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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们社会发展的同时,是靠法制来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还是把法制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文就道德的行为导向作用、道德的调整人与人之间利益矛盾的作用、道德的完善作用、道德作用的普遍性、道德对社会的激励性作用、道德作用的持久性和稳定性等来谈道德的作用以及它的价值之所在,以期对我们这样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做出更多的思考和探索。
[关键词]道德 作用 价值 探析
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但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腐败问题随之加深。各种矛盾更加重叠,毫无疑问,完善法制非常必要。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向法制国家迈进的步伐在加快,由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多,所以我们需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的力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我国法制可以完全的代替了道德,因为法制和道德这两样东西是现代社会须臾不离的。有人将法律比喻为门锁,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小人真正要偷盗,锁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法制也一样,真要犯法的人,都是对法律有着研究认为不完善的法律有空可钻或者根本不知道或害怕法律,他就违法。不懂法的人如果有着道德的约束,也许终生都不会触犯法律。因此说道德的约束和规范是对法制不足的补充,因为道德在人类社会中始终起到法律所不能规范的作用。如果说法制的作用为人们所深切感受,道德的作用与价值则需要国人深化认识。
道德对人的行为导向起决定性作用。它通过提倡人生价值观和道德的规范给人以精神导向,指导人们对自己的行为选择,对事物进行判断,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就社会而言,任何国家或民族在自身的长期历史进程中,必须形成带有特殊文化背景的精神和道德,正是这种精神和道德的支持,指导和鼓舞整个国家和民族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进行斗争。社会主义中国正是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以及“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等传统道德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倡“奉献精神”,以此作为振兴中华,发展各项事业的强大精神动力,指导国民的导向。这些精神是改革开放事业顺利进行和发展的重要保证。道德对个人的导向作用集中表现在指导解决做什么人,按什么标准做人,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目标和道路等重大人生问题提供指导。高尚的道德精神能够推动和鼓励一个人做常人难以做到的英雄创举,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创造出更高、更辉煌的人生价值。这些道德精神是无价的,是法律所不能代替的。
道德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使人际关系朝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向变化。这一作用的发挥,是围绕着道德原则规范,以一定的善恶观念为標准。借助道德评价方式,促使人们自觉按照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行为,从而达到调节人际关系的目的。与政治法律调节不同,道德调节总是以必要的自我克制或牺牲为前提的。而且这种牺牲是建立在行为者对其行为价值有深刻理解的基础之上的。对社会或他人付出越多,道德体现越具体、越高尚。另外,道德调节主要是自我调节,其调节范围也比政治、法律调节的范围大,涉及面要广。对于某些不道德行为,由于未能触犯法律条文,用道德规范就能够及时加以褒贬评价,能及时得到纠正或处理,而法律规范对此却无能为力。相反,政治法律规范能够评价处置的行为,道德同样可以发挥调节作用。当然,道德调节主要限于人民内部矛盾,当矛盾转换为敌对状态时,道德调节往往又是乏力而无作为的。这时的政治法律调节作用显得更为有效。因此说法律与道德互为不充,不可偏废任何一种。
道德的完善作用。道德能够提高个人思想品德,完善道德人格,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状况的基本标志之一。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越高尚,离动物就越远,越显示出他作为人的文明程度愈高。道德的完善作用换句话说即塑造作用。“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性本恶”就这两个问题虽然争论不休,没有人能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结论。但无论是“性善”或是“性恶”都能够在道德的塑造下改变人生。道德能铸造一个人的高尚心灵、高尚人格,并逐步提高道德境界。
