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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强
据统计,目前乡镇农村基层党员仅占农村人口的4%。乡镇村级换届选举以后,村“两委”成员平均年龄42岁,其中,52岁以上的超过20%,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1.7%。可见,乡镇农村基层党员存在“三偏”现象:数量偏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集中开会、学习,要发误工补贴,一些经济较差的农村只好少开会或长期不开会,党员学习、组织生活极不正常。党员、干部普遍作风不强,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工作方法简单,碰到问题就往上推。一些党员干部素质低,党性差,组织观念弱,缺乏大局意识。
2、农村反腐倡廉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乡镇还没有出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对三资的管理主要按照《村(居)民议事规则》、“四民工作法”要求操作。从程序看,基本符合张榜公示、集体研究、民主协商、签订合同、备案管理等一套程序。但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有些村干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故意做手脚,把村民代表、户代表参会签到当作表决同意签名;或者签名时不写讨论内容,签名后再增加内容;甚至还存在代签现象。有些村干部应付程序,讨论时故意不讲明合同条款,不公开合同内容,村民只知道有这么回事,而不知道详细情况。有些村干部在合同签定前,千方百计避开乡、镇政府或上级部门监管,合同存在表述不清、细节不详、没有具体金额等问题。当前农村集体建设工程基本上是建设方带资,以内部邀标和合作开发的形式进行,没有进行规范的招标投标,村集体土地和物业没有进行有效评估,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流失风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也不健全,有些村干部随意大肆追加工程投资。
3、农村基层干部监督财务监督不够到位
有些农村没有及时报送财务票据,或票據还不是很规范,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具体,群众想知道的不公开,群众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有意见的,干部不解释、不解决,存在为应付检查而公开的现象。在调查中就发现部分村委会的村务、财务公开是空白的,或公开的是去年的内容。理财小组的监督也不到位,部分农村的理财小组成员没有真正履行监督职责。坐收坐支等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普遍存在,村小组公款私存、私借、挪用的行为时有发生。
存在以上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受农村体制机制影响,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非党员干部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管理真空;主观上,各级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不够重视,农村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一些制度不够健全,落实不够到位等等。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改进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农村干部勤廉兼优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党员干部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安排集中轮训、短期实践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抓好廉政教育示范点建设,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向镇、村延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规范执政行为。推行村干部廉政承诺、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探索聘请农村廉政监督员、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等监督形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村民议事规则》、《四民工作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具体行为规范。
2、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账镇管、组账村代记的管理模式,健全财政三级信息监管系统。在行政村建立村集体经济合作联社,村小组一律开设银行帐户,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帐外帐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在每半年对各村(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责任审计的基础上,针对村(组)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集体财务不清、农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问题实施重点审计,对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征地款管理使用、集体债权债务等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从合同的签订、见证、建档、律师指导、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各类合同范本下发到村(组),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达到省要求需进行招投标的,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山林、鱼塘、厂房等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防止农村集体资源流失。
3、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
要加强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村务公开条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的处理。要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及时总结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要进一步深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上墙。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等要因地制宜进行公开。
4、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中央涉及农业农村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认真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村级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包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涉及加重农民负担恶性案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贿选”案件等。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搞好责任分解,乡党委书记、乡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站所和村(组)的延伸工作,围绕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完善配套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等制度,增强工作合力。加强适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镇、街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规范乡纪委书记分工,乡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分管其他工作,特别是分管涉及人、财、物等敏感性工作,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要配齐配强乡纪委班子,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加强和规范农村基层办案工作。
1、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强
据统计,目前乡镇农村基层党员仅占农村人口的4%。乡镇村级换届选举以后,村“两委”成员平均年龄42岁,其中,52岁以上的超过20%,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1.7%。可见,乡镇农村基层党员存在“三偏”现象:数量偏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集中开会、学习,要发误工补贴,一些经济较差的农村只好少开会或长期不开会,党员学习、组织生活极不正常。党员、干部普遍作风不强,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工作方法简单,碰到问题就往上推。一些党员干部素质低,党性差,组织观念弱,缺乏大局意识。
2、农村反腐倡廉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乡镇还没有出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对三资的管理主要按照《村(居)民议事规则》、“四民工作法”要求操作。从程序看,基本符合张榜公示、集体研究、民主协商、签订合同、备案管理等一套程序。但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有些村干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故意做手脚,把村民代表、户代表参会签到当作表决同意签名;或者签名时不写讨论内容,签名后再增加内容;甚至还存在代签现象。有些村干部应付程序,讨论时故意不讲明合同条款,不公开合同内容,村民只知道有这么回事,而不知道详细情况。有些村干部在合同签定前,千方百计避开乡、镇政府或上级部门监管,合同存在表述不清、细节不详、没有具体金额等问题。当前农村集体建设工程基本上是建设方带资,以内部邀标和合作开发的形式进行,没有进行规范的招标投标,村集体土地和物业没有进行有效评估,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流失风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也不健全,有些村干部随意大肆追加工程投资。
3、农村基层干部监督财务监督不够到位
有些农村没有及时报送财务票据,或票據还不是很规范,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具体,群众想知道的不公开,群众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有意见的,干部不解释、不解决,存在为应付检查而公开的现象。在调查中就发现部分村委会的村务、财务公开是空白的,或公开的是去年的内容。理财小组的监督也不到位,部分农村的理财小组成员没有真正履行监督职责。坐收坐支等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普遍存在,村小组公款私存、私借、挪用的行为时有发生。
存在以上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受农村体制机制影响,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非党员干部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管理真空;主观上,各级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不够重视,农村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一些制度不够健全,落实不够到位等等。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改进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农村干部勤廉兼优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党员干部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安排集中轮训、短期实践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抓好廉政教育示范点建设,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向镇、村延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规范执政行为。推行村干部廉政承诺、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探索聘请农村廉政监督员、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等监督形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村民议事规则》、《四民工作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具体行为规范。
2、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账镇管、组账村代记的管理模式,健全财政三级信息监管系统。在行政村建立村集体经济合作联社,村小组一律开设银行帐户,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帐外帐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在每半年对各村(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责任审计的基础上,针对村(组)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集体财务不清、农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问题实施重点审计,对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征地款管理使用、集体债权债务等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从合同的签订、见证、建档、律师指导、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各类合同范本下发到村(组),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达到省要求需进行招投标的,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山林、鱼塘、厂房等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防止农村集体资源流失。
3、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
要加强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村务公开条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的处理。要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及时总结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要进一步深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上墙。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等要因地制宜进行公开。
4、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中央涉及农业农村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认真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村级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包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涉及加重农民负担恶性案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贿选”案件等。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搞好责任分解,乡党委书记、乡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站所和村(组)的延伸工作,围绕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完善配套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等制度,增强工作合力。加强适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镇、街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规范乡纪委书记分工,乡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分管其他工作,特别是分管涉及人、财、物等敏感性工作,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要配齐配强乡纪委班子,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加强和规范农村基层办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