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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
大幅调高农产品进口关税
为保护本国农产品生产者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阿塞拜疆拟将部分农产品进口关税提高至原来的2-3倍。
阿海关委员会和农业部起草的有关提案已提交阿“入世”工作委员会。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阿政府应于年内修改和重新制订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沿用数年的《海关法》及进口商品关税。据悉,新提案还建议对原材料、用于生产目的的设备、医疗设备和养禽业设备等商品进口实行零关税。
斯里兰卡
削减10种生活必需品进口关税
斯里兰卡政府决定从4月起削减10种商品的税率来降低市场价格。大豆、洋葱、土豆、干辣椒、小鱼、鹰嘴豆、绿鹰嘴豆和听装鱼罐头等商品将随着税率下降而相应降低市场价格。
此次降价的起因于前段时间由斯总统主持召开了一个关于降低斯里兰卡人民日常生活成本的会议,会议决定削减上述与斯里兰卡人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商品税率,实现降低价格的目的,从而减轻老百姓的生活负担。
俄罗斯
对商品包装有高要求
俄罗斯对商品包装的要求与ISO122标准基本相符。进入俄罗斯市场的商品包装必须符合俄罗斯对商品包装的规定要求。
在俄罗斯,商品包装分为两大类:食品类和非食品类。
食品类商品包装应有以下内容: 食品名称及种类、生产国和生产公司、食品重量和容量、食品主要成分包括食品添加剂名称、食用价值、保存条件、有效使用期限、制作及食用方法、使用建议和使用条件。
非食品类商品包装应有以下内容:品名,生产国和生产厂商名称,用途、主要性能及技术规格,有效及安全使用的规则和条件,根据该类某些商品的国家标准化要求以及销售规定而对该商品所作的其他说明。
1999年7月1日起,俄罗斯对部分商品(主要是酒类制品、音像制品、电脑设备三大类)实行强制性粘贴防伪标志和统计信息条。该标志可在俄罗斯标准化委员会下属的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购买,统计信息条可在俄罗斯各地区国家贸易监督局申请购买。所有商品(包括食品类和非食品类商品)必须标有俄文使用说明。如商品包装或标签较小,无法容纳全部必要的文字说明,允许另附商品使用说明书。
欧盟
对食品包装要求日趋严格
欧盟制定的健康、营养标准及规定,涉及在欧盟国家销售的任何种类的食品及饮料。
欧盟对食品标签的总体要求是食品标签不得令消费者对产品的属性产生误解,并规定标示必须按照成分重量的顺序列出所有成分,包括按配料的名称或编码或功能分类如色素、抗氧化剂等列出食品成分。香料可标示为“香料”或更准确的名称如香兰素,同时要求特别注明转基因有机物配料、包装气体、甜味剂、阿斯巴甜、阿斯巴甜与安赛蜜的混合物、糖醇、金鸡纳霜和咖啡因等成分。
目前,欧盟不仅在食品的通用标示方面已立法进行管理,对特定食品还制定了附加的法规。如对食品营养成分的标注,欧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必须标明食品的能量指标和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糖、饱和物、纤维和钠的含量等。淀粉、糖醇、胆固醇、维生素和矿物质达到一定量之上,也须提供其含量。
欧盟法规规定,某成员国管理机构判定一个食品不符合欧盟食品法规的要求,应将此信息报告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每星期发布上述通告,告知各成员国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某个第三国的食品经常违规,欧盟可能会决定在所有的欧盟入境口岸对其进口的产品实行100%的检测。如果进一步调查证明从第三国进口的违规食品对欧盟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话,欧盟将禁止从第三国进口此类食品。
尼日利亚
要求进口产品具备强制性评估认证
尼日利亚海关总署(NCS)规定,所有进入尼港口的货物,必须具备强制性评估认证(SONCAP)证书才能清关。
强制性评估认证(SONCAP)是尼日利亚标准局出台的一项针对国外货物进入尼日利亚之前的一种评估检测,是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尼口岸的措施之一。认证中心一般设立在货物出口国家,并具备某项标准检测和批准的权力,货物在出口前必须具备由认证中心颁发的无传染性的健康证书。
尼海关总署承诺,将积极支持并配合尼标准局,履行政府这一新指令。强制性评估认证是一项受欢迎的新举措,对货物的托运和安全是一种保障。
世贸组织
要求巴西取消翻新轮胎进口限制
世贸组织根据欧盟提出的磋商请求,要求巴西政府取消有关翻新轮胎的进口限制措施。
2005年6月,欧盟向世贸组织指责巴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禁止旧轮胎的进口,但有时却用这些措施来阻止翻新轮胎的进口,而不顾翻新轮胎已不是旧轮胎的事实;另外,巴西豁免了对来自南方共同市场国家的翻新轮胎的进口禁止和罚金征收,而对其他进口(尤其是来自欧共体的进口)维持了上述措施,要求巴西政府取消有关限制。
