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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自媒体的高度活跃,社会热点事件的网络舆论层出不穷,在舆论形成与传播中极大地影响着舆论走向。本文通过百度指数、清博数据分析“江歌案”在网络上引起的广泛关注、引发的舆情和后续发展,对其舆情特点、传播特性等方面进行解析,了解传统主流媒体、新媒体特别是自媒体在舆论传播过程中如何影响舆论发展,从而更好地了解热点事件中网络舆论形成和传播机制。
关键词:网络舆论;江歌案;热点事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9)03-0000-04
一、 热点事件的网络舆论研究综述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8年6月,中國网民规模高达8.0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7.88亿。数据表明手机网民的规模越来越大,而手机网民中几乎都离不开手机社交媒体,社交媒体已成为互联网媒体中最流行媒体类型之一,其传播影响力也快速提升。近几年来,网络热点事件的不断发生也引起学者们对网络舆论传播研究的热潮。学者的研究主要有微博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再传播研究、社会热点民生事件的微博舆论传播等以新媒体微博为主的研究;网络舆论场中“道德绑架”现象研究、网络传播中的舆论引导策略研究、网络“热点事件”的传播分析与舆论引导研究等以舆论引导为重点的研究等。
二、 “江歌案”的网络舆情传播分析
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久性,对社会发展及其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1]。有学者认为网络舆论即是通过网络表达出的社会舆论,并将网络舆论从广义和狭义进行阐述,广义上的网络舆论囊括了所有的社会舆论形式,既有精心选择之后借助传统新闻媒体表达出来的舆论,也有未经任何处理的公众言论;狭义上的网络舆论则特指网民通过网络表达的舆论,也即通常情况下的网络舆论[2]。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
在“江歌案”形成网络舆论的整个过程中,从《局面》栏目公布江歌母亲与刘鑫见面的视频至陈世峰在日本受审判刑并公布审判结果,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中有明显的三次舆论高峰:一是事件再度被公布出来的时候,二是“江歌案”开庭的时候,三是江歌案审判结果公布的时候。
(一)网络舆论形成期和第一次舆论高峰(2017年11月12日至2017 年11月19日)
网络舆论形成开始于2017年11月9日,新京报《局面》陆续发布促成江歌妈妈与刘鑫的见面的视频,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11月11日,微信公众号“东七门”发布文章《刘鑫,江歌带血的馄饨,好不好吃?》引发部分网民指责刘鑫,此案件成为热点并形成舆论是在拥有粉丝千万的自媒体公号“咪蒙”2017年 11 月 13 日发表评论性质的文章《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而事件发生日期是2016年11月3日,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虽然距案发已经历时一年,新闻的时效性已过,按常规,在这瞬息万变的时代,这件事早该被遗忘了,可是就在短短的几天时间,这个事件在网上重新成为热点。这是因为此篇文章以 “人性”为核心争议点进行情绪渲染,一下激起了网民的情绪,加上许多媒体陆续地一系列报道而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大量网民不断转发、评论,形成网络舆论并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出现舆论聚焦刘鑫而原本是重点的陈世峰被略有忽视。
从百度指数来看,从11月9日开始,江歌案的相关媒体发布量不断上升,到11月14日达到第一次舆论顶峰38196条。
(二)网络舆论第二次高潮期(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17日)
