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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吉林省作为生态资源大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其最突出的优势,绿色金融对于推动其生态文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指出其存在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协同机制不健全、政策推动乏力等问题。提出通过提升绿色金融意识、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增强政府支持力度等方式加以解决。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发展;碳中和
一、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
综合近几年的《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数据,从政策推动、市场效果、总体评价等方面来看,吉林省处于“第三梯队”且得分较少,在全国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绿色金融项目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见效慢、规模大、期限长、致使短期内难以获得理想收益。与其他省份相比,吉林省对绿色金融发展缺少配套政策与战略规划,相关部门的政策目标仍然停留在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的行业上,并且因为专业化程度较高、缺乏从内到外的激励机制,导致相关项目工作难度加大,进而影响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项目的积极性。
(二)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
吉林省的绿色金融发展仍属于摸索阶段,绿色金融产品无论是在使用还是创新上相对落后。主要原因是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时间较短,对于环境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尚未成熟,缺乏具体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缺少可供参考相关政策和市场机制。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以及碳金融等发展相对落后,绿色金融衍生工具欠缺,难以满足绿色项目的融资需求,限制了绿色经济發展。
(三)协同机制不健全
在吉林省绿色金融实践的历程中,需要金融机构、环保部门、企业、金融监管部门等多方进行合作和信息共享。但是,金融机构的信息需求不一致,环保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信息缺乏时效性,企业伪造、掩盖真实的环境信息,金融机构宣传力度不足,最终导致大数据无法共享、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出现。
(四)政策推动乏力
吉林省绿色金融相关政策设置明显不足,在政策推动方面与其他强省绿色金融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对于绿色金融尚未出台省市级专项文件,并未有试点地方,但目前已申请长春市进行试点,暂未提出相关风险补偿政策,并未有实质性激励政策。暂未设立专业协会、研究机构对绿色金融进行全方位、专业性的探索。暂未举办大型绿色金融方面的学术或市场活动,尚无建成的省级或市级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在省、市级环境信息建设方面暂无明显成果。
二、促进吉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对策
(一)提升绿色金融意识
首先,需要加强群众的绿色金融理念。其次,公众的绿色消费也会倒逼绿色金融的发展。通过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如新能源环保汽车,在贷款时将会在无形中购买绿色服务或者直接购买绿色金融产品,绿色信用卡、绿色债券等,都将会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最后,政府应通过宣传单宣传、文案宣传、互联网宣传等宣传手段,加强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力度。
绿色金融组织的构建将更有效地提升绿色金融意识,因此应探索、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支持符合吉林省实际的民间资本建设村镇银行、金融机构等;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与绿色专业部门建立特别业务服务中心;支持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专营分支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制度变更和民营银行的设立。
(二)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创新绿色信贷形式,在已有的绿色信贷产品的基础上,挖掘绿色运输、绿色住宅等信贷类产品,增加创新力度,鼓励研发适合环保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增加更多衍生品服务。尝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绿色债券形式,在发行市场上创新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鼓励绿色债券的发行。研发专项绿色债券产品,进行债券规模情况统计、排名,鼓励投资者投资。创新绿色保险形式,扩大险种种类,探索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产品等。争取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形成特色保险服务,以发展绿色保险。创新碳金融形式,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创新。
(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建立绿色金融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收集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验证过程、定期公告等绿色信息。联合环境部门,建立信用的社会和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拒绝以任何形式对非环境友好型项目进行贷款。构建金融云平台,构建绿色金融信用与服务一体化,建立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通,为绿色金融发展带来便利。
完善绿色金融合作机制。一方面应加大省内资源整合力度。政府税收政策、资源价格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各方面都需要相关政策支持和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引入绿色金融发展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借鉴学习相关政策。争取与省外、国外交易所合力建立绿色金融机构,加强技术合作,拓展绿色融资渠道,形成多边开发融资体系。
(四)增强政府支持力度
可在高校建设相关学科,以为将来发展打好地基,形成绿色金融发展的专业团队。鼓励群众加入到绿色金融中,对于积极使用网上银行等保护环境的绿色行为,予以积分累计。发放绿色信用卡,对持卡人购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实施降低利率政策。引导并支持企业实施环境保护,提供企业对绿色项目发展资金等措施。
通过制定实施政策方针,加强政府的引领作用。制定信息披露机制、清晰时间、频率,使信息及时和真实化,严厉惩罚那些对信息披露不规范的企业。制定完善的绿色金融奖惩体系,对于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的企业和机构给予一定的贷款补贴、风险补偿、减低征税等奖励措施。对于不适当的项目,进行一定的惩罚如限制贷款等。
参考文献
[1]年华.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J].现代商贸工业,2020, (13).
[2]侍术凯,韩子玥,于淞,安佳.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现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17(12).
[3]刘诗宇.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困难、及机制探索[J].华北金融,2019,(06).
[4]刘任重,曲修平.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9,(24).
