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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执行通知制度的初衷在于赋予被执行人知情权和异议权,确保其在执行程序中获得公平参与的法律地位,避免突击执行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机械适用执行通知制度导致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也引发了关于执行通知制度的存废之争。笔者从基层法院一线执行人员的角度对执行通知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试讨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