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的仲裁立法中对仲裁程序中可否存在第三人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对此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实践中也是各行其是.本文在分析仲裁其实质的基础上指出,一概无条件的允许第三人参加仲裁程序和一律不加区分的禁止第三人参加仲裁程序的观点和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应当有条件的允许第三人参加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