,不能作为裁判依据,其私改账目行为实为规避商业风险,违反交易安全和诚实信用原则。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主体,应对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小前提的建构是在现行法律体系下理性选择与感性认知的过程,每一论证都留下价值选择的印记。价值判断具有主观性,尚需对其进行规范,但其成效是显著的。司法公正的实现就像互相咬合的链条,是循序渐进的过程,相信在法律体系不断健全、法官执业素养和水平不断提高的法治大环境下,价值判断的行使会更规范专业,助力司法公正。
  [参考文献]
  [1]卡尔.恩吉施.法律思维导论[M].郑永流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王利明.法学方法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其他文献
摘要:互联网 时代,移动自媒体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传播的加速器。本文通过对大学生在移动自媒体的影响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途径、关注点等的分析,探讨社会热点问题舆情传播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进而探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热点问题;移动自媒体;途径;影响  中图分类号:G641;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283-02  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
摘要: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效力与法律后果,认识已逐步统一,但“股权转让未做工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规则的具体运用,出质股权转让的效力,股权转让中的税收问题等,因跨越多个部门法律,实务中的理解与运用也不够统一,宜由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理解、统一适用。  关键词:股权转让;股权变动;变更登记;税收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
摘 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国家法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行为准则和依据。目前国家大力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政府不断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在众多法律中,宪法是所有法律制定的原则和依据。如何建立中国法律规范的审查制度首先就要有合理强大的宪法作为保障。  关键词:修宪制度;法律法规;重要性;审查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
摘要:随着商业社会的发展,对效率、自由的要求越高,禁止流押的问题也就凸显。禁止流押最初是为了保证农民对生活必需品的依赖。而现代商业更加最求的是利益流动,快速转换资产。该种制度过于僵化,有时反而会对债务人造成损害。本文通过对“朱俊芳”案分析,探寻该案所确立的学说体系中的规则,并对该案的裁判要点进行注释,为应当如何认定非典型担保与“流押”约定的效力提供浅见,并为下一步关于非典型担保立法完善提供意见。 
摘要:随着飞速增长的经济,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产品及服务日新月异,金融消费也日益普及。与此同时金融纠纷数量急剧攀升,较之普通民商纠纷,金融纠纷以其内容的专业程度高,信息不对等程度大等特性,金融消费者一方往往处于不利地位。纵观各发达国家金融纠纷解决现状,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对于便捷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必不可少。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纠纷;利益平衡  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
摘要: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城市不断转型,我国在关注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城市法治建设。城市法治建设主要反映农村到城市的生活巨变,要想提高环境建设的水平,就要重视法治建设。城市法治是将城市生活与现代法律规范融合的成果,要想打破城市个人血缘与地缘关系,就要重视契约与权力的有效融合,城市法治建设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表现,要想提高建设效果,就要重视法治方法的使用。文章主要针对城市法治建设中空间法理学的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随着各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贸易保护主义逐渐盛行,WTO规则认可反倾销成为一种贸易救济措施。本文从倾销和反倾销的基本法律问题出发,通过剖析WTO框架下中国企业频遭反倾销的各方原因,理论联系实际,全方面调动我国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促使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倾销;反倾销;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D996.1文
摘要:文章首先對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意义进行简要介绍,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探讨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策略,以此来为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关键词: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2.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9-0230-01  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而言,民商法信用体系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其不仅可以规范市场
摘要:当今社会,对公职人员而言,鉴于个体道德理性约束的有限性和社会伦理价值的多元化,不足以对其权力滥用现象产生足够强大的约束力,加上行政伦理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凸显,因此,将行政伦理上升到法律层面,促使行政伦理观得以普遍践行。  关键词:行政伦理;法治化;公权力;权利;腐败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1-0246-02  作者简介:唐微(199
摘要:规制国家公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是现代各国宪法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最基本的内容。由于权力与权利各自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在宪政建设过程中两者常处于矛盾状态,协调好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成为宪政的核心问题。深入了解权力与权利的内涵和其关系的演进过程及现状,有利于构建权力与权利间的和谐共生关系。  关键词:权力;权利;宪政;和谐共生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