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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如何将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技术这两项技术有机的结合,进行科学有效地综利用,发挥现场勘查中各种微量物证与痕迹物证最大综合效能,是基层痕迹技术人员值得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公安 刑事技术 痕迹 整体分离
中图分类号:TG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9-0284-01
1 前言
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技术作为刑事技术的常见技术手段无论从发展还是应用已经日趋成熟。但基层痕迹技术人员往往独立运用这两项技术,没有真的思考过如何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进行科学有效地综利用,发挥现场勘查中各种微量物证与痕迹物证最大综合效能,是痕迹技术人员值得思考的问题。
2 微量物证和工具痕迹概述
微量物证的定义是指在现场中那些体小质微、较为隐蔽、不易发觉、不易毁灭的物质证据,以量小体微的存在状况、物质属性及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质。微量物证的应用极大地拓宽了在物证技术中提取与检验对象的范围,同时也标志着物证的发现、提取和檢验技术由宏观深入到微观的重大进步。工具痕迹是指在机械力的作用下,加载客体使承载客体在与其接触的部位发生塑性变形时形成的立体反映形象。工具痕迹是加载客体、作用力、承载客体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作用力是工具痕迹形成的主要因素,作用力的大小决定了承载客体发生型变的程度。
3 两种技术的联系利用
工具痕迹是在机械力的作用下,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在接触部位发生的塑变或断离而形成的立体痕迹。工具痕迹的形成首先需要力的传递,犯罪嫌疑人破坏客体的力首先由肌力反映出来。如犯罪嫌疑人在破坏过程中所进行的打击、钳剪等动作都是人体各关节部位相互作用和影响的结果。打击时需要得到胸大肌的支持,犯罪嫌疑人在搬运东西时需要躯干、下肢的配合及稳固的支撑才能完成,反映出的肌力要想引起客体发生变化就需要肌力向机械力的传递,传递后的这个力就是我们常说的作用在承痕客体上的外力,也叫载荷。承痕客体受力后,其内部就会产生一种由外力引起的与变形相抵抗的,同外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内力。承痕客体在外力的作用下,沿力的作用方向发生单位长度的变形量,称为应变。在极限值范围内,应力的增加与应变的增加成正比,外力消失,应力与应变同时消失,此时发生的形变为“弹性形变”,不易形成工具痕迹。当应力超过极限值时应力不再增大,而应变却大大增加,承受客体发生塑性变形或永久变形,即形成了工具痕迹。如果外力继续增加,承受客体应力超过自身的极限值时,就会发生断离,形成整体分离痕迹。
而在工具痕迹的形成过程中,微量物证的形成同样遵循着这样的规律。在现场工具痕迹的周围常常伴随着这样一些微量物证,工具痕迹形成时产生的附着物和遗留物。而这些微量物证的形成又无不与工具痕迹的形成有着一定的关系。如常见的形成工具痕迹时产生的微量物证有:铁屑、木屑、油漆等。通过对这些微量物质的定性定量分析可以证明很多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我们可以利用分离物进行同一认定,也可以确定作案工具、分析工具的出处、种类等。所以工具痕迹的遗留物与附着物都是有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微量物证。而这些残渣的脱落都是因为工具痕迹形成时所传递的应力超过了原承载物所能够承受的极限,才发生了断离或者形成脱落。所以工具痕迹与微量物证客观上存在伴生关系。当传递给承痕客体的用以形成工具痕迹的机械力越大时,就越容易形成工具痕迹;同时当该力达到了微量物质客体所能够承受的极限时,就越容易形成微量物证。
工具痕迹和微量物证都是现场勘查过程中最常见的物证种类,而且都具有出现率高,特征稳定,鉴定价值高的特点。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现场工具痕迹形态的复杂性,微量物证种类的多样性,加之又没有方便实用的技术和检验工具,很大程度上要靠痕迹技术人员丰富的知识积累和实践经验,致使工具痕迹及微量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综合利用率非常低。随着计算机图形处理技术的发展,工具痕迹的图像定量分析技术已日趋成熟,可以对工具痕迹的尺寸、分布等进行定量分析;通过计算机模拟技术可以对工具痕迹的形成过程及机理进行模拟因此,在对工具痕迹的勘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选对工具痕迹和微量物证都无损的计算机图像定量分析技术,最大限度的保护现场的微量物证。当现场条件不允许时,也应首选立体摄影技术对工具痕迹进行固定,以便后期实现对工具痕迹的计算机图像定量分析。对工具痕迹进行了三维立体固定后,应着重对伴随工具痕迹出现的微量物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并对微量物证的成分进行辅助检验,从而为作案工具的同一认定提供证据。
4 结语
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之间关系的研究为我们更好的综合利用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无论微量物证与痕迹物证之间到底存着怎样密切的关系,单从微量物证或痕迹物证本身在诉讼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我们便能看出他们二者必然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对二者在现场同时出现时,如何避免简单草率的处理,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基层工作中会经常遇到,需要我们使用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法。有了对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间关系思路,科学、合理的综合利用才有了可能,对现场各种遗留条件下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的分析、认识和综合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徐立根,物证技术学(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2000:3.
[2] 孙言文,物证技术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
[3] 李文,物证技术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1.
[4] 傅晓海,李重阳.物证技术学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41.
