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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在29岁的时候遇到一个女孩子,那时她刚从学校毕业,一脸的天真。他们在同一家公司的不同部门,他在一楼,她在二楼,除了工作关系,没有说过更多的话。
忽然有一天她说要找房子,到处向人打听哪里有空着的公寓,问到他的时候,他说:“我隔壁的人好像刚刚搬走。”她欢天喜地地将行李从集体宿舍搬出来,许多同事来帮忙,他在自己家里看了一天电视。
后来有一次,她问他:“我要找房子,刚好你的隔壁就有了,这算什么呢?”他往烟缸里弹了弹烟灰,眯起眼睛说:“运气吧。”
自从毕业来到这个城市,到现在已经有七八年了,他从一个不懂事的毛头小伙子做到现在的部门经理,磕磕绊绊,得到很多,也失去很多,现在的他远比那时冷静沉稳,会在想笑的时候怒,想怒的时候笑。有过几次无果的恋爱,看淡爱情。现在他只想在合适的时候,遇到一个合适的人,然后结婚生子,生活,不过如此。并不算老的年纪,他却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老了。
她搬过来有段时间了,他们的交往也不过是相遇时点头一笑。
直到有天晚上她来敲他的门。“工作没做完,”她说,“不敢一个人在公司加班,可不可以用一下你的电脑?”他把电脑让给她用,自己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和她聊天。他发现她很爱笑,笑的时候鼻子皱皱的,有一个酒窝,小孩子般胸无城府却又机灵可爱。他很久没有说过那么多的话,很久不曾那么开心,原来聊天也需要对手。之后,他们便熟络起来,她常常吃过晚饭后趿拉着拖鞋来找他玩,拖鞋很大,脚趾从前面伸出去,踏到地面。他问她为什么不买一双合适的拖鞋,她笑笑,下次照旧。
她有一个异地的男朋友,两人是大学同学,他在她桌上看到过照片,是个高高瘦瘦很帅气的大男孩。她说:“我们很相爱。”他就笑了,他说:“你们懂得什么是爱吗?”她撇撇嘴说:“是,大叔,我们年轻,我们不懂爱情。”晚上刷牙时,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怎么就被人叫做大叔了。明知道她是开玩笑,可是他却有些介意。
晚上下班他去了电脑城,打算买几个新游戏,最后他问老板,有没有女孩子喜欢的?回去的时候,他的衣袋里装了《仙剑奇侠》。回家的路上他觉得心里有隐隐的喜悦,却说不清原因。可是那天她没来。一连几天她都没来敲他的门,他有些失落地独自在家打游戏,在迷宫里转来转去,和妖怪打架,练级。
后来他才知道她失恋了,公司里的八卦总是传得特别快,立刻有了很多男孩子追求她,有时很晚了他才听到隔壁开门的声音,但是没有传出她和谁恋爱的消息。慢慢地她又开始来找他玩,依然是胸无城府的样子,只是有时会忽然伤感。
“你笑的时候才好看。”他伸手捏她的脸颊,“开心一点,过去的就是过去了。”
她果然笑了:“应该说你笑的时候更好看。这么不会说话,难怪没有女朋友。”
她发现他装在电脑里的《仙剑奇侠》,吆喝着要玩。他说:“可以,不过每天只能打两个小时,不然对眼睛不好。”她说:“好啊,好啊,为了表示感谢,我以后做晚饭给你吃。”他说:“我早就这样打算。”她说:“我早就知道你这样打算。”他觉得,和她在一起是快乐的,不必有任何负担,他可以做回本来的样子。白天的他和晚上的他,渐渐变成两个人。
一天吃饭的时候,她忽然说:“我很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现在?什么样子?”他摸摸脸上长出的胡须。她笑着耸了耸肩,低头夹菜。
