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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概括的由地理、经济、宗教等因素决定的良宪论是其核心精神,也是法治标准的核心标准,而中国现阶段的法治标准缺少这样的核心内容。中国古代政体历经君主政体、准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三个阶段,缺少宪政的阶级结构和经济基础。《论法的精神》的权力制约思想对我国现阶段仍有重大启迪意义。另外,《论法的精神》的比较研究方法、唯物主义方法、综合系统方法对我国法学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对"中国法学何处去"的回答,要点在于对中国现在国情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