巴西近年来向世贸组织提出多项争议磋商请求并获得成功,但这次却被欧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被世贸组织要求修改相关法规,向被其称为“垃圾”的国外翻新轮胎开放国内市场。
瑞典
发布禁止有害健康产品令
瑞典卫生社会事务部近日发布修订禁止某些有害健康产品的命令(1999:58)。
根据禁止某些有害健康物质的法案,瑞典计划将物质2.5-二甲氧基萘——4-异丙噻吩乙胺分类为有害健康的产品。因这些产品会引起幻觉,刺激中枢神经系统。该命令将尤其不允许在没有医疗产品颁发的特殊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或持有这些物质,但可以准许这些物质用作科学或工业。
哥伦比亚
下调4类产品进口关税
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和旅游部日前宣布,由于对聚乙烯、聚酯和家用电器原材料等4类产品需求增加,政府决定下调这些产品进口关税,下调幅度均为5%。
据该部日前发布的一份公报,哥政府决定对16109吨密度小于0.94的聚乙烯进口关税从15%下调到10%,这一政策将执行到2007年6月6日。天然气机车、叶轮机、生产速溶咖啡的相关产品,以及制造家用电器的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从5%下调到零,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此外,用于纺织的细颗粒聚酯的进口关税下调到10%,有效期至2007年6月15日。
美国
拟修订有关食品的无麸质标签法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食品标签上使用的术语“无麸质”的意思为,该食品不含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种成分: 任何种类的谷类小麦、裸麦、大麦,或这些谷类的杂交品种的成分(所有注释的谷类共同称为“禁止的谷类”); 源自某种禁止的谷类,并且没有经加工去除麸质的成分(例如,小麦粉); 源自某种禁止的谷类,并且已经加工去除麸质的成分(例如小麦淀粉),只要使用该成分导致食品中存在20ppm或更多的麸质; 或20ppm或更多的麸质。某种在其标签上具有“无麸质”声明或类似声明的食品,但未能达到“无麸质”定义中所规定条件的食品将被视为贴假标签。食品药品管理局还提议,某种在其标签上具有“无麸质”声明的食品,如果该食品本身无麸质,且若该声明不是涉及此种类型所有食品的(例如“牛奶,一种无麸质的食品”或“所有牛奶是无麸质的”),应当被视为贴假标签。另外,某种由燕麦制成的食品在其标签上具有无麸质声明,如果该声明暗示所有此类食品是无麸质的,或者如果在该食品中存在20ppm或更多麸质,应被视为贴假标签。为了确保患有乳糜泻的人不被误导,以及在食品的此种标签上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规定术语“无麸质”定义且统一其在标签中使用条件。
泰国
进口公共汽车零配件将免缴关税
泰国内阁通过有关议案,决定从2007年2月14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豁免乘载量超过10人的公共汽车零配件和发动机的进口关税,包括汽车底盘、天然气瓶、汽车天然气燃料改装设备和其它天然气装备。同时,建议使用天然气NGV作为燃料,以及调整近20种商品的进口关税,规范进口关税制度。
为了整顿进口税率,泰内阁还要求财政部调整近20种商品进口税,包括取消征收泰国红十字会进口用于生产血浆袋的材料税,并免除催化转化器进口税; 矿物质、珍珠、铁块、绷带关税也从20%降至10%。
此外,部分商品进口税将由原来的零关税增至5%,包括红铜丝、红铜片、红铜粉等。用于制作模型的菲林进口税由零关税增至10%,花岗石进口税由12.5%增至30%,TMBT铁块进口税则维持1%,直到2007年12月31日为止。
阿尔巴尼亚
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根据阿加入世贸组織的承诺,从2007年1月1日起,阿对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进行下调。阿财政部确定的降税产品主要包括食品、酒、木制品、金属制品、化妆水和工业设备等。其中,酒类产品的关税将由原先的10%降为零,香水和其它洗涤液由原先的8%降至6%。
欧盟
增补农药用活性物质
欧洲共同体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抑菌灵作为一种活性物质包括到其附件1中的委员会指令草案。
该指令草案将物质抑菌灵增补到生物农药产品用活性物质的肯定列表中。根据指令草案附件中所列的条件(针对专业/工业用途的防护设备的使用;减轻土壤层风险的措施;显示经防腐处理的木材储存的安全数据表),已查明活性物质抑菌灵可接受作为一种木材防护产品使用。为了确保同等对待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活性物质抑菌灵的生物农药产品,并且促进通常销售的生物农药产品的正常运作,该指令草案将在所有成员国同时实施。