他越来越喜欢晚上回家的感觉,有饭菜的香味,她大声地笑,摇着他的肩膀和他抢电脑。
可是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爱她,他不知道爱情这种东西在自己的世界里是否还存在。他爱过的,曾经有那么一个女孩,很多年前,他们相爱然后别离,他离开家乡寻找梦想,她哭着挽留。他说,你等我,等我回来接你。第二年他从母亲的电话里得知她结婚的消息。几年里,他在这个城市里努力打拼,没再回过家乡,没再见过她,可是从未曾忘记。他身边的女孩子都在某些地方和她有些相像,眼睛、声音,或者别的什么。在梦里他常常见到她,在各种地方,不同的时间,她对他笑,笑的时候鼻子皱皱的,有一个酒窝。
她是一个努力勤奋的女孩,来公司半年便被提到销售部经理助理的位置,渐渐脱去了学生气,套装换掉了T恤衫。但是仍然改不了穿大号拖鞋的习惯,吃过晚饭她拉他去海边散步,他看她的脚,脚趾长长的从前面伸出来,踏到地面。他问:“你为什么总是穿这么大的鞋子?”她说:“我小的时候就喜欢穿爸爸的大拖鞋,习惯了。”坐在长椅上休息的时候,一对老夫妇从他们面前慢慢走过,两个老人互相挽着手臂却没有对白。她看着他们走远,轻轻吐了口气,说:“多美好,相爱了一生。”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心里有一种超脱的平静,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相信爱情的年纪。
那天晚上他又梦到了初恋的女孩子,晚自习放了学,他们披着星星骑单车一起回家,她笑着对他说:“真想永远这样!”
他过生日那天,他们一起去超市买了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她仔细为他插上蜡烛,然后点燃,关灯。在他吹熄蜡烛的一刹那,听到她轻轻地说:“我爱你。”他们谁都没有动,两个人静静地坐着。黑暗里,她紧紧抓着他的手指。最后他说:“对不起。”爱情对他而言是太奢侈的东西,她要的,他给不了。“这个世界不是你想像的那样,爱情也不是,我不想和你讲太多。”他说,“你还小,你不懂。”她在黑暗里站起身,打开门离去。他在屋里呆呆地坐着,心里有些痛,很近的距离,他的爱情却跨不过去。
第二天,她还是如往常一样做了晚饭给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她不过是个孩子,他想,很快会忘记,很快会痊愈。而他,早已刀枪不入。
她的恋情终于在公司传开来,对象是老总的儿子,年轻英俊,下班时开了白色的跑车在公司门口等她。晚上他又重新开始吃泡面,独自玩游戏,还是从前的生活,可是却觉得心空了。
8月是这个城市的台风季节,一天晚上,下着雨,挂起十号风球,窗子和门呼呼地晃动。他帮她用报纸塞好了门窗,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聊天。她说:“过一段时间我会搬走——我和他要订婚了。”他不知道那一刻该放什么表情在脸上,只好低头到衣袋里掏烟。
“你讲个故事给我吧。”她忽然说。
从没有人对他提过这样的要求,他摇了摇头:“我不会。”
“没关系,”她说,“我有书,你念就可以。”然后她拿出一本安徒生的童话。
他看着她盼望的眼神,不忍心回绝,挑了一篇不算太长的。他的声音有些僵硬,读了很多错字,磕磕巴巴一路念下去,她一声不吭地听着。当他念完,她已经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睡得很安稳,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他在她合着的眼睛上轻轻吻了一下,发觉有泪流出来。
