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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生活十多年,去过的美术馆总有十几所了,波士顿的伊莎贝尔·嘉登纳美术馆却是最别致的一个。这是名副其实的一个人的美术馆。伊莎贝尔是新英格兰香料大王嘉登纳的妻子,本人也是纽约名门之后,血统关系可以上溯到苏格兰中古王室。夫妇两人热衷于搜集艺术品,结交作家、画家和演员。与他们交游的,不乏著名人物,如小说家亨利·詹姆斯,画家詹姆斯·惠司勒和约翰·萨金特。萨金特给伊莎贝尔绘制的等身巨幅肖像,在美国艺术史上是为人称道的作品之一。到19世纪后期,嘉登纳夫妇从欧洲运回上千件艺术名作。丈夫去世以后,伊莎贝尔决定把自己在波士顿的家变成一座美术馆,向公众开放。她用了五年时间,在当时还是沼泽地的近郊芬威,仿文艺复兴风格修建了一座豪华大宅,又用一年时间按照个人口味布展。
1903年,伊莎贝尔的美术馆正式开幕。她本人住在四楼,底下三层以及花园向波士顿市民免费开放。她又活了二十年,到去世时,留下遗嘱,美术馆的陈列和装饰不得有任何一点更改。到21世纪,我去这间博物馆参观,据说里面的一切仍是贵妇人生前的景象。四楼仍不对外开放,游客仿佛步入20世纪初年,活动于伊莎贝尔的眼底。
二十年前,美术馆遭遇最大的窃案,被盗走的名作包括三幅伦勃朗,一幅维尔美,一幅马奈,至今尚未破案。这些画原来的陈列地点都在三楼西亭,现在进入这个亭里,所见很多都是空白画框,即是因为按照伊莎贝尔遗嘱,不得更改陈列,所以不能在此填补新作。伊莎贝尔要把她自己的身影一直留在这美术馆里。
看着这个伊莎贝尔,让人想到亨利·詹姆斯小说《贵妇画像》里的女主人公,也叫伊莎贝尔。以前有朋友误认为后者是以前者为原型,其实不对。写这部小说时,詹姆斯还没有认识嘉登纳夫妇。但詹姆斯的故事却写出那时代美国人的一种共同性:天真的新大陆人,内心中充满对旧大陆文化的向往。小说里的伊莎贝尔,因为自己的天真,被精致而世故的欧洲所吸引,但也陷入他人所设的圈套,埋葬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但伊莎贝尔坚强(或者说倔强)地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她成就了自己的性格,在这部可以称为第一部美国成长小说的巨作里,詹姆斯描绘了一种与欧洲文化传统相比也许微不足道、但有著强大个人精神的美国气质。
美国人遭遇欧洲,是19世纪最引人入胜的文学情节。那时候,美国还是未脱稚气的毛头青年,她(或者他)看到欧洲的美,只有抑制不住的羡慕和憧憬,也只有遭逢这种羡慕和憧憬带来的自卑、苦厄、欺骗、幻灭,才最终学会如何长大成人。这个故事被詹姆斯写了无数次,始终包裹在一个爱情叙事之中:美国女孩怎样抵抗欧洲的诱惑,或者说怎样在这种诱惑面前不迷失自己。
这样说,大概是对詹姆斯复杂情节的一种极度简化版,但我一直觉得,这个情节其实也就是从《黛西·米勒》到《金碗》这若干伟大美国小说的母版。
《金碗》是詹姆斯晚年最重要的小说巨著。小说写一个美国大亨带着女儿旅居欧洲,却上了一对邪恶男女的当:女儿嫁给一个心怀叵测的意大利破落贵族,父亲娶了原是那意大利人情妇的女子,这是个“骗情又骗财”的故事。他们父女的欧洲经验,就像小说标题里的那个“金碗”,看起来璀璨美好,其实里面早有裂痕。但到了最后,麦琪识破他们的奸计,依着自己朴素的直觉,用聪明的头脑挽救了家庭,也最终赢得意大利人的尊敬(以及爱情?)。詹姆斯这部小说写于20世纪的开端,他给自己毕生写作的美国人遭遇欧洲的故事,加上一个理想的结局。这对天真的美国父女,竟做到不可能的事,使破碎的金碗弥合,在世故中唤回人性;老父亲最后携带他在欧洲搜集的艺术品,要返回美国,实现自己的心愿——给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人民建立一座“博物馆中的博物馆”。
