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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和焦仲卿作为社会的一员,一定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会单单受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影响,而是受到当时经济地位、社会文化、风俗习惯、家庭背景以及个性心理等各个相关方面的综合影响,并最终导致了焦刘的爱情悲剧。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 刘兰芝 焦仲卿 悲剧 根源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古代史上最长的一部叙事诗,也是中国古代民间文学中的光辉诗篇之一。诗歌通过刘兰芝与焦仲卿这对恩爱夫妇的爱情悲剧,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爱情自主的合理愿望。
今天,当我们站在社会历史学角度,用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这一理论解析《孔雀东南飞》(下简称《孔》诗)的悲剧根源,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性格的形成和人生历程或者一个实践的产生,都是有原因的,也就是说事物之间发生着各种因果联系,并且这种联系是复杂多样的。因此,刘兰芝和焦仲卿作为社会的一员,一定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些来自经济地位、社会文化、风俗习惯、家庭背景以及个性心理等各个相关方面的综合影响,最终导致了焦刘的爱情悲剧。
一 爱情得不到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在《孔》诗中的舞台上活动的人物很多,如焦家有仲卿、焦母,刘家有刘母、刘兄、兰芝,此外还有邻家女、媒人、县丞、县令以及从人四五百等。他们身份各异,而且贫富差距也很大,基本上代表了社会的各个阶层。
而在如此众多的不同身份的人物中,却找不出一个诚心帮助与理解焦刘婚姻或维持焦刘婚姻的人物,这不能不说焦刘的悲剧也是一个社会的悲剧。
在《孔》诗中,惟一能与焦刘二人默契沟通的,是耐人寻味的马匹(仲卿坐骑):
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想望,知是故人来。举手拍马鞍,嗟叹使心伤:“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
在《孔》诗多次提到的马,并不是消闲之笔。长诗正是通过马来间接表达主人公的离愁别绪。这种用法很像《诗经》里的“赋”,也算迎合了我国古代文学的万物皆有灵性的传统。闻变后的马不断发出哀鸣,与新妇心灵相通。而兰芝对仲卿有着强烈的企盼和心灵共振,以至连马都是那么熟悉,辨之入微。《孔》诗正是通过这种物化的方式将悲剧种植在层次复杂的多元的社会背景上,进而表达出丰富的社会意蕴。
二 只有责任与义务却没有爱的家庭
有爱的家庭才能彼此宽容,才能和睦相处,才能长期维持下去。但是,在焦仲卿和刘兰芝婚后的家庭生活中,刘兰芝与焦仲卿、焦母等家庭成员之间的爱的表达皆是异常贫乏的,更多地体现为封建礼教下的义务履行。因此,悲剧的发生也就显得势在必然:
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在夫妻之爱上,焦仲卿没有给刘兰芝多少爱情。从大道口话别的“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以及闻变求归的“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可以看出,焦仲卿的工作地点和家庭有很长的距离,很难天天回去,加上他忠于职守,一心搏斗在仕途之上,致使“贱妾守空房”,让刘兰芝倍受冷落和委屈。兰芝以情不移责备焦仲卿,实际上体现了她内心对于爱的强烈渴望。刘兰芝出于无奈自求遣归,实是希望激励仲卿,为自己挣得做人的权利,不料仲卿却说“卿但还家去,还必相迎娶”。在爱与孝的矛盾上,仲卿“哽咽不能语”,显得无能。而兰芝受到逼婚之困时只得到他“贺卿得高迁”的讽刺和“吾独向黄泉”的死亡引诱。就在二人“生人作死别”之后,他也只是用死威胁焦母,并无任何作为,直到兰芝死后,他还徘徊在庭树下,最终他选择了能够升入天堂的东南枝去自挂,表现了奔向极乐之愿望。无论是仲卿的守节情不移,还是“贺卿得高迁”,抑或自挂东南枝都体现了他人性的隔膜和爱的贫乏。
