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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将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即大发展、大风险、大调整、大复苏四个阶段,逐一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海海南省金融业在过去的20年中,所经历的实际上就是一种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从中得到很多可贵的借鉴和启示,必须充分把握这一段弥足珍贵的历程,使其成为中国金融史上一个地区金融发展的标本。
关键词:海南金融;发展历程;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6-0024-04
海南建省办特区20年以来,海南经济在波折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海南金融也潮起潮落,经历了20年的风风雨雨,既有大发展取得的成果,也有大风险造成的损失,更有大复苏中潜在的机遇。海南省金融业在过去的20年中,所经历的实际上就是一种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在中国金融史上成为一个地区金融发展的标本。为借鉴其标本意义,必须厘清和分析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
一、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划分
笔者认为,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与海南省经济发展是互动的,虽然没有十分清晰的分界线,但从两者的互动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大发展、大风险、大调整、大复苏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发展阶段
1988年建省办特区后,海南提出了“超常规”发展经济战略,经济决定金融,海南省金融业也顺应这一“超常规”发展战略,成为了全国金融“试验田”。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一是金融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率先推出人民币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券等金融品种,率先实现现汇管理,实行结售汇的外汇留成并成立海南外汇调剂中心,较早推行企业贷款《贷款证》管理制度,较早成立证券交易中心。二是资本市场运作实现新的突破。由于较早获得市场机制筹集建设资金的优惠政策,曾创造过中国资本市场的“两个第一”: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公司上市和第一家民营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运作融资,为海南省经济发展提供较好的资金链条。三是组织机构体系实现新的突破。资本市场的运作引发单一的银行体制和变革,城市信用社、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不断出现,除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外,外资金融机构3家,中外合资财务公司1家,股份制银行3家,信托投资公司类金融机构20家,城市信用社25家,农村信用社联社19家等。[1]当时海南人曾不无骄傲地对外说,银行的密度全国最高,银行多过了米铺。金融业超常规发展在促进海南省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指导思想和风险意识的偏差,海南省金融业繁荣的背后风险不断累积。
第二阶段:大风险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特点是以疯狂发展的房地产泡沫风险带来了金融的大损失。由于受海南经济特区优惠政策的吸引,海南掀起开发热潮,特别是岛外热钱催热了房地产集中开发,当时人口仅700万人的海南,吸引了5000多家房地产公司云集,炒地皮、炒项目、炒楼盘等不正当房地产经营行为泛滥成灾。从1990年开始,房地产投资出现连续四年急剧膨胀的态势,1990-1993年各年比上年分别增长143%、123%、225%、62%,最高年投资额高达93亿元。[2]在这一过程中,海南出现资金“洼地”效应,大量资金聚集房地产开发,而投资海南房地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机构投资,其中以银行资金为主,一方面,银行发放大量的房地产开发性贷款和土地贷款;另一方面,银行通过自办公司实体或绕规模贷款投资房地产。由于大量发放贷款,在资金短缺的海南省金融机构中一度出现金融机构资金拆借热。据统计,当时进入海南的资金70%投资了房地产业,投资于房地产的资金70%来自银行贷款,形成了疯狂发展的房地产泡沫。[3]由于1993年宏观清理整顿和银行清理违纪违规资金的影响,疯狂的房地产泡沫破裂,1994-1997年海南省房地产投资急剧滑落,各年下降幅度为-33%、-35%、-58%、-53%,1997年跌入谷底,全年完成投资不足8亿元。1998年末,在海南空置房、半拉子工程和闲置土地上资金沉淀总量达800多亿元,仅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占压资金就有430多亿元,房地产信贷不良率高达80%以上并居高不下。[4]留给银行的,除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就是盘根错节的债务纠纷,海南省金融业违背市场规律的超常规畸型发展风险全面暴发,遭受房地产泡沫的重创,金融运行陷入困境,并由大发展进入大风险、大损失时期,海南成为全国金融的“重灾区”。
第三阶段:大调整阶段
1995年海南省经济跌入谷底,金融业也在大损失中进入大调整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清理、整顿和规范。重点包括:一是调整金融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体制。将国家专业银行改造为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主要以“一分一脱一剥”为代表,即农发行从农行分家,农村信用联社与农行脱钩,将不良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同时,各商业银行采取撤、并、迁调整经营网点,有的还对县域支行实行内部降格,有的甚至整体撤离县域支行。将投资银行重组,作为光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分支机构。将部分信托公司改组为商业银行的分支行,主要以富南、蜀兴、浙琼、华夏、吉亚等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海南发展银行的分支行,南华金融公司改组为深发行海口分行;将银行改办的信托公司和证券部与银行脱钩,将无法转让的信托公司和证券部撤销,共有507家信托公司退出市场。启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二是营造金融生态环境。一方面,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致力于金融安全区建设,省政府建立以自身为主金融机构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创建机制,净化法治环境,打造诚信海南,完善投资机制,优化服务质量,为金融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三是处置积压房地产。1998年12月,在中央的支持下,海南开始了处置积压房地产全国试点,海南充分利用了经济特区的优势,进行法律创新、政策创新、金融创新、操作创新,使政府、银行、企业、法院四个轮子一起转,海南500多宗“半拉子”房地产重获生机,不但改变了外界对海南金融高风险区的看法,也带来了国内外资本对海南发展的信心。[5]
