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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良好开局.但是,由于工作刚刚起步,从基层实践看,现行保护组织机制尚不能满足基层的客观需要.本文总结回顾了人民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构建统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体系的前期探索,并借鉴英国、台湾的经验,倡导在省级以下层面通过“政府直接设立机构模式”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