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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镇企业改革在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在增加,进城农民工队伍在壮大,乡村规模企业在扩张。这些都虚化了国有、集体企业与私营个体从业人员的界限。如何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养老保险需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扩大保险覆盖面,维护社会稳定,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努力扩大覆盖面
1、扩面工作处于瓶颈,突破难度大。近年来,一些地方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增参保人数有所增加,但进度不大。部分地区实际缴费人数甚至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持续增长,企业改制、破产形成的一些断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没有完全持续,原概念上的参保人员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新概念上的参保人员难以一步到位。尽管私营、个体非正规就业者准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这部分人群的扩面工作并未得到有效推进。一是缺乏法律后盾和刚性措施,扩面工作的硬性操作空间不大。二是部分地区对扩面工作的认识尚未提升到应有的高度。领导层和企业经营层对保护"经济增长点"这个概念的认识较为片面。三是私营、个体经济的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制约了养老关系的建立。表现为企业主不愿为员工投保或员工的短期行为不愿参保。他们认为社保的政策变化多,是在赚新人的钱补老人的洞。四是一些企业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或单方面提出有劳动者自己负责养老保险,将低微的养老保险费并入劳动报酬。实际缴费工资难以确定,申报工资总额与财务应付工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往往有很大的差距。企业是否按实际工资总额申报,是否有意作假,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查总是滞后的、被动的。只好退守最低缴费基数这根红线,影响了基金收入。五是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不平衡竞争,影响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如有些同一行业同一产品企业,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继续按城镇企业参保方式履行参保义务。而乡镇企业,他们的规模有的比城镇企业大,经济效益比城镇的还高,但他们没有被纳入城镇企业的保护范围。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当前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就业困年的情况下,积极吸纳社会富余劳动力,为社会稳定起到了减震作用。但他们同时也要负担起其他企业数十倍的社会保障费用。
2、现行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一方面是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非正规就业人员、断保人员缺乏吸引力。一是标准高。职工个人按20%以上的比例全额缴纳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感到不公平。如有的人认为:下岗了,经济收入比别人少了,缴费却比别人多了,退休后养老金又比别人少了。有些停业多年的企业,职工无工可做又不能清算,还要以单位缴费标准由个人全额缴纳各项社保费。二是非正规就业人员(特别是年轻员工)在观望,等待距离退休15年时再参保。在社会平均工资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对个体参保人员也没有多大的激励作用。三是现行缴费方式不适应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灵活性。关系接续频繁,地区差距大,全国无统一的政策,社保制度缺少一个方便灵活的接续、退出机制。
另一方面现行阔面征缴制度对扩面工作自身缺乏激励措施。扩面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无足轻重,奖励措施不力。保险覆盖面的迅速扩大,势比增加基金收入,这对基金积累多,上解调节金多的地方,无疑会削弱地方扩面积极性。
3、强化扩面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目前,许多地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形势严峻。已参保人员老龄化加快,职工负担系数进一步加大,基金压力逐月剧增,许多县、市相继出现收不抵支。因此,我们在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投入的同时,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无疑是一个解近渴而又可行的办法。
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推动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过渡,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乡镇规模企业职工、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和进城农民工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他们以高强度、高风险的劳动换取基本生活保障。土地收益、计划生育政策不能承担他们的养老风险。政府有责任制定公共政策进行化解。
二、对扩面工作的建议
1、重新定位扩面目标。扩面目标应该定位在地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城镇所有非正规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包括乡镇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农民工。现阶段的扩面重点应放在城镇个体私营企业、断保群体、乡镇规模企业及农民工密集型的建筑、纺织、服装、餐饮等制造加工产业。
2、改进征缴办法,适应扩面需求。保险制度在遵循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下,制度也要有内在的吸引力和对不同层次的适应力。在参保对象和参保条件上不应纠缠概念,而要通过参保办法的设计,把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人员吸纳过来。个人缴费以现行个人帐户比例适当缩小,同时适当提高个人帐户记帐利率,以激励职工缴费。
(1)控制失业人数,扩大参保覆盖率,力求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基金支出设防堵漏,努力增加基金收入绝对值。同时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资本化管理运行能力,力保保险基金增值。
(2)在退休年龄、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政策上研究最佳调整方案。
3、依法稽查与因势力导并举,推进扩面工作。一方面,我们要加快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健全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对不依法履行保险义务的单位实施重点突破。要加强劳动综合执法,对有意瞒报和拒不缴费的单位实施强制征缴,对未参保未申报的实施预征缴制度,直接扣划。扩面工作要与企业年检、稽查堵漏结合起来,以稽查带扩面,在挖掘参保企业内部潜力的同时,向外延扩张。
另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服务观念,借鉴商业保险的服务理念,做好扩面跟踪服务。要把参保的意义、保险政策、参保途径、缴费方式,特别是参保后的得益情况,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进行个性化的宣传服务。同时,社保信息化建设、办理程序的简化和保险高层次的统筹,也是做好保险扩面工作的重要因素。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扩面工作的责任单位。各部门要有具体措施配合扩面工作推进,并把扩面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施操作中,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的扩保队伍,制定一系列奖惩措施,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扩面工作进展快,基金征缴计划完成好的地方要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征缴计划,影响社会发放的,地方财政不仅要补充基金投入,还要给予曝光。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努力扩大覆盖面
