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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金融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和关键支撑,而要全力发挥金融扶贫的独特优势来助力精准扶贫的发展,就要引导农民树立信贷观念,规范民间金融;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改善金融环境;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完善监管政策。
[关键词]金融扶贫;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8-0233-01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目前,我们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扶贫也进入了攻坚拔寨、啃“硬骨头”的关键时刻,任重而道远。中央提出扶贫要因地制宜,通过精准扶贫来提高实效,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扶贫已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和关键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要通过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特惠金融政策,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力度。”因此,如何发挥金融扶贫的独特优势来助力精准扶贫的发展必将成为研究的重点。
一、农村金融扶贫存在问题
(一)农民观念落后,正式金融渠道借贷发生率低
在偏远的农村地区,绝大多数农民仍然固守着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对外界的新生事物了解甚少,思想观念依旧陈旧封闭,主动融资的意识和意愿都不强,因此,在贫困地区的贷款实际发生率很低。另外,相对于现代化的信用贷款,民间借贷在农民群众中有着更高的信任度,或者在有资金困难时选择向亲朋好友借款,而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贷的情况很少发生。
(二)农村金融机构不足,提供借贷服务不畅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深度改革,县域金融机构数量有缩减之趋势,一方面银行在乡镇的分支和经营点的撤销打击了农民借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大量分支机构多存少贷,资金缺口长期存在,使得县域信贷投放量有限。此外,农村金融在服务内容方面习惯于提供安居性贷款,生产经营性贷款比例较低,使得农村金融助推当地经济发展功能不得体现;在贷款额度上主要以小额信贷为主,其放贷与回收成本高、还款周期短,这与农民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对资金的需求特点相悖,难以满足农户经营需要;在服务过程中,信贷手续繁琐、流程不畅通、便捷性较差,针对农民扶助项目的金融信贷产品少之又少。
(三)农村信用环境差,金融扶贫支持力度不够
金融扶贫是针对农村发展的精准扶贫,但是限于农村尚处于萌芽阶段的信用环境,增加了金融信贷风险,影响力其充分发挥扶贫造血功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方面,农民信用意识淡薄,没能提供自身真实全面的信息,尚未对金融信贷形成正确的认识,这违背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初衷;另一方面,农民信用评价系统不完善,个人信用档案尚未建立,导致对贷款农民的信用评价不准确,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风险和维护债权的难度,可能造成急需扶贫资金的农户无法获得资金支持。
(四)农村金融相关机制缺失,监管政策失位
一方面,农村金融具有交易额度小、随机性大、分散化及难以监控等特点,在农业相关保险、担保和风险补偿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借贷的积极性。目前,农村金融的主要业务还在吸储,这也是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考核的主要指标,因此放贷意愿不高,且缺乏对于金融扶贫信贷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由于扶贫制度具有无偿的性质,农村金融扶贫也一直具有行政性和馈赠性,很大一部分的金融信贷服务并不以市场为基准,也不以投资回报为考量,导致了在放贷时出现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且监管措施不全,力度不大,导致在农村金融扶贫领域的监管失位。
二、农村金融扶贫对策建议
(一)引导农民树立信贷观念,规范民间金融
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应该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和信贷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贫困户的金融意识,转变他们的传统思想和固有观念。而对于民间的金融借贷,一方面要为其发展适度松绑,积极鼓励正规的金融借贷行为,允许民间正规的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的存在,不断加强各类非正规金融产品的开发,丰富农民的融资方式;另一方面,对于非法的民间融资,应该加以严格控制和取缔,进一步扫清农村金融发展的障碍。
(二)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提升信贷服务质量
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针对贫困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服务网点少、农民存取款困难等实际问题,可创新服务方式,比如在每个自然村可以尝试助农取款点建设。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强化县级营业部的经营能力,延伸服务网络,推进县以下网点的功能化改造,逐步扩大其农村信贷尤其是农村金融扶贫贷款领域的业务范围。还要加强农业银行业务整合,成立专项信贷资金用于扶贫脱贫项目,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增加金融服务种类,充分发挥信贷的杠杆作用,加大农村信贷投放力度。
(三)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改善金融环境
应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一方面,要培养贫困农民的契约精神,要加强在农村地区的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建立诚信机制,对贷款农民的信用程度有一个完善的评价制度,对失信的行为有一个严格的惩戒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数据库,进行乡镇、村、农户多层级的信用星级评定,对于小额信贷和扶贫贴息贷款,采取无抵押免担保的发放模式,真正做到金融服务能够缓解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融资难的压力,以此来建立起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良好农村金融信用環境,进一步突出农村金融扶贫的优势并激发出其独有的战斗力。
(四)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完善监管政策