网络舆论第二次高潮期正是“江歌案”开庭的当天,从百度指数看,在12月11日开庭当天达到第二次峰值85881条。网民们期盼了许久的江歌案终于开庭了,由于该事件已经在前期形成网络舆论一边倒的现象,人民网、新京报等官方主流媒体在开庭当天纷纷发布新闻和评论性文章《“江歌案”今日开庭 谜团即将解开》、《江歌案开庭,让争议回归事实》等,表明理性的观点:江歌引发的舆论讨论,终究要在法庭上来解决;口水代替不了法律,冲动代替不了事实。以引导广大网民回归理性、直面事实。随着客观主流文章的不断转发与讨论,百度指数显示,从12月11日到12月17日,网民对该事件的热度慢慢降温,更多的态度是等待法院的审判结果。
(三)网络舆论消退期(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
从百度指数看,“江歌案”的消退期始于12月下旬,在12月20日审判结果公布的当天达到第三次峰值110759条后,舆论由高点渐渐滑落低处,公众对舆论事件慢慢趋于理性,公众的关注热点开始向其他事件转移。在 12 月26 日之后,公众对于“江歌案”关键词的搜索关注开始冷淡。
三、 江歌案的网络舆情传播特点分析
百度指数显示,以“江歌案”为关键词的文章出现的三次舆论高峰分别在2017年11月14日的38196条、12月11日的85881条、12月20日的峰值110759条。在清博数据中,三次舆论高峰与百度指数一致。在此次事件的舆论形成——爆发——消退的这段时期,网络舆情传播特点主要有:
(一)新媒体节点传播占主流
节点传播是指信息在节点之间以互动共享为特征进行的传播行为,节点与网络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它使得每一个网民以自我或者“群”的直接参与方式,被编织进传播网络中,每个人都是一个传播节点[3]。节点传播中每一个节点即是传者又是受众,人人都可以分享信息、表达观点,正好促使普通网民进行意见的表达,由于节点数量的庞大,其传播的影响力随传播节点几何式扩散,可在极短的时间内引起巨大的关注度和热议。 据清博数据统计分析,在此次事件的整个网络舆论期间,从“江歌案”在媒体平台的传播热度可以看出,微博排在第一达到62.74%,相关信息超过30万条;其次是微信排在第二位超过8万条,网页和论坛均以超过4万条的热度排在第三和第四位,客户端和今日头条的热度只有5千和4千余条,而报刊的数量最少只有200余条;从舆情走势来看,微博的舆情也远大于其它媒体;从情感走势来看,负面情绪占主要领地,但负面情绪、正面情绪和中性情绪的波动变化情况是一致的。其传播热度、舆情走势和情感走势三者均成正相关关系。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网民在微博、微信针对此次事件发声的数量庞大,节点传播的巨大传播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客户端和今日头条由于受用户数量等因素的影响,其传播力远不及微信和微博。
(二)标签化传播與情绪化传播相互促进
在新媒体传播中,常出现通过“贴标签”来表达对事件及人物的认知和态度,标签可以帮助人们对客体进行归类,简化认知过程,简单省力也不用过多的思考,利于聚焦、扩大传播。在该事件第一次网络舆论热潮中,关于人性善良的讨论非常热烈,在相关的关键词中关于法律的文章最多,其次是关于政治与教育的文章,综观善良、法律、政治与教育,这四个标签几乎与大多数网民息息相关,因此可以引发广大网民激烈地讨论与互动。
从此次事件关键词的传播来看,以三个当事人为关键词搜索时发现,他们在网络的热度排名为“江歌”第一、“刘鑫”第二、“陈世峰”第三。而从常理来看,在此次事件中,最重要的事情或最该尽快解决的事情是陈世峰的法律制裁,然而,网络舆论表现出更多的是情绪化的观点与讨论,显然不够理性,同时,从相关话题的情感属性来看,不论是微信、微博、还是网页等网络媒体中关于“江歌案”的负面情绪总是远远高于正面情绪和中性情绪。由此可以看出,网络热点事件中情绪化的传播力大于事实本身的传播力,而情绪化与标签化的传播合力更远远大于事实本身的传播力。
(三)微传播汇聚大力量
从传播主体来看,本次事件中网络舆论的传播主体主要有两方面,分别是以人民日报和新京报等为代表的官方主流媒体和以微博大 V 和广大网民为主体的网络新媒体、自媒体。在舆论形成的前期,大部分官方传统媒体陷入沉默的时候,新京报在舆情爆发之初发布相关文章,成功地吸引了网民的注意。随着网络舆论愈演愈烈,新京报在 11 月 13 日连续刊发了三篇文章《江歌被害刘鑫无罪,法律无责下的道义追责》《刘鑫为懦弱和愚蠢付出了代价,但并非万恶不赦》《江歌案 :杀气腾腾的咪蒙制造了网络暴力的新高潮》,但是,这一次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议程设置效果,反而使自身处于舆论漩涡的中心[4]。由于在当时的舆论下,广大网民的态度呈现对刘鑫道德讨伐的一边倒、对受害者的同情和对凶手的谴责,而这三篇文章的基调与广大网民对该事件的态度似乎相反或与网民的关注点相关性不高。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持某种观点的人在一定范围内达到 61.8%,就已经可以控制全局[5]。而根据清博数据,针对刘鑫的负面观点比例,不少平台已经接近甚至远远超过了这一数值,造成传统主流媒体被倒逼的尴尬现象。