[5]朱江璐,赵建勋.国内外绿色金融统计标准比较研究[J].全国流通经济,2019,(30).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项目“吉林省乡村振兴与普惠金融共生发展策略研究”(JJKH20200220SK),主持人:于晶波;吉林工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碳中和目标下吉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研究”(院社科合字S[2021]第020号)主持人:于晶波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发展;碳中和
一、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
综合近几年的《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数据,从政策推动、市场效果、总体评价等方面来看,吉林省处于“第三梯队”且得分较少,在全国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绿色金融项目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见效慢、规模大、期限长、致使短期内难以获得理想收益。与其他省份相比,吉林省对绿色金融发展缺少配套政策与战略规划,相关部门的政策目标仍然停留在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的行业上,并且因为专业化程度较高、缺乏从内到外的激励机制,导致相关项目工作难度加大,进而影响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项目的积极性。
(二)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
吉林省的绿色金融发展仍属于摸索阶段,绿色金融产品无论是在使用还是创新上相对落后。主要原因是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时间较短,对于环境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尚未成熟,缺乏具体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缺少可供参考相关政策和市场机制。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以及碳金融等发展相对落后,绿色金融衍生工具欠缺,难以满足绿色项目的融资需求,限制了绿色经济發展。
(三)协同机制不健全
在吉林省绿色金融实践的历程中,需要金融机构、环保部门、企业、金融监管部门等多方进行合作和信息共享。但是,金融机构的信息需求不一致,环保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信息缺乏时效性,企业伪造、掩盖真实的环境信息,金融机构宣传力度不足,最终导致大数据无法共享、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出现。
(四)政策推动乏力
吉林省绿色金融相关政策设置明显不足,在政策推动方面与其他强省绿色金融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对于绿色金融尚未出台省市级专项文件,并未有试点地方,但目前已申请长春市进行试点,暂未提出相关风险补偿政策,并未有实质性激励政策。暂未设立专业协会、研究机构对绿色金融进行全方位、专业性的探索。暂未举办大型绿色金融方面的学术或市场活动,尚无建成的省级或市级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在省、市级环境信息建设方面暂无明显成果。
二、促进吉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对策
(一)提升绿色金融意识
首先,需要加强群众的绿色金融理念。其次,公众的绿色消费也会倒逼绿色金融的发展。通过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如新能源环保汽车,在贷款时将会在无形中购买绿色服务或者直接购买绿色金融产品,绿色信用卡、绿色债券等,都将会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最后,政府应通过宣传单宣传、文案宣传、互联网宣传等宣传手段,加强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力度。
绿色金融组织的构建将更有效地提升绿色金融意识,因此应探索、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支持符合吉林省实际的民间资本建设村镇银行、金融机构等;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与绿色专业部门建立特别业务服务中心;支持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专营分支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制度变更和民营银行的设立。
(二)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创新绿色信贷形式,在已有的绿色信贷产品的基础上,挖掘绿色运输、绿色住宅等信贷类产品,增加创新力度,鼓励研发适合环保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增加更多衍生品服务。尝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绿色债券形式,在发行市场上创新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鼓励绿色债券的发行。研发专项绿色债券产品,进行债券规模情况统计、排名,鼓励投资者投资。创新绿色保险形式,扩大险种种类,探索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产品等。争取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形成特色保险服务,以发展绿色保险。创新碳金融形式,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创新。
(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建立绿色金融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收集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验证过程、定期公告等绿色信息。联合环境部门,建立信用的社会和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拒绝以任何形式对非环境友好型项目进行贷款。构建金融云平台,构建绿色金融信用与服务一体化,建立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通,为绿色金融发展带来便利。
完善绿色金融合作机制。一方面应加大省内资源整合力度。政府税收政策、资源价格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各方面都需要相关政策支持和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引入绿色金融发展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借鉴学习相关政策。争取与省外、国外交易所合力建立绿色金融机构,加强技术合作,拓展绿色融资渠道,形成多边开发融资体系。
(四)增强政府支持力度
可在高校建设相关学科,以为将来发展打好地基,形成绿色金融发展的专业团队。鼓励群众加入到绿色金融中,对于积极使用网上银行等保护环境的绿色行为,予以积分累计。发放绿色信用卡,对持卡人购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实施降低利率政策。引导并支持企业实施环境保护,提供企业对绿色项目发展资金等措施。
通过制定实施政策方针,加强政府的引领作用。制定信息披露机制、清晰时间、频率,使信息及时和真实化,严厉惩罚那些对信息披露不规范的企业。制定完善的绿色金融奖惩体系,对于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的企业和机构给予一定的贷款补贴、风险补偿、减低征税等奖励措施。对于不适当的项目,进行一定的惩罚如限制贷款等。
参考文献
[1]年华.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J].现代商贸工业,2020, (13).
[2]侍术凯,韩子玥,于淞,安佳.吉林省低碳经济发展现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17(12).
[3]刘诗宇.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困难、及机制探索[J].华北金融,2019,(06).
[4]刘任重,曲修平.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9,(24).
[5]朱江璐,赵建勋.国内外绿色金融统计标准比较研究[J].全国流通经济,2019,(30).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项目“吉林省乡村振兴与普惠金融共生发展策略研究”(JJKH20200220SK),主持人:于晶波;吉林工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碳中和目标下吉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研究”(院社科合字S[2021]第020号)主持人:于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