第四阶段:大复苏阶段
经过持续多年的调整,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处置,并在调整中推进金融创新,特别是随着大部分金融机构进行股改,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创新金融管理理念,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网络,金融改革效应显现。同时,依托省政府“一省两地”发展规划和实施的“大公司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经济平台,海南省金融业也实现了突破性增长,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明显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金融业总体上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阶段进入加快创新和发展阶段。至2007年未,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873亿元,比建省之初增长了33倍,各项贷款余额1228.04亿元,比建省之初增长了14倍。[6]全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由最高时期的80%,下降到15.51%,2007年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实现净盈利7.27亿元,除农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均实现当期盈利。辖内金融公共基础设施已经建立,现代化支付系统、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金融预警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等都已发挥很好的作用。2005、2006和2007年海南省金融机构存款与GDP之比分别为143%、148.5%、152.3%,海南金融随经济发展逐步成长。[7]同时,国内外金融机构纷纷看好海南,一大批国内金融机构已与海南省政府签订合作协议。诺贝尔获得者尤努斯领导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也与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在琼中县开展小额信贷试点。2008年3月份,24家外资银行进入海南开展市场调查。海南省金融业正呈现强势的大复苏,可以说海南省金融业迎来了健康发展的春天,正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二、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对我国的启示
面对海南金融20年,就是面对一种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当这个凤凰浴火中展翅腾起的时候,它闪烁的光芒,其实照亮的是我们的眼睛,凤凰涅槃是残酷的美,同时也是希望的美。这是一段弥足珍贵的历程,海南金融化茧成蝶,不断收获着蜕变的美丽,并为全国金融发展提供了可贵的借鉴和启示。
启示之一:须确立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要求金融的发展必须是有效的发展,而有效的发展必须是风险可控的发展。海南省金融业之所以从大发展进入大风险、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指导思想上出现偏差,急功近利,不能准确把握金融发展规律。近几年来,海南省金融业出现大复苏,主要是因为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并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金融工作。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海南金融发展的全过程。
首先,实现有效发展必须统一对金融增长方式的认识。绝不能把发展简单地理解为资产规模的扩张,而应是带来经济增加值的增长,也就是取得较高回报的同时把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发展与增长内涵不一样,增长不等于发展。增长结构没有优化,质量没有提高,这种增长有可能是无效的发展,不但增长难以持续,而且会背上新的包袱。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是速度、结构和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增长。因此,海南省金融业必须着力通过业务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速度、结构与质量、效益的和谐统一,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其次,实现有效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风险防控与业务有效发展的关系。风险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辨证关系。风险遍布在业务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与角落,如若在业务经营中一味回避风险,则发展也将离我们而去;但同时,也不能以发展为理由而忽视风险的存在,“谁忽视了风险,谁将最终承受风险带来的恶果”。因此,必须尊重金融发展规律,尊重客观环境,不能搞无效益的规模扩张,制造历史包袱,牺牲未来的发展。
第三,实现有效发展必须统一对业务经营结构调整的认识。随着金融机构将经济资本增加值考核指标的引入,对贷款或资产规模扩张形成了硬约束;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使得资产负债业务收入进入不稳定状态进而影响收益的稳定。新的经营环境和经济发展趋势要求海南金融机构必须及早调整经营结构,确定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全面发展、存贷利差收入与非利息收入并重的经营理念,努力实现经营战略的转变。
启示之二:必须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海南省金融业曾经辉煌发展,一个主要原因是加大金融开放力度,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建立了与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的市场经济金融组织体系,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但经过大风险、大调整后,许多金融机构退出海南市场,目前,海南省经济的加快发展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与金融体系的单一性和功能缺损矛盾日益突出。
