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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个71岁的老汉,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嫁到外乡,生活较富裕;二女儿虽说留在家里(女婿上门),但因所在的村办厂不景气,夫妻双双都下了岗,无力独自承担赡养我的义务.我要求大女儿给付赡养费,但她认为自己出嫁多年,又未分得任何家产,因此拒绝给付赡养费.请问,未分得家产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