先搬走的人是他。那晚他接到家里的电话,听着那一端母亲苍老的声音,忽然厌倦了漂泊,是该回去的时候了。她没有去车站送他,只是给他做了一大桌菜,微笑着看他吃完。
回家之后他自己做起生意。有一天,在超市里他见到多年前的那个女孩,岁月已毫不留情地将她的容貌改变,就连神情也变得冷漠而麻木。她没认出他,也许早已忘记。想像过千百次的重逢竟是如此,他的心里有剧烈的疼痛。
偶然打开邮箱,他看到一封名为farewell的电邮。
信里说:“我不知道你在笃信爱情的年纪里遇到了谁,在那些美好珍贵的岁月中,你曾为了谁在路灯下彻夜等候,在大雨中痛哭流涕。虽然你们最终分离,但,她是幸福的。也许相遇太迟,不过,还是要感谢你给了我那么快乐的一段时光,可以做饭给自己所爱的人,看着他大口吃完。你说得对,过去的就是过去了,未来的日子,我会好好爱自己身边的人。无论怎样,我都会相信爱情,因为这样比较容易快乐。还有,如果有来生,如果还可以相遇,请让我做你的女儿,不要错过,不会别离。”
信的后面附了一张照片,她穿着婚纱,笑得陶醉。看完信,他点下了永久删除,他知道farewell就是永不会再见的再见。
不久,他娶了妻,是父亲朋友的女儿,不爱说话,不爱笑。日子四平八稳地流过,并没有很多激情。再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小女儿,他忙着做生意赚钱,很少顾到家,和妻女的关系越来越疏远。
那天他在外面谈生意,吃了饭很晚才回到家,打开门,3岁的小女儿嗒嗒地跑过来叫爸爸,他低下头看她的脚,小小的脚套在他的大拖鞋里,半截脚掌伸到外面踩着地板。他怔怔地站在原地,直到妻子赶过来抱起女儿摘掉拖鞋递给他,又替他接过手里的包。
“她急着接爸爸,穿了你的拖鞋就跑,”妻说,“厨房有蛋饺,给你留了一盘,饿了就垫垫。”他低头应着,朝厨房走去,虽然不饿却还是将那盘蛋饺一个一个吃光。
他忽然意识到,这么多年来,不懂爱情的一直是自己。
妻来收拾碗筷的时候,他站起来,握着她的手认认真真地说:“我们好好过吧。”
她拭了拭眼角,转过身去:“我洗碗了,你去哄孩子睡觉。”
他走到女儿的床前坐下,看到枕边有一本画册,他在女儿脸颊上轻轻吻了吻,拿起画册低声说:“乖,闭上眼睛,爸爸讲故事给你听。”
忽然有一天她说要找房子,到处向人打听哪里有空着的公寓,问到他的时候,他说:“我隔壁的人好像刚刚搬走。”她欢天喜地地将行李从集体宿舍搬出来,许多同事来帮忙,他在自己家里看了一天电视。
后来有一次,她问他:“我要找房子,刚好你的隔壁就有了,这算什么呢?”他往烟缸里弹了弹烟灰,眯起眼睛说:“运气吧。”
自从毕业来到这个城市,到现在已经有七八年了,他从一个不懂事的毛头小伙子做到现在的部门经理,磕磕绊绊,得到很多,也失去很多,现在的他远比那时冷静沉稳,会在想笑的时候怒,想怒的时候笑。有过几次无果的恋爱,看淡爱情。现在他只想在合适的时候,遇到一个合适的人,然后结婚生子,生活,不过如此。并不算老的年纪,他却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老了。
她搬过来有段时间了,他们的交往也不过是相遇时点头一笑。
直到有天晚上她来敲他的门。“工作没做完,”她说,“不敢一个人在公司加班,可不可以用一下你的电脑?”他把电脑让给她用,自己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和她聊天。他发现她很爱笑,笑的时候鼻子皱皱的,有一个酒窝,小孩子般胸无城府却又机灵可爱。他很久没有说过那么多的话,很久不曾那么开心,原来聊天也需要对手。之后,他们便熟络起来,她常常吃过晚饭后趿拉着拖鞋来找他玩,拖鞋很大,脚趾从前面伸出去,踏到地面。他问她为什么不买一双合适的拖鞋,她笑笑,下次照旧。
