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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PPP融资模式是我国体育场馆建设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有利于增加供给、降低风险、转变政府职能。本文以PPP融资的概念、特点、引进体育场馆建设的优势为出发点,通过分析我国PPP融资模式运用的典型代表——“鸟巢”项目的过程、后续发展和失败原因,提出PPP融资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中应用的对策。
关键词:PPP模式;融资模式;体育场馆
一、PPP融资模式
(一)PPP融资模式的概念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全名为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其典型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1]
(二)PPP融资模式的特点
1.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双主体供给
在PPP融资模式中,私人企业生产公共产品并由政府支付费用,但政府不会为购买所生产的资本资产而进行一次性买卖,而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并在合约期内根据私人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分期支付。PPP模式本质上是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长期合作的机制下完成。
2.契约关系和代理运行机制
在PPP融资模式的合作关系中,广泛存在着契约关系和代理运行机制。只有当商业实体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通过合同形成了稳定的契约关系。[2]
(三)PPP融资模式引入体育场馆建设的优势
1.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PPP模式能有效融合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其融资根本来源不是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而是来自于项目的预期收入和政府的扶持措施,项目的直接收益和政府扶持所产生的效益是偿还资本的来源。这种机制能较大程度上使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产生协同合作的作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齐头并进的发展。
2.提高民营资本积极性,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
PPP模式能使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的确认、设计和研究的前期工作中来,也能将私人企业中高效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到场馆的后期运营中,能够有效降低民营资本的投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私人企业双方的利益。同时能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也能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资本,并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对项目建设运营的控制。
3.提高项目的质量和产品服务的水平
广泛存在的契约关系和合同形成了强约束力,合同各方都需在规定时间内在预算控制下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能大大提高效率、降低项目风险,改善了过去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项目建设下普遍存在的超工期、超预算等现象,保障了项目的质量和产品服务的水平。
二、PPP融资模式在“鸟巢”建设中的应用
(一)项目概况
“鸟巢”是我国首个运用PPP模式并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大型体育场馆项目。“鸟巢”于2003年北京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最终由中信集团、北京城建集团与美国金州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体育场建造总造价约 34 亿元,其中 58%由北京国资公司代表政府投资,其42%由中信联合体负责,并且联合体和北京国资公司组建了“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府通过协议方式授予该公司 30 年的特许经营权,由公司负责体育场的融资、建设和运营。建设期内,政府负责提供场地、配套设施、资金及政策支持等,奥组委负责提出场馆功能需求与赛事要求。
(二)项目的后续发展
在赛后运营一年后的2009年,北京市政府与中信联合体对项目公司进行了股份制公司改造:北京市政府持有的58%股份改為公司股权,主导“鸟巢”的经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中信联合体成员持有其余42%的股权,放弃30年特许经营权,改为获得永久股东身份。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由北京市国资委派任。这标志着“鸟巢”变成了一个中外合资经营公司,而非严格意义上的PPP项目,意味着我国首次采用PPP模式对于大型场馆的建设运营以失败告终。
(三)PPP融资模式下“鸟巢”项目失败的原因
1.多元投资主体的权责和利益问题
因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各自利益存在冲突之处,建设项目存在投资资金没按时到位、中途退出、分头施工协调不足的情况。在项目中权责不明、在权利和责任的分配问题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参考、各投资主体沟通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3]
2.项目阶段对于后期运营和商业化考虑不足
中信联合体作为社会资本并没有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的运营经验,在融资方面的优势不能弥补对于体育场馆后期运营管理的不足。同时因为“鸟巢”作为公共设施场馆的定位和形象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商业化的程度,减少了配套的商业设施,缺少进行商业化运营的条件。
3.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
北京市政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属于主导地位,方案设计者和建设运营者主体相分离,并不是由项目公司强有力地设计控制整个项目,在这过程中就会产生信息不对称和沟通问题。
三、PPP融资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中应用的对策
(一)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在PPP融资模式下,投资主体多元化易造成权责分配不清晰的问题,因此需要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给予合作关系以保障,在项目的全过程对政府部门和民营资本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的节点来保护各方的利益。[4]
(二)加大政府扶持政策
PPP融资模式突出的特点就是政府和民营资本的合作,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扶持来保证社会资本的收益率,吸引民营资本的投入。此外,政府在PPP融资模式中主要起到组织着和促进者的角色,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主要作用,为项目提供监督、指导和合作,而不再是全程参与资金供应和经营管理,主动转变角色促进PPP融资模式的良性发展。
(三)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
项目风险分担是否合理是PPP融资项目能否成功运用的一个主要因素。将多元的投资主体的利益和风险加以考虑,使项目中政府部门、民营资本、金融机构及其他投资人都能接受项目的风险分担结构,加强项目的吸引力和可操作性。
四、结语
PPP融资模式有利于融合财政资金和民营资本,结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PPP融资模式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中的运用呈快速发展的趋势,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广东佛山“岭南明珠”、天津奥体中心等众多场馆的成功运用为国内PPP模式运用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其广泛发展提供了参考、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作为发展中的融资模式和合作方式,PPP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中的应用,还存在也必将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并提出解决方法。
参考文献:
[1]李艳丽.国外体育场馆PPP模式应用经验及启示[J].体育文化导刊,2019(04):105-110.
[2]王晓腾. 我国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制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3]吴亚平.“鸟巢”PPP模式失败原因探析[J].中国投资,2016(11):83-85.
[4]郑志强,陶长琪,冷毅.大型体育设施供给PPP模式的合作博弈分析[J].体育科学,2011,31(05):27-32.
