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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22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报道中,在网上流传许久的一段视频引发了记者新闻从业者深刻的警醒:一群手持话筒的记者并未受到家属的允许冲进该案受害者家,当时受害者杨武的妻子情绪很不稳定,并不想接受采访,但是众多记者还是把镜头毫不保留的对准在她的身上。案件本身对她来说就已经是巨大的伤害,众多媒体为了曝光案情,不断追问她被强奸的过程及细节,使得受害女子缩在床上,用毛巾紧捂着脸,但一些媒体对这样的镜头未做任何处理,把受害者的悲痛无限放大,让受害者毫无尊严地暴露在公众面前,严重措施受害人的身心健康。
这就是采访中的二次伤害。二次伤害是指新闻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人员的新闻采访行为或报道中,对受灾受害人群及其亲属造成的身体与精神伤害。在灾难,突发事故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弱者。事故对这些受害者已经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包括身体和心灵,是多方面的。所以,作为新闻人,出于新闻人的道德素养以及人性的本能驱使,我们在探究事件本身的同时,更要关心受害者的内心。
回顾2008年汶川地震初期的大量报道,不难看到,其中在地震灾后报道中出现了很多类似的负面报道例子,多数是主动去揭“伤疤”。例如:你的家人都去世了吗?你现在什么心情?在采访受害的孩子的时候,更有甚者张嘴就问:“你今年上几年级?你知道什么是地震吗?”这样的问题让人尴尬而且匪夷所思。
其实,在这样的采访当中我们可以用一种更加温和的、正面的、积极的方法进行提问,从中了解到我们所想获知的信息,如您怎么知道发生地震了?你是怎么在废墟下坚持下来的?当时的情景是怎样的?其次,在采访中尽可能不提被访问者不愿意作答的问题。在面对伤残儿童、青少年时,不要让他觉得因为他的伤残而被关注,让他觉得不平等,是被可怜和同情的对象,那样会加重他的心理创伤。
同样在四川雅安发生的地震当中,各地媒体纷纷派记者奔赴地震现场,第一时间的报道,让民众和外界及时了解到震中的情况。然而,以汶川地震的经验对芦山地震作出的预判,导致媒体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出現了误判。大量媒体从业人员蜂拥而至,而后发现灾情其实远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严重,但整个社会的悲情以及汶川地震中表现出来的那种救灾的激情已经被点燃,很长时间都未能未理性消退。因此被评论认为缺乏足够的理性与专业。
灾难面前,媒体该如何理性作为?事实上,如何做好灾难报道,是全球电视人共同面对的难题。希望同行多一分冷静,多一分服务,给灾民留下温暖与尊严。
无论是地震灾害还是社会因素的伤害,有这样一批人值得我们更多的关注。那就是未成年人群。很多时候,我们会忽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而导致了未成年人一次又一次的受伤。
2014年7月,山东东平一初中女生惨遭4名社会人员轮奸一案,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在社会各界散播开来,继而成为舆论的焦点。在采访过程中,很多记者的行为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比如爆出受害女生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因此该女生很快遭遇“人肉搜索”并陷入网民的道德围攻。一周时间内,频频接受各种记者采访,同时也不得不频频向来访的记者一遍又一遍回顾案发时的情景,更夸张的是被问起“当时有没有洗澡”这样尴尬的事实。
随着被报道的故事越来越“热闹”,人们对事件主人公的关注越来越少,甚至没有人在关注处于阴影和重压下的女生本身,而此时的孩子已经接近了崩溃的边缘。有人在报道中这样表述当时孩子的状态:不苟言笑,缩成一团,目光呆滞,总是低着头。难以想象,这个处在新闻漩涡中心的女生内心承受着怎样的压力。梦屎般的经历后,她正挣扎在二次伤害、三次伤害的泥淖中。而这样的伤害可能来自各方在内的新闻记者采访中不经意的提问,还网帖中的恶语相加,来自预设的道德审判,甚至周围一个个异样的眼神。
针对儿童遭受暴力案件的报道,除了从儿童权利的视角外,还要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和性别视角。她同时建议,媒体报道尽量了解同类案件的现象、社会文化原因、相关数据、背景知识、保护措施、应对策略、可以提供支持的资源系统、政府和专家的意见与建议等信息和内容。以增强政府和社会对类案的重视,试图通过个案的报道来推动制度化的解决方案。
没有什么比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更重要。希望媒体从业者能够从未成年人权利的视角出发,尊重其权利,倾听其声音,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尊严受到保护。同时,希望“未成年人权利”不仅仅落在纸面上、落在一封封的倡议书中,而是真正成为每一位媒体人的行为自觉。
“为什么强调媒体社会责任”、“记者的社会责任是什么”、“记者应该怎样承担社会责任”,新闻工作者要自觉履行职责使命,热情讴歌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民群众,科学对待社会转型期的矛盾和问题,深入“走转改”,真正做时代发展的观察者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和建设者。媒体人是建设者,就要有建设者的心态。作为建设者,媒体就应该心系民生,倾听民意,知百姓所需,解百姓所难。站在建设者立场上,就应该把解决问题作为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把有利于推动发展、有利于消除社会矛盾、有利于凝聚发展力量,作为舆论监督的落脚点。从而报道出最真实的新闻事实。