她有一个异地的男朋友,两人是大学同学,他在她桌上看到过照片,是个高高瘦瘦很帅气的大男孩。她说:“我们很相爱。”他就笑了,他说:“你们懂得什么是爱吗?”她撇撇嘴说:“是,大叔,我们年轻,我们不懂爱情。”晚上刷牙时,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怎么就被人叫做大叔了。明知道她是开玩笑,可是他却有些介意。
晚上下班他去了电脑城,打算买几个新游戏,最后他问老板,有没有女孩子喜欢的?回去的时候,他的衣袋里装了《仙剑奇侠》。回家的路上他觉得心里有隐隐的喜悦,却说不清原因。可是那天她没来。一连几天她都没来敲他的门,他有些失落地独自在家打游戏,在迷宫里转来转去,和妖怪打架,练级。
后来他才知道她失恋了,公司里的八卦总是传得特别快,立刻有了很多男孩子追求她,有时很晚了他才听到隔壁开门的声音,但是没有传出她和谁恋爱的消息。慢慢地她又开始来找他玩,依然是胸无城府的样子,只是有时会忽然伤感。
“你笑的时候才好看。”他伸手捏她的脸颊,“开心一点,过去的就是过去了。”
她果然笑了:“应该说你笑的时候更好看。这么不会说话,难怪没有女朋友。”
她发现他装在电脑里的《仙剑奇侠》,吆喝着要玩。他说:“可以,不过每天只能打两个小时,不然对眼睛不好。”她说:“好啊,好啊,为了表示感谢,我以后做晚饭给你吃。”他说:“我早就这样打算。”她说:“我早就知道你这样打算。”他觉得,和她在一起是快乐的,不必有任何负担,他可以做回本来的样子。白天的他和晚上的他,渐渐变成两个人。
一天吃饭的时候,她忽然说:“我很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现在?什么样子?”他摸摸脸上长出的胡须。她笑着耸了耸肩,低头夹菜。
他越来越喜欢晚上回家的感觉,有饭菜的香味,她大声地笑,摇着他的肩膀和他抢电脑。
可是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爱她,他不知道爱情这种东西在自己的世界里是否还存在。他爱过的,曾经有那么一个女孩,很多年前,他们相爱然后别离,他离开家乡寻找梦想,她哭着挽留。他说,你等我,等我回来接你。第二年他从母亲的电话里得知她结婚的消息。几年里,他在这个城市里努力打拼,没再回过家乡,没再见过她,可是从未曾忘记。他身边的女孩子都在某些地方和她有些相像,眼睛、声音,或者别的什么。在梦里他常常见到她,在各种地方,不同的时间,她对他笑,笑的时候鼻子皱皱的,有一个酒窝。
她是一个努力勤奋的女孩,来公司半年便被提到销售部经理助理的位置,渐渐脱去了学生气,套装换掉了T恤衫。但是仍然改不了穿大号拖鞋的习惯,吃过晚饭她拉他去海边散步,他看她的脚,脚趾长长的从前面伸出来,踏到地面。他问:“你为什么总是穿这么大的鞋子?”她说:“我小的时候就喜欢穿爸爸的大拖鞋,习惯了。”坐在长椅上休息的时候,一对老夫妇从他们面前慢慢走过,两个老人互相挽着手臂却没有对白。她看着他们走远,轻轻吐了口气,说:“多美好,相爱了一生。”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心里有一种超脱的平静,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相信爱情的年纪。
那天晚上他又梦到了初恋的女孩子,晚自习放了学,他们披着星星骑单车一起回家,她笑着对他说:“真想永远这样!”