道德的教育和完善虽然存在一个过程,但过程的前期是对人的道德教育。教育是有意识的,有时甚至是强制的。如中国的家庭教育父母是第一个道德的启蒙教师,他们就是通过“强制”而教育子女的。而潜移默化的教育,则是家庭、集体、社会通过道的的评价、褒贬、认同、不认同而达到的。正面教育和身教示范等方式也可以施加直接的道德影响。个人成长过程中居于自己生活实践体验和所受教育程度会对道德形成产生影响,但是社会道德一定会影响个人道德观念的形成。塑造高尚的道德人格,个人的修养是实现自我完善的关键。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人的一生到底能为社会作出多大贡献,并不完全由个人因素决定。但是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主动权则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总之,道德能够帮助人们选择社会价值标准,指导人们了解道德行为的价值所在,并在辨别善恶的基础上,培养起相应的道德责任感。确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道德训练和人生价值观,最终通过道德完善使社会更加和谐地向前发展,是整个人类社会的需要。
道德作用的普遍性。道德与政治、法律具有不同的作用还体现在它的普遍性。正因为道德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全过程,所涉及的范围就可想而知。换句话说,道德与人类共存亡,此语并非夸大。道德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并以各种精神状态融合表现于各种社会关系中,只要有人类,只要有社会生活的地方,就会有道德的作用。道德不仅在政治、法律约束的地方起作用,而在政治、法律缺失或没有的地方也仍然在起作用。就当今世界而言,没有政治与法律的非洲部落,他们靠什么维持着部落的生存和兴衰,就是靠道德的维持,靠道德来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因此,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必须重视和发挥社会主义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所发挥的作用包括外在和内在两种方式,但主要靠内在方式。依靠内心信念发挥主要作用,自觉性是道德社会作用的基本特点之一。严格来说,没有高度的自觉性难以做出更多的自我牺牲,要表现出高尚的道德行为是困难的。因为社会道德总要有与社会同步的一些先进性要求。如果人们没有高度的自觉性,要想坚持攀登更高的道德境界是难以办到的。道德的自觉性往往成为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基本标志,也是人格尊严、自信心的重要表现。 从作用的方向看,道德对社会的作用有激励性。法律的作用方向主要是抑恶,禁止一切违背法律条文的行为。道德虽然也有抑恶的作用和功能,但要经过道德评价以制止不道德行为。它的主要作用是扬善,鼓励鞭策人们积极向上,努力争取做道德高尚的人,如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树立道德模范、道德榜样,以供学习效仿。运用道德评价的褒奖、以高尚道德行为以资引导等,都是激发人们向更高道德境界攀登的热情和毅力。道德作用的这一特点说明,道德问题首先是教育问题。只要国家和社会、团体采取有效办法加强道德教育,人们有明确的道德导向,有先进典型的鼓励、鞭策,又有道德舆论的监督,道德的激励作用必然增强。
道德作用的持久性和稳定性,是任何政治与法律不可比拟的。每当社会变革或社会动乱时,道德的作用更具有稳定性。春秋战国时期,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中最为动乱的时期,而孔子为了宣传他的儒家思想和政治主张周游列国,虽未被当时的当权者采纳,但列国在维護社会统治时确实需要道德的支撑,否则孔子的儒家思想及道德主张不可能影响中国数千年,这是道德稳定性的一方面。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新的道德观念随之建立,旧的道德观念则会随之消失。但旧的道德消失的速度很慢,时至今日,旧道德中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仍然侵蚀和影响着中国社会。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如何甄别旧的道德思想,剔除旧道德中的糟粕,是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从根本上讲,由于道德是通过传统习俗和个人信念发挥作用的,他的变化不是靠外在强制手段能立即奏效的,只能通过教育引导逐步改变。这一特点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把清除旧道德的工作作为长期的任务来抓,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简单化。同时,更应重视对社会主义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积累新的道德成果,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使新道德战胜旧道德而跃居社会道德的主要地位,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道德的推陈出新。
应该看到,道德社会作用的价值可以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也有可能是消极有害的。只有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的道德,其作用才是积极的,反之则是消极的、落后的。在当今时代,尤其是建国以来我国许多新的道德思想的培育与建设对社会的发展是起着积极、进步作用的。
一个国家的根本是什么?就是教育培养好下一代。未来中国社会会真正需要的是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很高的道德素养,遍布各阶层的一代健康成熟的合格公民。要达到此目的,道德教育是必须的,文化与道德两手都要硬。教育者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周建平,《追寻教学道德——当代中国教学道德价值问题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
