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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由于规模相对较小、信用度不高,没有有效的房产、地产抵押,一直游离于银行的信贷资金之外。在流动资金短缺或有新项目启动时,资金捉肘见襟,往往趋向于民间借贷,而一直被视为法律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在长期地下发展的过程中,也渐渐浮出水面,社会也重新开始对民间借贷进行认识。
一、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银行信贷制度的约束,中小企业银行融资被拒之门外。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这让许多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的信贷支持。银行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或为国家重点项目服务,只有较少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游离于银行大门之外。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管理有一定漏洞,产权不够明晰,这就使得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限。民间借贷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容忍了中小企业的管理不规范、信息度不强、财务制度不全、财务管理不严格。
(二)中小企业征信的缺失。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小企业制度建设滞后,不重视自身信用的积累,导致国家征信部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收集不全面,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不完善。中小企业对法律知识、政府规定的不重视,平时的诚实守信积累不够,导致征信系统中中小企业违约较多,这主要是由企业自身主观的不重视引起,阻碍了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借款的途径,影响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全面发展,中小企业企业更趋向于民间借贷。
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征信条例施行起。
(三)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直接促进了民间借贷的发展。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信用度较低,资金需求不大,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具有短平快的特征。企业的规模较少,对抗风险的能力较弱,财务管理不完善,担保能力也弱小,使大多数银行不敢贷款给中小企业。当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时,民间借贷就成为了中小企业的首选。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发展问题,中小企业对于民间借贷的依赖也促进了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游离于银行之外的借贷关系,对于中小企业的信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在授信问责制度逐渐普及与严格化的今天,民间借贷的发展影响到银行对于中小企业支持的积极性,不利于中小企业从正规银行贷款,离开银行贷款支持的中小企业也注定不能做大、做强。
二、规划民间借贷的具体方法
(一)政府引导,规范民间借贷。政府给予民间借贷应有的支持,应当给予民间借贷充足的重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让民间借贷存活于阳光下,提供必要的金融政策支持,才有利于民间借贷的改革。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积极加强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对民间借贷的手段进行规范,开发有效的措施保护民间借贷参与者的权利。加强民间借贷管理制度的完善,并将民间借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让更多中小企业认识到民间借贷的合理性,有利于民间借贷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一定要做好监督工作,杜绝一切违规操作。对于收取高额利息的放贷行为加以打击,以此来维护借贷者的权益,让民间借贷成为一股新的融资力量融入到社会金融体系中。
(二)重视金融产品的创新。重视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的开发要促进民间借贷的规范发展,需要给予民间借贷一定的竞争。如果银行都不愿意供求给中小企业,那么中小企业只能依赖于民间借贷。垄断性过强,会让民间借贷走向歧途。因此,各大金融机构应当深入分析市场,从中小企业的实际金融需求出发,开发一些符合中小企业需求以及实际情况的金融产品。小企业一样可以有大收益。建立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专用金融产品。每一个金融机构都应当建立一支专门针对于中小企业借贷的服务团队,共同研究中小企业的财务情况,优化中小企业借贷审批过程,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與民间借贷共同发展。
(三)加强融资平台的的建设。加强融资平台的建设,建立多个融资平台,有效建立促进民间借贷的规范化,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多样化。从目前情况来看,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理财能力强,担保实力雄厚的融资平台十分重要。目前,许多融资平台鱼目混珠,整体性不强,大大小小的担保理财公司随处可见。政府应当多与金融机构结合,建立规范的理财担保机构,做好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对接工作。让科学合理且多元化的融资平台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可以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
三、结语
正确客观的认识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其在民间借贷中受益,才能让民间借贷长期发展下去,也是对银行的一种有益补充。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但通过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加强监管,是能够将其发展成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正确对待民间借贷,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
一、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银行信贷制度的约束,中小企业银行融资被拒之门外。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这让许多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的信贷支持。银行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或为国家重点项目服务,只有较少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游离于银行大门之外。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管理有一定漏洞,产权不够明晰,这就使得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限。民间借贷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容忍了中小企业的管理不规范、信息度不强、财务制度不全、财务管理不严格。
(二)中小企业征信的缺失。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小企业制度建设滞后,不重视自身信用的积累,导致国家征信部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收集不全面,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不完善。中小企业对法律知识、政府规定的不重视,平时的诚实守信积累不够,导致征信系统中中小企业违约较多,这主要是由企业自身主观的不重视引起,阻碍了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借款的途径,影响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全面发展,中小企业企业更趋向于民间借贷。
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征信条例施行起。
(三)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直接促进了民间借贷的发展。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信用度较低,资金需求不大,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具有短平快的特征。企业的规模较少,对抗风险的能力较弱,财务管理不完善,担保能力也弱小,使大多数银行不敢贷款给中小企业。当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时,民间借贷就成为了中小企业的首选。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发展问题,中小企业对于民间借贷的依赖也促进了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游离于银行之外的借贷关系,对于中小企业的信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在授信问责制度逐渐普及与严格化的今天,民间借贷的发展影响到银行对于中小企业支持的积极性,不利于中小企业从正规银行贷款,离开银行贷款支持的中小企业也注定不能做大、做强。
二、规划民间借贷的具体方法
(一)政府引导,规范民间借贷。政府给予民间借贷应有的支持,应当给予民间借贷充足的重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让民间借贷存活于阳光下,提供必要的金融政策支持,才有利于民间借贷的改革。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积极加强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对民间借贷的手段进行规范,开发有效的措施保护民间借贷参与者的权利。加强民间借贷管理制度的完善,并将民间借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让更多中小企业认识到民间借贷的合理性,有利于民间借贷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一定要做好监督工作,杜绝一切违规操作。对于收取高额利息的放贷行为加以打击,以此来维护借贷者的权益,让民间借贷成为一股新的融资力量融入到社会金融体系中。
(二)重视金融产品的创新。重视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的开发要促进民间借贷的规范发展,需要给予民间借贷一定的竞争。如果银行都不愿意供求给中小企业,那么中小企业只能依赖于民间借贷。垄断性过强,会让民间借贷走向歧途。因此,各大金融机构应当深入分析市场,从中小企业的实际金融需求出发,开发一些符合中小企业需求以及实际情况的金融产品。小企业一样可以有大收益。建立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专用金融产品。每一个金融机构都应当建立一支专门针对于中小企业借贷的服务团队,共同研究中小企业的财务情况,优化中小企业借贷审批过程,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與民间借贷共同发展。
(三)加强融资平台的的建设。加强融资平台的建设,建立多个融资平台,有效建立促进民间借贷的规范化,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多样化。从目前情况来看,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理财能力强,担保实力雄厚的融资平台十分重要。目前,许多融资平台鱼目混珠,整体性不强,大大小小的担保理财公司随处可见。政府应当多与金融机构结合,建立规范的理财担保机构,做好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对接工作。让科学合理且多元化的融资平台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可以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
三、结语
正确客观的认识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其在民间借贷中受益,才能让民间借贷长期发展下去,也是对银行的一种有益补充。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但通过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加强监管,是能够将其发展成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正确对待民间借贷,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