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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一直被赋予“个性解放”的阐释,文本中的女性形象被赋予“独立”、“觉醒”、“主动追求幸福”等内涵。然而这样的解读阐释却相当程度的遮蔽了男性作者和男性读者对女性的误读。本文从女性主义的角度,重新评价《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形象,探讨文本背后男性对女性的想象、扭曲和误读,并借此探讨在文学话语中的两性地位问题。
一、被妖魔化的女性
在中国神异小说中,人类与异类的恋爱故事大部分是男性人类与女性异类的情爱,却很少出现女性人类和男性异类相恋的情况。尽管《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对待两性关系的看法有所进步,即评论家们经常提到的“个性解放”、“女性对爱情的主动追求”等等,然而这里存在一个被掩埋或者说被有意无意忽略的真相,这些“主动追求爱情和幸福”的女性,都出自一个男性作家的笔端,出自一种男性中心主义文化的叙述。
在《聊斋志异》这部中国神异小说集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故事原型,即女性的妖魔化,这对于整个男性文化秩序对待女性态度的隐喻式的反映是不言而喻的。有了女妖的“诱惑”,男性对道德犯下的罪过便可以清洗殆尽。从众多涉及两性关系的叙述我们不难发现,无论形象如何鲜艳、无论性格如何美好,异物有且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女性而不是男性。吴光正在评论《聊斋志异》时候有一个表述,说“女妖们的辉煌色彩完全成了蒲氏个人的精神安慰”。姑不论吴先生所指的“精神安慰”到底是什么,这个说法的确指出了《聊斋志异》背后的某些出于男性隐秘欲望宣泄的创作动机。
二、被把玩的“她者”
《聊斋志异》对女性的外貌的描写极尽艳语的,使得作者所要描述的女性形象跃然纸上,是形象成功塑造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仔细观察这些描述,我们亦可以发现作者以及他的时代、他的社会和他所代表的文化对女性的一种“观赏”的态度。男性更倾向于将女性定义为一种观赏物。如《娇娜》中孔雪笠眼中娇娜的“细柳生姿”、《青凤》中耿去病“顾审之”时候看到青凤的“弱态生娇,秋波流慧”,诸如此类。从这样的描述中可以窥见当时社会和文化对于“女容”的选择——消瘦娇弱的女性,代表着顺从、卑微,似乎更是代表了男性的一种施舍般的怜悯。这种描写,在《绿衣女》对青蜂化成的女子盈盈一握的细腰的描写显得最为极致,这是一种与赏玩女人的小脚并无大异的变态情欲。更加深可玩味的是《青凤》中的一个字眼儿:“审”。“审”,即审视、察看。在作者的不自觉中完全透露出一种把玩者的态度。在《莲香》、《绿衣女》等众多故事中,独居的青年男子对于夜访的来路不明的年轻女子无不是迫不及待地登床交欢,男女之间几乎没有其余冗赘的交流就直奔性爱的主题。在《聊斋志异》中,初期志怪小说凡间男性对异类女性既爱又怕的情感完全变为了一种肉体的眷恋,明知枕边人不是同类也还耽恋于其人间绝有的姿容,有的竟还不顾一切地“旦旦为之”(《莲香》),纵欲狂欢。