1、扩面工作处于瓶颈,突破难度大。近年来,一些地方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增参保人数有所增加,但进度不大。部分地区实际缴费人数甚至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持续增长,企业改制、破产形成的一些断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没有完全持续,原概念上的参保人员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新概念上的参保人员难以一步到位。尽管私营、个体非正规就业者准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这部分人群的扩面工作并未得到有效推进。一是缺乏法律后盾和刚性措施,扩面工作的硬性操作空间不大。二是部分地区对扩面工作的认识尚未提升到应有的高度。领导层和企业经营层对保护"经济增长点"这个概念的认识较为片面。三是私营、个体经济的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制约了养老关系的建立。表现为企业主不愿为员工投保或员工的短期行为不愿参保。他们认为社保的政策变化多,是在赚新人的钱补老人的洞。四是一些企业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或单方面提出有劳动者自己负责养老保险,将低微的养老保险费并入劳动报酬。实际缴费工资难以确定,申报工资总额与财务应付工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往往有很大的差距。企业是否按实际工资总额申报,是否有意作假,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查总是滞后的、被动的。只好退守最低缴费基数这根红线,影响了基金收入。五是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不平衡竞争,影响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如有些同一行业同一产品企业,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继续按城镇企业参保方式履行参保义务。而乡镇企业,他们的规模有的比城镇企业大,经济效益比城镇的还高,但他们没有被纳入城镇企业的保护范围。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当前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就业困年的情况下,积极吸纳社会富余劳动力,为社会稳定起到了减震作用。但他们同时也要负担起其他企业数十倍的社会保障费用。
2、现行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一方面是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非正规就业人员、断保人员缺乏吸引力。一是标准高。职工个人按20%以上的比例全额缴纳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感到不公平。如有的人认为:下岗了,经济收入比别人少了,缴费却比别人多了,退休后养老金又比别人少了。有些停业多年的企业,职工无工可做又不能清算,还要以单位缴费标准由个人全额缴纳各项社保费。二是非正规就业人员(特别是年轻员工)在观望,等待距离退休15年时再参保。在社会平均工资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对个体参保人员也没有多大的激励作用。三是现行缴费方式不适应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灵活性。关系接续频繁,地区差距大,全国无统一的政策,社保制度缺少一个方便灵活的接续、退出机制。
另一方面现行阔面征缴制度对扩面工作自身缺乏激励措施。扩面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无足轻重,奖励措施不力。保险覆盖面的迅速扩大,势比增加基金收入,这对基金积累多,上解调节金多的地方,无疑会削弱地方扩面积极性。
3、强化扩面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目前,许多地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形势严峻。已参保人员老龄化加快,职工负担系数进一步加大,基金压力逐月剧增,许多县、市相继出现收不抵支。因此,我们在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投入的同时,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无疑是一个解近渴而又可行的办法。
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推动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过渡,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乡镇规模企业职工、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和进城农民工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他们以高强度、高风险的劳动换取基本生活保障。土地收益、计划生育政策不能承担他们的养老风险。政府有责任制定公共政策进行化解。
二、对扩面工作的建议
1、重新定位扩面目标。扩面目标应该定位在地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城镇所有非正规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包括乡镇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农民工。现阶段的扩面重点应放在城镇个体私营企业、断保群体、乡镇规模企业及农民工密集型的建筑、纺织、服装、餐饮等制造加工产业。
2、改进征缴办法,适应扩面需求。保险制度在遵循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下,制度也要有内在的吸引力和对不同层次的适应力。在参保对象和参保条件上不应纠缠概念,而要通过参保办法的设计,把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人员吸纳过来。个人缴费以现行个人帐户比例适当缩小,同时适当提高个人帐户记帐利率,以激励职工缴费。
(1)控制失业人数,扩大参保覆盖率,力求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基金支出设防堵漏,努力增加基金收入绝对值。同时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资本化管理运行能力,力保保险基金增值。
(2)在退休年龄、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政策上研究最佳调整方案。
3、依法稽查与因势力导并举,推进扩面工作。一方面,我们要加快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健全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对不依法履行保险义务的单位实施重点突破。要加强劳动综合执法,对有意瞒报和拒不缴费的单位实施强制征缴,对未参保未申报的实施预征缴制度,直接扣划。扩面工作要与企业年检、稽查堵漏结合起来,以稽查带扩面,在挖掘参保企业内部潜力的同时,向外延扩张。
另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服务观念,借鉴商业保险的服务理念,做好扩面跟踪服务。要把参保的意义、保险政策、参保途径、缴费方式,特别是参保后的得益情况,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进行个性化的宣传服务。同时,社保信息化建设、办理程序的简化和保险高层次的统筹,也是做好保险扩面工作的重要因素。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扩面工作的责任单位。各部门要有具体措施配合扩面工作推进,并把扩面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施操作中,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的扩保队伍,制定一系列奖惩措施,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扩面工作进展快,基金征缴计划完成好的地方要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征缴计划,影响社会发放的,地方财政不仅要补充基金投入,还要给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