海南特区经济的振兴急需重构和创新金融组织体系,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海南省金融组织体系,一是要借助发展海南特色经济之机,制造条件,积极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落户海南,建立地方特色的商业金融机构。二是要利用快速发展的海南优势,吸引外资银行进入海南开设分支机构。三是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通过省内金融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提升金融管理水平。四是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注资改组或改制,对全省农村信用社232家法人社分别进行渐进性重组改造。五是进一步规范引导和管理民间金融行为,支持尝试开办县域性的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多种形式的小额贷款组织,发展面向不同客户、面向不同市场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以形成海南省更加开放、竞争有序的金融组织架构。
启示之三: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在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海南一度成为资本市场的先行者,1992年全省上市公司曾高达23家,位居全国第三,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海南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近年来,海南资本市场发展与全国背道而驰。据了解,我国资本市场近年来在规模上获得了跳跃性发展,2006年至2007年全国新增A股上市公司近200家,海南却未增加一家,至今,上市公司仅为21家。资本市场发展不足,不仅与大特区的形象不相符,也与海南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不对称。同时,目前海南直接融资比例仅5.1%,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信贷需求的增长和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较突出,1995年全省存贷比例为100.1%,而2007年降至65.5%,企业间接增资较为困难,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加快筹资步伐是解决海南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为此,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通过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途径募集发展资金,把海南建设成全国资本市场较为活跃的地区之一。[8]
启示之四:必须坚持推进金融创新
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证明,金融发展离不开机制、制度、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为推进海南省金融业的可持性发展,必须推进金融创新。
一是改进创新环境。要提高政府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政府要切实重视金融发展问题,出台鼓励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措施,改善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要加快推进金融综合化经营进程,适当放松金融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交叉性、复合型金融产品创新;要努力提升创新的监督效率,监管部门要简化创新性业务的审批程序,放手让创新业务按照商业原则自主定价。
二是提升创新动力。要完善创新组织体系,加强对金融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研发公关;要增强金融机构分支行机构创新功能,强化基层主体的创新意识,使市场需要能及时反馈给各金融机构总部,激发整体创新热情;要优化创新流程,建立以客户发展、客户需要到业务创新和反馈的一整套操作规范,形成从了解客户到满足客户的完整循环,增强对市场快速响应能力。
三是提升创新效率。要坚持金融科技创新为先导,以金融科技创新带动市场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增强创新效率;要强化敏锐把握市场机会,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进行产品研发设计,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要进一步推动票据、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努力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要创新产品的售后服务,注意跟踪调查和质量改进,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要加强创新产品的风险管理,建立制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控风险,加强市场约束、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促进业务规范发展。
启示之五:必须加强合规建设
合规管理被普遍认为是银行抵御风险、增强自身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海南省金融业20年发展中的波折,就是因为没有把合规管理的理念贯穿于经营全过程。面对新一轮的发展,海南省金融机构必须尽快建设透彻的“合规管理”,在运营管理的每个细节和环节上始终坚持以是否合规来判断和决策,进而将合规管理的理念浸润到金融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中。
一是抓高层合规。作为各级金融领导干部必须对合规管理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做到懂合规、知风险,身体力行、带头遵规,亲自抓合规管理工作,真正体现合规从高层做起,进而带动整个员工队伍规范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操作。
二是抓制度建设。合规经营能否得以落实以及其效率如何、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便捷,制度运转得是否顺畅、灵活、高效。因而,金融机构要从强化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操作的角度出发,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废止,要确保所有业务都纳入制度管理范畴,制度控制要渗透到各项业务的所有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不留任何死角,统一全行的各项业务操作,确保业务管理制度化,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三是抓制度落实。当前,金融机构合规管理面临的趋势正由“以部门为中心”向“以流程为中心”转变,对制度执行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的业务流程管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要求,相应的新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流程为中心的合规管理要求合规建立在持续测试和验证的基础上,以确保各项业务每个环节的操作和管理都有明确的合规操作指引,真正将合规管理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传导给每一位员工,使员工能够高效、严格地执行制度。
