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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来源:
3月9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11类34项服务收费。对于饱受银行众多收费项目烦扰的消费者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拍手称快的好消息。
但是在7月中下旬,发改委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和检查:多家银行以及营业部仍然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此外,检查中还发现,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国家发改委指出,银行服务收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监管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推迟执行监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费,不得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恢复收费或乱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引以为戒,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22号文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8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被查处》公告,特别指出,针对三总行的违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8月18日,发改委发布《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费受到严厉处罚》公告,声明“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对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分别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作出罚款18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调查:
关于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取消部分银行服务费的通知已有一段时日,从通知的下发、国家发改委的明察暗访、再到前几日的处罚,备受关注。银行不仅是企业,也是代表着社会民生保障的一种特殊身份。但是近年来银行的隐性收费,却让很多百姓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让我们翻开《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该“办法”2003年出台时仅有300多项收费项目,但是到了今天,收费项目已经多达3000多种。8年之间暴增了10倍,这是一个怎样的增长速度?五花八门的收费背后,其实是巨额利润的驱动。据悉,仅短信通知费一项,各商业银行月进账就能过亿元。如此可观的收入,无怪乎各大银行不肯放弃。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国家行政力量起到了什么作用?就拿《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来说,明文规定“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可自行制定和调整”。也就是说,在现行体制下,商业银行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这种既当选手又当裁判的双重角色,导致其为所欲为,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在现行体制下,监管部门与银行业实际上存在利益连带关系——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银监会,每年都要向商业银行征收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这就直接导致它偏爱金融机构,当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求助于相关部门的愿望常常落空。银行属垄断行业,再加上监管不严,对储户、消费者缺乏必要的尊重,缺乏服务意识,要让他们提供“免费服务”,可能吗?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首先要避免作为利益攸关方,只有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才能处理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维护公众利益。按照管理要求,从7月1日起各大银行34项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项目将被叫停。然而,旧的收费项目还没取消,部分银行却又颁出新招,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等收费项目层出不穷。不得不令百姓们纳闷:银行的“免费午餐”为什么越“减”越多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银行对中间收费“难舍难分、欲罢不能”?
有关人士分析,原因一:改变银行间“以本伤人”的恶性竞争。不少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的初起阶段,仅将中间业务作为争夺银行存款份额的手段。当时,为了抢夺有限客户,各银行在中间业务中出现任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局面。这种做法,受惠的是公众,但受害的也是公众。提供免费和低标准收费的中间业务服务,使各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缺乏拓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和必要的资金。2003年,央行有意改变这种混乱的竞争秩序,特出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为收费提供了政策依据,开始了银行收费的进程。
