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全球化脚步越来越快,出版社参与国际版权贸易的舞台也越来越宽广,作为出版社对外窗口的版权经理,不但要拥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语言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更需要学会并把握国际版权贸易的游戏规则--法律。
关键词:出版社;版权经理;国际贸易;著作权
一、引言
公元1450年,德国的约翰?古登堡发明了古登堡印刷术并进入应用阶段。公元1455年,古登堡印刷术用于印刷圣经。在这之后的1000多年里的所有技术革命中,虽然有了电灯、电话、汽车等发明,但是很多专家认为,其中对人类发展影响最为深远还是古登堡印刷术。在没有古登堡印刷术之前,有读书写字能力的人往往局限于贵族、牧师等小部分社会精英分子。然而15世纪的这项发明虽然最开始只是印刷了200本排版精美的圣经,但是对大规模的生产印刷物,促进出版行业大发展,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作用。由此产生的印刷业繁荣,出版业的发展,才有了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出版社。
西方国家的出版社在非常相似的版权理念的背景下,彼此间已经长期地进行版权贸易,而中国的出版社在一种稍显落后的环境下不断发展。过去,中国出版社无需获得海外出版社的许可就能大规模的免费使用和复制印刷西方出版物给我们国家在西方出版圈中留下的不好的名声。1992年,中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2001年中国表示遵守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中国的版权贸易行业也逐步走向正规。
二、出版社的版权经理定义
出版社,指进行图书、图画、杂志,报纸和电子物品等有版权物品的出版活动的组织。出版社版权经理Copyright Manager,与欧美传统的版权代理不尽相同。现在中国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笔者作为从业8年的版权经理,认为出版社版权经理就是负责出版社版权贸易,沟通国内出版社和国外出版社(著作权人和出版人)的桥梁。现在国内出版社的版权经理按照工作内容大概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负责寻找国外优秀选题推荐给本社编辑,并协助编辑进行后续报价、合约、出版流程的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将本社优秀自主组稿书籍进行分类推荐,将其输出到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工作人员。
版权贸易(此处重点指涉外版权贸易),不仅对实现作者(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而且对促进国际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促进各国人民之间思想的交流,促进全世界人类共同发展有重大作用。
对一个出版社来说,版权贸易能否谈成取决于出版社实力、预付金高低、市场需求、决策者的想法等等多种因素,但是笔者个人认为,版权贸易的关键还是在版权经理。版权经理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有助于版权经理更好的推荐选题并且后续跟进选题,从而在源头上打好了成功的基础。作为一名版权经理,固然不需要有专业财务、法务、翻译等在相应领域里十分专业的技能,但是作为版权经理每天的工作中都需要拥有以上领域的能力。本文主要着重版权经理所需要具备的法律能力和素养进行分析和讨论。
三、版权经理的法律素养构成
(一) 版权的概念
“版权”概念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copyright翻译过来,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可见采用该类说法的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著作权”的概念来自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这是“版权”和“著作权”最主要的区别。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所以,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二者没有区别。
版权是版权贸易的基础。作为代表出版社参与国际版权贸易谈判的代表,不管是作為甲方(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所有人),还是作为乙方(出版人),版权经理都要遵从法律得到合理授权(授权给他人)。
《著作权法》是身为版权经理必须要掌握的法律,除此,作为从事国际版权贸易的版权经理还必须了解“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TRIPS”等国际相关规定。
(二) 版权经理实务
无论是负责版权引进的版权经理,还是负责版权输出的版权经理,工作内容大致流程都是一致的,获取图书信息,确权并且联系权利人,报价,签约,履约。其中在实务中需要版权经理在以下方面着重运用法律素养来解决问题。
1 在版权贸易流程的伊始,版权经理需要将目标图书的权利人进行确认
作品的权利通常会被认为在作者手中,但是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在获取图书信息的过程中,要取得原书的版权页信息,在版权页中寻找著作权人。一般?标志的后边即为著作权人。通常情况下,?后边都是作者的名称,这是需要版权经理具体关注的就是作者的人数,如果是多为作者,就需要分别联系取得授权。有些特殊情况下?后边会是机构名称,或为出版社,或为专业机构,这就需要我们联系机构而非作者了。更有特殊情况,一些绘本或者出版年限较早的书籍,会没有?标志,需要版权经理联系原出版社,由原出版社来告知权利所属。
