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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默认备用信用证作为一种担保,往往起到备而不用的作用。当备用信用证担保的投标、借贷合同、商事合同等存在履约情况时,开证人或其他指定人依据备用信用证进行付款后,就会发生偿付问题。本文通过比较现行国际规则、惯例对备用信用证偿付问题的相关规定,分析对备用信用证偿付问题的法律适用,总结备用信用证的法律适用条件和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