这个浪漫的想法,实现在伊莎贝尔的时代。她把欧洲搬回到自己家里。
宋明炜
旅美学者
Scholar
比较文学、电影、科幻
1903年,伊莎贝尔的美术馆正式开幕。她本人住在四楼,底下三层以及花园向波士顿市民免费开放。她又活了二十年,到去世时,留下遗嘱,美术馆的陈列和装饰不得有任何一点更改。到21世纪,我去这间博物馆参观,据说里面的一切仍是贵妇人生前的景象。四楼仍不对外开放,游客仿佛步入20世纪初年,活动于伊莎贝尔的眼底。
二十年前,美术馆遭遇最大的窃案,被盗走的名作包括三幅伦勃朗,一幅维尔美,一幅马奈,至今尚未破案。这些画原来的陈列地点都在三楼西亭,现在进入这个亭里,所见很多都是空白画框,即是因为按照伊莎贝尔遗嘱,不得更改陈列,所以不能在此填补新作。伊莎贝尔要把她自己的身影一直留在这美术馆里。
看着这个伊莎贝尔,让人想到亨利·詹姆斯小说《贵妇画像》里的女主人公,也叫伊莎贝尔。以前有朋友误认为后者是以前者为原型,其实不对。写这部小说时,詹姆斯还没有认识嘉登纳夫妇。但詹姆斯的故事却写出那时代美国人的一种共同性:天真的新大陆人,内心中充满对旧大陆文化的向往。小说里的伊莎贝尔,因为自己的天真,被精致而世故的欧洲所吸引,但也陷入他人所设的圈套,埋葬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但伊莎贝尔坚强(或者说倔强)地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她成就了自己的性格,在这部可以称为第一部美国成长小说的巨作里,詹姆斯描绘了一种与欧洲文化传统相比也许微不足道、但有著强大个人精神的美国气质。
美国人遭遇欧洲,是19世纪最引人入胜的文学情节。那时候,美国还是未脱稚气的毛头青年,她(或者他)看到欧洲的美,只有抑制不住的羡慕和憧憬,也只有遭逢这种羡慕和憧憬带来的自卑、苦厄、欺骗、幻灭,才最终学会如何长大成人。这个故事被詹姆斯写了无数次,始终包裹在一个爱情叙事之中:美国女孩怎样抵抗欧洲的诱惑,或者说怎样在这种诱惑面前不迷失自己。
这样说,大概是对詹姆斯复杂情节的一种极度简化版,但我一直觉得,这个情节其实也就是从《黛西·米勒》到《金碗》这若干伟大美国小说的母版。
《金碗》是詹姆斯晚年最重要的小说巨著。小说写一个美国大亨带着女儿旅居欧洲,却上了一对邪恶男女的当:女儿嫁给一个心怀叵测的意大利破落贵族,父亲娶了原是那意大利人情妇的女子,这是个“骗情又骗财”的故事。他们父女的欧洲经验,就像小说标题里的那个“金碗”,看起来璀璨美好,其实里面早有裂痕。但到了最后,麦琪识破他们的奸计,依着自己朴素的直觉,用聪明的头脑挽救了家庭,也最终赢得意大利人的尊敬(以及爱情?)。詹姆斯这部小说写于20世纪的开端,他给自己毕生写作的美国人遭遇欧洲的故事,加上一个理想的结局。这对天真的美国父女,竟做到不可能的事,使破碎的金碗弥合,在世故中唤回人性;老父亲最后携带他在欧洲搜集的艺术品,要返回美国,实现自己的心愿——给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人民建立一座“博物馆中的博物馆”。
这个浪漫的想法,实现在伊莎贝尔的时代。她把欧洲搬回到自己家里。
宋明炜
旅美学者
Scholar
比较文学、电影、科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