原因二:巨大的利润源。银行对公众所征收的费用其实大部分是零碎的“小收费”,比如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取款费、短信通知费、被停收的跨行查询费、零钞清点费等,收费标准通常看来不是特别高,如小额账户管理费基本上都是按季收取3元,每月1元;短信通知费包月3元/月,可在这些小且零碎的收费背后,却蕴藏着银行巨大的利润源!例如近年兴起的短信通知费,被指成本只在0.1-0.2元/月,却要用户支付每月3-5元的费用,利润率高达30-50倍,有的大银行仅此一项就可每月进账上亿元。如此可观的收入,足以引得各家银行争相效仿。
原因三:存贷比考核严峻,银行“很缺钱”。银行在存贷比指标压力下纷纷加快了“吸金”速度。当前,银行除了通过常规存款、理财产品发售、贴息存款、月末冲量等模式来获取资金,似乎也只能从提高中间业务收入这一块来增加资金量了。
在民众不断的呼声中,国家发改委在8月18日终于对违反通知的几家银行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在处罚上可以让普通百姓出了一口气。但是记者细细品味时,却总是觉得这点处罚无关“痛痒”。第一,被处罚的3家银行异口同声地称之为理解错误,作为普通百姓看此相关报道时都能透彻领悟到其内涵,银行的业内人士却玩起了文字游戏,最后接受处罚却还理直气壮。第二,对于巨大利益链条的受益者银行来讲,正如某网友说的几百万的处罚也许就是一天收取的手续费、工本费或者所谓的信息费,国家实施的态度很坚决,但是力度远远不够。试想“银行们”会在心里慢慢嘀咕,这点钱买个平安,下次我还有乱收费,再拿个几百万又能怎样。第三,虽然三部委联合取消了34项服务费,然而,旧的收费项目还没取消,部分银行却又出了新招,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等收费项目层出不穷,银行又将原来免费的项目变成新的收费项目,这让记者不由感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大家看法:
被罚银行回应:
被罚银行称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就“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情况发布说明称,将认真执行三部委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规定从7月1日起取消了11类34项服务收费,包括通知中要求的“取消密码重置手续费和密码修改手续费”。邮储银行方面表示,《通知》中并未明确要求银行免除密码挂失手续费,邮储银行在7月6日前也未收到过关于免除密码挂失手续费的相关通知。对于7月1日至8日已收取的密码挂失手续费,也要求各分支机构立即着手开始退费,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兴业银行表示,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8月2日发改委第一次通报后,该行已在网站上发布了说明,向客户致歉,并安排误收费用退还工作。兴业银行方面表示,出现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是由于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今后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主动沟通请示,提高政策的理解力,避免出现执行偏差。中信银行表示,此次处罚发改委已经在8月2日进行了通报,中信银行已经在网站上对此事进行了公告和解释。
某报纸评论员:
要按银行的逻辑,文件中要限制的各种收费,改个名字,就可以继续收下去了,真遇到处罚,还能喊冤:名字不一样啊,属于理解偏差。所以说,包括公众呼声、主管部门的三令五申,都不可能让银行就范。今年的六七月份,就有光大、兴业等银行宣布收取新的费用。取消一批,新增一批,这样下去,怎么禁,都是禁不完的。所谓“动真格”,顶多也就等于主管部门表个态而已。实际上,银行业现在处于无政府状态,随便怎么拿捏,不想改的就是不改。就没法管了吗?当然可以管,首先就是把银行的收费决定权收上来,这费用别自说自话想收就收,先上报人民银行、银监会乃至发改委,然后再开听证会,大家都同意收了再收。也别想一出是一出,每家银行收费项目给个数量限制。这是管源头。再说后续处理——光罚款是不行的,责任人要查处,谁同意的,谁签的字,该撤职撤职,该扣奖金扣奖金。如此一来,银行的高管们就会谨慎得多,因为他们的饭碗金贵啊。其实这些规则,早就应该有。银行乱收费的根源,还在于它赚钱的渠道少,自身消耗大,贷款有风险,亏损了也不是玩的,还指着多收费换利润呢。到了主管部门那里,手心手背都是肉,要不是公众反应强烈,自然也不愿意管得忒严——这可能是一切有规不出、有令不行的根源。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杨成章
我国商业银行要与世界银行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经营理念、经营水平、服务方式、软硬件环境等方面都要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在软硬件方面都要进行很大的投入,收费可改变市场供求扭曲现象,明确成本归属,弥补成本投入。小额账户、闲置银行卡的大量存在及客户频繁的跨行查询等占用了相当多的系统资源,收费可引导资源的整合,提高系统运营效率及交易成功率,有助于银行整合其资金资源。同时,服务收费能使银行更好地开展差别化服务,提升服务品质。但是要强化监管,规范商业银行的定价和服务收费的管理流程。强化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收费定价的职责,提高收费服务业务的透明度,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商业银行收费定价应该在公众、银行、监管方三方参与的情况进行,同时每推出一项服务收费都应该非常审慎,事前必须经过科学的成本核算,充分考虑各种影响成本支付的因素,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业务管理费、各种准备金费用、可能发生的损失等。此外,银行还应改进设施,提高收费服务水平,建议设立差别收费,优惠弱势和优质客户,适时改进自助机具,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自助服务。
资深财经评论人:叶檀