虽然这些女性都是异类,她们中的大多数还拥有男性所不具备的超自然力,然而在整个叙事中,她们都是出于被支配、被控制地位的,受到故事中的男性以及故事叙述者的双重支配。《荷花三娘子》中的宗相若,这个巡地的“士人”——知识分子,在野地看见美貌绝伦的荷花三娘子,即迫不及待地“近身启衣,肤腻如脂,于是挼莎上下几遍”,道貌岸然下丑陋异常。这种亵玩态度在其他文本中屡屡出现,如《青凤》中耿去病对青凤的举动:“生狂喜,相将入楼下,拥而加诸膝。”在这些叙述中,我们丝毫不觉得这些女子作为“灵异存在”的优势,凡间男子不会因为她们是异类而敬畏她们,仍会因为她们是女性而对之实施欺凌与暴力。在两性关系中,她们终归是弱者。这种或现或隐的性暴力隐喻着一种权力局面,那就是,男性的绝对权威和支配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本中的男性形象,基本上都是读书人,即接受过儒家道德教育、本应严格恪守道德规范的知识分子和卫道者。他们无一例外的耽溺于由女妖而引起的色欲,在作者宣泄性写作的无意为之之中,他们的现实行为和道德背景却构成了对作为“主宰者”的男性的深刻反讽。
三、贞女与情妇的双重形象
在男性文化与道德的双重夹击下,作为“妖魔”的女性,在被男性把玩的过程中呈现出一种悖论式的具体形象。“女性”被描述、想象为两个极端的复合体,“她”既是贞女又是荡妇,这样的叙述潜意识中隐藏着男性叙述者双重的幻想。
这些女性形象首先是作为欲望的代表而出现的。在一系列人妖相恋的故事中,绝大部分是以女性逾墙相悦、自荐枕席为开端的。男性的欲望在文本开头便毫无保留、迫不及待地宣泄出来。女子夜访然后双双登床,这成了大部分人妖相悦的故事的共同模式。而女子这种“主动”,就是男性心目中暗中渴望、然而又不为道德所允许的超越道德礼法的情妇形象。女妖的形象是男性想象中的完美情人,她们既热情奔放又柔情缱绻,为的是慰藉失意书生的孤独长夜,满足他们受压抑的欲望。这些风姿夺人的美丽女性,在蒲松龄的笔下完全是社会地位不高、经济并不宽裕甚至贫困潦倒的知识分子的性爱幻想和发泄对象。另一方面,这些“反传统”的妖精们,不但弥补了书生们的性苦闷,充当“情妇”角色之后竟然还充当起“贤妻”或者“良母”的角色,男性对女性的要求与幻想有时候也显得相当天真幼稚。《莲香》和《红玉》可以是很好的例子。
狐女莲香对于桑生,先是以女性的温柔“治疗”桑生的性饥渴,而后在桑生因耽溺于与李氏鬼女纵欲狂欢而导致的膏肓之疾后又以法术、以柔情的规劝和甘心的守候来“治疗”桑生的身心,就连死后十四年也还要转世追随他。从文本中我们无法得知桑生有何种魅力而使得一个美丽女性对之痴心不改,而这样的追究也是无意义的——这正是因为,在男性文本中,女性是作为男性的想象对象而存在的。
类似的情况在《红玉》中重复出现。红玉不但以美好的肉体抚慰冯相如的寂寞,春风几度后还为他花钱置妇,又为他操持家务,不辞劳苦。这是一个亦情妇、亦母亲的女性形象,既艳冶又贤良,既符合情人角色的情欲想象,又符合贞妇角色的传统妇德,是主动放荡而又端庄淑德的悖论结合体,充满着失意男性在“超我”和“本我”夹缝中、道德体系压力下的性爱狂想。诸如此类还有《辛十四娘》、《凤仙》等文本中化身贞妇的女妖们劝夫检点、助夫成名的故事,她们的主要行为都是向男性奉献或者牺牲。
纯洁而又妖冶,是深植于中国传统男性潜意识的对女性的想象,可以说是这种男性中心文化生成的一种集体无意识。《聊斋志异》里面的女性形象,不过是男性的附属品,以及观赏和亵玩的对象。《聊斋志异》里面的男性形象,其实是一批精神阳痿的男权主义者。这些人被叙述者无意地暴露了丑陋面目与肮脏内心,然而这些卑微男性所制造出的源源不绝的性苦闷和性放荡,却是小说文本中光彩照人的女性存在的前提与可能。
诚然,以现代人的价值观念评价几百年前的作家作品,其中的确有不无苛刻处。然而作为女性,我只是想借助这些文本了解、发掘我们身处的社会与文化体系关于两性关系的一些判断和表述。对于在这种体系中女性的位置,我们应该有一种知觉。尤其是在阅读流传的过程中某些被忽略、被遮蔽的东西。
参考文献:
[1]蒲松龄.聊斋志异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2]吴光正.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法]西蒙·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第二性[M].李强译.西苑出版社,2004.