他过生日那天,他们一起去超市买了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她仔细为他插上蜡烛,然后点燃,关灯。在他吹熄蜡烛的一刹那,听到她轻轻地说:“我爱你。”他们谁都没有动,两个人静静地坐着。黑暗里,她紧紧抓着他的手指。最后他说:“对不起。”爱情对他而言是太奢侈的东西,她要的,他给不了。“这个世界不是你想像的那样,爱情也不是,我不想和你讲太多。”他说,“你还小,你不懂。”她在黑暗里站起身,打开门离去。他在屋里呆呆地坐着,心里有些痛,很近的距离,他的爱情却跨不过去。
第二天,她还是如往常一样做了晚饭给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她不过是个孩子,他想,很快会忘记,很快会痊愈。而他,早已刀枪不入。
她的恋情终于在公司传开来,对象是老总的儿子,年轻英俊,下班时开了白色的跑车在公司门口等她。晚上他又重新开始吃泡面,独自玩游戏,还是从前的生活,可是却觉得心空了。
8月是这个城市的台风季节,一天晚上,下着雨,挂起十号风球,窗子和门呼呼地晃动。他帮她用报纸塞好了门窗,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聊天。她说:“过一段时间我会搬走——我和他要订婚了。”他不知道那一刻该放什么表情在脸上,只好低头到衣袋里掏烟。
“你讲个故事给我吧。”她忽然说。
从没有人对他提过这样的要求,他摇了摇头:“我不会。”
“没关系,”她说,“我有书,你念就可以。”然后她拿出一本安徒生的童话。
他看着她盼望的眼神,不忍心回绝,挑了一篇不算太长的。他的声音有些僵硬,读了很多错字,磕磕巴巴一路念下去,她一声不吭地听着。当他念完,她已经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睡得很安稳,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他在她合着的眼睛上轻轻吻了一下,发觉有泪流出来。
先搬走的人是他。那晚他接到家里的电话,听着那一端母亲苍老的声音,忽然厌倦了漂泊,是该回去的时候了。她没有去车站送他,只是给他做了一大桌菜,微笑着看他吃完。
回家之后他自己做起生意。有一天,在超市里他见到多年前的那个女孩,岁月已毫不留情地将她的容貌改变,就连神情也变得冷漠而麻木。她没认出他,也许早已忘记。想像过千百次的重逢竟是如此,他的心里有剧烈的疼痛。
偶然打开邮箱,他看到一封名为farewell的电邮。
信里说:“我不知道你在笃信爱情的年纪里遇到了谁,在那些美好珍贵的岁月中,你曾为了谁在路灯下彻夜等候,在大雨中痛哭流涕。虽然你们最终分离,但,她是幸福的。也许相遇太迟,不过,还是要感谢你给了我那么快乐的一段时光,可以做饭给自己所爱的人,看着他大口吃完。你说得对,过去的就是过去了,未来的日子,我会好好爱自己身边的人。无论怎样,我都会相信爱情,因为这样比较容易快乐。还有,如果有来生,如果还可以相遇,请让我做你的女儿,不要错过,不会别离。”
信的后面附了一张照片,她穿着婚纱,笑得陶醉。看完信,他点下了永久删除,他知道farewell就是永不会再见的再见。
不久,他娶了妻,是父亲朋友的女儿,不爱说话,不爱笑。日子四平八稳地流过,并没有很多激情。再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小女儿,他忙着做生意赚钱,很少顾到家,和妻女的关系越来越疏远。
那天他在外面谈生意,吃了饭很晚才回到家,打开门,3岁的小女儿嗒嗒地跑过来叫爸爸,他低下头看她的脚,小小的脚套在他的大拖鞋里,半截脚掌伸到外面踩着地板。他怔怔地站在原地,直到妻子赶过来抱起女儿摘掉拖鞋递给他,又替他接过手里的包。
“她急着接爸爸,穿了你的拖鞋就跑,”妻说,“厨房有蛋饺,给你留了一盘,饿了就垫垫。”他低头应着,朝厨房走去,虽然不饿却还是将那盘蛋饺一个一个吃光。
他忽然意识到,这么多年来,不懂爱情的一直是自己。
妻来收拾碗筷的时候,他站起来,握着她的手认认真真地说:“我们好好过吧。”
她拭了拭眼角,转过身去:“我洗碗了,你去哄孩子睡觉。”
他走到女儿的床前坐下,看到枕边有一本画册,他在女儿脸颊上轻轻吻了吻,拿起画册低声说:“乖,闭上眼睛,爸爸讲故事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