2 报价阶段由乙方版权购买者(出版人)提交报价单
通常情况下,作为乙方的版权购买者(出版人)需要在确认目标图书版权可授权的情况下,根据市场需求和同类图书竞价的情况向甲方(著作权人)或者版权代理中介提交报价单(版权申请提议书)。其中包含公司名称、地址、原书名、ISBN、原作者、原出版公司、经济条款等在内的提议书。通常情况下,这种提议书一旦双方签字认证就认同为合同的一种,很多报价单的最后都会要求“若放弃或毁约,愿依约支付上述预付金额之三分之二做为手续费。”这个要求合法且合理,所以版权经理需要在报价伊始,像相关负责人(编辑或者部门经理)提醒其如果终止报价会产生的成本。
3 合约敲定过程中,甲方(著作权人)保证权利可靠,乙方(出版人)保证顺利出版,版权经理保证法律细节完善
版权贸易进行到合约阶段基本离成功不远了。但合约阶段是最容易出现法律瑕疵的时候,需要版权经理人认真审阅合同,缕清权利义务。确保合约甲方(著作权人)保证拥有授权的权利,确保约束乙方(出版人)的付款条件和出版条件,履行合法的义务。在付款期限、出版期限条款中,积极沟通,将国内外付外汇的政策进行沟通,确认合理的期限,以免造成合约失效的不良局面。在合约中尤其要注意的问题是,目标图书中除了文字权利以外,是否还需要申请图片权利,一般情况下,图片权利不属于文字权利人,还需要乙方(出版人)另行联络,或者支付甲方(著作权人)一笔费用,由其代为转授权。此时,就需要版权经理仔细查看合约,并且进行反馈沟通。
四、当今时代下出版社版权经理法律素养提升的建议
现在社会日新月异,国家推进法治社会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作为版权经理,除了要在外语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编辑策划能力上进行自我提升以外,还需要不断提升自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国际化贸易浪潮中的弄潮儿,版权经理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代表了出版社还代表这中国参与了国际贸易,因此,不但要掌握了解本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要积极了解和掌握国家上的相关规定,参与国际交流沙龙,知己知彼,才能在法治社会的大潮中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王迁.《著作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3
[2]莱内特.欧文.《中国版权经理人实务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2
[3]姜汉忠.《版权洽谈完全手册》.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分公司.2014.12
[4]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著作权法执行实务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
关键词:出版社;版权经理;国际贸易;著作权
一、引言
公元1450年,德国的约翰?古登堡发明了古登堡印刷术并进入应用阶段。公元1455年,古登堡印刷术用于印刷圣经。在这之后的1000多年里的所有技术革命中,虽然有了电灯、电话、汽车等发明,但是很多专家认为,其中对人类发展影响最为深远还是古登堡印刷术。在没有古登堡印刷术之前,有读书写字能力的人往往局限于贵族、牧师等小部分社会精英分子。然而15世纪的这项发明虽然最开始只是印刷了200本排版精美的圣经,但是对大规模的生产印刷物,促进出版行业大发展,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作用。由此产生的印刷业繁荣,出版业的发展,才有了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出版社。
西方国家的出版社在非常相似的版权理念的背景下,彼此间已经长期地进行版权贸易,而中国的出版社在一种稍显落后的环境下不断发展。过去,中国出版社无需获得海外出版社的许可就能大规模的免费使用和复制印刷西方出版物给我们国家在西方出版圈中留下的不好的名声。1992年,中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2001年中国表示遵守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中国的版权贸易行业也逐步走向正规。
二、出版社的版权经理定义
出版社,指进行图书、图画、杂志,报纸和电子物品等有版权物品的出版活动的组织。出版社版权经理Copyright Manager,与欧美传统的版权代理不尽相同。现在中国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笔者作为从业8年的版权经理,认为出版社版权经理就是负责出版社版权贸易,沟通国内出版社和国外出版社(著作权人和出版人)的桥梁。现在国内出版社的版权经理按照工作内容大概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负责寻找国外优秀选题推荐给本社编辑,并协助编辑进行后续报价、合约、出版流程的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将本社优秀自主组稿书籍进行分类推荐,将其输出到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工作人员。
版权贸易(此处重点指涉外版权贸易),不仅对实现作者(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而且对促进国际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促进各国人民之间思想的交流,促进全世界人类共同发展有重大作用。