[5] 徐立根,物证技术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
作者简介
肖蔚芸(1981-)女,云南楚雄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刑偵支队,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工作。
李世琪(1982-),男,广西灵山人,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工作。
[关键词]公安 刑事技术 痕迹 整体分离
中图分类号:TG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9-0284-01
1 前言
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技术作为刑事技术的常见技术手段无论从发展还是应用已经日趋成熟。但基层痕迹技术人员往往独立运用这两项技术,没有真的思考过如何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进行科学有效地综利用,发挥现场勘查中各种微量物证与痕迹物证最大综合效能,是痕迹技术人员值得思考的问题。
2 微量物证和工具痕迹概述
微量物证的定义是指在现场中那些体小质微、较为隐蔽、不易发觉、不易毁灭的物质证据,以量小体微的存在状况、物质属性及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质。微量物证的应用极大地拓宽了在物证技术中提取与检验对象的范围,同时也标志着物证的发现、提取和檢验技术由宏观深入到微观的重大进步。工具痕迹是指在机械力的作用下,加载客体使承载客体在与其接触的部位发生塑性变形时形成的立体反映形象。工具痕迹是加载客体、作用力、承载客体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作用力是工具痕迹形成的主要因素,作用力的大小决定了承载客体发生型变的程度。
3 两种技术的联系利用
工具痕迹是在机械力的作用下,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在接触部位发生的塑变或断离而形成的立体痕迹。工具痕迹的形成首先需要力的传递,犯罪嫌疑人破坏客体的力首先由肌力反映出来。如犯罪嫌疑人在破坏过程中所进行的打击、钳剪等动作都是人体各关节部位相互作用和影响的结果。打击时需要得到胸大肌的支持,犯罪嫌疑人在搬运东西时需要躯干、下肢的配合及稳固的支撑才能完成,反映出的肌力要想引起客体发生变化就需要肌力向机械力的传递,传递后的这个力就是我们常说的作用在承痕客体上的外力,也叫载荷。承痕客体受力后,其内部就会产生一种由外力引起的与变形相抵抗的,同外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内力。承痕客体在外力的作用下,沿力的作用方向发生单位长度的变形量,称为应变。在极限值范围内,应力的增加与应变的增加成正比,外力消失,应力与应变同时消失,此时发生的形变为“弹性形变”,不易形成工具痕迹。当应力超过极限值时应力不再增大,而应变却大大增加,承受客体发生塑性变形或永久变形,即形成了工具痕迹。如果外力继续增加,承受客体应力超过自身的极限值时,就会发生断离,形成整体分离痕迹。
而在工具痕迹的形成过程中,微量物证的形成同样遵循着这样的规律。在现场工具痕迹的周围常常伴随着这样一些微量物证,工具痕迹形成时产生的附着物和遗留物。而这些微量物证的形成又无不与工具痕迹的形成有着一定的关系。如常见的形成工具痕迹时产生的微量物证有:铁屑、木屑、油漆等。通过对这些微量物质的定性定量分析可以证明很多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我们可以利用分离物进行同一认定,也可以确定作案工具、分析工具的出处、种类等。所以工具痕迹的遗留物与附着物都是有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微量物证。而这些残渣的脱落都是因为工具痕迹形成时所传递的应力超过了原承载物所能够承受的极限,才发生了断离或者形成脱落。所以工具痕迹与微量物证客观上存在伴生关系。当传递给承痕客体的用以形成工具痕迹的机械力越大时,就越容易形成工具痕迹;同时当该力达到了微量物质客体所能够承受的极限时,就越容易形成微量物证。
工具痕迹和微量物证都是现场勘查过程中最常见的物证种类,而且都具有出现率高,特征稳定,鉴定价值高的特点。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现场工具痕迹形态的复杂性,微量物证种类的多样性,加之又没有方便实用的技术和检验工具,很大程度上要靠痕迹技术人员丰富的知识积累和实践经验,致使工具痕迹及微量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综合利用率非常低。随着计算机图形处理技术的发展,工具痕迹的图像定量分析技术已日趋成熟,可以对工具痕迹的尺寸、分布等进行定量分析;通过计算机模拟技术可以对工具痕迹的形成过程及机理进行模拟因此,在对工具痕迹的勘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选对工具痕迹和微量物证都无损的计算机图像定量分析技术,最大限度的保护现场的微量物证。当现场条件不允许时,也应首选立体摄影技术对工具痕迹进行固定,以便后期实现对工具痕迹的计算机图像定量分析。对工具痕迹进行了三维立体固定后,应着重对伴随工具痕迹出现的微量物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并对微量物证的成分进行辅助检验,从而为作案工具的同一认定提供证据。
4 结语
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之间关系的研究为我们更好的综合利用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无论微量物证与痕迹物证之间到底存着怎样密切的关系,单从微量物证或痕迹物证本身在诉讼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我们便能看出他们二者必然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对二者在现场同时出现时,如何避免简单草率的处理,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基层工作中会经常遇到,需要我们使用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法。有了对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间关系思路,科学、合理的综合利用才有了可能,对现场各种遗留条件下微量物证与工具痕迹物证的分析、认识和综合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徐立根,物证技术学(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2000:3.
[2] 孙言文,物证技术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
[3] 李文,物证技术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1.
[4] 傅晓海,李重阳.物证技术学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41.
[5] 徐立根,物证技术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
作者简介
肖蔚芸(1981-)女,云南楚雄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刑偵支队,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工作。
李世琪(1982-),男,广西灵山人,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