在婆媳之份上,长诗的开头即展现了焦母和兰芝之间的矛盾。焦母和兰芝不睦,兰芝是有责任的,她“夜夜不得息”,这是一种义务的履行,固然很辛苦,但并没有说她悉心侍奉公姥,可见她二三年还未进入家庭角色,也未尽为子媳之孝道。对于焦母来说,儿子不在身边,儿媳如同陌生,当然使她倍增凄凉之情。这应该是一种正常的感情需求,而不能说焦母心理变态,或者是封建礼教的卫道士。她对兰芝不满,但仅是“吾意久怀忿”,强忍着不满和痛苦,并没有向兰芝长期全力倾泄,她称兰芝无礼节,从诗中兰芝张扬的性格和她在临别焦家时与焦母有一段似正似反的话可以看出:
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
这几句话意思很清楚,兰芝在教训焦母,但焦母无言以对,不应看作偶然现象,而应是平时生活的重新演示。兰芝当焦母是“昔之人”,没有给她爱;而焦母则把兰芝当过客,也没有付出爱,她只是按照当时的风俗、规矩和自己的阅历、家风去要求和评价兰芝。当兰芝加入她的世界之后,彼此从心理、生活上都没有完成调整,婆媳的冲突就是调整中的必然现象,只是调整失败,滑向另一个极端罢了。
三 爱的分配失当导致爱的争夺
一个人的爱是有限的,它属于一种抽象的精神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得到具体的表现,例如:关怀、问候、理解、陪伴、经济援助等,无论哪种形式的表达,都受到时间、精力、能力等因素的制约,所以说每个人的爱是有限度的。对于已婚男子来说,给妻子的爱多一些,给母亲的爱就会少一些,因此,如何将自己的爱更均匀合理地分割给两个至爱自己的女人——妻子和母亲,是一件棘手的事情。焦仲卿就是因为没有将自己的爱分割好,从而引起了母亲与妻子对他的爱的争夺:
第一,恋母情结使焦仲卿缺乏独立的个人意志。从诗歌的叙述中可以看出焦仲卿是一个典型的“恋母情结”症患者。首先,表现在他对母亲有着极强的依赖心理。由于没有父亲,焦母是家庭经济和精神支柱,焦母对儿女的关怀与照顾甚于一般母亲,许多事情包办代替,这使得焦仲卿对母亲养成了极强的依赖心理,凡事任随母亲做主,而他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极为低下,遇事不是毫无主张,就是无所适从。其次,表现在他的性格与“恋母情结”症患者性格相似,是一个生性懦弱,胆小自卑,谨慎怕事,敏感多疑的人。他感叹自己“薄禄相”,对仕途升职感到悲观失望。他明知妻子言行“无偏斜”,但在母亲面前为妻子的申辩却是那样的谨小慎微,那样的软弱无力。当母亲向他下达了“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的休妻令时,他惊惧得如同孩童一般长跪在母亲面前哀求“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话语中虽流露了对兰芝的眷恋及不愿与她分离的决心,但他长跪哀求的举动无疑表现出他心中的胆怯和本性的懦弱,其结果是母亲“槌床便大怒”的斥责。在母亲的威逼之下,他畏惧退缩了,只会面对妻子“哽咽不能语”,别无他法。当他失去兰芝之后,为了消除心中的焦虑、恐惧和不安,也为了不负与兰芝的誓约,他最终“自挂东南枝”了结了宝贵的生命。可以说,焦仲卿“恋母情结”的性格决定了他在这场情感争夺战中的最后选择——母亲,也就决定了这场悲剧的不可避免。
第二,补偿心理助长了焦母的虐待行为。弗洛伊德认为“一个受困于潜伏虐待情感的人,其症状中必有一部分可以用被虐待倾向来解释。”旧时的媳妇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低的,往往受到公爹、公婆的压制,而很多人一旦“十年媳妇熬成婆”,就会把这种压制传递下去,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就是“补偿心理”。焦母也不能例外,她身上潜伏着强烈的虐待情感,而这种虐待情感的产生源于她早年做媳妇时被虐待的经历。当年受尽的种种委屈和辛酸,终于有了扬眉吐气的一天,终于可以使唤呵斥媳妇了。正是这种补偿心理,助长了婆婆们的虐待意识,也导致了一代又一代,一家又一家的婆媳矛盾的恶性循环。
四 没有子嗣的必然结局