启示之六:必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流动取决于金融生态,这是资金按市场原则自由流动规律的结果。金融生态好,商业评级就高,在资金调度、信贷规模或授权授信时,就会产生倾斜,就会有更多资金向这个地方流动,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从而促进经济更快发展。反之,资金流入就会减少,并引发资金外流,削弱地方经济的竞争力。因此,必须关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海南省金融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遭受重创,成为金融的高风险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金融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近几年来,由于强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海南金融业重新走上健康、平稳的发展轨道。当前,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快转变观念,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转变和优化经济增长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搭建政银对话平台和银企沟通平台,努力改善金融生存与发展的经济环境。
首先,政府应尊重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支持金融部门改革和发展,为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自觉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支持银行依法维护债权,坚决打击不良企业的逃废债行为。要进一步健全金融法制法规,没有健全的法制环境。
其次,司法机构要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建立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惩戒制度,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从而改善司法环境,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第三,要继续推进“信用海南”建设,将信用体系建设列为海南软环境建设工程之一,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对全省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确保实现“质”的转变。要建立全省金融综合业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各类信用信息采集。建立全省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县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评价。
参考文献:
[1][3]王俊寿.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J].今日海南,2008,(3).
[2][4][5]林克昌.海南省处置积压房地产八年奋战结硕果[J].海南经贸,2008,(2).
[6]王丽娅.海南省金融业发展存在的的问题与机遇[C].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理论研讨会论文集,海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2008年4月.
[7]王丽娅.关于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的判断[C].海南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会论文集,2007年12月.
[8]陈平.境内上市公司力争超过30家[N].海南日报,2008-03-25.
关键词:海南金融;发展历程;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6-0024-04
海南建省办特区20年以来,海南经济在波折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海南金融也潮起潮落,经历了20年的风风雨雨,既有大发展取得的成果,也有大风险造成的损失,更有大复苏中潜在的机遇。海南省金融业在过去的20年中,所经历的实际上就是一种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在中国金融史上成为一个地区金融发展的标本。为借鉴其标本意义,必须厘清和分析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
一、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划分
笔者认为,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与海南省经济发展是互动的,虽然没有十分清晰的分界线,但从两者的互动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大发展、大风险、大调整、大复苏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发展阶段
1988年建省办特区后,海南提出了“超常规”发展经济战略,经济决定金融,海南省金融业也顺应这一“超常规”发展战略,成为了全国金融“试验田”。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一是金融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率先推出人民币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券等金融品种,率先实现现汇管理,实行结售汇的外汇留成并成立海南外汇调剂中心,较早推行企业贷款《贷款证》管理制度,较早成立证券交易中心。二是资本市场运作实现新的突破。由于较早获得市场机制筹集建设资金的优惠政策,曾创造过中国资本市场的“两个第一”: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公司上市和第一家民营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运作融资,为海南省经济发展提供较好的资金链条。三是组织机构体系实现新的突破。资本市场的运作引发单一的银行体制和变革,城市信用社、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不断出现,除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外,外资金融机构3家,中外合资财务公司1家,股份制银行3家,信托投资公司类金融机构20家,城市信用社25家,农村信用社联社19家等。[1]当时海南人曾不无骄傲地对外说,银行的密度全国最高,银行多过了米铺。金融业超常规发展在促进海南省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指导思想和风险意识的偏差,海南省金融业繁荣的背后风险不断累积。