[4]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增补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单位:汕尾广播电视大学)
一、被妖魔化的女性
在中国神异小说中,人类与异类的恋爱故事大部分是男性人类与女性异类的情爱,却很少出现女性人类和男性异类相恋的情况。尽管《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对待两性关系的看法有所进步,即评论家们经常提到的“个性解放”、“女性对爱情的主动追求”等等,然而这里存在一个被掩埋或者说被有意无意忽略的真相,这些“主动追求爱情和幸福”的女性,都出自一个男性作家的笔端,出自一种男性中心主义文化的叙述。
在《聊斋志异》这部中国神异小说集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故事原型,即女性的妖魔化,这对于整个男性文化秩序对待女性态度的隐喻式的反映是不言而喻的。有了女妖的“诱惑”,男性对道德犯下的罪过便可以清洗殆尽。从众多涉及两性关系的叙述我们不难发现,无论形象如何鲜艳、无论性格如何美好,异物有且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女性而不是男性。吴光正在评论《聊斋志异》时候有一个表述,说“女妖们的辉煌色彩完全成了蒲氏个人的精神安慰”。姑不论吴先生所指的“精神安慰”到底是什么,这个说法的确指出了《聊斋志异》背后的某些出于男性隐秘欲望宣泄的创作动机。
二、被把玩的“她者”
《聊斋志异》对女性的外貌的描写极尽艳语的,使得作者所要描述的女性形象跃然纸上,是形象成功塑造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仔细观察这些描述,我们亦可以发现作者以及他的时代、他的社会和他所代表的文化对女性的一种“观赏”的态度。男性更倾向于将女性定义为一种观赏物。如《娇娜》中孔雪笠眼中娇娜的“细柳生姿”、《青凤》中耿去病“顾审之”时候看到青凤的“弱态生娇,秋波流慧”,诸如此类。从这样的描述中可以窥见当时社会和文化对于“女容”的选择——消瘦娇弱的女性,代表着顺从、卑微,似乎更是代表了男性的一种施舍般的怜悯。这种描写,在《绿衣女》对青蜂化成的女子盈盈一握的细腰的描写显得最为极致,这是一种与赏玩女人的小脚并无大异的变态情欲。更加深可玩味的是《青凤》中的一个字眼儿:“审”。“审”,即审视、察看。在作者的不自觉中完全透露出一种把玩者的态度。在《莲香》、《绿衣女》等众多故事中,独居的青年男子对于夜访的来路不明的年轻女子无不是迫不及待地登床交欢,男女之间几乎没有其余冗赘的交流就直奔性爱的主题。在《聊斋志异》中,初期志怪小说凡间男性对异类女性既爱又怕的情感完全变为了一种肉体的眷恋,明知枕边人不是同类也还耽恋于其人间绝有的姿容,有的竟还不顾一切地“旦旦为之”(《莲香》),纵欲狂欢。
虽然这些女性都是异类,她们中的大多数还拥有男性所不具备的超自然力,然而在整个叙事中,她们都是出于被支配、被控制地位的,受到故事中的男性以及故事叙述者的双重支配。《荷花三娘子》中的宗相若,这个巡地的“士人”——知识分子,在野地看见美貌绝伦的荷花三娘子,即迫不及待地“近身启衣,肤腻如脂,于是挼莎上下几遍”,道貌岸然下丑陋异常。这种亵玩态度在其他文本中屡屡出现,如《青凤》中耿去病对青凤的举动:“生狂喜,相将入楼下,拥而加诸膝。”在这些叙述中,我们丝毫不觉得这些女子作为“灵异存在”的优势,凡间男子不会因为她们是异类而敬畏她们,仍会因为她们是女性而对之实施欺凌与暴力。在两性关系中,她们终归是弱者。这种或现或隐的性暴力隐喻着一种权力局面,那就是,男性的绝对权威和支配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本中的男性形象,基本上都是读书人,即接受过儒家道德教育、本应严格恪守道德规范的知识分子和卫道者。他们无一例外的耽溺于由女妖而引起的色欲,在作者宣泄性写作的无意为之之中,他们的现实行为和道德背景却构成了对作为“主宰者”的男性的深刻反讽。