这就是采访中的二次伤害。二次伤害是指新闻媒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人员的新闻采访行为或报道中,对受灾受害人群及其亲属造成的身体与精神伤害。在灾难,突发事故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弱者。事故对这些受害者已经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包括身体和心灵,是多方面的。所以,作为新闻人,出于新闻人的道德素养以及人性的本能驱使,我们在探究事件本身的同时,更要关心受害者的内心。
回顾2008年汶川地震初期的大量报道,不难看到,其中在地震灾后报道中出现了很多类似的负面报道例子,多数是主动去揭“伤疤”。例如:你的家人都去世了吗?你现在什么心情?在采访受害的孩子的时候,更有甚者张嘴就问:“你今年上几年级?你知道什么是地震吗?”这样的问题让人尴尬而且匪夷所思。
其实,在这样的采访当中我们可以用一种更加温和的、正面的、积极的方法进行提问,从中了解到我们所想获知的信息,如您怎么知道发生地震了?你是怎么在废墟下坚持下来的?当时的情景是怎样的?其次,在采访中尽可能不提被访问者不愿意作答的问题。在面对伤残儿童、青少年时,不要让他觉得因为他的伤残而被关注,让他觉得不平等,是被可怜和同情的对象,那样会加重他的心理创伤。
同样在四川雅安发生的地震当中,各地媒体纷纷派记者奔赴地震现场,第一时间的报道,让民众和外界及时了解到震中的情况。然而,以汶川地震的经验对芦山地震作出的预判,导致媒体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出現了误判。大量媒体从业人员蜂拥而至,而后发现灾情其实远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严重,但整个社会的悲情以及汶川地震中表现出来的那种救灾的激情已经被点燃,很长时间都未能未理性消退。因此被评论认为缺乏足够的理性与专业。
灾难面前,媒体该如何理性作为?事实上,如何做好灾难报道,是全球电视人共同面对的难题。希望同行多一分冷静,多一分服务,给灾民留下温暖与尊严。
无论是地震灾害还是社会因素的伤害,有这样一批人值得我们更多的关注。那就是未成年人群。很多时候,我们会忽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而导致了未成年人一次又一次的受伤。
2014年7月,山东东平一初中女生惨遭4名社会人员轮奸一案,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在社会各界散播开来,继而成为舆论的焦点。在采访过程中,很多记者的行为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比如爆出受害女生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因此该女生很快遭遇“人肉搜索”并陷入网民的道德围攻。一周时间内,频频接受各种记者采访,同时也不得不频频向来访的记者一遍又一遍回顾案发时的情景,更夸张的是被问起“当时有没有洗澡”这样尴尬的事实。
随着被报道的故事越来越“热闹”,人们对事件主人公的关注越来越少,甚至没有人在关注处于阴影和重压下的女生本身,而此时的孩子已经接近了崩溃的边缘。有人在报道中这样表述当时孩子的状态:不苟言笑,缩成一团,目光呆滞,总是低着头。难以想象,这个处在新闻漩涡中心的女生内心承受着怎样的压力。梦屎般的经历后,她正挣扎在二次伤害、三次伤害的泥淖中。而这样的伤害可能来自各方在内的新闻记者采访中不经意的提问,还网帖中的恶语相加,来自预设的道德审判,甚至周围一个个异样的眼神。
针对儿童遭受暴力案件的报道,除了从儿童权利的视角外,还要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和性别视角。她同时建议,媒体报道尽量了解同类案件的现象、社会文化原因、相关数据、背景知识、保护措施、应对策略、可以提供支持的资源系统、政府和专家的意见与建议等信息和内容。以增强政府和社会对类案的重视,试图通过个案的报道来推动制度化的解决方案。
没有什么比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更重要。希望媒体从业者能够从未成年人权利的视角出发,尊重其权利,倾听其声音,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尊严受到保护。同时,希望“未成年人权利”不仅仅落在纸面上、落在一封封的倡议书中,而是真正成为每一位媒体人的行为自觉。
“为什么强调媒体社会责任”、“记者的社会责任是什么”、“记者应该怎样承担社会责任”,新闻工作者要自觉履行职责使命,热情讴歌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民群众,科学对待社会转型期的矛盾和问题,深入“走转改”,真正做时代发展的观察者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和建设者。媒体人是建设者,就要有建设者的心态。作为建设者,媒体就应该心系民生,倾听民意,知百姓所需,解百姓所难。站在建设者立场上,就应该把解决问题作为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把有利于推动发展、有利于消除社会矛盾、有利于凝聚发展力量,作为舆论监督的落脚点。从而报道出最真实的新闻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