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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自1989年底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其会计规范建设发展迅速。1991年以财政部长法令形式通过了新的会计法规。但新会计法规的适用范围很狭窄。而且由于它处在立法的第二层次。容易被财政部作出多种解释(与之相比,基本立法只有法院和议会能予解释)。在紧接着三年的过渡期中,国际会计公司推出了解释性公告,政府一直在跟会计公司所采用的解释性公告斗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