第二阶段:大风险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特点是以疯狂发展的房地产泡沫风险带来了金融的大损失。由于受海南经济特区优惠政策的吸引,海南掀起开发热潮,特别是岛外热钱催热了房地产集中开发,当时人口仅700万人的海南,吸引了5000多家房地产公司云集,炒地皮、炒项目、炒楼盘等不正当房地产经营行为泛滥成灾。从1990年开始,房地产投资出现连续四年急剧膨胀的态势,1990-1993年各年比上年分别增长143%、123%、225%、62%,最高年投资额高达93亿元。[2]在这一过程中,海南出现资金“洼地”效应,大量资金聚集房地产开发,而投资海南房地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机构投资,其中以银行资金为主,一方面,银行发放大量的房地产开发性贷款和土地贷款;另一方面,银行通过自办公司实体或绕规模贷款投资房地产。由于大量发放贷款,在资金短缺的海南省金融机构中一度出现金融机构资金拆借热。据统计,当时进入海南的资金70%投资了房地产业,投资于房地产的资金70%来自银行贷款,形成了疯狂发展的房地产泡沫。[3]由于1993年宏观清理整顿和银行清理违纪违规资金的影响,疯狂的房地产泡沫破裂,1994-1997年海南省房地产投资急剧滑落,各年下降幅度为-33%、-35%、-58%、-53%,1997年跌入谷底,全年完成投资不足8亿元。1998年末,在海南空置房、半拉子工程和闲置土地上资金沉淀总量达800多亿元,仅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占压资金就有430多亿元,房地产信贷不良率高达80%以上并居高不下。[4]留给银行的,除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就是盘根错节的债务纠纷,海南省金融业违背市场规律的超常规畸型发展风险全面暴发,遭受房地产泡沫的重创,金融运行陷入困境,并由大发展进入大风险、大损失时期,海南成为全国金融的“重灾区”。
第三阶段:大调整阶段
1995年海南省经济跌入谷底,金融业也在大损失中进入大调整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清理、整顿和规范。重点包括:一是调整金融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体制。将国家专业银行改造为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主要以“一分一脱一剥”为代表,即农发行从农行分家,农村信用联社与农行脱钩,将不良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同时,各商业银行采取撤、并、迁调整经营网点,有的还对县域支行实行内部降格,有的甚至整体撤离县域支行。将投资银行重组,作为光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分支机构。将部分信托公司改组为商业银行的分支行,主要以富南、蜀兴、浙琼、华夏、吉亚等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海南发展银行的分支行,南华金融公司改组为深发行海口分行;将银行改办的信托公司和证券部与银行脱钩,将无法转让的信托公司和证券部撤销,共有507家信托公司退出市场。启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二是营造金融生态环境。一方面,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致力于金融安全区建设,省政府建立以自身为主金融机构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创建机制,净化法治环境,打造诚信海南,完善投资机制,优化服务质量,为金融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三是处置积压房地产。1998年12月,在中央的支持下,海南开始了处置积压房地产全国试点,海南充分利用了经济特区的优势,进行法律创新、政策创新、金融创新、操作创新,使政府、银行、企业、法院四个轮子一起转,海南500多宗“半拉子”房地产重获生机,不但改变了外界对海南金融高风险区的看法,也带来了国内外资本对海南发展的信心。[5]
第四阶段:大复苏阶段
经过持续多年的调整,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处置,并在调整中推进金融创新,特别是随着大部分金融机构进行股改,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创新金融管理理念,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网络,金融改革效应显现。同时,依托省政府“一省两地”发展规划和实施的“大公司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经济平台,海南省金融业也实现了突破性增长,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明显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金融业总体上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阶段进入加快创新和发展阶段。至2007年未,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873亿元,比建省之初增长了33倍,各项贷款余额1228.04亿元,比建省之初增长了14倍。[6]全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由最高时期的80%,下降到15.51%,2007年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实现净盈利7.27亿元,除农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均实现当期盈利。辖内金融公共基础设施已经建立,现代化支付系统、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金融预警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等都已发挥很好的作用。2005、2006和2007年海南省金融机构存款与GDP之比分别为143%、148.5%、152.3%,海南金融随经济发展逐步成长。[7]同时,国内外金融机构纷纷看好海南,一大批国内金融机构已与海南省政府签订合作协议。诺贝尔获得者尤努斯领导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也与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在琼中县开展小额信贷试点。2008年3月份,24家外资银行进入海南开展市场调查。海南省金融业正呈现强势的大复苏,可以说海南省金融业迎来了健康发展的春天,正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二、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对我国的启示
面对海南金融20年,就是面对一种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过程。当这个凤凰浴火中展翅腾起的时候,它闪烁的光芒,其实照亮的是我们的眼睛,凤凰涅槃是残酷的美,同时也是希望的美。这是一段弥足珍贵的历程,海南金融化茧成蝶,不断收获着蜕变的美丽,并为全国金融发展提供了可贵的借鉴和启示。
启示之一:须确立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要求金融的发展必须是有效的发展,而有效的发展必须是风险可控的发展。海南省金融业之所以从大发展进入大风险、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指导思想上出现偏差,急功近利,不能准确把握金融发展规律。近几年来,海南省金融业出现大复苏,主要是因为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并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金融工作。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海南金融发展的全过程。