从微博、微信传播中,综观整个过程,发声最多的是从粉丝数为0~1000的自媒体和综合影响力WCI为0~500的微信公众平台,而拥有超过1万人粉丝数的大V和综合影响力WCI越高的微信公众平台发声的数量并不多,虽然普通网民的一次简单关注、点击、回帖等传播效果都微乎其乎可忽略不计,但一旦在数量上快速聚集,就成为网民共同关注、参与、传播并产生共鸣,小众就扩张为大众,在单位时间内信息发布量就越来越大,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将对主流媒体及舆论走向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可以看出,当自媒体对同一件事件发声积累到一定的数量后,将会引起大V的关注和更广泛的网民关注,同时形成的互动趋势会促使热点事件的形成,从而影响舆情的走势。
四、 关于热点事件网络舆论传播的反思
大多数热点事件可以总结出以下特征,微传播汇聚大力量:即首先由普通网民在网上发声引起关注,随着关注数量的不断快速增加,其很快形成网络舆论。其次,标签化传播与情绪化传播相互促进:即事件被贴标签,用关键词来传播更能快速聚拢相同观点的网民。再次,负面性的或带有偏激情绪的评论性文章更能激起网民的共鸣。格兰诺维特认为,强关系可以让个体群聚起来升级为一个更强的群体,但是弱关系能使不同的群体汇集变成一个更大的群体。自媒体可以看作是两者的结合体,其发布的内容能使信息广泛到达,内容被转发让具有同一个话语的群体凝聚得更加稳固[6]。因此,网络舆论的监测与引导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媒体平台特别是微博大V和综合影响力WCI强大的公众号平台以及广大网民的责任感与理性的态度成为影响网络舆论的关键;最后,官方主流媒体应更及时、客观的将事实公布于众是防止舆论一边倒的良药。
参考文献:
[1]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与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11.
[2]薛可,许桂苹,赵袁军.热点事件中的网络舆论:缘起、产生、内涵与层次研究[J].情报杂志, 2018(8).
[3]赵前卫,汪兴和.微媒体舆情传播特点[J].今传媒,2017(12).
[4]陈力丹.关于舆论的基本理念[J].新闻大学,2012(5).
[5]章留斌,陈天明.从5W视角看“江歌案”中的网络舆论[J].青年记者,2018(12).
[6]韦俞妃.自媒体环境下热点事件的引爆与舆论导向分析[J].视听,2018(3).
关键词:网络舆论;江歌案;热点事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9)03-0000-04
一、 热点事件的网络舆论研究综述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18年6月,中國网民规模高达8.0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7.88亿。数据表明手机网民的规模越来越大,而手机网民中几乎都离不开手机社交媒体,社交媒体已成为互联网媒体中最流行媒体类型之一,其传播影响力也快速提升。近几年来,网络热点事件的不断发生也引起学者们对网络舆论传播研究的热潮。学者的研究主要有微博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再传播研究、社会热点民生事件的微博舆论传播等以新媒体微博为主的研究;网络舆论场中“道德绑架”现象研究、网络传播中的舆论引导策略研究、网络“热点事件”的传播分析与舆论引导研究等以舆论引导为重点的研究等。
二、 “江歌案”的网络舆情传播分析
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久性,对社会发展及其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1]。有学者认为网络舆论即是通过网络表达出的社会舆论,并将网络舆论从广义和狭义进行阐述,广义上的网络舆论囊括了所有的社会舆论形式,既有精心选择之后借助传统新闻媒体表达出来的舆论,也有未经任何处理的公众言论;狭义上的网络舆论则特指网民通过网络表达的舆论,也即通常情况下的网络舆论[2]。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
在“江歌案”形成网络舆论的整个过程中,从《局面》栏目公布江歌母亲与刘鑫见面的视频至陈世峰在日本受审判刑并公布审判结果,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中有明显的三次舆论高峰:一是事件再度被公布出来的时候,二是“江歌案”开庭的时候,三是江歌案审判结果公布的时候。
