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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是加强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新《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高校学生管理权,明确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益救济机制,彰显了以学生为本、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学校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认真修订和完善了学生学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学籍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南,进一步提高了学籍管理工作的管理功效。
一、学籍管理的内涵与特征
学籍管理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资格和学习状态及结果的认定。高校的学籍管理范围主要涉及入学与注册、纪律与考勤、休学与复学、转学与退学、学历证书颁发等管理。学籍是学生属于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认定,高校学生必须取得正式学籍才能形成与学校之间基于管理行为的法律关系。因此,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别权利关系,这种关系包含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基础关系涉及学校对于学生的入学资格复查、退学处理、开除学籍、违纪处分等事项,学生对于这些事项可以提出申诉,寻求权益救济。管理关系是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采取的措施,如课程考核、学业管理、住宿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等,学生对于这些措施不能提出申诉。
《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赋予了高校较大的学生管理权,高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自主制定本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学生学籍处理以及学生违纪处分等。但是,各高校的所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例如,对于学生的(升级、降级、留级、重修等)学业管理规定由学校自主制定;对于学生违纪情节的认定及处分决定由学校自主决定。在实践中,高校对于学生的学籍处理和违纪处分往往被视为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司法审查难以介入,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由于学籍处理和处分决定所争诉,只能通过申诉的途径获得权益救济。从应然的角度来讲,高校对于学生的学籍处理与违纪处分应当限定于达到教育为目的所必需的限度内,应当在有关法律、法规或上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一定的管理权。
二、学籍管理的制度化建设
从高校的学籍管理实践来看,学校对于学生的学籍处理和违纪处分大多依据本校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实现良好的教学管理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对学生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依据和准则。学校在制定学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时,应当树立“育人为本”的学籍管理理念,确定学生在学籍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学生在学籍管理方面的参与权,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学生的权益救济措施。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真正树立“育人为本”的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的理念。但是,从实然的角度来看,学校制定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往往存在主体不适格,部分条款与新《规定》不符合,处理程序不完备等方面。
案例一、2005年9月,本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02级一名学生,因不服学校对其做出的留级试读学籍处理,该生向省教育厅、直至向教育部提出申诉。教育部经过复查后,向学校下达了行政复议书,要求学校对于所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中不符合新《规定》的条款进行修订,并要求依照程序要求对该生重新进行学籍审核处理。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讨论《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改意见,并邀请学校的法律顾问和相关法律专家进行审核,于2006年4月提请学校校长会议审核通过后,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全校师生学习。学校依据重新修订的学籍管理规定,对该生进行了留级处理。
案例二、2006年9月,本校油气储运专业2003级一名学生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秩序,妨碍监考教师履行管理职责,并试图殴打监考教师,致使正常考试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此事在全校师生中引起关注。由于该生曾因考试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并且在此次违纪事件中,没有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该生因不服学校的处分决定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诉。教育厅经调查后向学校下达了相关复查决定。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复查决定,认真修改了学生考试违纪处分的相关条款,于2007年1月提请学校校长会议审核通过后,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学校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置重新进行了调整,委员会主席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纪检检查部门。此举,明确了学生违纪处分的主体,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违纪处分程序,完善了学生申诉处理的工作程序。
三、学籍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学籍管理工作应该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更新观念,增强管理育人意识,充分发挥其对教学过程的服务作用和政策导向作用,提高管理层次。学籍管理模式要从教务处为主的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教务处主要以“决策指挥、过程监控、组织协调、质量监督”等方面为主,各院(系)实行过程管理为主,按照“情况调查、处理告知、结论公示、执行操作”等工作流程进行实施,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管理手段信息化是高校学籍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学校依托计算机技术和校园网络,建立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学籍管理自动化、信息化。通过开放学籍管理内容和数据,建立起完备的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做到情况反馈迅速、及时,数据统计可靠、准确,信息搜集全面、客观,增强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籍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其结果直接影响学生的切身权益。各职能部门以及院(系)依据有关规定对学生做出的学籍处理和违纪处分决定,必须符合学校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目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学生申诉处理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检查学生学籍处理和学生违纪处分的规范化管理,监督各部门以及各院(系)对于学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受处理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学籍管理内容和体系
学籍管理工作既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生的学籍处理工作中,加强学籍处理的过程监督,检查学籍处理的公示和备案情况,认真落实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建立学生的学业警示制度,动态跟踪学生的学习情况,完善学生的学业救济措施,落实“育人为本”的学籍管理理念。学业警示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多方沟通与协作,对学生在学习中即将发生的问题进行提示或预先告知,给予及时的保护和干预,警示学生学习过程的走向态势,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努力减少学生因为学业问题带来的矛盾和困难,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建立完善的学生申诉制度,明确了学生权益救济渠道。从学生申诉的案例来看,学生提出申诉的理由,往往是对规章制度的某些条款提出质疑,或者是对学籍处理程序、违纪处分程序提出质疑。因此,学生提出申诉的过程,是学生对于学校的规章制度再学习和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再反思的过程;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处理过程,也是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对有关条款和工作程序不断完善的过程。上述案例也说明了,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开辟了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新途径,减少了许多因为制度缺失而引发的学生与学校的争讼,对于贯彻依法治校、营造和谐校园是非常有益的。