要完善相关政策,建立行之有效的金融扶贫引导和激励机制,比如通过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手段引导更多资金向农村金融扶贫方向倾斜,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以调动其主动性。还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以及增加商业保险的涉农范围和力度,以此来分散农户和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金融扶贫风险分散机制,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维护贫困地区金融稳定的积极作用,并健全农村担保体系,以此促进农村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严密的考核机制和有效的监管体系,以保证农村金融扶贫信贷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金融扶贫;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8-0233-01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目前,我们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扶贫也进入了攻坚拔寨、啃“硬骨头”的关键时刻,任重而道远。中央提出扶贫要因地制宜,通过精准扶贫来提高实效,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扶贫已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和关键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要通过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特惠金融政策,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力度。”因此,如何发挥金融扶贫的独特优势来助力精准扶贫的发展必将成为研究的重点。
一、农村金融扶贫存在问题
(一)农民观念落后,正式金融渠道借贷发生率低
在偏远的农村地区,绝大多数农民仍然固守着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对外界的新生事物了解甚少,思想观念依旧陈旧封闭,主动融资的意识和意愿都不强,因此,在贫困地区的贷款实际发生率很低。另外,相对于现代化的信用贷款,民间借贷在农民群众中有着更高的信任度,或者在有资金困难时选择向亲朋好友借款,而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贷的情况很少发生。
(二)农村金融机构不足,提供借贷服务不畅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深度改革,县域金融机构数量有缩减之趋势,一方面银行在乡镇的分支和经营点的撤销打击了农民借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大量分支机构多存少贷,资金缺口长期存在,使得县域信贷投放量有限。此外,农村金融在服务内容方面习惯于提供安居性贷款,生产经营性贷款比例较低,使得农村金融助推当地经济发展功能不得体现;在贷款额度上主要以小额信贷为主,其放贷与回收成本高、还款周期短,这与农民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对资金的需求特点相悖,难以满足农户经营需要;在服务过程中,信贷手续繁琐、流程不畅通、便捷性较差,针对农民扶助项目的金融信贷产品少之又少。
(三)农村信用环境差,金融扶贫支持力度不够
金融扶贫是针对农村发展的精准扶贫,但是限于农村尚处于萌芽阶段的信用环境,增加了金融信贷风险,影响力其充分发挥扶贫造血功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方面,农民信用意识淡薄,没能提供自身真实全面的信息,尚未对金融信贷形成正确的认识,这违背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初衷;另一方面,农民信用评价系统不完善,个人信用档案尚未建立,导致对贷款农民的信用评价不准确,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风险和维护债权的难度,可能造成急需扶贫资金的农户无法获得资金支持。
(四)农村金融相关机制缺失,监管政策失位
一方面,农村金融具有交易额度小、随机性大、分散化及难以监控等特点,在农业相关保险、担保和风险补偿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借贷的积极性。目前,农村金融的主要业务还在吸储,这也是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考核的主要指标,因此放贷意愿不高,且缺乏对于金融扶贫信贷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由于扶贫制度具有无偿的性质,农村金融扶贫也一直具有行政性和馈赠性,很大一部分的金融信贷服务并不以市场为基准,也不以投资回报为考量,导致了在放贷时出现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且监管措施不全,力度不大,导致在农村金融扶贫领域的监管失位。
二、农村金融扶贫对策建议
(一)引导农民树立信贷观念,规范民间金融
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应该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和信贷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贫困户的金融意识,转变他们的传统思想和固有观念。而对于民间的金融借贷,一方面要为其发展适度松绑,积极鼓励正规的金融借贷行为,允许民间正规的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的存在,不断加强各类非正规金融产品的开发,丰富农民的融资方式;另一方面,对于非法的民间融资,应该加以严格控制和取缔,进一步扫清农村金融发展的障碍。
(二)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提升信贷服务质量
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针对贫困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服务网点少、农民存取款困难等实际问题,可创新服务方式,比如在每个自然村可以尝试助农取款点建设。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强化县级营业部的经营能力,延伸服务网络,推进县以下网点的功能化改造,逐步扩大其农村信贷尤其是农村金融扶贫贷款领域的业务范围。还要加强农业银行业务整合,成立专项信贷资金用于扶贫脱贫项目,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增加金融服务种类,充分发挥信贷的杠杆作用,加大农村信贷投放力度。
(三)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改善金融环境
应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一方面,要培养贫困农民的契约精神,要加强在农村地区的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建立诚信机制,对贷款农民的信用程度有一个完善的评价制度,对失信的行为有一个严格的惩戒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数据库,进行乡镇、村、农户多层级的信用星级评定,对于小额信贷和扶贫贴息贷款,采取无抵押免担保的发放模式,真正做到金融服务能够缓解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融资难的压力,以此来建立起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良好农村金融信用環境,进一步突出农村金融扶贫的优势并激发出其独有的战斗力。
(四)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完善监管政策
要完善相关政策,建立行之有效的金融扶贫引导和激励机制,比如通过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手段引导更多资金向农村金融扶贫方向倾斜,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以调动其主动性。还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以及增加商业保险的涉农范围和力度,以此来分散农户和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金融扶贫风险分散机制,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维护贫困地区金融稳定的积极作用,并健全农村担保体系,以此促进农村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严密的考核机制和有效的监管体系,以保证农村金融扶贫信贷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实效性。