大幅调高农产品进口关税
为保护本国农产品生产者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阿塞拜疆拟将部分农产品进口关税提高至原来的2-3倍。
阿海关委员会和农业部起草的有关提案已提交阿“入世”工作委员会。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阿政府应于年内修改和重新制订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沿用数年的《海关法》及进口商品关税。据悉,新提案还建议对原材料、用于生产目的的设备、医疗设备和养禽业设备等商品进口实行零关税。
斯里兰卡
削减10种生活必需品进口关税
斯里兰卡政府决定从4月起削减10种商品的税率来降低市场价格。大豆、洋葱、土豆、干辣椒、小鱼、鹰嘴豆、绿鹰嘴豆和听装鱼罐头等商品将随着税率下降而相应降低市场价格。
此次降价的起因于前段时间由斯总统主持召开了一个关于降低斯里兰卡人民日常生活成本的会议,会议决定削减上述与斯里兰卡人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商品税率,实现降低价格的目的,从而减轻老百姓的生活负担。
俄罗斯
对商品包装有高要求
俄罗斯对商品包装的要求与ISO122标准基本相符。进入俄罗斯市场的商品包装必须符合俄罗斯对商品包装的规定要求。
在俄罗斯,商品包装分为两大类:食品类和非食品类。
食品类商品包装应有以下内容: 食品名称及种类、生产国和生产公司、食品重量和容量、食品主要成分包括食品添加剂名称、食用价值、保存条件、有效使用期限、制作及食用方法、使用建议和使用条件。
非食品类商品包装应有以下内容:品名,生产国和生产厂商名称,用途、主要性能及技术规格,有效及安全使用的规则和条件,根据该类某些商品的国家标准化要求以及销售规定而对该商品所作的其他说明。
1999年7月1日起,俄罗斯对部分商品(主要是酒类制品、音像制品、电脑设备三大类)实行强制性粘贴防伪标志和统计信息条。该标志可在俄罗斯标准化委员会下属的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购买,统计信息条可在俄罗斯各地区国家贸易监督局申请购买。所有商品(包括食品类和非食品类商品)必须标有俄文使用说明。如商品包装或标签较小,无法容纳全部必要的文字说明,允许另附商品使用说明书。
欧盟
对食品包装要求日趋严格
欧盟制定的健康、营养标准及规定,涉及在欧盟国家销售的任何种类的食品及饮料。
欧盟对食品标签的总体要求是食品标签不得令消费者对产品的属性产生误解,并规定标示必须按照成分重量的顺序列出所有成分,包括按配料的名称或编码或功能分类如色素、抗氧化剂等列出食品成分。香料可标示为“香料”或更准确的名称如香兰素,同时要求特别注明转基因有机物配料、包装气体、甜味剂、阿斯巴甜、阿斯巴甜与安赛蜜的混合物、糖醇、金鸡纳霜和咖啡因等成分。
目前,欧盟不仅在食品的通用标示方面已立法进行管理,对特定食品还制定了附加的法规。如对食品营养成分的标注,欧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必须标明食品的能量指标和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糖、饱和物、纤维和钠的含量等。淀粉、糖醇、胆固醇、维生素和矿物质达到一定量之上,也须提供其含量。
欧盟法规规定,某成员国管理机构判定一个食品不符合欧盟食品法规的要求,应将此信息报告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每星期发布上述通告,告知各成员国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某个第三国的食品经常违规,欧盟可能会决定在所有的欧盟入境口岸对其进口的产品实行100%的检测。如果进一步调查证明从第三国进口的违规食品对欧盟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话,欧盟将禁止从第三国进口此类食品。
尼日利亚
要求进口产品具备强制性评估认证
尼日利亚海关总署(NCS)规定,所有进入尼港口的货物,必须具备强制性评估认证(SONCAP)证书才能清关。
强制性评估认证(SONCAP)是尼日利亚标准局出台的一项针对国外货物进入尼日利亚之前的一种评估检测,是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尼口岸的措施之一。认证中心一般设立在货物出口国家,并具备某项标准检测和批准的权力,货物在出口前必须具备由认证中心颁发的无传染性的健康证书。
尼海关总署承诺,将积极支持并配合尼标准局,履行政府这一新指令。强制性评估认证是一项受欢迎的新举措,对货物的托运和安全是一种保障。
世贸组织
要求巴西取消翻新轮胎进口限制
世贸组织根据欧盟提出的磋商请求,要求巴西政府取消有关翻新轮胎的进口限制措施。
2005年6月,欧盟向世贸组织指责巴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禁止旧轮胎的进口,但有时却用这些措施来阻止翻新轮胎的进口,而不顾翻新轮胎已不是旧轮胎的事实;另外,巴西豁免了对来自南方共同市场国家的翻新轮胎的进口禁止和罚金征收,而对其他进口(尤其是来自欧共体的进口)维持了上述措施,要求巴西政府取消有关限制。