(一)网络舆论形成期和第一次舆论高峰(2017年11月12日至2017 年11月19日)
网络舆论形成开始于2017年11月9日,新京报《局面》陆续发布促成江歌妈妈与刘鑫的见面的视频,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11月11日,微信公众号“东七门”发布文章《刘鑫,江歌带血的馄饨,好不好吃?》引发部分网民指责刘鑫,此案件成为热点并形成舆论是在拥有粉丝千万的自媒体公号“咪蒙”2017年 11 月 13 日发表评论性质的文章《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而事件发生日期是2016年11月3日,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虽然距案发已经历时一年,新闻的时效性已过,按常规,在这瞬息万变的时代,这件事早该被遗忘了,可是就在短短的几天时间,这个事件在网上重新成为热点。这是因为此篇文章以 “人性”为核心争议点进行情绪渲染,一下激起了网民的情绪,加上许多媒体陆续地一系列报道而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大量网民不断转发、评论,形成网络舆论并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出现舆论聚焦刘鑫而原本是重点的陈世峰被略有忽视。
从百度指数来看,从11月9日开始,江歌案的相关媒体发布量不断上升,到11月14日达到第一次舆论顶峰38196条。
(二)网络舆论第二次高潮期(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17日)
网络舆论第二次高潮期正是“江歌案”开庭的当天,从百度指数看,在12月11日开庭当天达到第二次峰值85881条。网民们期盼了许久的江歌案终于开庭了,由于该事件已经在前期形成网络舆论一边倒的现象,人民网、新京报等官方主流媒体在开庭当天纷纷发布新闻和评论性文章《“江歌案”今日开庭 谜团即将解开》、《江歌案开庭,让争议回归事实》等,表明理性的观点:江歌引发的舆论讨论,终究要在法庭上来解决;口水代替不了法律,冲动代替不了事实。以引导广大网民回归理性、直面事实。随着客观主流文章的不断转发与讨论,百度指数显示,从12月11日到12月17日,网民对该事件的热度慢慢降温,更多的态度是等待法院的审判结果。
(三)网络舆论消退期(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
从百度指数看,“江歌案”的消退期始于12月下旬,在12月20日审判结果公布的当天达到第三次峰值110759条后,舆论由高点渐渐滑落低处,公众对舆论事件慢慢趋于理性,公众的关注热点开始向其他事件转移。在 12 月26 日之后,公众对于“江歌案”关键词的搜索关注开始冷淡。
三、 江歌案的网络舆情传播特点分析
百度指数显示,以“江歌案”为关键词的文章出现的三次舆论高峰分别在2017年11月14日的38196条、12月11日的85881条、12月20日的峰值110759条。在清博数据中,三次舆论高峰与百度指数一致。在此次事件的舆论形成——爆发——消退的这段时期,网络舆情传播特点主要有:
(一)新媒体节点传播占主流
节点传播是指信息在节点之间以互动共享为特征进行的传播行为,节点与网络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它使得每一个网民以自我或者“群”的直接参与方式,被编织进传播网络中,每个人都是一个传播节点[3]。节点传播中每一个节点即是传者又是受众,人人都可以分享信息、表达观点,正好促使普通网民进行意见的表达,由于节点数量的庞大,其传播的影响力随传播节点几何式扩散,可在极短的时间内引起巨大的关注度和热议。 据清博数据统计分析,在此次事件的整个网络舆论期间,从“江歌案”在媒体平台的传播热度可以看出,微博排在第一达到62.74%,相关信息超过30万条;其次是微信排在第二位超过8万条,网页和论坛均以超过4万条的热度排在第三和第四位,客户端和今日头条的热度只有5千和4千余条,而报刊的数量最少只有200余条;从舆情走势来看,微博的舆情也远大于其它媒体;从情感走势来看,负面情绪占主要领地,但负面情绪、正面情绪和中性情绪的波动变化情况是一致的。其传播热度、舆情走势和情感走势三者均成正相关关系。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网民在微博、微信针对此次事件发声的数量庞大,节点传播的巨大传播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客户端和今日头条由于受用户数量等因素的影响,其传播力远不及微信和微博。
(二)标签化传播與情绪化传播相互促进
