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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是破解当前农村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办法,从根本上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事、管人。博野县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了制度、管理、审核和监督为一体的“六五四三”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1、“六项制度”控源头
一是制定了《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全额、及时上交代理中心,村集体支出实行“联签”制度,必须由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其中对于小额支出单据实行报帐管理,由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后,在备用金中列支(村备用金一般在2000元以下)。二是制定了《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的登记、使用、处置等方面做出规范合理的规定,达到产权明晰、使用规范、收益分配合理、保值增值的目的。三是制定了《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以及经济合同档案的保管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村集体经济秩序。四是制定了《农村重要经济事项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试行)。村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引进市场机制,采取公开竞价、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实行“阳光操作”。对招投标过程中招标申请、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以及监理制度等各环节都做了具体规定,有效规范了农村招投标市场,积极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五是制定了《审计制度》。明确了各类审计事项,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六是制定了《报账员管理制度》。各村设报帐员一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提名推荐,“三资”代理中心考核,取得《农村会计上岗证》后,聘任上岗,并接受“三资”代理中心和村“两委”的双重领导。
2、“五个统一”促规范
一是统一组织形式。各乡镇依托乡镇财政所,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主任由各乡镇长兼任,设总会计和总出纳各1名,会计1-3名,中心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个村只设1名报账员,取消村出纳、村会计。报账员由村两委提名,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产生。“三资”代理中心所需办公经费由乡镇财政支付。二是统一核算。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核算管理,实行财务电算化,统一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报账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及时到代理中心结算,“三资”代理中心将各村的“三资”情况录入微机,定期进行增减更新,实现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电算化管理和动态管理。三是统一代管公章。“三资”代理中心统一设立公章管理专柜,将各村公章统一管理。四是统一归档。“三资”代理中心分村设立档案专柜,对各村移交的资产、资金、资源清查表要统一归档,建立“六账两簿”即:资金清查台账、资产清查台账、资源清查台账、人力资源台账、“四议两公开”台账、民主评议村干部台账,公章使用情况登记簿、合同登记簿。五是统一培训。组织报账员、“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会计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
3、“四道关口”把审核
严格执行报账程序,实行联签会审制度,每项支出都要按照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标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一关是报账员审核关。审核支出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完整性;二关是村主任审查签字关。村主任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支出单据进行审查签字;三关是村支书审批关。村支部书记对支出单据进行审批签字。四关是“三资”代理中心审计关。逐据进行审计,加盖三资代理中心章方能入账。同时按照不同金额实行民主管理。500元以下小额支出由支部书记、村主任研究后方可开支;500—2000元支出由两委班子研究后方可开支;2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由乡镇“三资”代理中心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入账。
4、“三种途径”强监督
一是农村集体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各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各乡镇“三资”代理中心深入各村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各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未经村监会审核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情况要形成会议纪要,连同支出票据一起报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入账。三是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三资”代理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
博野县“六五四三”模式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理顺了农村原有财务制度的混乱,堵住了原有制度的漏洞,大大的加强了“三资”管理的透明度,在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也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1、“六项制度”控源头
一是制定了《资金收入支出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全额、及时上交代理中心,村集体支出实行“联签”制度,必须由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其中对于小额支出单据实行报帐管理,由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后,在备用金中列支(村备用金一般在2000元以下)。二是制定了《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的登记、使用、处置等方面做出规范合理的规定,达到产权明晰、使用规范、收益分配合理、保值增值的目的。三是制定了《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以及经济合同档案的保管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村集体经济秩序。四是制定了《农村重要经济事项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试行)。村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引进市场机制,采取公开竞价、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实行“阳光操作”。对招投标过程中招标申请、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以及监理制度等各环节都做了具体规定,有效规范了农村招投标市场,积极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五是制定了《审计制度》。明确了各类审计事项,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六是制定了《报账员管理制度》。各村设报帐员一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提名推荐,“三资”代理中心考核,取得《农村会计上岗证》后,聘任上岗,并接受“三资”代理中心和村“两委”的双重领导。
2、“五个统一”促规范
一是统一组织形式。各乡镇依托乡镇财政所,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主任由各乡镇长兼任,设总会计和总出纳各1名,会计1-3名,中心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个村只设1名报账员,取消村出纳、村会计。报账员由村两委提名,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产生。“三资”代理中心所需办公经费由乡镇财政支付。二是统一核算。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核算管理,实行财务电算化,统一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报账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及时到代理中心结算,“三资”代理中心将各村的“三资”情况录入微机,定期进行增减更新,实现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电算化管理和动态管理。三是统一代管公章。“三资”代理中心统一设立公章管理专柜,将各村公章统一管理。四是统一归档。“三资”代理中心分村设立档案专柜,对各村移交的资产、资金、资源清查表要统一归档,建立“六账两簿”即:资金清查台账、资产清查台账、资源清查台账、人力资源台账、“四议两公开”台账、民主评议村干部台账,公章使用情况登记簿、合同登记簿。五是统一培训。组织报账员、“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会计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
3、“四道关口”把审核
严格执行报账程序,实行联签会审制度,每项支出都要按照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标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一关是报账员审核关。审核支出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完整性;二关是村主任审查签字关。村主任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支出单据进行审查签字;三关是村支书审批关。村支部书记对支出单据进行审批签字。四关是“三资”代理中心审计关。逐据进行审计,加盖三资代理中心章方能入账。同时按照不同金额实行民主管理。500元以下小额支出由支部书记、村主任研究后方可开支;500—2000元支出由两委班子研究后方可开支;2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由乡镇“三资”代理中心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入账。
4、“三种途径”强监督
一是农村集体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各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各乡镇“三资”代理中心深入各村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各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未经村监会审核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情况要形成会议纪要,连同支出票据一起报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入账。三是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三资”代理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
博野县“六五四三”模式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理顺了农村原有财务制度的混乱,堵住了原有制度的漏洞,大大的加强了“三资”管理的透明度,在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也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