银行收费确实存在极大问题,标准不统一、信息不透明、霸道收费等情况全部存在。银行与普通企业不同,银行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涉及广大储户的利益,每个国有大银行都有3—4亿的持卡人。根据《商业银行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银行的性质,银行卡收费应当纳入政府定价。商业银行是市场主体,因此一般服务收费不必事事由政府部门指定。而后进行具体分析,哪些是合同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权益,银行有没有权力绕过合同法,直接决定原来的免费服务改为收费服务,或者擅自将低收费服务提升为高收费服务。消费者维权要维到点上,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目前,我们对于垄断价格的抨击常常雾里看花,效果如同隔山打牛。
业内资深人士:
收费是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利益分配与调整,不合理收费实际上是银行在向消费者转嫁成本。很多银行在推广新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收费不合理等问题。银行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的积极性远远低于其推广新业务的热情,随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各项增值服务的不断推出,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爆发式增长,但消费者需要有一本“明白账”,可银行在收费方面却始终是“雾里看花”。这样的一个不对等关系的对话之中,普通民众的确是受到了“不平等”待遇,而银行作为一个亦公亦私的特殊行业却在百姓身上得到了大大的好处。
热心网友:心心
国家这回罚款真是罚的太对了,凡是违规的事情,若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说说而已,却没有任何的处罚措施,终将任其泛滥,愈演愈烈。处罚措施必须严厉,否则不会有任何效果。但是处罚的金额实在是太少了,某银行人家收一天的挂失费可能就抵你200万罚款了。我觉得真正更主要的是国家应当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做到令行禁止,不过这次处罚也是国家加大对银行监管力度决心的体现,希望银行以后可以更好地为老百姓进行金融服务。
热心网友:李先生
一直关注银行收费取消的报道,但是一次我取钱密码忘记了,银行说忘记密码需要先挂失、再重置,收费10元。因为前后看到太多次此项收费被取消的新闻了,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像密码重置手续费不能再收了。但是银行的人告诉我,不收取的是密码修改和重置手续费。密码修改的意思是,我自己记得密码,只不过想换个新的,我这种情况不属于密码修改,由于忘记了需要先挂失,所以密码挂失费依旧是要收取的。因为着急办事情,所以最终还是按照银行要求交了10元钱。虽然后来看到银行解释说是由于理解错误之类的,但这理由真的挺牵强。监管部门要求密码修改、密码重置都不收取费用,这意思不挺明白的嘛,我觉得个别银行不是对政策理解有误,就是为收取相关费用找理由,钻政策的空子。虽然这个密码重置的问题银行已经说是理解错误,但是我想说的是分门别类几千项收费标准,银行都可以和监管部门玩文字游戏,和老百姓玩花花肠子,所以说真正解决隐形乱收费不仅是要在这一项内容上下功夫,而必须是要在根本上能够让银行认清自己的问题。
尾声:
银行收费的问题肯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立竿见影解决清楚的,但是记者认为也绝对不是国家几个文件、几次处罚就可以影响得了的,不能治标不治本,需要从根本上找原因。
首先,国家监管部门撇清与银行的利益链条,从一个公正公平的角度来审视银行的职责和职能。因为做为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银监会,每年都要向商业银行征收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在某种程度上两者是存在利益关系的,当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有关部门则不能给予强有力的保护。作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首先要避免作为利益攸关方,只有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才能处理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维护公众利益,一旦出现问题不是罚款几百万,而是要从底部抓起,深究责任人,严格处罚,可以说“杀一儆百”,才能使银行不能、不敢再进行乱收费。
其次,提高银行觉悟。如果说监管部门的严格处罚是外治,那么银行自身的原因就应该是内治。因为银行属于特殊的“民生机构”,不仅为了赚取高额的利润,还应该承担其社会责任和义务,为百姓的生活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是可以收取的,但是8年之内徒增10倍的费用实在令人咋舌,良性竞争、正当业务才是生存的王道,只有从银行自身彻底地明确其社会地位以及作用,才能使乱收费得到有效的制止。
最后,作为普通百姓也要做一个睿智的理财人,保证不被银行“套进去”。借某媒体给民众“应对”银行的乱收费的方法,也向大家提供几点方法。第一,需要对自己钱包里的银行卡进行整理,只保留常用的和必要的,对于那些不常用且有年费和小额管理费的银行卡办理销户。第二,巧用网银最合算。充分利用好网上银行,足不出户就能办理银行业务。第三,省钱支付渠道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使用POS机等业务收取费用相对较少甚至免费,使用第三方支付在信用卡还款、支付账单、购物等均可免费,这些支付平台的设备在银行、便利超市、药店等地随处可见,十分方便。第四,货比三家更省钱,虽然现在银行收费项目繁多,但并不是每一家银行收费标准都一致,一些小银行为了扩大客户群体,通常会推出一些免费项目来吸引客户,因此在选择开户银行时,要货比三家,对各家收费标准进行衡量。第五,转账依然可免单。跨行转账除了正常渠道外,银行的一些冷门免费业务在很多时候也可以给大家提供方便,例如银行的“柜面通”业务。虽然到账时间比汇款要慢一些,但是对于大额款项来说还是能省不少费用的。第六,莫被“暂免”所迷惑。许多银行在刚开始推广某项新业务时通常会给客户提供几个月的免费试用期或者一定优惠,提高客户对新业务的接受度。但是,试用期一过便开始收取费用,搞清是暂时免费还是永久免费,莫被“暂免”所迷惑。
银行收费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相信,只要国家监管部门有效管理、银行自身觉悟提升、民众警惕意识提高,就一定能够共创一个良好的银行收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