首先,实现有效发展必须统一对金融增长方式的认识。绝不能把发展简单地理解为资产规模的扩张,而应是带来经济增加值的增长,也就是取得较高回报的同时把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发展与增长内涵不一样,增长不等于发展。增长结构没有优化,质量没有提高,这种增长有可能是无效的发展,不但增长难以持续,而且会背上新的包袱。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是速度、结构和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增长。因此,海南省金融业必须着力通过业务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速度、结构与质量、效益的和谐统一,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其次,实现有效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风险防控与业务有效发展的关系。风险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辨证关系。风险遍布在业务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与角落,如若在业务经营中一味回避风险,则发展也将离我们而去;但同时,也不能以发展为理由而忽视风险的存在,“谁忽视了风险,谁将最终承受风险带来的恶果”。因此,必须尊重金融发展规律,尊重客观环境,不能搞无效益的规模扩张,制造历史包袱,牺牲未来的发展。
第三,实现有效发展必须统一对业务经营结构调整的认识。随着金融机构将经济资本增加值考核指标的引入,对贷款或资产规模扩张形成了硬约束;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使得资产负债业务收入进入不稳定状态进而影响收益的稳定。新的经营环境和经济发展趋势要求海南金融机构必须及早调整经营结构,确定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全面发展、存贷利差收入与非利息收入并重的经营理念,努力实现经营战略的转变。
启示之二:必须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海南省金融业曾经辉煌发展,一个主要原因是加大金融开放力度,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建立了与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的市场经济金融组织体系,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但经过大风险、大调整后,许多金融机构退出海南市场,目前,海南省经济的加快发展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与金融体系的单一性和功能缺损矛盾日益突出。
海南特区经济的振兴急需重构和创新金融组织体系,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海南省金融组织体系,一是要借助发展海南特色经济之机,制造条件,积极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落户海南,建立地方特色的商业金融机构。二是要利用快速发展的海南优势,吸引外资银行进入海南开设分支机构。三是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通过省内金融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提升金融管理水平。四是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注资改组或改制,对全省农村信用社232家法人社分别进行渐进性重组改造。五是进一步规范引导和管理民间金融行为,支持尝试开办县域性的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多种形式的小额贷款组织,发展面向不同客户、面向不同市场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以形成海南省更加开放、竞争有序的金融组织架构。
启示之三: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在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海南一度成为资本市场的先行者,1992年全省上市公司曾高达23家,位居全国第三,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海南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近年来,海南资本市场发展与全国背道而驰。据了解,我国资本市场近年来在规模上获得了跳跃性发展,2006年至2007年全国新增A股上市公司近200家,海南却未增加一家,至今,上市公司仅为21家。资本市场发展不足,不仅与大特区的形象不相符,也与海南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不对称。同时,目前海南直接融资比例仅5.1%,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信贷需求的增长和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较突出,1995年全省存贷比例为100.1%,而2007年降至65.5%,企业间接增资较为困难,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加快筹资步伐是解决海南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为此,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通过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途径募集发展资金,把海南建设成全国资本市场较为活跃的地区之一。[8]
启示之四:必须坚持推进金融创新
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海南省金融业20年的发展历程证明,金融发展离不开机制、制度、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为推进海南省金融业的可持性发展,必须推进金融创新。
一是改进创新环境。要提高政府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政府要切实重视金融发展问题,出台鼓励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措施,改善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要加快推进金融综合化经营进程,适当放松金融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交叉性、复合型金融产品创新;要努力提升创新的监督效率,监管部门要简化创新性业务的审批程序,放手让创新业务按照商业原则自主定价。
二是提升创新动力。要完善创新组织体系,加强对金融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研发公关;要增强金融机构分支行机构创新功能,强化基层主体的创新意识,使市场需要能及时反馈给各金融机构总部,激发整体创新热情;要优化创新流程,建立以客户发展、客户需要到业务创新和反馈的一整套操作规范,形成从了解客户到满足客户的完整循环,增强对市场快速响应能力。