从汉初唐山夫人《房中祠乐》张扬“孝德”到东汉对孝子孝女的表彰,史不绝书。汉代“以孝治天下”的“家法”的确成了封建伦理中不可动摇的支柱。“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伦理观念渐次渗入世人骨髓,它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支配着《孔》诗中的焦母,演就了一幕凄婉哀怨的婚姻悲剧。
封建社会的婚姻是整个封建制度的物质外壳,它体现了对女性的奴役和禁锢。“妇者,服也”,妇女只有服从的权利,丈夫可以把她们休遣回娘家,这叫“出妻”。先秦时丈夫离弃妻子是任意的,到了汉代,专为妇女定的“七出”大法似乎已成为天经地义的法律条文。据《大戴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纪。”在封建宗法社会里,男婚女嫁完全是为了“广家族,繁子孙”,强调“大昏,万世之嗣也”。婚姻的“天理”就是“继后嗣”,这与人们普遍接受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正好融合,在人们的定式思维中根深蒂固,以致《孔》诗中的刘兰芝未孕被遣自在情理之中。刘兰芝可谓集我国古代妇女的美德于一身,她美丽善良、勤劳能干、纯情大方。如此贤顺、美好的媳妇为何被婆婆迫子所遣呢?诗人虽未直接表明兰芝因无子而被遣,但很多地方都引而不发,给人留下进一步推测的实据。
首先,全诗通篇从未提及仲卿的父亲,并且诗中从未提到仲卿有兄弟,显然焦家的男丁只有仲卿一人,因此焦母便把满腔的眷爱倾注于他一身,无微不至。然而仲卿婚后两三年却未添子嗣,这便让焦母“广家族,繁子孙”的敏感继嗣意识更加强烈,惧其“断香火”、“废宗室”。在焦母心中,兰芝的所有优点都不能弥补她未育子嗣之缺陷,因而导致了她的被遣命运。
其次,诗人对仲卿无父独子的交代,对兰芝完美无缺的描写,以及对焦、刘忠贞爱情的详述,这些都为读者留下了兰芝因无嗣而被遣的思索疑点,可以说是潜伏的实据。
再次,考究“七出”大法,可知兰芝被遣源于无子。其一,全诗作者都在渲染刘兰芝的勤劳、贤德、美丽,并没有说违背公婆的意思,说明兰芝并不是因为“不顺父母去”;其二,仲卿在焦母面前对兰芝“女行无偏斜”的全面肯定和赞许,以及兰芝对县令和太守贵公子的不屑一顾,可见她情操高洁,独钟情于仲卿,“淫去”是不可能的;其三,焦母俨然是一位封建家长,兰芝对她百依百顺,以一片真诚的孝心来奉敬她。而对小姑,兰芝是亲切和顺的, “妒去”的条文实不可定;其四,诗人极力赞扬兰芝身体健美、吃苦能干,言谨行顺、品节高尚,非为贪图便宜的长舌之流,可见与“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均无联系。那么,剩下的“无子去”,应是兰芝被遣的唯一原因。
最后,焦母欲遣刘兰芝而娶秦罗敷,对照刘、秦二女,秦女无论是才貌修养还是品质情操都与兰芝相去甚远。然焦母关注的是秦女的“体无比”,由此可以得知,焦母是十分重视再娶的儿媳妇的身体发育的。从遣兰芝与娶秦罗敷的描写中已表明兰芝被遣源于无嗣,而再娶的着眼点恰恰在于继嗣。
文学艺术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在出妻频繁的汉魏,幽怨哀叹的弃妇诗纷呈涌现。像《白头吟》、《怨歌行》这样的诗不胜枚举。一个个婚姻悲剧的出现,是当时具体的时代背景、家庭背景、个人性格特征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孔雀东南飞》这曲爱情悲歌,不仅是当时社会风貌和婚姻家庭生活的反映和写照,更是对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血泪控诉;同时,它也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参考文献:
[1] 刘向:《烈女传》,岳麓出版社,1994年版。
[2] 班昭、张福清:《女诫》,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 戴德、戴圣:《礼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4] 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98年版。
[5]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
[6] 何宁:《淮南子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