作者简介:
吴辰莎(1997—),女,福建龙岩人,北京体育大学本科在读。
关键词:PPP模式;融资模式;体育场馆
一、PPP融资模式
(一)PPP融资模式的概念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全名为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其典型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1]
(二)PPP融资模式的特点
1.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双主体供给
在PPP融资模式中,私人企业生产公共产品并由政府支付费用,但政府不会为购买所生产的资本资产而进行一次性买卖,而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并在合约期内根据私人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分期支付。PPP模式本质上是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长期合作的机制下完成。
2.契约关系和代理运行机制
在PPP融资模式的合作关系中,广泛存在着契约关系和代理运行机制。只有当商业实体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通过合同形成了稳定的契约关系。[2]
(三)PPP融资模式引入体育场馆建设的优势
1.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PPP模式能有效融合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其融资根本来源不是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而是来自于项目的预期收入和政府的扶持措施,项目的直接收益和政府扶持所产生的效益是偿还资本的来源。这种机制能较大程度上使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产生协同合作的作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齐头并进的发展。
2.提高民营资本积极性,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
PPP模式能使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的确认、设计和研究的前期工作中来,也能将私人企业中高效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到场馆的后期运营中,能够有效降低民营资本的投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私人企业双方的利益。同时能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也能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资本,并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对项目建设运营的控制。
3.提高项目的质量和产品服务的水平
广泛存在的契约关系和合同形成了强约束力,合同各方都需在规定时间内在预算控制下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能大大提高效率、降低项目风险,改善了过去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项目建设下普遍存在的超工期、超预算等现象,保障了项目的质量和产品服务的水平。
二、PPP融资模式在“鸟巢”建设中的应用
(一)项目概况
“鸟巢”是我国首个运用PPP模式并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大型体育场馆项目。“鸟巢”于2003年北京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最终由中信集团、北京城建集团与美国金州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体育场建造总造价约 34 亿元,其中 58%由北京国资公司代表政府投资,其42%由中信联合体负责,并且联合体和北京国资公司组建了“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府通过协议方式授予该公司 30 年的特许经营权,由公司负责体育场的融资、建设和运营。建设期内,政府负责提供场地、配套设施、资金及政策支持等,奥组委负责提出场馆功能需求与赛事要求。
(二)项目的后续发展
在赛后运营一年后的2009年,北京市政府与中信联合体对项目公司进行了股份制公司改造:北京市政府持有的58%股份改為公司股权,主导“鸟巢”的经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中信联合体成员持有其余42%的股权,放弃30年特许经营权,改为获得永久股东身份。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由北京市国资委派任。这标志着“鸟巢”变成了一个中外合资经营公司,而非严格意义上的PPP项目,意味着我国首次采用PPP模式对于大型场馆的建设运营以失败告终。
(三)PPP融资模式下“鸟巢”项目失败的原因
1.多元投资主体的权责和利益问题
因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各自利益存在冲突之处,建设项目存在投资资金没按时到位、中途退出、分头施工协调不足的情况。在项目中权责不明、在权利和责任的分配问题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参考、各投资主体沟通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3]
2.项目阶段对于后期运营和商业化考虑不足
中信联合体作为社会资本并没有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的运营经验,在融资方面的优势不能弥补对于体育场馆后期运营管理的不足。同时因为“鸟巢”作为公共设施场馆的定位和形象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商业化的程度,减少了配套的商业设施,缺少进行商业化运营的条件。
3.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
北京市政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属于主导地位,方案设计者和建设运营者主体相分离,并不是由项目公司强有力地设计控制整个项目,在这过程中就会产生信息不对称和沟通问题。
三、PPP融资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中应用的对策
(一)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在PPP融资模式下,投资主体多元化易造成权责分配不清晰的问题,因此需要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给予合作关系以保障,在项目的全过程对政府部门和民营资本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的节点来保护各方的利益。[4]
(二)加大政府扶持政策
PPP融资模式突出的特点就是政府和民营资本的合作,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扶持来保证社会资本的收益率,吸引民营资本的投入。此外,政府在PPP融资模式中主要起到组织着和促进者的角色,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主要作用,为项目提供监督、指导和合作,而不再是全程参与资金供应和经营管理,主动转变角色促进PPP融资模式的良性发展。
(三)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
项目风险分担是否合理是PPP融资项目能否成功运用的一个主要因素。将多元的投资主体的利益和风险加以考虑,使项目中政府部门、民营资本、金融机构及其他投资人都能接受项目的风险分担结构,加强项目的吸引力和可操作性。
四、结语
PPP融资模式有利于融合财政资金和民营资本,结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PPP融资模式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中的运用呈快速发展的趋势,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广东佛山“岭南明珠”、天津奥体中心等众多场馆的成功运用为国内PPP模式运用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其广泛发展提供了参考、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作为发展中的融资模式和合作方式,PPP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中的应用,还存在也必将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并提出解决方法。
参考文献:
[1]李艳丽.国外体育场馆PPP模式应用经验及启示[J].体育文化导刊,2019(04):105-110.
[2]王晓腾. 我国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制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3]吴亚平.“鸟巢”PPP模式失败原因探析[J].中国投资,2016(11):83-85.
[4]郑志强,陶长琪,冷毅.大型体育设施供给PPP模式的合作博弈分析[J].体育科学,2011,31(05):27-32.
作者简介:
吴辰莎(1997—),女,福建龙岩人,北京体育大学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