巴西近年来向世贸组织提出多项争议磋商请求并获得成功,但这次却被欧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被世贸组织要求修改相关法规,向被其称为“垃圾”的国外翻新轮胎开放国内市场。
瑞典
发布禁止有害健康产品令
瑞典卫生社会事务部近日发布修订禁止某些有害健康产品的命令(1999:58)。
根据禁止某些有害健康物质的法案,瑞典计划将物质2.5-二甲氧基萘——4-异丙噻吩乙胺分类为有害健康的产品。因这些产品会引起幻觉,刺激中枢神经系统。该命令将尤其不允许在没有医疗产品颁发的特殊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或持有这些物质,但可以准许这些物质用作科学或工业。
哥伦比亚
下调4类产品进口关税
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和旅游部日前宣布,由于对聚乙烯、聚酯和家用电器原材料等4类产品需求增加,政府决定下调这些产品进口关税,下调幅度均为5%。
据该部日前发布的一份公报,哥政府决定对16109吨密度小于0.94的聚乙烯进口关税从15%下调到10%,这一政策将执行到2007年6月6日。天然气机车、叶轮机、生产速溶咖啡的相关产品,以及制造家用电器的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从5%下调到零,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此外,用于纺织的细颗粒聚酯的进口关税下调到10%,有效期至2007年6月15日。
美国
拟修订有关食品的无麸质标签法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食品标签上使用的术语“无麸质”的意思为,该食品不含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种成分: 任何种类的谷类小麦、裸麦、大麦,或这些谷类的杂交品种的成分(所有注释的谷类共同称为“禁止的谷类”); 源自某种禁止的谷类,并且没有经加工去除麸质的成分(例如,小麦粉); 源自某种禁止的谷类,并且已经加工去除麸质的成分(例如小麦淀粉),只要使用该成分导致食品中存在20ppm或更多的麸质; 或20ppm或更多的麸质。某种在其标签上具有“无麸质”声明或类似声明的食品,但未能达到“无麸质”定义中所规定条件的食品将被视为贴假标签。食品药品管理局还提议,某种在其标签上具有“无麸质”声明的食品,如果该食品本身无麸质,且若该声明不是涉及此种类型所有食品的(例如“牛奶,一种无麸质的食品”或“所有牛奶是无麸质的”),应当被视为贴假标签。另外,某种由燕麦制成的食品在其标签上具有无麸质声明,如果该声明暗示所有此类食品是无麸质的,或者如果在该食品中存在20ppm或更多麸质,应被视为贴假标签。为了确保患有乳糜泻的人不被误导,以及在食品的此种标签上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规定术语“无麸质”定义且统一其在标签中使用条件。
泰国
进口公共汽车零配件将免缴关税
泰国内阁通过有关议案,决定从2007年2月14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豁免乘载量超过10人的公共汽车零配件和发动机的进口关税,包括汽车底盘、天然气瓶、汽车天然气燃料改装设备和其它天然气装备。同时,建议使用天然气NGV作为燃料,以及调整近20种商品的进口关税,规范进口关税制度。
为了整顿进口税率,泰内阁还要求财政部调整近20种商品进口税,包括取消征收泰国红十字会进口用于生产血浆袋的材料税,并免除催化转化器进口税; 矿物质、珍珠、铁块、绷带关税也从20%降至10%。
此外,部分商品进口税将由原来的零关税增至5%,包括红铜丝、红铜片、红铜粉等。用于制作模型的菲林进口税由零关税增至10%,花岗石进口税由12.5%增至30%,TMBT铁块进口税则维持1%,直到2007年12月31日为止。
阿尔巴尼亚
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根据阿加入世贸组織的承诺,从2007年1月1日起,阿对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进行下调。阿财政部确定的降税产品主要包括食品、酒、木制品、金属制品、化妆水和工业设备等。其中,酒类产品的关税将由原先的10%降为零,香水和其它洗涤液由原先的8%降至6%。
欧盟
增补农药用活性物质
欧洲共同体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抑菌灵作为一种活性物质包括到其附件1中的委员会指令草案。
该指令草案将物质抑菌灵增补到生物农药产品用活性物质的肯定列表中。根据指令草案附件中所列的条件(针对专业/工业用途的防护设备的使用;减轻土壤层风险的措施;显示经防腐处理的木材储存的安全数据表),已查明活性物质抑菌灵可接受作为一种木材防护产品使用。为了确保同等对待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活性物质抑菌灵的生物农药产品,并且促进通常销售的生物农药产品的正常运作,该指令草案将在所有成员国同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