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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房产税无疑是一个国家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的房产税改革已经在沪渝两地的试点工作开展后有了突破性的的发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大规模扩容,以呈无可避免之势。
关键词:房产税; 困境;建议
0 引言
房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源之一,是后“土地财政”时代地方政府的最主要的财政支柱。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是房地产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仅可以打击房产投机和不正当的房产投资行为,又可以藉由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偏好,诱导和调控实体经济和宏观经济适当降温和软着陆。
1 我国房产税改革现状
上海主要增对增量即新规出台后本地居民新购的二套及以上住房或非本地居民的新购房,计税依据按交易价格的70%,税率0.6%和0.4%,并按人均面积做了相应税收减免。重庆则主要针对包含存量在内的高档住房和不在本地工作生活的非本地居民的二套及以上住房,并规定了0.5-1.2%的阶梯税率,并对免税面积做了规定。
政策出台三年多,作用效果并不明显,且原先社会大众预计的更多城市房地产税试点和扩围并未出现,这种局面一方面与上述两个暂行办法温和规制的出发点及近两年宏观调控的大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也和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征管技术障碍也密不可分。
2 房产税改革中的困境
2.1地方土地财政的存在制约房产税改革进程
由于我国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大量的税收被中央财政收取,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收入较少,与高价出售土地的收入不对称,开征房产税会抑制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所以作为房产税具体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必然会千方百计放宽征收尺度,以吸引外来投资,激活地方经济。
2.2房地产市场的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
房地产行业在地方诸多相关产业中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而供需不平衡是房价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调控房价迫在眉睫的措施是增加供给,而不是增加税负,推动施行较为严厉的房产税会撼动房地产市场正常的价格预期,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2.3技术和制度层面存在较大障碍
房产税征收本身并不复杂,但其前提条件是完善的房产信息登记平台以及客观标准的价值评估体系,以便于识别和确定减免条件及适用税率,而目前全国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征税标准,地方政府执行时各自为政,技术上也难以执行,这就使执法者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权力的寻租埋下了隐患。
3 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3.1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应在隐私保护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房产信息登记制度。首先,要制定一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使不动产登记在内容、效力、程序等方面具体化实用化;其次要解决不动产登记机关多头的乱象,统一登记机关,避免重复和混乱,提高办事效率,还应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的实质性审查制度。
3.2进行房产税与其他税收的配套改革
房产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的税收。如现行房产税和营业税的重复计征,造成了事实上的重复计税,在目前“营改增”的大形势下,要尽快的改革营业税,消除这种现象。开展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个税税前扣除标准。总之,要推进整个税费体系的整体改革。
3.3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解决目前土地财政的现状,开拓和稳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地方政府通过卖地获得巨大利益的行为俗称土地财政,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地价的问题,地价问题不解决,房价很难或者不会下降,所以,地方政府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对于土地问题个地方政府要有战略观点,要顾全大局,走出土地财政的怪圈。
3.4建立房产评估核价制度
制定并颁布《资产评估法》,建立专业的房产价格评估体系,培养专业的房产评估人才,对房产价值进行确认,并选取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组成具有独立性的房产评价委员会,并由税务机关核计房屋现值。
4 结语
总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开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透视房地产税制设计中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恰当的处理税收分配关系,强化税收的聚财能力和调控能力,依照税制优化理论的指导,综合考虑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中,市场行为和土地资源的特点、房地产市场自身的特点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才能建立一个科学有效、公平稳定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实现税收政策的预期目标。 [今]
参考文献:
[1] 王希岩.房地产税改革与地方公共财政建设[J].第一财经日报,2013(9)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编辑:徐军旗)
关键词:房产税; 困境;建议
0 引言
房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源之一,是后“土地财政”时代地方政府的最主要的财政支柱。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是房地产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仅可以打击房产投机和不正当的房产投资行为,又可以藉由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偏好,诱导和调控实体经济和宏观经济适当降温和软着陆。
1 我国房产税改革现状
上海主要增对增量即新规出台后本地居民新购的二套及以上住房或非本地居民的新购房,计税依据按交易价格的70%,税率0.6%和0.4%,并按人均面积做了相应税收减免。重庆则主要针对包含存量在内的高档住房和不在本地工作生活的非本地居民的二套及以上住房,并规定了0.5-1.2%的阶梯税率,并对免税面积做了规定。
政策出台三年多,作用效果并不明显,且原先社会大众预计的更多城市房地产税试点和扩围并未出现,这种局面一方面与上述两个暂行办法温和规制的出发点及近两年宏观调控的大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也和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征管技术障碍也密不可分。
2 房产税改革中的困境
2.1地方土地财政的存在制约房产税改革进程
由于我国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大量的税收被中央财政收取,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收入较少,与高价出售土地的收入不对称,开征房产税会抑制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所以作为房产税具体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必然会千方百计放宽征收尺度,以吸引外来投资,激活地方经济。
2.2房地产市场的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
房地产行业在地方诸多相关产业中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而供需不平衡是房价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调控房价迫在眉睫的措施是增加供给,而不是增加税负,推动施行较为严厉的房产税会撼动房地产市场正常的价格预期,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2.3技术和制度层面存在较大障碍
房产税征收本身并不复杂,但其前提条件是完善的房产信息登记平台以及客观标准的价值评估体系,以便于识别和确定减免条件及适用税率,而目前全国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征税标准,地方政府执行时各自为政,技术上也难以执行,这就使执法者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权力的寻租埋下了隐患。
3 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3.1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应在隐私保护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房产信息登记制度。首先,要制定一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使不动产登记在内容、效力、程序等方面具体化实用化;其次要解决不动产登记机关多头的乱象,统一登记机关,避免重复和混乱,提高办事效率,还应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的实质性审查制度。
3.2进行房产税与其他税收的配套改革
房产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的税收。如现行房产税和营业税的重复计征,造成了事实上的重复计税,在目前“营改增”的大形势下,要尽快的改革营业税,消除这种现象。开展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个税税前扣除标准。总之,要推进整个税费体系的整体改革。
3.3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解决目前土地财政的现状,开拓和稳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地方政府通过卖地获得巨大利益的行为俗称土地财政,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地价的问题,地价问题不解决,房价很难或者不会下降,所以,地方政府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对于土地问题个地方政府要有战略观点,要顾全大局,走出土地财政的怪圈。
3.4建立房产评估核价制度
制定并颁布《资产评估法》,建立专业的房产价格评估体系,培养专业的房产评估人才,对房产价值进行确认,并选取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组成具有独立性的房产评价委员会,并由税务机关核计房屋现值。
4 结语
总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开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透视房地产税制设计中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恰当的处理税收分配关系,强化税收的聚财能力和调控能力,依照税制优化理论的指导,综合考虑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中,市场行为和土地资源的特点、房地产市场自身的特点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才能建立一个科学有效、公平稳定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实现税收政策的预期目标。 [今]
参考文献:
[1] 王希岩.房地产税改革与地方公共财政建设[J].第一财经日报,2013(9)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编辑:徐军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