[7] 弗洛伊德:《性爱与文明》,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作者简介:张金慧,女,1957—,河南荥阳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单位:郑州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 刘兰芝 焦仲卿 悲剧 根源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古代史上最长的一部叙事诗,也是中国古代民间文学中的光辉诗篇之一。诗歌通过刘兰芝与焦仲卿这对恩爱夫妇的爱情悲剧,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爱情自主的合理愿望。
今天,当我们站在社会历史学角度,用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这一理论解析《孔雀东南飞》(下简称《孔》诗)的悲剧根源,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性格的形成和人生历程或者一个实践的产生,都是有原因的,也就是说事物之间发生着各种因果联系,并且这种联系是复杂多样的。因此,刘兰芝和焦仲卿作为社会的一员,一定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些来自经济地位、社会文化、风俗习惯、家庭背景以及个性心理等各个相关方面的综合影响,最终导致了焦刘的爱情悲剧。
一 爱情得不到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在《孔》诗中的舞台上活动的人物很多,如焦家有仲卿、焦母,刘家有刘母、刘兄、兰芝,此外还有邻家女、媒人、县丞、县令以及从人四五百等。他们身份各异,而且贫富差距也很大,基本上代表了社会的各个阶层。
而在如此众多的不同身份的人物中,却找不出一个诚心帮助与理解焦刘婚姻或维持焦刘婚姻的人物,这不能不说焦刘的悲剧也是一个社会的悲剧。
在《孔》诗中,惟一能与焦刘二人默契沟通的,是耐人寻味的马匹(仲卿坐骑):
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想望,知是故人来。举手拍马鞍,嗟叹使心伤:“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
在《孔》诗多次提到的马,并不是消闲之笔。长诗正是通过马来间接表达主人公的离愁别绪。这种用法很像《诗经》里的“赋”,也算迎合了我国古代文学的万物皆有灵性的传统。闻变后的马不断发出哀鸣,与新妇心灵相通。而兰芝对仲卿有着强烈的企盼和心灵共振,以至连马都是那么熟悉,辨之入微。《孔》诗正是通过这种物化的方式将悲剧种植在层次复杂的多元的社会背景上,进而表达出丰富的社会意蕴。
二 只有责任与义务却没有爱的家庭
有爱的家庭才能彼此宽容,才能和睦相处,才能长期维持下去。但是,在焦仲卿和刘兰芝婚后的家庭生活中,刘兰芝与焦仲卿、焦母等家庭成员之间的爱的表达皆是异常贫乏的,更多地体现为封建礼教下的义务履行。因此,悲剧的发生也就显得势在必然:
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在夫妻之爱上,焦仲卿没有给刘兰芝多少爱情。从大道口话别的“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以及闻变求归的“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可以看出,焦仲卿的工作地点和家庭有很长的距离,很难天天回去,加上他忠于职守,一心搏斗在仕途之上,致使“贱妾守空房”,让刘兰芝倍受冷落和委屈。兰芝以情不移责备焦仲卿,实际上体现了她内心对于爱的强烈渴望。刘兰芝出于无奈自求遣归,实是希望激励仲卿,为自己挣得做人的权利,不料仲卿却说“卿但还家去,还必相迎娶”。在爱与孝的矛盾上,仲卿“哽咽不能语”,显得无能。而兰芝受到逼婚之困时只得到他“贺卿得高迁”的讽刺和“吾独向黄泉”的死亡引诱。就在二人“生人作死别”之后,他也只是用死威胁焦母,并无任何作为,直到兰芝死后,他还徘徊在庭树下,最终他选择了能够升入天堂的东南枝去自挂,表现了奔向极乐之愿望。无论是仲卿的守节情不移,还是“贺卿得高迁”,抑或自挂东南枝都体现了他人性的隔膜和爱的贫乏。