[2]周庆,《百行德为先》,人民日报2001.3.12.第9版
[3]陈孝蔚,《道德的社会作用》,贵州日报1998.5.28.第六版
[4]吴怀棋,《爱国主义:一个闪光的历史主题》,光明日报1993.3.15.第四版
(作者单位:安顺学院教育管理系 贵州安顺)
[关键词]道德 作用 价值 探析
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但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腐败问题随之加深。各种矛盾更加重叠,毫无疑问,完善法制非常必要。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向法制国家迈进的步伐在加快,由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多,所以我们需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的力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我国法制可以完全的代替了道德,因为法制和道德这两样东西是现代社会须臾不离的。有人将法律比喻为门锁,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小人真正要偷盗,锁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法制也一样,真要犯法的人,都是对法律有着研究认为不完善的法律有空可钻或者根本不知道或害怕法律,他就违法。不懂法的人如果有着道德的约束,也许终生都不会触犯法律。因此说道德的约束和规范是对法制不足的补充,因为道德在人类社会中始终起到法律所不能规范的作用。如果说法制的作用为人们所深切感受,道德的作用与价值则需要国人深化认识。
道德对人的行为导向起决定性作用。它通过提倡人生价值观和道德的规范给人以精神导向,指导人们对自己的行为选择,对事物进行判断,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就社会而言,任何国家或民族在自身的长期历史进程中,必须形成带有特殊文化背景的精神和道德,正是这种精神和道德的支持,指导和鼓舞整个国家和民族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进行斗争。社会主义中国正是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以及“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等传统道德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倡“奉献精神”,以此作为振兴中华,发展各项事业的强大精神动力,指导国民的导向。这些精神是改革开放事业顺利进行和发展的重要保证。道德对个人的导向作用集中表现在指导解决做什么人,按什么标准做人,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目标和道路等重大人生问题提供指导。高尚的道德精神能够推动和鼓励一个人做常人难以做到的英雄创举,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创造出更高、更辉煌的人生价值。这些道德精神是无价的,是法律所不能代替的。
道德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使人际关系朝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向变化。这一作用的发挥,是围绕着道德原则规范,以一定的善恶观念为標准。借助道德评价方式,促使人们自觉按照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行为,从而达到调节人际关系的目的。与政治法律调节不同,道德调节总是以必要的自我克制或牺牲为前提的。而且这种牺牲是建立在行为者对其行为价值有深刻理解的基础之上的。对社会或他人付出越多,道德体现越具体、越高尚。另外,道德调节主要是自我调节,其调节范围也比政治、法律调节的范围大,涉及面要广。对于某些不道德行为,由于未能触犯法律条文,用道德规范就能够及时加以褒贬评价,能及时得到纠正或处理,而法律规范对此却无能为力。相反,政治法律规范能够评价处置的行为,道德同样可以发挥调节作用。当然,道德调节主要限于人民内部矛盾,当矛盾转换为敌对状态时,道德调节往往又是乏力而无作为的。这时的政治法律调节作用显得更为有效。因此说法律与道德互为不充,不可偏废任何一种。
道德的完善作用。道德能够提高个人思想品德,完善道德人格,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状况的基本标志之一。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越高尚,离动物就越远,越显示出他作为人的文明程度愈高。道德的完善作用换句话说即塑造作用。“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性本恶”就这两个问题虽然争论不休,没有人能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结论。但无论是“性善”或是“性恶”都能够在道德的塑造下改变人生。道德能铸造一个人的高尚心灵、高尚人格,并逐步提高道德境界。
道德的教育和完善虽然存在一个过程,但过程的前期是对人的道德教育。教育是有意识的,有时甚至是强制的。如中国的家庭教育父母是第一个道德的启蒙教师,他们就是通过“强制”而教育子女的。而潜移默化的教育,则是家庭、集体、社会通过道的的评价、褒贬、认同、不认同而达到的。正面教育和身教示范等方式也可以施加直接的道德影响。个人成长过程中居于自己生活实践体验和所受教育程度会对道德形成产生影响,但是社会道德一定会影响个人道德观念的形成。塑造高尚的道德人格,个人的修养是实现自我完善的关键。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人的一生到底能为社会作出多大贡献,并不完全由个人因素决定。但是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主动权则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总之,道德能够帮助人们选择社会价值标准,指导人们了解道德行为的价值所在,并在辨别善恶的基础上,培养起相应的道德责任感。确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道德训练和人生价值观,最终通过道德完善使社会更加和谐地向前发展,是整个人类社会的需要。
