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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中国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制度的变迁过程可以划分为探索、发展、加速推进三个阶段,呈现出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注重制度的执行力、日趋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的制度建设应从四个方面入手:对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进行立法,重构现有制度并使其系统化,建立有效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制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对利益冲突问题的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