对一个出版社来说,版权贸易能否谈成取决于出版社实力、预付金高低、市场需求、决策者的想法等等多种因素,但是笔者个人认为,版权贸易的关键还是在版权经理。版权经理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有助于版权经理更好的推荐选题并且后续跟进选题,从而在源头上打好了成功的基础。作为一名版权经理,固然不需要有专业财务、法务、翻译等在相应领域里十分专业的技能,但是作为版权经理每天的工作中都需要拥有以上领域的能力。本文主要着重版权经理所需要具备的法律能力和素养进行分析和讨论。
三、版权经理的法律素养构成
(一) 版权的概念
“版权”概念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copyright翻译过来,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可见采用该类说法的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著作权”的概念来自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这是“版权”和“著作权”最主要的区别。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所以,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二者没有区别。
版权是版权贸易的基础。作为代表出版社参与国际版权贸易谈判的代表,不管是作為甲方(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所有人),还是作为乙方(出版人),版权经理都要遵从法律得到合理授权(授权给他人)。
《著作权法》是身为版权经理必须要掌握的法律,除此,作为从事国际版权贸易的版权经理还必须了解“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TRIPS”等国际相关规定。
(二) 版权经理实务
无论是负责版权引进的版权经理,还是负责版权输出的版权经理,工作内容大致流程都是一致的,获取图书信息,确权并且联系权利人,报价,签约,履约。其中在实务中需要版权经理在以下方面着重运用法律素养来解决问题。
1 在版权贸易流程的伊始,版权经理需要将目标图书的权利人进行确认
作品的权利通常会被认为在作者手中,但是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在获取图书信息的过程中,要取得原书的版权页信息,在版权页中寻找著作权人。一般?标志的后边即为著作权人。通常情况下,?后边都是作者的名称,这是需要版权经理具体关注的就是作者的人数,如果是多为作者,就需要分别联系取得授权。有些特殊情况下?后边会是机构名称,或为出版社,或为专业机构,这就需要我们联系机构而非作者了。更有特殊情况,一些绘本或者出版年限较早的书籍,会没有?标志,需要版权经理联系原出版社,由原出版社来告知权利所属。
2 报价阶段由乙方版权购买者(出版人)提交报价单
通常情况下,作为乙方的版权购买者(出版人)需要在确认目标图书版权可授权的情况下,根据市场需求和同类图书竞价的情况向甲方(著作权人)或者版权代理中介提交报价单(版权申请提议书)。其中包含公司名称、地址、原书名、ISBN、原作者、原出版公司、经济条款等在内的提议书。通常情况下,这种提议书一旦双方签字认证就认同为合同的一种,很多报价单的最后都会要求“若放弃或毁约,愿依约支付上述预付金额之三分之二做为手续费。”这个要求合法且合理,所以版权经理需要在报价伊始,像相关负责人(编辑或者部门经理)提醒其如果终止报价会产生的成本。
3 合约敲定过程中,甲方(著作权人)保证权利可靠,乙方(出版人)保证顺利出版,版权经理保证法律细节完善
版权贸易进行到合约阶段基本离成功不远了。但合约阶段是最容易出现法律瑕疵的时候,需要版权经理人认真审阅合同,缕清权利义务。确保合约甲方(著作权人)保证拥有授权的权利,确保约束乙方(出版人)的付款条件和出版条件,履行合法的义务。在付款期限、出版期限条款中,积极沟通,将国内外付外汇的政策进行沟通,确认合理的期限,以免造成合约失效的不良局面。在合约中尤其要注意的问题是,目标图书中除了文字权利以外,是否还需要申请图片权利,一般情况下,图片权利不属于文字权利人,还需要乙方(出版人)另行联络,或者支付甲方(著作权人)一笔费用,由其代为转授权。此时,就需要版权经理仔细查看合约,并且进行反馈沟通。
四、当今时代下出版社版权经理法律素养提升的建议
现在社会日新月异,国家推进法治社会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作为版权经理,除了要在外语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编辑策划能力上进行自我提升以外,还需要不断提升自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国际化贸易浪潮中的弄潮儿,版权经理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代表了出版社还代表这中国参与了国际贸易,因此,不但要掌握了解本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要积极了解和掌握国家上的相关规定,参与国际交流沙龙,知己知彼,才能在法治社会的大潮中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王迁.《著作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3
[2]莱内特.欧文.《中国版权经理人实务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2
[3]姜汉忠.《版权洽谈完全手册》.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分公司.2014.12
[4]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著作权法执行实务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