道德作用的普遍性。道德与政治、法律具有不同的作用还体现在它的普遍性。正因为道德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全过程,所涉及的范围就可想而知。换句话说,道德与人类共存亡,此语并非夸大。道德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并以各种精神状态融合表现于各种社会关系中,只要有人类,只要有社会生活的地方,就会有道德的作用。道德不仅在政治、法律约束的地方起作用,而在政治、法律缺失或没有的地方也仍然在起作用。就当今世界而言,没有政治与法律的非洲部落,他们靠什么维持着部落的生存和兴衰,就是靠道德的维持,靠道德来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因此,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必须重视和发挥社会主义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所发挥的作用包括外在和内在两种方式,但主要靠内在方式。依靠内心信念发挥主要作用,自觉性是道德社会作用的基本特点之一。严格来说,没有高度的自觉性难以做出更多的自我牺牲,要表现出高尚的道德行为是困难的。因为社会道德总要有与社会同步的一些先进性要求。如果人们没有高度的自觉性,要想坚持攀登更高的道德境界是难以办到的。道德的自觉性往往成为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基本标志,也是人格尊严、自信心的重要表现。 从作用的方向看,道德对社会的作用有激励性。法律的作用方向主要是抑恶,禁止一切违背法律条文的行为。道德虽然也有抑恶的作用和功能,但要经过道德评价以制止不道德行为。它的主要作用是扬善,鼓励鞭策人们积极向上,努力争取做道德高尚的人,如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树立道德模范、道德榜样,以供学习效仿。运用道德评价的褒奖、以高尚道德行为以资引导等,都是激发人们向更高道德境界攀登的热情和毅力。道德作用的这一特点说明,道德问题首先是教育问题。只要国家和社会、团体采取有效办法加强道德教育,人们有明确的道德导向,有先进典型的鼓励、鞭策,又有道德舆论的监督,道德的激励作用必然增强。
道德作用的持久性和稳定性,是任何政治与法律不可比拟的。每当社会变革或社会动乱时,道德的作用更具有稳定性。春秋战国时期,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中最为动乱的时期,而孔子为了宣传他的儒家思想和政治主张周游列国,虽未被当时的当权者采纳,但列国在维護社会统治时确实需要道德的支撑,否则孔子的儒家思想及道德主张不可能影响中国数千年,这是道德稳定性的一方面。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新的道德观念随之建立,旧的道德观念则会随之消失。但旧的道德消失的速度很慢,时至今日,旧道德中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仍然侵蚀和影响着中国社会。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如何甄别旧的道德思想,剔除旧道德中的糟粕,是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从根本上讲,由于道德是通过传统习俗和个人信念发挥作用的,他的变化不是靠外在强制手段能立即奏效的,只能通过教育引导逐步改变。这一特点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把清除旧道德的工作作为长期的任务来抓,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简单化。同时,更应重视对社会主义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积累新的道德成果,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使新道德战胜旧道德而跃居社会道德的主要地位,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道德的推陈出新。
应该看到,道德社会作用的价值可以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也有可能是消极有害的。只有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的道德,其作用才是积极的,反之则是消极的、落后的。在当今时代,尤其是建国以来我国许多新的道德思想的培育与建设对社会的发展是起着积极、进步作用的。
一个国家的根本是什么?就是教育培养好下一代。未来中国社会会真正需要的是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很高的道德素养,遍布各阶层的一代健康成熟的合格公民。要达到此目的,道德教育是必须的,文化与道德两手都要硬。教育者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周建平,《追寻教学道德——当代中国教学道德价值问题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
[2]周庆,《百行德为先》,人民日报2001.3.12.第9版
[3]陈孝蔚,《道德的社会作用》,贵州日报1998.5.28.第六版
[4]吴怀棋,《爱国主义:一个闪光的历史主题》,光明日报1993.3.15.第四版
(作者单位:安顺学院教育管理系 贵州安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