在婆媳之份上,长诗的开头即展现了焦母和兰芝之间的矛盾。焦母和兰芝不睦,兰芝是有责任的,她“夜夜不得息”,这是一种义务的履行,固然很辛苦,但并没有说她悉心侍奉公姥,可见她二三年还未进入家庭角色,也未尽为子媳之孝道。对于焦母来说,儿子不在身边,儿媳如同陌生,当然使她倍增凄凉之情。这应该是一种正常的感情需求,而不能说焦母心理变态,或者是封建礼教的卫道士。她对兰芝不满,但仅是“吾意久怀忿”,强忍着不满和痛苦,并没有向兰芝长期全力倾泄,她称兰芝无礼节,从诗中兰芝张扬的性格和她在临别焦家时与焦母有一段似正似反的话可以看出:
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
这几句话意思很清楚,兰芝在教训焦母,但焦母无言以对,不应看作偶然现象,而应是平时生活的重新演示。兰芝当焦母是“昔之人”,没有给她爱;而焦母则把兰芝当过客,也没有付出爱,她只是按照当时的风俗、规矩和自己的阅历、家风去要求和评价兰芝。当兰芝加入她的世界之后,彼此从心理、生活上都没有完成调整,婆媳的冲突就是调整中的必然现象,只是调整失败,滑向另一个极端罢了。
三 爱的分配失当导致爱的争夺
一个人的爱是有限的,它属于一种抽象的精神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得到具体的表现,例如:关怀、问候、理解、陪伴、经济援助等,无论哪种形式的表达,都受到时间、精力、能力等因素的制约,所以说每个人的爱是有限度的。对于已婚男子来说,给妻子的爱多一些,给母亲的爱就会少一些,因此,如何将自己的爱更均匀合理地分割给两个至爱自己的女人——妻子和母亲,是一件棘手的事情。焦仲卿就是因为没有将自己的爱分割好,从而引起了母亲与妻子对他的爱的争夺:
第一,恋母情结使焦仲卿缺乏独立的个人意志。从诗歌的叙述中可以看出焦仲卿是一个典型的“恋母情结”症患者。首先,表现在他对母亲有着极强的依赖心理。由于没有父亲,焦母是家庭经济和精神支柱,焦母对儿女的关怀与照顾甚于一般母亲,许多事情包办代替,这使得焦仲卿对母亲养成了极强的依赖心理,凡事任随母亲做主,而他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极为低下,遇事不是毫无主张,就是无所适从。其次,表现在他的性格与“恋母情结”症患者性格相似,是一个生性懦弱,胆小自卑,谨慎怕事,敏感多疑的人。他感叹自己“薄禄相”,对仕途升职感到悲观失望。他明知妻子言行“无偏斜”,但在母亲面前为妻子的申辩却是那样的谨小慎微,那样的软弱无力。当母亲向他下达了“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的休妻令时,他惊惧得如同孩童一般长跪在母亲面前哀求“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话语中虽流露了对兰芝的眷恋及不愿与她分离的决心,但他长跪哀求的举动无疑表现出他心中的胆怯和本性的懦弱,其结果是母亲“槌床便大怒”的斥责。在母亲的威逼之下,他畏惧退缩了,只会面对妻子“哽咽不能语”,别无他法。当他失去兰芝之后,为了消除心中的焦虑、恐惧和不安,也为了不负与兰芝的誓约,他最终“自挂东南枝”了结了宝贵的生命。可以说,焦仲卿“恋母情结”的性格决定了他在这场情感争夺战中的最后选择——母亲,也就决定了这场悲剧的不可避免。
第二,补偿心理助长了焦母的虐待行为。弗洛伊德认为“一个受困于潜伏虐待情感的人,其症状中必有一部分可以用被虐待倾向来解释。”旧时的媳妇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低的,往往受到公爹、公婆的压制,而很多人一旦“十年媳妇熬成婆”,就会把这种压制传递下去,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就是“补偿心理”。焦母也不能例外,她身上潜伏着强烈的虐待情感,而这种虐待情感的产生源于她早年做媳妇时被虐待的经历。当年受尽的种种委屈和辛酸,终于有了扬眉吐气的一天,终于可以使唤呵斥媳妇了。正是这种补偿心理,助长了婆婆们的虐待意识,也导致了一代又一代,一家又一家的婆媳矛盾的恶性循环。
四 没有子嗣的必然结局
从汉初唐山夫人《房中祠乐》张扬“孝德”到东汉对孝子孝女的表彰,史不绝书。汉代“以孝治天下”的“家法”的确成了封建伦理中不可动摇的支柱。“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伦理观念渐次渗入世人骨髓,它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支配着《孔》诗中的焦母,演就了一幕凄婉哀怨的婚姻悲剧。