三、贞女与情妇的双重形象
在男性文化与道德的双重夹击下,作为“妖魔”的女性,在被男性把玩的过程中呈现出一种悖论式的具体形象。“女性”被描述、想象为两个极端的复合体,“她”既是贞女又是荡妇,这样的叙述潜意识中隐藏着男性叙述者双重的幻想。
这些女性形象首先是作为欲望的代表而出现的。在一系列人妖相恋的故事中,绝大部分是以女性逾墙相悦、自荐枕席为开端的。男性的欲望在文本开头便毫无保留、迫不及待地宣泄出来。女子夜访然后双双登床,这成了大部分人妖相悦的故事的共同模式。而女子这种“主动”,就是男性心目中暗中渴望、然而又不为道德所允许的超越道德礼法的情妇形象。女妖的形象是男性想象中的完美情人,她们既热情奔放又柔情缱绻,为的是慰藉失意书生的孤独长夜,满足他们受压抑的欲望。这些风姿夺人的美丽女性,在蒲松龄的笔下完全是社会地位不高、经济并不宽裕甚至贫困潦倒的知识分子的性爱幻想和发泄对象。另一方面,这些“反传统”的妖精们,不但弥补了书生们的性苦闷,充当“情妇”角色之后竟然还充当起“贤妻”或者“良母”的角色,男性对女性的要求与幻想有时候也显得相当天真幼稚。《莲香》和《红玉》可以是很好的例子。
狐女莲香对于桑生,先是以女性的温柔“治疗”桑生的性饥渴,而后在桑生因耽溺于与李氏鬼女纵欲狂欢而导致的膏肓之疾后又以法术、以柔情的规劝和甘心的守候来“治疗”桑生的身心,就连死后十四年也还要转世追随他。从文本中我们无法得知桑生有何种魅力而使得一个美丽女性对之痴心不改,而这样的追究也是无意义的——这正是因为,在男性文本中,女性是作为男性的想象对象而存在的。
类似的情况在《红玉》中重复出现。红玉不但以美好的肉体抚慰冯相如的寂寞,春风几度后还为他花钱置妇,又为他操持家务,不辞劳苦。这是一个亦情妇、亦母亲的女性形象,既艳冶又贤良,既符合情人角色的情欲想象,又符合贞妇角色的传统妇德,是主动放荡而又端庄淑德的悖论结合体,充满着失意男性在“超我”和“本我”夹缝中、道德体系压力下的性爱狂想。诸如此类还有《辛十四娘》、《凤仙》等文本中化身贞妇的女妖们劝夫检点、助夫成名的故事,她们的主要行为都是向男性奉献或者牺牲。
纯洁而又妖冶,是深植于中国传统男性潜意识的对女性的想象,可以说是这种男性中心文化生成的一种集体无意识。《聊斋志异》里面的女性形象,不过是男性的附属品,以及观赏和亵玩的对象。《聊斋志异》里面的男性形象,其实是一批精神阳痿的男权主义者。这些人被叙述者无意地暴露了丑陋面目与肮脏内心,然而这些卑微男性所制造出的源源不绝的性苦闷和性放荡,却是小说文本中光彩照人的女性存在的前提与可能。
诚然,以现代人的价值观念评价几百年前的作家作品,其中的确有不无苛刻处。然而作为女性,我只是想借助这些文本了解、发掘我们身处的社会与文化体系关于两性关系的一些判断和表述。对于在这种体系中女性的位置,我们应该有一种知觉。尤其是在阅读流传的过程中某些被忽略、被遮蔽的东西。
参考文献:
[1]蒲松龄.聊斋志异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2]吴光正.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法]西蒙·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第二性[M].李强译.西苑出版社,2004.
[4]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增补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单位:汕尾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