五、结束语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应进一步加大学籍管理工作理念、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的创新,确立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学籍管理思想和原则。同时,应明确学校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完善学生权益救济的举措,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内容和处理程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全面提高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是加强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新《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高校学生管理权,明确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益救济机制,彰显了以学生为本、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学校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认真修订和完善了学生学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学籍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南,进一步提高了学籍管理工作的管理功效。
一、学籍管理的内涵与特征
学籍管理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资格和学习状态及结果的认定。高校的学籍管理范围主要涉及入学与注册、纪律与考勤、休学与复学、转学与退学、学历证书颁发等管理。学籍是学生属于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认定,高校学生必须取得正式学籍才能形成与学校之间基于管理行为的法律关系。因此,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别权利关系,这种关系包含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基础关系涉及学校对于学生的入学资格复查、退学处理、开除学籍、违纪处分等事项,学生对于这些事项可以提出申诉,寻求权益救济。管理关系是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采取的措施,如课程考核、学业管理、住宿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等,学生对于这些措施不能提出申诉。
《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赋予了高校较大的学生管理权,高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自主制定本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学生学籍处理以及学生违纪处分等。但是,各高校的所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例如,对于学生的(升级、降级、留级、重修等)学业管理规定由学校自主制定;对于学生违纪情节的认定及处分决定由学校自主决定。在实践中,高校对于学生的学籍处理和违纪处分往往被视为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司法审查难以介入,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由于学籍处理和处分决定所争诉,只能通过申诉的途径获得权益救济。从应然的角度来讲,高校对于学生的学籍处理与违纪处分应当限定于达到教育为目的所必需的限度内,应当在有关法律、法规或上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一定的管理权。
二、学籍管理的制度化建设
从高校的学籍管理实践来看,学校对于学生的学籍处理和违纪处分大多依据本校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实现良好的教学管理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对学生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依据和准则。学校在制定学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时,应当树立“育人为本”的学籍管理理念,确定学生在学籍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学生在学籍管理方面的参与权,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学生的权益救济措施。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真正树立“育人为本”的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的理念。但是,从实然的角度来看,学校制定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往往存在主体不适格,部分条款与新《规定》不符合,处理程序不完备等方面。
案例一、2005年9月,本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02级一名学生,因不服学校对其做出的留级试读学籍处理,该生向省教育厅、直至向教育部提出申诉。教育部经过复查后,向学校下达了行政复议书,要求学校对于所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中不符合新《规定》的条款进行修订,并要求依照程序要求对该生重新进行学籍审核处理。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讨论《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改意见,并邀请学校的法律顾问和相关法律专家进行审核,于2006年4月提请学校校长会议审核通过后,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全校师生学习。学校依据重新修订的学籍管理规定,对该生进行了留级处理。
案例二、2006年9月,本校油气储运专业2003级一名学生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秩序,妨碍监考教师履行管理职责,并试图殴打监考教师,致使正常考试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此事在全校师生中引起关注。由于该生曾因考试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并且在此次违纪事件中,没有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该生因不服学校的处分决定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诉。教育厅经调查后向学校下达了相关复查决定。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复查决定,认真修改了学生考试违纪处分的相关条款,于2007年1月提请学校校长会议审核通过后,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学校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置重新进行了调整,委员会主席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纪检检查部门。此举,明确了学生违纪处分的主体,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违纪处分程序,完善了学生申诉处理的工作程序。
三、学籍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学籍管理工作应该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更新观念,增强管理育人意识,充分发挥其对教学过程的服务作用和政策导向作用,提高管理层次。学籍管理模式要从教务处为主的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教务处主要以“决策指挥、过程监控、组织协调、质量监督”等方面为主,各院(系)实行过程管理为主,按照“情况调查、处理告知、结论公示、执行操作”等工作流程进行实施,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管理手段信息化是高校学籍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学校依托计算机技术和校园网络,建立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学籍管理自动化、信息化。通过开放学籍管理内容和数据,建立起完备的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做到情况反馈迅速、及时,数据统计可靠、准确,信息搜集全面、客观,增强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籍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其结果直接影响学生的切身权益。各职能部门以及院(系)依据有关规定对学生做出的学籍处理和违纪处分决定,必须符合学校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目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学生申诉处理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检查学生学籍处理和学生违纪处分的规范化管理,监督各部门以及各院(系)对于学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受处理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学籍管理内容和体系
学籍管理工作既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生的学籍处理工作中,加强学籍处理的过程监督,检查学籍处理的公示和备案情况,认真落实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建立学生的学业警示制度,动态跟踪学生的学习情况,完善学生的学业救济措施,落实“育人为本”的学籍管理理念。学业警示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多方沟通与协作,对学生在学习中即将发生的问题进行提示或预先告知,给予及时的保护和干预,警示学生学习过程的走向态势,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努力减少学生因为学业问题带来的矛盾和困难,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建立完善的学生申诉制度,明确了学生权益救济渠道。从学生申诉的案例来看,学生提出申诉的理由,往往是对规章制度的某些条款提出质疑,或者是对学籍处理程序、违纪处分程序提出质疑。因此,学生提出申诉的过程,是学生对于学校的规章制度再学习和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再反思的过程;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处理过程,也是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对有关条款和工作程序不断完善的过程。上述案例也说明了,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开辟了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新途径,减少了许多因为制度缺失而引发的学生与学校的争讼,对于贯彻依法治校、营造和谐校园是非常有益的。
五、结束语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应进一步加大学籍管理工作理念、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的创新,确立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学籍管理思想和原则。同时,应明确学校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完善学生权益救济的举措,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内容和处理程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全面提高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