封建社会的婚姻是整个封建制度的物质外壳,它体现了对女性的奴役和禁锢。“妇者,服也”,妇女只有服从的权利,丈夫可以把她们休遣回娘家,这叫“出妻”。先秦时丈夫离弃妻子是任意的,到了汉代,专为妇女定的“七出”大法似乎已成为天经地义的法律条文。据《大戴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纪。”在封建宗法社会里,男婚女嫁完全是为了“广家族,繁子孙”,强调“大昏,万世之嗣也”。婚姻的“天理”就是“继后嗣”,这与人们普遍接受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正好融合,在人们的定式思维中根深蒂固,以致《孔》诗中的刘兰芝未孕被遣自在情理之中。刘兰芝可谓集我国古代妇女的美德于一身,她美丽善良、勤劳能干、纯情大方。如此贤顺、美好的媳妇为何被婆婆迫子所遣呢?诗人虽未直接表明兰芝因无子而被遣,但很多地方都引而不发,给人留下进一步推测的实据。
首先,全诗通篇从未提及仲卿的父亲,并且诗中从未提到仲卿有兄弟,显然焦家的男丁只有仲卿一人,因此焦母便把满腔的眷爱倾注于他一身,无微不至。然而仲卿婚后两三年却未添子嗣,这便让焦母“广家族,繁子孙”的敏感继嗣意识更加强烈,惧其“断香火”、“废宗室”。在焦母心中,兰芝的所有优点都不能弥补她未育子嗣之缺陷,因而导致了她的被遣命运。
其次,诗人对仲卿无父独子的交代,对兰芝完美无缺的描写,以及对焦、刘忠贞爱情的详述,这些都为读者留下了兰芝因无嗣而被遣的思索疑点,可以说是潜伏的实据。
再次,考究“七出”大法,可知兰芝被遣源于无子。其一,全诗作者都在渲染刘兰芝的勤劳、贤德、美丽,并没有说违背公婆的意思,说明兰芝并不是因为“不顺父母去”;其二,仲卿在焦母面前对兰芝“女行无偏斜”的全面肯定和赞许,以及兰芝对县令和太守贵公子的不屑一顾,可见她情操高洁,独钟情于仲卿,“淫去”是不可能的;其三,焦母俨然是一位封建家长,兰芝对她百依百顺,以一片真诚的孝心来奉敬她。而对小姑,兰芝是亲切和顺的, “妒去”的条文实不可定;其四,诗人极力赞扬兰芝身体健美、吃苦能干,言谨行顺、品节高尚,非为贪图便宜的长舌之流,可见与“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均无联系。那么,剩下的“无子去”,应是兰芝被遣的唯一原因。
最后,焦母欲遣刘兰芝而娶秦罗敷,对照刘、秦二女,秦女无论是才貌修养还是品质情操都与兰芝相去甚远。然焦母关注的是秦女的“体无比”,由此可以得知,焦母是十分重视再娶的儿媳妇的身体发育的。从遣兰芝与娶秦罗敷的描写中已表明兰芝被遣源于无嗣,而再娶的着眼点恰恰在于继嗣。
文学艺术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在出妻频繁的汉魏,幽怨哀叹的弃妇诗纷呈涌现。像《白头吟》、《怨歌行》这样的诗不胜枚举。一个个婚姻悲剧的出现,是当时具体的时代背景、家庭背景、个人性格特征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孔雀东南飞》这曲爱情悲歌,不仅是当时社会风貌和婚姻家庭生活的反映和写照,更是对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血泪控诉;同时,它也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参考文献:
[1] 刘向:《烈女传》,岳麓出版社,1994年版。
[2] 班昭、张福清:《女诫》,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 戴德、戴圣:《礼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4] 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98年版。
[5]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
[6] 何宁:《淮南子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
[7] 弗洛伊德:《性爱与文明》,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作者简介:张金慧,女,1957—,河南荥阳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单位:郑州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