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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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是一种创新性区域综合开发模式,由于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经济发展于一身,目前该模式在国家层面和许多省级层面受到重视得以加快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效。基于此,聚焦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任务重、修复成本高、资金掣肘等突出问题,建议加快推进自治区级EOD模式试点项目库,通过“肥瘦搭配”的形式实现生态治理和产业开发的融合,更广泛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从而助力内蒙古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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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是一种创新性区域综合开发模式,由于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经济发展于一身,目前该模式在国家层面和许多省级层面受到重视得以加快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效。基于此,聚焦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任务重、修复成本高、资金掣肘等突出问题,建议加快推进自治区级EOD模式试点项目库,通过“肥瘦搭配”的形式实现生态治理和产业开发的融合,更广泛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从而助力内蒙古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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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硬质景观在人居风景园林工程当中的应用,对硬质景观施工的概念与基本原则加以介绍,并探讨了施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施工技术和改进措施,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到一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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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市场活力,是解决财政资金缺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文在介绍我国市场化推进矿山修复政策的基础上,结合EOD模式特点和运行机制,以安徽省为例,总结梳理了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模式。当前的治理模式可以归结为生态导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EOD)模式、自然资源再利用模式和“生态修复+”产业模式。针对当前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面临的突出问题,认为应加强政策法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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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缺席可以按撤诉处理制度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独创性制度。调研表明,立法文本上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演变为“基本”按撤诉处理。究其根由,制度适用范围被扩张的主观动因在于按撤诉处理能够实现诉讼程序的快速终结,立法上缺乏制度适用的约束条款则为其提供了客观条件。但是,原告缺席可以按撤诉处理制度不仅在外观上违反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还实质性地侵害了当事人的处分权,其扩张适用更是导致了原告缺席的规制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进行仲裁的基础,其是否有效直接决定了当事人能否采用仲裁为争议解决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若协议不具备该三要件或对其约定不明确,则应为无效仲裁协议。然而在实务中,当事人对仲裁事项以及仲裁委员会的约定形式各式各样,其约定中存在的瑕疵是否会实质上导致仲裁协议无效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解释与判断。本文采取
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需要完善。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五种手段,这五种手段均指向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而搜查、查封、扣押、技术侦查措施等手段均仅被作为“侦查行为”予以规定,未被纳入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予以规制,导致公民财产权等其他基本权利类型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阶段缺乏应有之关照。显然,《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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