在新媒体传播中,常出现通过“贴标签”来表达对事件及人物的认知和态度,标签可以帮助人们对客体进行归类,简化认知过程,简单省力也不用过多的思考,利于聚焦、扩大传播。在该事件第一次网络舆论热潮中,关于人性善良的讨论非常热烈,在相关的关键词中关于法律的文章最多,其次是关于政治与教育的文章,综观善良、法律、政治与教育,这四个标签几乎与大多数网民息息相关,因此可以引发广大网民激烈地讨论与互动。
从此次事件关键词的传播来看,以三个当事人为关键词搜索时发现,他们在网络的热度排名为“江歌”第一、“刘鑫”第二、“陈世峰”第三。而从常理来看,在此次事件中,最重要的事情或最该尽快解决的事情是陈世峰的法律制裁,然而,网络舆论表现出更多的是情绪化的观点与讨论,显然不够理性,同时,从相关话题的情感属性来看,不论是微信、微博、还是网页等网络媒体中关于“江歌案”的负面情绪总是远远高于正面情绪和中性情绪。由此可以看出,网络热点事件中情绪化的传播力大于事实本身的传播力,而情绪化与标签化的传播合力更远远大于事实本身的传播力。
(三)微传播汇聚大力量
从传播主体来看,本次事件中网络舆论的传播主体主要有两方面,分别是以人民日报和新京报等为代表的官方主流媒体和以微博大 V 和广大网民为主体的网络新媒体、自媒体。在舆论形成的前期,大部分官方传统媒体陷入沉默的时候,新京报在舆情爆发之初发布相关文章,成功地吸引了网民的注意。随着网络舆论愈演愈烈,新京报在 11 月 13 日连续刊发了三篇文章《江歌被害刘鑫无罪,法律无责下的道义追责》《刘鑫为懦弱和愚蠢付出了代价,但并非万恶不赦》《江歌案 :杀气腾腾的咪蒙制造了网络暴力的新高潮》,但是,这一次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议程设置效果,反而使自身处于舆论漩涡的中心[4]。由于在当时的舆论下,广大网民的态度呈现对刘鑫道德讨伐的一边倒、对受害者的同情和对凶手的谴责,而这三篇文章的基调与广大网民对该事件的态度似乎相反或与网民的关注点相关性不高。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持某种观点的人在一定范围内达到 61.8%,就已经可以控制全局[5]。而根据清博数据,针对刘鑫的负面观点比例,不少平台已经接近甚至远远超过了这一数值,造成传统主流媒体被倒逼的尴尬现象。
从微博、微信传播中,综观整个过程,发声最多的是从粉丝数为0~1000的自媒体和综合影响力WCI为0~500的微信公众平台,而拥有超过1万人粉丝数的大V和综合影响力WCI越高的微信公众平台发声的数量并不多,虽然普通网民的一次简单关注、点击、回帖等传播效果都微乎其乎可忽略不计,但一旦在数量上快速聚集,就成为网民共同关注、参与、传播并产生共鸣,小众就扩张为大众,在单位时间内信息发布量就越来越大,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将对主流媒体及舆论走向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可以看出,当自媒体对同一件事件发声积累到一定的数量后,将会引起大V的关注和更广泛的网民关注,同时形成的互动趋势会促使热点事件的形成,从而影响舆情的走势。
四、 关于热点事件网络舆论传播的反思
大多数热点事件可以总结出以下特征,微传播汇聚大力量:即首先由普通网民在网上发声引起关注,随着关注数量的不断快速增加,其很快形成网络舆论。其次,标签化传播与情绪化传播相互促进:即事件被贴标签,用关键词来传播更能快速聚拢相同观点的网民。再次,负面性的或带有偏激情绪的评论性文章更能激起网民的共鸣。格兰诺维特认为,强关系可以让个体群聚起来升级为一个更强的群体,但是弱关系能使不同的群体汇集变成一个更大的群体。自媒体可以看作是两者的结合体,其发布的内容能使信息广泛到达,内容被转发让具有同一个话语的群体凝聚得更加稳固[6]。因此,网络舆论的监测与引导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媒体平台特别是微博大V和综合影响力WCI强大的公众号平台以及广大网民的责任感与理性的态度成为影响网络舆论的关键;最后,官方主流媒体应更及时、客观的将事实公布于众是防止舆论一边倒的良药。
参考文献:
[1]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与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11.
[2]薛可,许桂苹,赵袁军.热点事件中的网络舆论:缘起、产生、内涵与层次研究[J].情报杂志, 2018(8).
[3]赵前卫,汪兴和.微媒体舆情传播特点[J].今传媒,2017(12).
[4]陈力丹.关于舆论的基本理念[J].新闻大学,2012(5).
[5]章留斌,陈天明.从5W视角看“江歌案”中的网络舆论[J].青年记者,2018(12).
[6]韦俞妃.自媒体环境下热点事件的引爆与舆论导向分析[J].视听,2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