三是提升创新效率。要坚持金融科技创新为先导,以金融科技创新带动市场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增强创新效率;要强化敏锐把握市场机会,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进行产品研发设计,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要进一步推动票据、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努力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要创新产品的售后服务,注意跟踪调查和质量改进,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要加强创新产品的风险管理,建立制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控风险,加强市场约束、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促进业务规范发展。
启示之五:必须加强合规建设
合规管理被普遍认为是银行抵御风险、增强自身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海南省金融业20年发展中的波折,就是因为没有把合规管理的理念贯穿于经营全过程。面对新一轮的发展,海南省金融机构必须尽快建设透彻的“合规管理”,在运营管理的每个细节和环节上始终坚持以是否合规来判断和决策,进而将合规管理的理念浸润到金融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中。
一是抓高层合规。作为各级金融领导干部必须对合规管理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做到懂合规、知风险,身体力行、带头遵规,亲自抓合规管理工作,真正体现合规从高层做起,进而带动整个员工队伍规范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操作。
二是抓制度建设。合规经营能否得以落实以及其效率如何、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便捷,制度运转得是否顺畅、灵活、高效。因而,金融机构要从强化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操作的角度出发,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废止,要确保所有业务都纳入制度管理范畴,制度控制要渗透到各项业务的所有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不留任何死角,统一全行的各项业务操作,确保业务管理制度化,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三是抓制度落实。当前,金融机构合规管理面临的趋势正由“以部门为中心”向“以流程为中心”转变,对制度执行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的业务流程管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要求,相应的新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流程为中心的合规管理要求合规建立在持续测试和验证的基础上,以确保各项业务每个环节的操作和管理都有明确的合规操作指引,真正将合规管理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传导给每一位员工,使员工能够高效、严格地执行制度。
启示之六:必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流动取决于金融生态,这是资金按市场原则自由流动规律的结果。金融生态好,商业评级就高,在资金调度、信贷规模或授权授信时,就会产生倾斜,就会有更多资金向这个地方流动,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从而促进经济更快发展。反之,资金流入就会减少,并引发资金外流,削弱地方经济的竞争力。因此,必须关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海南省金融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遭受重创,成为金融的高风险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金融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近几年来,由于强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海南金融业重新走上健康、平稳的发展轨道。当前,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快转变观念,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转变和优化经济增长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搭建政银对话平台和银企沟通平台,努力改善金融生存与发展的经济环境。
首先,政府应尊重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支持金融部门改革和发展,为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自觉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支持银行依法维护债权,坚决打击不良企业的逃废债行为。要进一步健全金融法制法规,没有健全的法制环境。
其次,司法机构要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建立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惩戒制度,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从而改善司法环境,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第三,要继续推进“信用海南”建设,将信用体系建设列为海南软环境建设工程之一,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对全省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确保实现“质”的转变。要建立全省金融综合业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各类信用信息采集。建立全省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县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评价。
参考文献:
[1][3]王俊寿.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J].今日海南,2008,(3).
[2][4][5]林克昌.海南省处置积压房地产八年奋战结硕果[J].海南经贸,2008,(2).
[6]王丽娅.海南省金融业发展存在的的问题与机遇[C].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理论研讨会论文集,海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2008年4月.
[7]王丽娅.关于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的判断[C].海南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会论文集,2007年12月.
[8]陈平.境内上市公司力争超过30家[N].海南日报,2008-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